李闻惨案之善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惨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46年7月中旬发生的李闻惨案,是政治协商会议闭幕后接连出现的一系列政治事件中影响最为广泛的一个。多年来,无论大陆还是台湾,在思考国民党丧失大陆政权的原因时,都不同程度地认为这一事件是国民党失去人心的一个重要标志。①
李闻惨案发生在全面内战一触即发的时刻。当时,虽然国共在关外展开激烈争夺,国民党军队在关内进攻中原解放区,但各方并未放弃和谈,美国亦加紧调停步骤。就在这一特定时刻,李闻惨案发生了,它立刻与战后中国是通过政治协商实现国内团结还是通过武力实现统一这一重大问题联系在一起,从而引发长达一个半月的较量。今天,李闻惨案已过去65年,但就学术研究而言,尚有不少有待开拓的空间。②如惨案初期关于事件性质的论争,责任追究中不同力量的博弈,以及国内外舆论对美国援华政策的影响,还有蒋介石处置方针的形成与实施等,均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相信对这些问题的细致梳理,有助于加强认识李闻惨案从哪些方面给国民党统治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也有助于了解和把握不同社会矛盾在战后中国政治转型过程中的演变。
一、关于惨案性质的舆论较量
1946年7月11日夜,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李公朴在昆明惨遭国民党特务暗杀。李公朴在战前就是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之一,这样一位知名人士被害,人们很自然将这一事件与战火日炽的国共之争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一次针对主张和平民主人士的政治谋杀。这个推测已被事实证实,但最初的情形并非今天想象的那么简单,各种政治势力正是围绕李公朴被害的性质,展开了李闻惨案善后阶段的首次较量。
李公朴被刺于7月11日夜10时许,当晚消息就已传开。但是,有地利之便且以报道快捷闻名于国内新闻界的中央社昆明分社与昆明《中央日报》,却不见任何动作。③昆明地方报纸似在观察中央社的反应,故也按兵不动。13日,南京《中央日报》以“中央社昆明十二日电”形式发布了一条经过精心处理的消息:“李公朴偕夫人张曼筠女士暨公子,十一日晚十时许乘公共汽车回北门街寓所,至学院下车后,步行回至学院坡时,突闻枪声,李受伤倒地。警局闻警驰往侦查,凶手已于黑夜中逃逸,当场捕获嫌疑犯一名。李氏由其夫人车送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检治,以弹穿腹部,立即施用手术,灌输血浆,因失血过多,延至今晨五时三十分,不治身死。”④这则消息包括标点符号只有148字,并被置于国内版最下端的边沿位置,这好像只是告诉读者:李公朴死了。
中央社总社的这一姿态,显然为李案确定了报道基调。此口一开,昆明各报才开始报道李案。由于李公朴长期生活在昆明,与上层社会接触广泛,地方人士急于了解事件详情的缘故,昆明《中央日报》对被刺现场、抢救过程、负伤位置、中弹数量、手术经过等,比南京《中央日报》有所增加。⑤云南省政府机关报《云南日报》则披露了更多细节,说李公朴送至医院后,“李氏神志尚清,医师于十一时半开刀,肠已被穿三孔,虽打麻醉剂仍大声呼痛,且血液逆流入胃,口吐鲜血不止,一时手术完毕,经打班尼西林及输血三百CC,虽稍安静,但终因流血太多,伤势过重,四时复吐血块,于今晨五时二十分不救逝于云大医院”。⑥新闻界和财政界人士主办的《正义报》也刊登了记者在医院的现场采访,还刊登了主治医师程一雄的谈话。⑦这些消息,反映了李公朴被刺在昆明引起的震动以及民众对这一事件的关注。
李公朴被刺后的第一个悬念是遇害原因。这一与惨案性质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要凶手落网才可能解开。可是,这是一次名副其实的暗杀,行刺地点大兴街岔街是条少有行人的偏僻小巷,加上暗杀使用的手枪紧贴在李公朴后腰,仅有“甚小之爆炸声”,连同行的夫人张曼筠也是在李公朴倒地并发出“我已中弹”后才发现。⑧随后而至的警察,见一身着草黄军服的人惊慌奔跑,遂将其作为嫌疑人解送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下简称“云南警备总部”)。经讯问,此人名李成业,当晚“由马市口乘公共汽车往大梅园巷访一陈姓友人,甫下车,骤闻枪声,为避免危险,惊忙奔驰”。⑨李成业是航空委员会第十修理工厂机械军士,与李公朴毫无关系,从其身上搜出的一把小刀,也难成有力证据,故旋被释放。⑩
唯一线索的中断使李公朴被刺真相不免扑朔迷离,也使民盟云南省支部(下简称“云南民盟”)在事件性质的认定上不得不小心翼翼。7月12日,云南民盟为李公朴被刺事件召开紧急会议,在讨论抗议书时,围绕要不要点名国民党特务的问题出现了两种意见,一部分主张“应当毫不含糊地在声明中明确指出是国民党特务杀害的”,也有人虽然“承认是国民党特务杀害的,这一点没有疑问,但主张在措词上写得比较笼统些、温和些,以免过分刺激”。(11)最终,该支部公布事件经过时,只是指出这是“反动派可耻的暴行”,李公朴“被反动派暗算了”。(12)“反动派”一词在这里固有所指,但毕竟没有与国民党统治集团划上等号。15日,闻一多在李公朴殉难经过报告会上发表《最后一次的讲演》,可能受此决议约束,使用的也是“反动派”三字。
在信息闭塞的情况下,民盟中央对这个问题也和云南民盟一样谨慎。梁漱溟曾说:“当李公朴暗杀案发生时,社会上或者还有些人不完全相信他是会牺牲在当前政治斗争上的、他是被国民党特务杀了的”,因此“我个人曾经说过只是向社会申诉,不向政府提出抗议的话”。(13)14日,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临时紧急会议上,决议的前两项,即为要求政府“彻底查究本案政治背景”和要求云南省政府“就近严查本案政治背景”。(14)这里所说的“政治背景”,是根据国民党一贯镇压民主运动所做出的基本推断,说明民盟中央意识到这一事件必有政治因素,但为了证实这一点,还需要“彻底查究”。
民盟的这种态度,在当时环境下既是不得已的,也是必要的。李公朴遇难后,昆明学联主办的《学生报》立即发行了号外,西南联大学生自治会也在近日楼一带张贴标语,矛头直指维持全省治安的云南警备总部。一手制造刺杀案的云南警备总部总司令霍揆彰,气势汹汹地指责这是云南民盟背后指使,甚至刊登了一封致云南民盟的公函。函中声称:“本(十三)日据报,街头张贴之标语壁报,有以学联会署名,有以学生自治会署名,其中关于李公朴先生被害之事之记载,竟有诬蔑本部者。事关诽谤公署名誉,法有惩处明文,该类壁报标语是否与贵同盟有关,或为贵同盟所主使,应请注意,并希查明见复为荷。”云南民盟当即复函:“敝同盟自有政治立场,与尊重法治之主张,贵部所见标语壁报,既有署名团体,是否为该团体所张贴虽不可知,但其与本同盟无关,至极明显”,要求其“负责更正,以正视听”。(15)云南警备总部与云南民盟的往来公函,是复杂形势下双方较量的第一个回合,云南民盟虽然遭到直接打击,但在反击时,仍保持着克制态度。
后人很少注意民盟在初期的这种谨慎,自然也容易忽视中共南方局的对策。7月13日,《新华日报》在国内版正中位置用黑边粗框形式刊登云南民盟为李公朴殉难发布的讣告,以此表明中共的态度。在同日发表的《李公朴先生小史》中,《新华日报》特别指出当年2月李公朴在重庆较场口惨案中遭到毒打,而今天更是“竟遭毒手”。(16)较场口惨案是国民党中统特务一手制造的,把两次惨案联系起来,言外之意不解自明。不过,中共南方局在强调“公朴先生的被枪杀,并不是偶然的事,这里面藏着暗杀的阴谋”的同时,也用了“公朴先生所遭到的枪弹来自何方,是任何人都会清楚的”这种难以挑剔、点到为止的措辞。(17)与身处国统区的南方局不同,远在延安的中共中央不受任何束缚,7月13日《解放日报》在头版位置刊登新华社消息的第一句话,就点名李公朴遭到“国民党特务暗杀”。(18)15日,该报在为李公朴殉难发表的专题社论中,再次直书李公朴之死是“蒋记特务的无耻罪行”。(19)中共领导的解放区报纸也表现了鲜明立场,晋冀鲁豫边区的《人民日报》更是使用了《蒋介石加紧法西斯恐怖,国特杀死李公朴》的标题。
不难看出,在李公朴被刺内情未明之时,尽管任何重大事件都不可能与政治无关,但国民党控制的舆论工具对“政治”二字讳莫如深,报道文字只局限于时间、地点、简单经过等新闻要素。昆明地方报纸虽然加入了不少细节,却也未能越出中央社的口径底线。与此闪烁其辞形成对比的是,《新华日报》以敏锐的政治嗅觉,用谁都能够理解的话语,提醒人们国民党摆脱不了干系,而《解放日报》更是毫不含糊地指出制造这一事件的就是国民党特务。
上述反映不同政治立场的推断,源于各自全局性的观察与把握。不过,正如梁漱溟最初怀疑的那样,也有人根据国共双方和谈继续进行、美国积极斡旋调停的形势,认为国民党果真在这种时刻杀害不同政见的党派领袖,岂不公然对抗民意,授人以柄,这未免过于愚蠢了。这时,上海《文汇报》披露的李案发生之背景的两篇文章,对人们认识事件性质产生了引导作用。这两篇文章都是西南联大毕业生、时任昆明《朝报》记者的刘时平撰写的。刘时平在李公朴被刺当晚便得到消息,次日清晨随第一批同学赶至云南大学附属医院,目睹了李公朴逝世的过程。出于对国民党颠倒黑白、造谣中伤的义愤,他在昆明学联帮助下,13日下午飞到上海,当晚便写下这两篇文章。(20)这两篇同时刊登于7月14日的文章,一为介绍李公朴被刺在昆明引起的震动,说:“李氏逝世后,当地《学生报》发行号外,立即抢购一空,各方闻讯后,赴医院凭吊者为数极多,学生痛哭失声,各大学教授愤恨万状。”(21)另一篇文章,揭露了早在6月间昆明就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下,连云贵监察使张维翰的办公处,六十军军长安恩溥、前昆明警备司令禄国藩的公馆,和原省教育厅厅长龚自知主持的省立昆华图书馆,也遭到搜查。一时间,“昆明谣言纷纷,一说要打了,一说要杀了,于是街头巷耳,谈虎变色”。(22)如果说张维翰、安恩溥、禄国藩处所被搜查,与滇军一八四师师长潘朔端为反对内战在辽宁海城率部起义有关的话,那么搜查省立昆华图书馆,则直接与李公朴被刺后的形势相关。6月17日,云南省教育厅以“包匿联大学生印刷荒谬标语”为由搜查省立昆华图书馆,结果一无所获。图书馆馆长龚自知是龙云集团的核心人物,时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三青团云南省支团监察委员,对这样一位上层人士下手绝非寻常。龚自知不堪忍受,在《云南日报》发表公开声明,一时全城沸沸扬扬。(23)在云南消息一时难以传到内地的时候,《文汇报》两篇文章中列举的事实,使人们很自然地将李公朴之死置于这种环境下进行联想。
关于李公朴被刺性质的论争只持续了三天,就因紧接其后的闻一多被刺而不解自明。7月14日,民盟中央成立李公朴治丧委员会,30位委员中包括云南省支部的闻一多、潘光旦、楚图南、费孝通。可是,谁都没有想到,会议第二天,身为治丧委员会委员的闻一多竟也在昆明遭到暗杀,同行的18岁长子、西南联大外文系一年级学生闻立鹤,也身中数枪,生命垂危。
与李公朴被刺不同,闻一多遇刺的时间是下午5时许,这是光天化日,可谓明杀而非暗杀。闻一多的遇害地点,离西南联大西仓坡教职员宿舍大门仅五六步远,如果不是蓄意杀害,何来堵在家门前动手。西仓坡虽是小巷,但贯通东西,来往行人不断,小巷东口的“西仓”是座粮库,有士兵多人把守;西行下坡,对面的翠湖即云南警备总部所在地。而且,小巷西口的钱局街及与其相交的文林街,均有警察派出所,距联大宿舍不过一二百米。还有,刺杀时枪声很大,连隔着几条街的云南大学也听到了。(24)更有甚之的是,行凶者有恃无恐,连弹壳也没有捡回。这些有目共睹的事实,让执政当局无论怎样避重就轻都难以掩盖,使中共严正指出的“杀人犯正是蒋记法西斯统治集团”的判断(25),成为难以动摇的共识。
社会舆论对李闻惨案的谴责,已人所共知,无需重复。(26)需要强调的是,闻一多被刺后,不管国民党是否情愿,也不能不承认“一般论者,鲜有不以为此两案难脱政治关系”。(27)可是,他们对“政治”的解释与人们的认识背道而驰。南京《中央日报》说这是“共党决意扩大战乱”,“鬼鬼祟祟地兴风作浪,以期便其私图,而后藉以嫁祸于人”。(28)上海《中央日报》也声称:这些事件“是否为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奸徒,故施毒计,制造恐怖事件,一方面藉口以破坏治安,扰乱人心;一方面冀图嫁祸于当局,以为扩大反宣传的藉口,实在不无可疑”。(29)隔了一天,该报又倒打一耙,说:“现在虽说凶犯为谁?何人主使?自不能遽尔臆断,但有一点可以预料,即此次事件的动机,必非纯出偶然,而是有计划的排演”,其目的“无非是想扰乱社会,增加政府的困难”。接着又说:“像这样不顾人道,不择手段,而只企图达到某种目的行为,不仅令我们忿恨,并且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污点。”(30)昆明《中央日报》也遥相呼应,说:“李闻两氏之被狙致死,若非由于私怨私仇,自与政治有关”,但“天下之善,尽归于中共,天下之乱,尽归于国民党。这样的凶杀案,在中共的一贯宣传伎俩,自然要昧着天良,硬生生归罪于国民党”,这“说明中共的表面文章从来就无信用,不自因李闻两案所做的表面文章始”。(31)
这种反咬一口的伎俩,其实在李公朴遇难时就已经使用过。当时,昆明街头出现了污蔑李公朴的传单标语,有的说李公朴“有八位太太”,说李公朴的被杀“系出于桃色纠纷”;有的说李公朴“是被共产党杀死,因李不服从毛泽东命令,特派哲学家艾思奇将李处死”;有的标语还大书“打倒共产党”,劝民主同盟为李复仇等等。此类传单、标语的署名,或为“反共大同盟”,或为“共产党驻滇支部”。(32)对于这些十分笨拙的诬蔑,任何有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艾思奇更是义愤填膺地在新华广播电台严正驳斥:“这只能证明国民党当局自己‘做贼喊贼’,谁也不会相信住在延安的艾思奇会有这种奇术,能把远在万里之外的李公朴杀死。”(33)
国民党舆论工具的污水倒泼并不奇怪,因为这是歪曲事实的唯一办法。正如中共严正指出的:国民党在拥有军队、宪兵、警察、监狱、法庭的条件下,却还以暗杀手段对付不同政见者,充分说明其所坚持的是法西斯统治。尤其是在内战日益紧迫的时候,李公朴被刺“证明了蒋介石正在更进一步地加紧法西斯恐怖,以配合其扩大内战的阴谋”,“是反动派对全国和平民主运动更疯狂的进攻的信号”。(34)闻一多的被刺,更表明国民党“公然展开了他们对民主人士大屠杀的阴谋计划”,“又一次更清楚的证明了反动派决心要破坏全国和平,决心要扩大全国内战的阴谋”。(35)这些一针见血的评论,使国民党无法继续回避这一事件的政治因素,因此除了偷换概念、转移目标外,实无其他选择。
围绕李闻惨案的报道,是民主与反民主两大政治阵营的一次舆论交锋,说明这一事件对执政集团造成了沉重的压力,以致不择手段应付社会谴责。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的国民党集团,不可能正视事实,自然也不可能弥合李闻惨案给其统治留下的内伤。
二、惨案制造者的贼喊捉贼
闻一多继李公朴之后的被刺,使惨案主谋问题愈加突出,由此围绕责任追究展开了善后阶段的又一次较量。
事后证明,这次谋杀事件的主使者正是身负云南全省治安之责的云南警备总司令霍揆彰。霍揆彰是1945年12月接替因“一二·一”惨案去职的关麟征才出任警备总司令的,半年来,他处处揣摩蒋介石之意,决心对民主人士下手,李公朴与闻一多,只是其中的两个人。早在抗战爆发前,李公朴就因呼吁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而身陷囹圄。抗战爆发后,他到过延安,受到中共领袖的接见,毛泽东还为其夫人的画写了题词。因此,国民党一直视其为中共的外围,欲对其下手不是一天两天了。正如郭沫若所说:“李先生在某一部分人看起来,早应该死了”,他“死在昆明黑夜的穷巷中,或许这有点意外,可是,这却本来是意中的事”。(36)闻一多也是一样,自从他投身民主运动以来,昆明防守司令杜聿明、第五军军长邱清泉在给蒋介石的密报中多次列出他的名字。(37)教育部长朱家骅奉蒋介石之令收集“一二·一”运动各校首要分子名单时,闻一多亦是其中之一。(38)西南联大常委、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的日记里,记到1946年2月17日蒋介石召见他时,曾表示“张(奚若)、闻(一多)、潘(光旦)等之举动”,“殊于清华不利”。(39)这年3月下旬,蒋介石向西南联大三青团员训话,更是给闻一多、张奚若戴上“不法教师,污辱党国,甘为共匪奴属”的帽子,要他们“加以还击”。(40)这些情况,不论霍揆彰是否耳闻,国民党的反共政策都决定了他与民主力量水火不容。
根据确知材料,1946年5月间霍揆彰便召集云南警备总部稽查处长王子民、宪兵十三团团长彭景仁、昆明市警察局局长王巍等,拟定了一个包括李公朴、闻一多、张奚若、潘光旦、罗隆基、楚图南、费孝通等十多人的暗杀名单,并分配云南警备总部稽查处负责4人,警察局刑警大队负责4人,宪兵司令部驻昆明特高组负责2人。(41)这个黑名单拟定后,由王子民通过云南警备总部政治部宣传大队大队长刘义之手,交给代行部务的政治部主任秘书魏尚武,要他们调查这些人的职务与住址。6月24日,霍揆彰在云南警备总部召开治安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警备总部的参谋长,交通、军法、稽查、外事等处处长,警卫营营长,及云南省警察局局长李毓桢、预九旅旅长杨宝悫、宪兵第十三团副团长等。会上,霍揆彰问道:“现在李公朴、闻一多等跟着共产党跑,在昆明闹得很凶,几乎搞到我们总部门前来了,我不知道政治部做什么的,你们看怎么办?”(42)暗杀昆明民主人士的决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按原拟计划,暗杀方式是不露痕迹的绑架、活埋,但云南警备总部行动科的特务对李公朴采取的是枪杀,结果弄得满城风雨,迫使云南警备总部匆忙在13日昆明各报刊登缉凶消息。然而,霍揆彰一面假惺惺地发出缉凶启事,一面用“限即到京”密电蒋介石,声称人们的抗议是“意在制造事件扩大事态,蓄意作乱”,如果“继续不休”,他就要“依法戒严,大举肃清奸党”,采取“一网打尽,斩草除根,以绝后患”的“断然处置”。末了,他还说人们的抗议“似有重演去冬学潮(即“一二·一”昆明学生运动)之故技,以损失中央威信,清除中央在滇力量,以达其赤化西南之目的”,表示他将“本钧座意旨,有利国家者,任何牺牲在所不计”。(43)一份电报里同时出现如此之多的极端用词,说明对民主人士下手早就在霍揆彰的预谋之中。
常言说的贼喊捉贼,这时用在霍揆彰身上再恰当不过。闻氏父子被刺当天,霍揆彰故伎重演,以云南警备总部名义向昆明各报送去悬赏缉凶启事,并开出“凡能捕获凶犯解部法办者,各奖法币一百万元,凡能闻风报讯因而缉获者,各奖法币五十万元”的赏额。(44)这个启事,迅速被南京《中央日报》大张旗鼓刊登出来,似乎想向社会传递政府重视这一事件的印象。
国民党采取的这种对策,自然是为了应付激烈的舆论谴责。7月17日,曾任教育部次长、国民参政会副秘书长的西南联大法学院院长周炳琳,得知闻一多被刺后马上写信给梅贻琦,主张“此案应追个明白,谁实指使,必令负杀人之责任,决不可开个追悼会,拿死人做文章,做了文章便不了结”。他请梅贻琦告诉霍揆彰,让其明白“责任所归,不许马虎”。(45)在重庆候机北上的金岳霖、汤用彤、冯友兰、叶企孙、马大猷、姚从吾、蔡枢衡等34位西南联大教授,也于7月18日联名致电教育部,说闻一多“一代通才,竟遭毒手,正义何在,纪纲何存”,要求“主管当局务缉凶归案,严究主使”,并严正指出“政府在道德上法律上之责任决不能有所规避,对于其所属人员亦自不能有所曲护”,必须“从速处理,以平公愤”。(46)同日,闻一多的故友胡适、萨本栋、李济、梁思成、傅斯年,在给闻夫人的唁电中也说:“斯年已向政府当局请求缉凶查明案情,尽法惩治。”(47)一些民意机关,也认为事态严重,要求调查真相。
李闻惨案发生在昆明,为了澄清责任,云南地方要求进行彻查。7月16日,尚在东北视察滇军的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接到昆明市长发来的电报后,当天便致电蒋介石,表示已“督属加紧缉获凶犯法办”。(48)17日,云南省参议会驻会委员会通过的议案之一,便是“议决电请军警宪当局上紧缉凶法办,并设法防止此类不幸事件之发生,以维持社会而安定人民心绪”。(49)国民参政会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是明确的,19日,华西女子大学校长吴贻芳在参政会驻会委员会上领衔提出《请政府令饬滇省府严办昆明暗杀之凶犯》,会议决议“送请政府迅速办理”。(50)
国民党集团内部,一些有头脑的人也不赞成使用暗杀方式对待不同政见者。17日这天,数份李闻被刺密电摆在蒋介石的案头,除了卢汉的密电外,还有行政院副院长翁文灏的电报。这位从政书生对李闻被暗杀很是吃惊,他在电报中说:“昆明李公朴被刺,闻一多又当街为人击毙,人心备极警恐”,“查当此时局困难之时,一[部]份人士发表政治言论,见解虽各有不同,事实自在所难免,但如对李闻二人暗杀行为,不问动机出自何方,皆须彻底严惩”。电中,翁文灏主张“必须迅即公告,对非理暗杀行为严加斥责,并电令昆明军警治安长官限期查获凶手,违则彻惩,所获凶手不问出自何方,必须经公布供词,迅速从严惩办。”结尾处,翁文灏郑重写下“敬贡愚见,务乞采纳”八字,要求蒋介石接受这个建议。(51)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则因“昆明李公朴被害尚未破案,继以闻一多教授父子被刺,父死子重伤,各方均极注意”,担心中共“可能利用此题材大为煽动”,为了替蒋介石分忧,“连日召集各方关系机关人员会报,查究凶害真像”。(52)长期主持国民党中央宣传、外交和国民参政会工作的王世杰,也认为用暗杀手段对付党外人士无济于事,他虽不满民盟和中共认定两案“为政府特务人员所为”,但同样“力主彻查”,并对内政部长张厉生“颇迟疑”的态度不以为然。(53)
李闻惨案的反响,大大超乎霍揆彰的预料,为了自保,他挖空心思设计了一个一箭双雕的阴谋。7月20日,霍揆彰下令逮捕龙云任云南省政府主席时的重要幕僚、原昆明行营及绥靖总署副官长杨立德中将,为逼其“承认组织暗杀团”,还施以酷刑,使杨立德“面部已非人貌,四肢折断,受电刑后,神经错乱”。(54)逮捕杨立德的用意极其卑鄙,龙云主政云南多年,是让蒋介石头痛的地方实力派,故抗战刚刚结束,就被政变搞下台,调任军事参议院院长闲职。龙云虽离开云南,但势力和影响还在,霍揆彰逮捕杨立德的阴险之处,就在于既可推卸自己的责任,又可打击与蒋介石貌合神离的龙云势力。
闻一多被刺后,蒋介石于7月22日手令霍揆彰“密来庐山面报”,并指令“务希敬日到浔为要”(55),23日又为此给霍揆彰发去专函。(56)照理说,对于一言九鼎的蒋介石指示,霍揆彰不应怠慢,但他却并未按照蒋介石指定的24日抵达牯岭,以至蒋介石24日“决召霍揆章[彰]”来见。(57)霍揆彰之所以迟迟未动,是为了拿到杨立德的口供。25日,杨立德屈打成招后,霍揆彰一面有意加以散布,一面启程离昆。于是,中央社昆明分社在霍揆彰行前特发出一条消息,云:“经军警当局连日之努力,对李闻二氏暗杀案,已经有确实之线索,日内全案当可大白。”可能还是心虚,该消息未能在昆明《中央日报》发表,倒是南京《中央日报》捷足先登,声称据可靠方面消息,已逮捕若干嫌疑犯,“尚有一二主犯亦已获有线索”。(58)几天后,南京中央社再次发表消息,称“据确悉,昆明李公朴闻一多被刺案,刻已完全破案,详情日内即可发表”。(59)手握杨立德供词的霍揆彰,这时也自以为得计,途经南京时即宣称:“李公朴、闻一多被狙案已获得重要线索,有关重要人犯前某部队军官杨立德中将已被捕,并供认不讳。”进而,他还煞有介事地向记者说,李闻被刺“系当前有力集团乘卢汉主席晋京,省政主持无人之时,发动有计划之谋杀,冀嫁祸政府”。末了,加了一句“谋杀案之主使人已逃往昭通原籍躲避”(60),暗示此人即在昭通原籍的龙云第三子龙绳曾。这件事见诸报端后,一时沸沸扬扬,似乎确有其事。
然而,霍揆彰的栽赃陷害很容易被揭穿。原云南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李一平特发表谈话,说龙绳曾去年夏天就回原籍,那里离昭通还有300余里,言外之意是李闻被刺时龙绳曾根本不在昆明。至于杨立德,李一平说他是“众所共知之忠厚长者,平日讲书自娱,即任昆明行营副官处长时,亦安分守己,不问外事。省府改组以后,尤深居简出。”(61)李一平是随云南省主席卢汉赴东北安抚滇军的要人,李闻被刺后,蒋介石电召卢汉速来牯岭,李一平随行到南京时,正逢霍揆彰栽赃之言甚嚣尘上,于是公开发表了这个驳斥霍揆彰谎言的谈话。实际上,霍揆彰对龙云集团的诬陷,连蒋介石也半信半疑。杨立德被捕次日,霍揆彰即向蒋介石做了报告,并称龙云之子龙绳武、龙绳曾建有非法组织。蒋介石可能不知道龙云已秘密加入民盟,更不知道闻一多还是龙云长子龙绳祖加入民盟宣誓的监誓人,但他很清楚龙云对民盟的同情与暗中支持,所以手令霍揆彰:“龙绳武、龙绳曾应暂予监视,其非法组织可勒令解散再候处理”。同时,又强调“惟李闻案凶犯应限期缉获,不得以此违误”。(62)这次,霍揆彰真的弄巧成拙了,当他从庐山返回南京,中央社记者询问龙绳曾近况时,他只能尴尬地承认龙绳曾“现住于昭通故乡”,至于其他情况则“一律拒绝作答”。(63)《文汇报》记者问“此间盛传此案与龙三公子有关”是否属实,他则答“尚不一定”。对“一切问题”,亦“均守口如瓶,不予置答”。(64)
霍揆彰无中生有的诬蔑激怒了一直保持低调的龙云。龙云虽于1945年10月初因政变下台,但仍是堂堂上将,岂肯容忍小人诬陷。7月29日,龙云在南京发表公开谈话,指出:“近日京沪少数报纸,对该案多作不负责任之报道,涉及私人,言之凿凿,不知其消息来源有何根据。但无论为外人所投或自行采访,而一涉私人即应负法律责任,甚望各报在政府未正式公布调查结果以前,对于此案勿再轻率发表不负责任之报道。”(65)龙云发表谈话后,未再理睬外界传言,倒是有些人紧绷神经。31日,龙云拜访马歇尔后,外间马上传说这次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晤谈,内容“以云南情形及李闻事件为中心”。(66)龙云以军事参议院院长身份拜见马歇尔,无论谈什么都勿庸惊讶,奇怪的是中央社立刻发表了一条专电,称龙云“往访马歇尔特使,纯系拜会之性质,外传龙氏曾与马帅谈及李闻案问题,实绝无其事”。(67)中央社是国民党的新闻喉舌,竟为此事出面辟谣,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李闻惨案牵动的范围已超出了事件本身。
不露声色的龙云没有忘记霍揆彰的陷害。次年3月,国民党召开六届三中全会,已因李闻惨案被革职的霍揆彰竟以中央监察委员身份赴会。为此,龙云专函蒋介石,称:“前云南全省总司令霍揆彰,在任内主使部下先后谋杀李闻两教授,系属白昼杀人,发生于警备部所在之昆明市,事出之后,凶手安全逸去,多误为政府所为,中外震惊,谣言纷乘。该霍揆彰既失错于前,复不明呈钧座,一味捏词蒙蔽,并一面嫁祸地方,将中将杨立德等无辜逮捕,非刑迫供,几造成空前冤狱。”其后,“霍揆彰革职看管,听候核办”,“殊该霍揆彰仍逍遥法外,此次竟公然来京赴会,众目睽睽,咸表惊异。该霍揆彰如此糊涂性成,藐视国家法令,影响政府尊严”,故请加以处置“以维法纪,而正视听”。(68)这封署名“中央监察委员龙云”的信,让有心保霍的蒋介石左右为难,不得不下令顾祝同对霍揆彰“严加管束”。(69)
三、美国的介入与风波
李公朴、闻一多相继被刺后,人们推测类似暗杀将会继续出现。梅贻琦在闻一多被刺当天给教育部的急电中,就用“同人极度恐惶”的措辞诉说人人自危的心境。(70)教育部长朱家骅向蒋介石报告闻一多被刺时,也用了“教育界人士殊感焦灼”的语句。(71)美国驻昆明领事馆(以下简称“美国领事馆”)也有同样明显的感觉,因此当他们接到请求保护的要求后,当晚就由副领事劳斯(Roser)与两位美国人,驾驶吉普车把有可能遭到迫害的民主人士接至馆内加以保护。一些受到威胁的人,也自动至领事馆避难。进入美国领事馆避难者共19人,其中有西南联大教授张奚若、潘光旦、费孝通,云南大学教授楚图南、冯素陶、尚钺、潘大逵和讲师王康,《民主周刊》编辑赵沨,中苏友好协会昆明分会驻会工作人员金若年,及民主周刊社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此外,还有8人是几位教授的家眷。(72)这些人中,除张奚若外,都是云南民盟的负责人或骨干。
按照国际公法,美国领事馆的行为有超越外交职权、干涉别国内政之嫌,所以领事馆一面电告美国大使馆,一面派人向霍揆彰说明此“十一人确有危险,彼愿站在人道立场予以保护,绝非保护若辈之政治组织”。霍揆彰没有料到竟会惊动美国,气急败坏之下,于次日致函美国领事馆,声称:“中国人应由中国军政机关保护,美领馆竟接受十一人之要求而保护之,有侵中国主权,希即开列名单,交中国政府。”劳斯将此函出示张奚若等人,征得他们意见后,复函云南警备总部,大意是:“此十一人多属本人朋友,彼等确有性命之虞,且彼等并非犯人,似不能行用引渡办法。”(73)霍揆彰非常不满这个答复,可也无可奈何。
美国领事馆可以不在乎霍揆彰的质问,却担心这一未经请示的行为可能受到大使馆责问,不过这个担心很快就打消了,这从7月20日美联社发布的一条消息中即可得知。该消息说:“美国国务院顷证实李公朴、闻一多暗杀案发生后,昆明美领事馆确对十一位民主同盟分子加以保护。国务院声称,昆明美领事此种措置因该十一人显然有亦被暗杀之可能,南京美大使馆已与中国外交部商谈此问题。据称中国当局已派员往昆调查此案,并命该地警备司令部维持法律。一俟安全确有充分保障,该十一位民盟人士即行脱离美领事馆之保护。”(74)美联社的消息,传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即美国政府认为中国政府无力负责民主人士的人身安全,这对以反法西斯战争中四大强国之一自居的国民政府,无论是在形象还是信誉上,都是一种嘲笑和打击。国民党新闻管制机关虽然一再限制传播美国领事馆保护民主人士的消息,但无疑这一事态成为与李闻惨案密切相联的又一关注焦点。7月22日,民盟政协代表向国民党政协代表提出李闻惨案善后要求中,特别增加了“政府对于目前因惨案威胁而避入昆明美领事馆之本盟领导人潘光旦等十一教授以及一般民主人士均应切实负责保护其身体安全及自由”一项。(75)尚未从李闻案中摆脱的蒋介石,又一次面临雪上加霜的处境。
进入美国领事馆的张奚若等人,在7月18日行政院发出保障人民安全的通令,和霍揆彰送去保障其安全的书面保证后,于19日相继离去。脱离美国领事馆保护,本是事态和缓的征兆,令人费解的是昆明《中央日报》偏偏在20日社论中对他们大加嘲讽,说他们本可向治安机关要求保护,“何至遽生非外人不能自保之心”,“既以身许,艰险自在度外”,却又寄人篱下,“民主斗士,从何斗起”。(76)昆明《中央日报》说此番话时,以为事过境迁,借机发泄不满,孰料事情一波三折,仅隔了一天,潘光旦、费孝通就因人身仍然受到威胁重返领事馆。这样一来,眼看就要过去的事情反而再次被激化。
前面说到,潘光旦也列入了云南警备总部的黑名单。李公朴被刺后,几个特务曾数次到西仓坡西南联大宿舍的闻一多和潘光旦的家里骚扰,一个女特务甚至扬言下一个就轮到他们两人了。闻一多遇难后,潘光旦处境极其险恶,不得不求助美国领事馆。潘光旦离开领事馆后,仍心有余悸,不敢回西仓坡,住到清华大学办事处的内弟家。清华大学办事处是所院落,梅贻琦也住在这里,四个特务为了打探情况,竟然殴打梅贻琦的车夫罗文安。(77)这件事让潘光旦感到人身威胁远未解除,思来想去,只好与费孝通再入美国领事馆。复入美国领事馆避难者,连同家眷,共11人。(78)此事原因和经过,在教育参事刘英士给教育部长朱家骅的报告中是这样记述的:“潘光旦等上星期五出美领事馆,但于昨日(星期日)下午经与梅月涵等再四研究之后,重进美领事馆。原因如下:昨为留学生考试第一日,梅校长坐自备包车赴试场。十时左右,梅因将有汽车送其回寓(西仓坡五号清华办事处),故命包车夫先回。包车夫于归途中遇暴徒数人,持枪逼询清华办事处共住几人,有枪多少等语。潘光旦夫妇均与梅校长同住,故包车夫未敢率直回答。结果包车夫被殴!此事发生后,潘等认为治安当局控制力量不够,故又逃至美领事馆。”(79)
刘英士是1927年与闻一多、潘光旦及胡适、徐志摩、梁实秋、叶公超等共同创办新月书店的朋友,故朱家骅请其代表教育部赴昆慰问闻一多家属。刘英士飞抵昆明的7月21日,正是潘光旦、费孝通再入美国领事馆之日,因而马上接到朱家骅密电,嘱其“对潘光旦先生等安全之保护,便衣或武装均无不可,希与有关当局妥洽”,并强调“潘等再度要求美领馆保护,自无必要,务盼婉劝阻止为要”。(80)于是,原本衔命慰问闻一多家属的刘英士,使命一变而为劝说潘光旦等离开美国领事馆了。在蒋介石的日记中,有对张奚若等人初入美国领事馆的挖苦,说:“此等知识分子而且皆为大学有名之教授,其求生辱国,寡廉鲜耻,平时其自夸所谓不怕死者,而其怕死至此,书生学者,毫无骨格。”(81)至于潘光旦等复入领事馆,虽未见于蒋介石日记,但不难想象,他20日还信誓旦旦地向司徒雷登表示“对昆明李闻案,政府必切实查究,并重申负责保护人民之生命与自由”(82),第二天竟发生了这件让他自食其言的事。
身负调停国共矛盾的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这时也感到事态的严重。7月16日,他与国共和谈的国民党谈判代表俞大维会谈时,不仅提到李闻被刺事件,还认为“许多中国人,深恐生命威胁,纷至当地美国领事馆,要求保护,在此种环境之下,谈判如何可以进行”。(83)马歇尔担忧的是,李闻被刺事件可能会对谈判产生不利的影响。果然,18日他首上庐山,到机场送行的民盟中央常委张君劢就请他为昆明暗杀案向蒋介石提出警告,并说民盟人士“生命已无保障,政府谈判自难继续”。(84)19日,周恩来也对马歇尔表示,“因为战事蔓延、政治暗杀,他觉得很难说服他的同志接受政府对于苏北之要求”。(85)张君劢、周恩来的话让马歇尔深感李闻惨案不只是镇压不同政见者的孤立事件,它牵动着国共和谈,牵动着从中斡旋的民主同盟,还妨碍着他的来华使命。事情很明显,如果调停失败,内战必然爆发,苏联势力就会乘虚而入。但国共休战罢兵需要和平环境,李闻惨案此时发生,说明国民党没有和平诚意。这样,内战不能避免,精心制定的制止中国内战、扶植蒋介石成立容纳各党派的稳定政府以便与苏联抗衡的远东战略计划,势必付之东流。
来自美国的消息也印证了马歇尔的忧虑。7月30日,驻美大使顾维钧走访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询问一个月前草拟的“对华军援”办理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前经交委员会审查,原拟将该案报告众议院,可望通过。惟参议院方面,因我国目前情形,难望通过。彼意与其提而不获通过,不如作罢。”(86)顾维钧的电报没有说明“对华军援”指的是哪项法案(87),但不论何种援助,都是蒋介石最急需的;电报也没有明言中国“目前情形”包括哪些,但不论什么情形,肯定包括李闻被刺在美国引起的恶感。这一点,马歇尔已意识到了,所以与蒋介石会谈时,才会指出“昆明暗杀案比内战之消息使美国影响更恶”。(88)马歇尔的这句话,第二天得到进一步的印证。7月31日,美国哈佛大学哲学教授巴顿、政治学教授伊立沃、法学教授西孚等30余人联名致电代理国务卿艾奇逊,认为“民主和非共产党领袖最近的被杀害,是得到国民党的赞同的”,为此主张“美国停止援助中国,以便等待国民党容纳民主分子参加政府”。(89)这个消息让蒋介石百思不解,竟认为哈佛大学教授的主张是“第三国际对美宣传之阴谋”。(90)其实,不止哈佛大学,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皇后学院也有36位教授致电杜鲁门与国会,要求撤退驻华美军。电中称:李、闻被刺使美国“学术界人士不胜惊震”,“吾人身为纽约城之大学教授,鉴于此种严重事态与建立联合民主中国之初衷,要求美军应立即退出中国,并停止一切对华金融与军事上之援助,直至民主之联合政府成立时再行恢复”。(91)而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都学华教授,还将学院全体教授致杜鲁门总统的电报寄给《大公报》,希望该报“将原电译出发表”。该电说他们“听到昆明著名教授闻一多和李公朴两先生被暗杀的消息后”,“十分震动”,认为“这种出于若干反动分子的残酷行为,刺激了中美两国思想自由的公民良心”,也“刻画出中国局势在迅速的恶化,美国也深深地被卷入了”。电中说:美国政府对于这种“毁灭人类自由基础的行动,不应保持缄默”,因而“要求中美两国政府采取紧急步骤,实行他们已经宣布了的支持代表民主政府和恢复中国自由与秩序的政策”,“要求美国政府积极的支持中国建立民主的政府,实现统一的代议制的政府,并维持言论自由的适当保证”。在这封8月12日寄出的信函上,签有教育哲学、教育历史、教育教授法、教育社会学、童年教育、英国文学教授法、比较教育、教育管理学教授裴纳、勃兹、恰尔慈、克拉克、康兹、甘斯、格雷、吉尔派屈里克、林登、诺登、劳普、都学华12位教育家的名字。(92)
李公朴、闻一多被刺,潘光旦等两入美国领事馆,国民党坚持武力统一使国共和谈有花无果,加上美国国内的强烈舆论,如一团乱麻让马歇尔感到棘手。这促使他在8月8日与蒋介石的会谈中,直率地告诉蒋介石:“中国最近的局势已引起了美国的许多议论”,“知识分子特别是在国外大学受过教育的那些知识分子受到蓄意的迫害”,这使“美国知识界有一种感觉,即中国对自由主义见解的压制与德国所实行的做法相同,它已使全世界震惊和愤怒”。(93)与此同时,有些精疲力竭的马歇尔,还请求美国总统杜鲁门出面向蒋介石提出警告。
杜鲁门接受了马歇尔的建议。8月10日,他根据马歇尔与司徒雷登商量后拟定的草稿,以私人通信方式致函蒋介石。这一封著名信函被中美关系史学者多次提到,只是信中关于李闻被刺事件部分,多被忽略,而杜鲁门在信中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很大程度上正是以这一事件作为证明的。信中,杜鲁门除对中国未能采取切实步骤实行政协协议表示失望外,用很大篇幅写到美国民众对国民党压制舆论、制造暗杀的不满:“近数月来之中国政情,迅趋恶化,实使美国人民深感忧虑”,“然最近局势之发展,使人不能不认为国共两党中均有极端分子,各顾私利,阻碍中国人民之愿望”。杜鲁门认为,由于“中国内争日炽,尤以新闻刊布自由及智识界发表开明言论等举,日见加强压迫之趋势”,使“美国舆论之认为美国对华政策,应予重加检讨者渐见增多”。尤其是“最近昆明发现有声望之教育阶层人士惨被暗杀案件,美国人民未尝无闻,此案责任属谁,姑且勿论,其结果适使美国人民对中国局势益加注视,且信中国对社会问题,不采民主方法,仍欲凭藉武力,利用军队或特务警察,以求解决”。信中还表示,美国舆论认为“中国国民之期望,为黩武军人及少数政治反动分子所遏阻,此辈不明现时代之开明趋向,对国家福利之推进,不惜予以阻挠。此种情势,实为国民所深厌恶”。基于以上原因,杜鲁门坦率告诉蒋介石:“倘若中国内部之和平解决,不能于短期内表现真实进步,则美国舆论对中国之宽宏慷慨态度,势难继续,且本人必须将美国立场重行审定。”(94)杜鲁门的信,明白无误地提醒蒋介石: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是与国民党如何对待国内批评分不开的。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批评,通常先是通过高级外交人员的传递信息,只有非常时刻才由国家最高领导人直接出面。杜鲁门的信当属后者,且批评之严厉,全然没有外交辞令,仿佛颐指气使地教训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由此可见,李闻惨案及其社会影响,是妨碍美国远东政策的一个因素。
杜鲁门的信,于8月12日由顾维钧电告蒋介石。电中,顾维钧说他已向美方征询了此信之意,印象是“重在我方此时有所表示,采一切实步骤”,故建议“此在我策略上亦属不可少”。顾维钧还认为,“昆明惨案等,应预为防禁,以免授此间左倾分子以口实,而刺激美国舆论,更使美政府感觉应付困难”。(95)蒋介石收到这封信后,即向正在巴黎的外交部长王世杰询问意见。王世杰14日回电云:“目前马歇尔既经发表声明,倘我不采取若干步骤,致使马歇尔陷于完全失败状况,美国政府必采取若干不利于我之措施与声明,此则可使美国舆论再度逆转,因马歇尔为全美的信任之人望也。”否则,“苏联尤必利用此形势,采取不利于我之措施”。(96)王世杰此电主要针对中共问题,但杜鲁门信中强调了“最近昆明发现有声望之教育阶层人士惨被暗杀案件”,自然只有解决这一事件,才能满足杜鲁门的要求。(97)
美国对待李闻惨案的态度,已多次令蒋介石不满。当他阅过杜鲁门来信后,即为“美国外交政策谬误至此,甚感痛心”。(98)在8月的反省录中,他再次写到这件事,深感这是“加我以耻辱”,认为此举是“美国在国际道义上重添其不可磨灭之污点”。对于8月18日杜鲁门以行政命令扩大对华禁运,制止国民党政府购买美国剩余军火,蒋介石更是火冒三丈,说“美国断绝接济我国之武器,并不允我国备价购买其军火,此为马歇尔对我更进一步之压迫,欲使我对其屈服”。(99)但是,离不开美国援助的蒋介石,尽管极不情愿,也只能耐下性子处理李闻被刺这个棘手的案件。
四、蒋介石对闻案的处置
7月17日蒋介石看到卢汉与翁文灏发来闻一多被刺的电报时,似乎就有一种不祥预感。当天,他亲自修改手令,急电霍揆彰:“李公朴与闻一多案关系重大,希于三日内负责缉获正凶,勿稍贻误。”(100)但是,李闻惨案居然在国内外激起如此之大的风潮,也让他始料不及。(101)如果蒋介石起初还只是觉得“昆明李闻被刺案殊所不料”的话(102),那么在“一星期反省录”中,便承认“本周几全为此事而感受烦闷与忧郁”(103),在“一月反省录”中,也写下“昆明李闻被刺案在政治上增加政府甚大之困难”之句。(104)
让蒋介石烦闷和忧郁的头绪太多,他首先想到的是这一事件会被中共利用,正如他得知闻一多被刺的第二天在日记中所云:“昆明连出暗杀案二起,先李公朴次及闻一多,皆为共党外围之民主同盟中党酋,应特别注意,彻究其凶手,以免共匪作污陷之宣传。”(105)在避免被中共利用的心态下,蒋介石指示行政院向各省市政府主席市长发出要求各地方保障人民安全的通令。通令先是说:“查云南省昆明市,近数日内接连发生狙击致死案件二起,显系奸人意图以刺杀掀起社会秩序之不安,该管各级机关人员防范不周,遂致有此惨案,实为我政府莫大之耻辱。”继之命令“各级省(市)政府为维护地方治安之机关,对于一切人民之生命与自由,负有保护之责,务须饬属严密防范,尤应在此时期,对于政治党派人士特加保护”。(106)行政院的通令是国民党政府在李闻被刺事件后采取的第一个对策,与李闻惨案报道上的遮遮掩掩不同,这个通令迅速刊登在国民党控制的所有报纸上。
国民党政府的第二个应付措施,是尽快摆脱干系。7月17日下午,中央宣传部举行外国记者招待会,会上有记者问:“昆明李公朴、闻一多二人被刺案,共党颇指摘政府,究竟真相如何?”对此,中宣部长彭学沛除了声称“政府对此案甚为重视”外,还强调“此事究竟为何人所为,余不愿凭空推测,在未查实以前,对任何方面之任意悬揣,皆不公平”。(107)7月18日南京《中央日报》的社论,也要人们“不能不稍稍遏制我们的感情冲动”,因为“直觉的观察,不一定真实”。(108)这些既不愿承认李闻被刺为国民党所为,又不敢否认与国民党有所联系的模棱两可之言,不仅显得底气不足,也难以平息民心舆情。
闻一多被刺后,民盟中央曾提出与政府一同进行调查的要求。7月21日,民盟中央在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会上,梁漱溟、罗隆基表示将向政府提出书面要求,其第一项便是“立即选派公正人员与民盟推派之人员同赴昆明,进行调查该案真相,并负责保障调查人之安全”。(109)22日,政协民盟代表团致函政协国民党代表团,在向蒋介石提出的严重抗议中,亦要求“政府立即选派公正人员与本同盟所派之人员同赴昆明,进行调查惨案真相”。(110)梁漱溟说,“最初和政府诸位代表谈到此意,他们几位都没有不同意的表示,但认真交涉时,则又不肯同意”。(111)此后,梁漱溟、罗隆基向政协秘书长雷震提出由政府、民盟、美方各派一人,组成三人调查委员会赴昆调查的建议。25日,梁漱溟、罗隆基、张申府走访政协国民党代表邵力子讨论李闻被刺案调查事,“再度要求派遣美国代表、政府代表、民盟代表组成之调查委员会”。(112)26日,梁漱溟、罗隆基在与吴铁城、雷震会商调查李闻被刺案事时,又一次申述了这个建议,但均未得到当局同意。为了敦促国民党,民盟郑重向司徒雷登表示了这一愿望,司徒雷登答应向蒋介石转达。但是,蒋介石只同意“民盟自行派员前往昆调查,交通工具由政府供给,并保障其安全”。(113)这就是说,蒋介石拒绝组织三人调查团,仅允许民盟派人自行调查。
请美国出面,是民盟中央经过反复斟酌后提出的建议,其意表示三方联合调查,可以保证调查结果的公正。习惯用西方思维方式思考问题的马歇尔,认为这个建议没有理由不接受,于是在30日当面向蒋介石提出,请其“允许民主同盟之要求,组织三人调查委员会,由政府、民盟及美方各派一人,前往昆明共同调查”。蒋介石则推诿说:“此事之处置,为政府应尽之责,自应由政府负责调查,如调查结果公布后,彼等认为尚有怀疑之点,自可允许有关团体参加研究。”(114)蒋介石拒绝民盟要求不难理解。首先,蒋介石已获知李闻被刺出自云南警备总部之手,如果三人小组一起调查,那么政府方面无论采取什么办法也难以掩盖真相。其次,美国领事馆的介入,已将李闻惨案衍生为国际问题,为了避免节外生枝,当然不愿意美国插手。
由于国民党的种种阻挠,民盟派往昆明调查的梁漱溟、周新民两人直到8月1日方从南京启程。他们启程的前一天,南京《中央日报》似乎为了表示政府重视李闻被刺案调查,特意发表了一篇题为《昆明事件之调查与处理》的社论,说:“连日牯岭所有冠盖往来,均与政府对昆明李、闻事件的调查处理有关,如昆明警备司令霍揆彰由滇来牯;内政部次长唐纵由京往滇,又由滇来牯;宪兵司令张镇由京飞浔转牯;顾总司令祝同与卢主席汉由牯往滇,都是为了调查和处理李、闻事件。”社论还宣称:“昆明事件是异常重大的事件,国民政府的信誉,国民党的信誉,中国国家的信誉,乃至中国人民的信誉,都以此案为试金石。”(115)然而,此行不断遭到国民党“花招”的干扰。行前,民盟本计划派梁漱溟和罗隆基,但外间传言罗不能去,去了将死在昆明,这样民盟才改派副秘书长周新民。在重庆转机时,又说飞机没有舱位,使他们迟至8月6日才到达昆明。这次调查,国民党中央党部特派秘书张寿贤“陪同”,但到昆明后,报上只登张的名字,故意不提梁、周二人。(116)这让人明显感到,同意民盟赴昆调查不过是敷衍舆论。
梁漱溟、周新民在李闻惨案发生两个多星期后才出发,不能说不是国民党有意拖延时间,以便完成对应部署。根据已公布的材料,蒋介石得到闻一多被刺消息后,估计可能是自己人干的,于是打电话问军统局长毛人凤,但毛人凤也回答不出是什么人干的,只说他没叫人干这件事。(117)这种情况下,蒋介石7月17日下令警察总署署长唐纵飞昆督饬调查。唐纵抵昆后,从先期到昆的军统局第三处(主管暗杀)处长郑修元和军统云南站站长王巍处,得知李、闻两案均为云南警备总部特务营与稽查处所为,且将凶手职务、姓名、事先布置及行凶情况,都弄清楚了。(118)可是,唐纵面见霍揆彰时,霍死不认账。蒋介石闻知,方令霍揆彰速来庐山。
应当承认,蒋介石自7月17日得知闻一多被刺情报后,便考虑到如何处理李闻被刺事件。不过,他考虑所有问题出发点,都建立在前面提到的“以免共匪作污陷之宣传”这一基础上。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反复掂量,蒋介石为了避免被指责为“政府暗杀反对党人之罪恶”和“更将诬为‘法西斯’党”,于25日确定了在一片责难中争取主动的“政府应主动彻究此案”处置方针。根据这一方针,蒋介石当晚在牯岭召见霍揆彰,希望其“自动彻究”。霍揆彰开始还想继续抵赖,拿出“假造人证与口供”,希望得到蒋介石的认可。可是城府极深的蒋介石,深知这种办法不仅无济于事,而且一旦穿帮,定会让自己无地自容。于是,蒋介石训斥霍揆彰“幼稚荒谬极矣”,明白告诉他两案都是“其所部之所为,且出其行刺之人名”。当然,蒋介石对惩处霍揆彰还是有些舍不得,故嘱“自想此案之办法”,并要他与宪兵司令张镇共同研究处置李闻被刺案的手续与要点。(119)
勿庸置疑,霍揆彰制造李闻惨案,从根本上说秉承的是国民党的反共政策。李闻惨案前几天,国民党中央会报以“政治通告”指示各地党政军会报,“谓当时国共谈判,民盟方面偏袒中共,说民盟是中共的尾巴,说民盟在各地进行爱国民主运动,是受中共的指使,要在蒋管区对民盟予以明密的打击”。当时担任重庆行辕第二处处长的徐远举说,他们接到这个指示后,马上向西南各地会报及党政军机关做了转知,南京中央党政军会报也直接向各地下发了这一指示。(120)霍揆彰是按照这个指示大开杀戒的,但内中也有自己的小算盘,用沈醉的话说,就是他想借此邀功,讨好蒋介石,“希望改派他当云南省政府主席”。(121)沈醉这话,是从霍揆彰的参谋长刘一戈(122)、参谋处长郭业儒,及1946年8月出任云南警备总部副总司令一职的王凌云等人处了解到的,可见并非毫无根据。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连云南警备总部下层人员也人所皆知(123),否则就不会在蒋介石召见霍揆彰之令下达后,外间便传出霍揆彰将出任云南省政府主席的风声,甚至还有记者当面问其“外传彼将聘任滇省主席”的问题。而那时的霍揆彰遭到蒋介石的训斥,知道这次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故只能“完全否认”。(124)
霍揆彰企图嫁祸龙云集团的打算落空后,便函令云南警备总司令部“将行动有关人员拘捕”,要求他们中有人出来“挺胸做烈士”。(125)这个办法,说明霍揆彰与张镇商量的结果是丢卒保车,唯有这样,才能把暗杀说成是个人行为,才能掩盖霍揆彰的责任,敷衍舆论对政府的指责。对于这个方案,蒋介石是满意的,26日,他决定派陆军总司令顾祝同全权处理李闻被刺案。
7月27日,蒋介石召见顾祝同,交待处置要点,即:“甲,反动派必以此加强其对政府暗杀反对党人之罪恶,更将诬陷为‘法息[西]斯’党矣。乙,对霍处置之方针。丙,公布与审判之准备。丁,宣传技术之注意。戊,政府应主动彻究此案。己,凶手之口供及其行刺之动机。庚,被刺者咎由自取乎。辛,使投机与附共者有所警惕。壬,问霍能否自动彻究此案。”(126)这九项要点,第一项是处置动机,也是要求顾祝同处理案件时必须把握的核心,一切要服从这一需要。第七项针对的是李公朴、闻一多个人,要求顾祝同在此案办理过程中,一定要突出他们被刺完全是“咎由自取”。第九项,说明蒋介石仍欲庇护霍揆彰,希望他不受或少受牵连。这一方针与办法的确定,说明蒋介石的处置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决定了李闻被刺事件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
顾祝同被蒋介石召见的当天,便带着陆军总部副参谋长冷欣、宪兵司令张镇,与云南省主席卢汉及霍揆彰同机飞昆。同日,中央社总社发布“今日下午五时半,国府政务局长陈方,秘书曹圣芬,在胡金芳饭店发表主席到庐山后之第一次重要消息”,内容为“由顾总司令全权办理,昆明军政宪警在其指挥之下,加紧侦察工作,务期在最近一周内将该案完全破获”。(127)次日,国民党控制的各报纷纷大肆渲染,做足了这篇文章。
如何处理李闻惨案,让蒋介石耗尽脑汁。7月28日,唐纵向蒋介石献策:“李闻二案宜分开,以示非有计划之行动”,建议“李案以云南人出面承担为报复李公朴构煽部队之义侠行为”。蒋介石认为不妥,主张“李案如不破,则暂时作悬案”。(128)8月初,蒋介石看了口供记录,一度打算处理李案(129),可听了冷欣的汇报,再“审阅口供”后,觉得“破绽甚多”,遂改变主意,决定只处理闻一多案,把李公朴案悬挂起来。(130)蒋介石之所以改变前定办法,一是由于所谓的口供破绽太多,二是考虑到闻一多在光天化日下被刺,现场遗留明显痕迹,三是闻一多不仅是美国用退还庚款建立的清华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和在美国受过教育的留学生,而且还是中国学术界的知名学者,他的被刺尤其引起美国舆论的愤慨。(131)
决定处理闻案后,蒋介石为如何才能做得天衣无缝考虑再三,因为清清楚楚的事实使蒋介石也觉得“必须彻究严惩霍揆彰,方得其平也”。(132)8月7日,蒋介石派空军司令周至柔飞昆明,向顾祝同转达了这一指示。(133)蒋介石没有留下这一方针的文字,但唐纵在日记中写道:“周(至柔)含主座命来,传达闻案意旨,现在此案外间知者甚多,尤其美方业有详尽调查,必须认真办理。”(134)正是由于顾虑到美国已掌握的情况,蒋介石才再次“研究昆明暗杀案之口供与经过实情”,复派刚刚返回牯岭的周至柔再赴昆明“传达意旨”。(135)
既然方针已定,表面文章当然做得越大越好。8月10日,马歇尔、司徒雷登发表联合声明,承认调处失败,同时宣布对华武器禁运。为了改变这种形势,国民党加快闻案的审理。8月15日,陆军司令部军法庭、云南省保安总司令部、驻昆明宪兵十三团组成的军事合议审判法庭,举行第一次公审。(136)出庭的两个凶犯分别是云南警备总部特务营连长汤世良、排长李明山,但出庭时两人都换了名字,改为汤时亮和李文山。这次审判只有27人观审,除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省县参议员、市商会理事长、省党部、省政府、市政府、监察使署的代表,和指定的中央社两名记者旁听外,连《大公报》记者也被拒之门外。此举用意,就是欲尽量缩小范围,担心出现纰漏。
第一次公审时,以观审身份参加公审的梁漱溟、周新民,认为审判的不过是假凶手,为此致函顾祝同,认为“该案疑窦甚多”,要求“请勿定案”。(137)这是因为梁漱溟、周新民抵昆后,已有不少人向他们秘密提供了材料,有的还是“警备部的工作人员及特种分子”。还有,美国大使馆为了获得李闻被刺的情报,特从北平调来曾驻昆明较久的一位领事,协助在昆明的两位领事,共同调查此案。(138)因此,梁漱溟说他们掌握了一批人证物证,“可以指出政府承办此案的若干破绽”。(139)民盟中央也认为凶手交待情况“不无可疑之处”,罗隆基、章伯钧8月16日代表民盟向蒋介石提出“将暗杀李闻案之嫌疑犯,押至南京公开审问”,“俾使此案确乎水落石出”的要求。(140)被列入暗杀名单的张奚若,8月21日接受《联合晚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闻案处理手段很是卑劣。他说:“这案子的调查破获经过极令人不解”,“凶手说是因为闻一多在李公朴追悼会上攻击政府,侮辱军人,激于义愤而杀了他,这完全是瞎说”。“楚图南先生当天并未说话,为什么也被人追得越墙逃脱呢?”可见“其为有计划布置的大规模暗杀,是无疑义的”。张奚若还认为军事机关审判此案,目的是“要秘密处理这案子”,但“昆明人士一致主张这次暗杀案不能由政府片面的调查破获便算了事,大家拥护民主同盟的主张,要组织特别法庭来审理这案件”。(141)
“请勿定案”是梁漱溟、周新民的一厢情愿,即使是授予全权处理的顾祝同,也需事事请示蒋介石。8月18日,顾祝同派冷欣将闻一多被刺案的审判供词与报告送至牯岭,蒋介石“批阅至深夜,研究至再,未能决定办法”。(142)可以想象,看到杜鲁门8月10日信的蒋介石,预感到隐瞒和抵赖很难搪塞,况且“昆明暗杀案件万目睽睽,中外注视”,中共、民盟“皆以此为集中攻讦诬蔑之目标”。想到这里,蒋介石倍感“受意外之打击”,自认“近年以来无论外交内政如何困苦,未有如本案处置之拮据也”。到了这时,蒋介石忍痛拿定主意,“决将二凶犯枪决,而将霍革职交顾总司令看管”。(143)蒋介石的这个决定,也是丢卒保车,不过这个“卒”不是霍揆彰属下的特务,而是霍揆彰本人了。22日,蒋介石受美国《论坛报》尖刻批评的刺激,“重审阅闻一多被刺案之全卷”,遂“加以指示要点”。(144)23日,他看到《申报》刊载的闻案公审情形,认为“多与我所要指正者有碍也”(145),于是次日“面示冷欣补充数点后令即赴滇”,向顾祝同转告最后决定。(146)
8月25日,手持蒋介石批示的顾祝同,在昆明举行闻案第二次公审,判决结果是:“凶犯汤时亮李文山处死刑,杨立德与本案无关交保开释,李成业仍拘押续讯,李公朴案来犯严饬速缉务期破案,警备总司令霍揆彰革职,交陆军总部看管。”(147)顾祝同的判决,完全遵照7月27日蒋介石对他布置的九项要点,立足于防止中共继续以李闻被刺事件抨击国民党专制统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国民党大力传布审判文件。26日,南京《中央日报》发表社论《闻案的审理与公布》,接着连续三天,用相当篇幅刊登公审经过与记录。(148)27日,该报又刊登《昆各报著论评闻一多案》,借用《正义报》、《云南日报》的评论表示闻案处理的公正。昆明的地方报纸也不惜腾出大幅版面,刊登闻案处理经过。(149)国内各主要报纸,似接命令,均照此办理。国民党如此兴师动众,无非是向国人特别是美国表明对闻一多被刺事件的“公正”处理。
处决汤、李二犯后,喘了一口气的蒋介石在日记中写到:“昆明闻一多被刺案,凶手已判决,处死,昨日正式宣布。同时将霍揆章[彰]革职看管,以平公愤,对其特务营以及所有关系人员一律监禁与解散。”蒋介石认为“如此处置或可告一段落”,但也同时感到“困难痛苦与受辱,未有如此案之甚者也”。(150)话虽这么说,可“梁漱溟等公开宣言,汤李执行死刑时,将以他人代替,故汤李有恃而不恐”,也让蒋介石担心被蒙蔽,由是责令顾祝同将汤、李被处决的照片报来。(151)这真是自欺欺人,因为蒋介石在7月25日日记里就写到“昆明刺案内容既明”,8月9日又“研究昆明暗杀案之口供与经过实情”,这说明他完全掌握真相。可是,惨案主使者霍揆彰最后还是被包庇起来,处决的不过只是执行霍揆彰命令的两个小特务。而且,为了把李案悬挂起来,还把杀害李公朴的凶手汤时亮加到了闻案里。
闻一多被刺案处理期间,蒋介石在是否处理李案上仍举棋不定,于是决定“先将闻案解决,告一段落,再观舆论之变化”。(152)闻案宣判后,他深恐人们继续追究,故说了“而李公朴案则犹未解决,只可作为悬案乎”的话,为此做出云南警备总部“特务营以及所有关系人员一律监禁与解散”的决定。(153)其时,美国陆军助理一行来华,与宋子文开始商谈出售战时剩余物资,这让蒋介石大大松了一口气,顿感压力减轻,于是李案终被束之高阁。即使这样,蒋介石还是担心纸里难包得住火,一直关押着云南警备总司令部的王子民等15个特务。1947年11月下旬,继任云南省警备总司令何绍周以政府已明令民盟为非法组织为由,电请开释被押的王子民等。顾祝同准其所请,声称:“王子民等十五名,对于闻案处置失当,固属咎有应得,惟守法已届十四阅月,既能悉心思过,深知悛悔,可否原情准予一并责保暂释,以观后效。”对此,蒋介石仅批了一个“缓”字。(154)何绍周呈报的在押名册详细记录了云南省警备总部稽查处与预二旅(155)参与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成员名单,他们是少将处长王子民,少校组长崔镇三,上尉组员蔡云祈、秦永龢,中尉组员包玉田、刘锡麟、何毅、张文尧、尚福海,少尉组员王开基、赵树林、崔宝山、张德明、欧阳元化、仲刚。(156)
8月28日,蒋介石在收到杜鲁门信两个星期后,终于给杜鲁门发了回电,电中说到李闻事件,认为“虽然有些国民政府的属员犯了错误,但和共产党的为非作歹的程度来对比,还算是较小的,且国民政府对这些犯法者已经严加处理”。(157)有学者认为蒋介石的回信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为了敷衍搪塞(158),其实也不尽然,因杜鲁门信中特别说到李闻被刺引起美国舆论反感,那么只能在案件处理之后,才有底气回信。(159)
闻一多被刺案审判及判决公布后,民盟中央立即表示“坚决主张将凶手移京组织特别法庭审判”,否则“民盟决不承认此案已了”。对于李公朴被刺案,民盟中央也要求“坚决彻查及严惩李案凶手”。(160)民盟中央提出组织“特别法庭”,说明这件事还没有完,暗杀李闻的罪行早晚还要清算。在李公朴生活过的上海,人们就质问李案为什么不彻查,尽管“结果如何,虽难逆料”,但人民最低限度的要求仍是“保障人民的身体、言论、集会、结社的自由”。否则,“纵使把审判结案如何详细周到地公布出来,在人民看来,李闻两先生不过做了‘示众’的牺牲,而所谓凶犯也不过是一出戏里的角色而已”。(161)
发生在重庆参议会的一件事,也很能说明人心的不平。7月25日,李公朴被刺两周后,重庆市参议会召开一届二次大会,会上以41票对11票的绝对多数罢免了曾在较场口惨案中指挥特务对李公朴、郭沫若、施复亮等大打出手的刘野樵的“国大代表”资格,被认为是此次会议的一颗“原子弹”和“大快人心的事”。(162)罢免的表面理由与李公朴无关,可谁能说这不是为李公朴出口气呢,况且主持表决的胡子昂,还是李公朴的密友。
五、结语
李闻惨案是国共决裂前夕发生的一个重大事件,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围绕李闻惨案善后阶段的斗争,是民主与反民主势力的一次针锋相对的较量。国民党统治集团,先是在李公朴被刺事件上采取淡化事态、人身诬蔑、转移目标等伎俩,接着又在闻一多被刺事件上反咬一口,企图嫁祸于中共和龙云集团。但是,闻一多被刺留下的蛛丝马迹实在太多,而美国领事馆对昆明民主人士的保护及美国政府的态度,也使这两个血案衍生出诸多严重问题。在这种形势下,蒋介石忍痛挥泪斩马谡,使有组织的暗杀变为两个小特务的个人行为,用他们的性命掩盖有计划的阴谋。
尽管如此,闻一多被刺案的处理在国民党大陆统治史上仍是罕见的。在中国人民争取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中,闻一多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献身者,不知有多少爱国志士惨遭杀害。但是,这些惨案都不了了之,唯有闻一多被刺案是个例外。蒋介石先是派出数员大将,继之公审处决凶手,接着革职封疆大吏,这在国民党大陆统治史上几乎独一无二。然而,这只能在国共军事斗争尚未完全展开、国内外一致反对内战的环境下,才可能作为特例出现。昭昭事实,表明蒋介石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可能真正处理李闻惨案,因为只要国民党坚持反共路线,不放弃独裁统治,那么即使不出现李闻惨案,也会出现赵钱惨案、孙李惨案。这一点,连被革职看管的霍揆彰也心知肚明。1947年,他与沈醉谈起李闻惨案时,就说当时“时机还不到,干得太早一点”,“如果等到今天来干,那就不是过错而是有功了”。(163)霍揆彰的感慨,准确地道出了国民党坚持反共路线的本质。
李闻惨案对国民党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曾任台北“国史馆”馆长的朱文长认为:“在国共两党的政治斗争史上,闻一多之死是一个里程碑”,“他的死对国民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其重要不下于金圆券的发行与失败”。(164)被称为台湾民间史学家的西南联大毕业生刘绍唐,亦认为“闻一多之死,其影响绝不在平津等重要城镇的沦陷之下”,“在国内,引起全国知识分子更进一步的责难政府,不满政府;在国外,美国许多重要学府如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校著名教授联名抗议,并主张干涉中国内政,断绝对中国的任何援助。在中国调处国共纠纷的马歇尔将军更曾向蒋主席提出严重抗议”。(165)可见,李闻惨案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本质上是国民党坚持反共路线的必然结果。而围绕这一事件的较量,是战后中国走向民主建国还是继续一党专政斗争的继续。纵观当时国内各主要报纸,差不多都发表了关于李闻惨案的社论或评论,这一罕见现象所反映的人心向背,让国民党付出了沉重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说,从更广泛的视野考察李闻惨案,有其独立的研究价值。
本文所引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收藏之《蒋介石日记》(手稿),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黄道炫研究员应笔者专托抄录,特在此表示感谢。又,该手稿中之李闻惨案部分,已在中国现代文化学会闻一多工作委员会编辑之《闻一多研究动态》陆续刊出,使用者可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之“近代中国研究”网页查核。
注释:
①2009年是国民党丧失大陆政权60周年,这年12月台湾史学界召开了两次大型学术会议,即由台北“国史馆”举办之“政府迁台60周年学术讨论会”与“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举办之“九十年来家国:1919·1949·2009国际学术研讨会”。这两次会议上,许多人在与笔者交谈时,都认为李闻惨案对人心向背产生了相当影响,是国民党失去大陆政权的因素之一。
②关于李闻惨案,就笔者所见目前的相关成果主要为过程介绍,其中谢泳的《血色闻一多》(同心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较为详细。至于专题研究,尚未见有可供参考利用的论著。
③中央社昆明分社是抗战时期中央社在地方设立的三个分社之一。抗战中期,云南成为对外联络的唯一交通枢纽,该社更以最讲求时效而闻名国内新闻界。
④《李公朴被刺》,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
⑤参见《青云街大兴街口枪杀案,李公朴被刺殒命,警备总部限期缉凶归案》,昆明《中央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
⑥《李公朴被狙殒命,将举行火葬骨灰运原籍,警备总部限期缉凶》,《云南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
⑦参见《李公朴前夜遭狙击,伤势过重昨晨身死,治安当局饬严缉凶犯》,昆明《正义报》,1946年7月13日,第4版。
⑧《李公朴被狙殒命,将举行火葬骨灰运原籍,警备总部限期缉凶》,《云南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
⑨《警备总部限期缉凶》,《云南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
⑩《刺李凶犯正侦缉,警备部发言人谈话》,《云南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李成业释放后,又被拘押,但未见复押报道。
(11)张子斋:《闻一多颂》,《思想战线》1979年第5期,第78页。张子斋是这次会议的参加者。
(12)《李公朴先生被刺的经过》,《民主周刊》第3卷第18期,1946年7月14日,第5页。
(13)《民盟秘书长梁漱溟为闻一多教授被害发表书面谈话》,《新华日报》,1946年7月19日,第3版。
(14)《民盟昨开会决定追悼李公朴,推定张澜等三十人为治丧委员》,《文汇报》,1946年7月15日,第4版。
(15)《李公朴被刺殒命案,警备总部严令缉办,民盟函复警备总部说明态度》,昆明《正义报》,1946年7月15日,第4版。
(16)《李公朴先生小史》,《新华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2版。
(17)《悼李公朴先生》,《新华日报》,1946年7月14日,“社论”,第2版。
(18)《反动派恐怖行动变本加厉,李公朴先生在昆遇害》,《解放日报》,1946年7月13日,第1版。
(19)《人民的运动是阻不住的——论李公朴先生殉难》,《解放日报》,1946年7月15日,第1版。
(20)《(李公朴事件)采写始末》,刘时平:《我就是记者》,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14页。
(21)《李公朴被刺殒命后,昆明学生痛哭失声》,《文汇报》,1946年7月14日,第1版。
(22)《从李公朴被刺看昆明的空气》,《文汇报》,1946年7月14日,第1版。
(23)《龚自知对昆明图书馆被教育厅王政特务检查之声明》,《云南日报》,1946年7月3日,第1版。
(24)当时很多人都听到枪声,正在云南大学的费孝通,说他就是听到枪声方“冲出办公室到校长家中暂避”。见费孝通《从实求知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7页。
(25)《杀人犯的统治》,《解放日报》,1946年7月17日,“社论”,第1版。
(26)关于社会舆论对李闻惨案的谴责,及闻一多被刺对中间阶层的影响,可参阅拙文《闻一多被刺事件的历史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科研处编《划时代的历史转折》,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7)《依限缉获李闻两案正凶!一切治安机关努力雪耻!》,昆明《中央日报》,1946年7月20日,“社论”,第2版。
(28)《昆明的不幸事件》,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18日,“社论”,第2版。
(29)《彻查昆明暴行真相》,上海《中央日报》,1946年7月18日,“社论”,第2版。
(30)《再论昆明凶案》,上海《中央日报》,1946年7月20日,“社论”,第2版。
(31)《依限缉获李闻两案正凶!一切治安机关努力雪耻!》,昆明《中央日报》,1946年7月20日,“社论”,第2版。
(32)《李何林昨在文协会上报告昆明近况》,《文汇报》,1946年7月25日,第4版。
(33)《揭露国特暗杀李闻阴谋,艾思奇广播辟谣》,河北平山《人民日报》,1946年9月17日,第1版。
(34)《人民的运动是阻不住的——论李公朴先生殉难》,《解放日报》,1946年7月13日,“社论”,第1版。
(35)《抗议闻一多教授的被刺杀》,《新华日报》,1946年7月17日,“社论”,第2版。
(36)《郭沫若谈话》,《文汇报》,1946年7月15日,第4版。
(37)1944年10月10日,昆明各界召开双十节纪念大会,昆明防守司令杜聿明14日向蒋介石密报:异党分子闻一多、楚图南、吴晗、李公朴、罗隆基等“公开演讲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请改组政府”,已“饬注意侦察其尔后活动情形”。1945年5月4日,西南联大、云南大学、中法大学、英语专科学校四校学生自治会联合召开“五四纪念大会”,当天杜聿明即速报蒋介石,说:“闻一多、吴晗、曾昭抡、潘光旦等讲演,大义[意]为反对独裁,争取民主政府。”同年9月11日,邱清泉也在给蒋介石的密电中称:民主同盟在昆负责人罗隆基、李公朴、潘光旦、闻一多、曾昭抡、吴晗、潘大逵、费孝通等“诋毁元首及本党,并极力拉拢学生及教授”。分见蒋中正总统档案·文物(以下简称蒋档文物),台北,“国史馆”藏,下同,002/090300/202/231、002/090300/202/241、002/090300/00017/115。“一二·一”运动期间,关麟征、霍揆彰亦分别在密报中报告了闻一多的活动。
(38)《朱家骅致蒋介石密电》(1945年12月1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朱家骅档案,以下不一一注明藏处。该电内称:“至学潮主谋及领导分子,闻各校教授中态度激烈者为联大教授闻一多、潘光旦、吴晗及云大教授潘大逵、尚健庵、楚图南等,整个首要分子名单,已电令各校当局密查具报,除俟查明立即呈报外,谨先电陈。”
(39)《梅贻琦日记手稿》,1946年2月7日,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藏,下同。
(40)《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3月23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下同。
(41)王栩:《反动派谋杀李公朴、闻一多真象》,《云南文史丛刊》1986年第2期,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云南省文史研究馆编印,第30—31页。又,云南省公安厅喻芳根据1949年后逮捕李闻惨案凶手的供词,说当时汇集的黑名单有50多人,除上述人外,还有龙云的儿子龙纯曾、龙云的警卫团团长朱家璧等。参见喻芳《李公朴、闻一多蒙难真相》,《云南文史丛刊》1988年第2期,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云南省文史研究馆编印,第52页。
(42)魏尚武:《李(公朴)闻(一多)案点滴》,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特工组织》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746页。
(43)《霍揆彰电蒋中正街头闹市有由学联会与云大学生自治会所贴标语壁报多为攻击云南警备总部诋毁中央窥其居心意在制造事件扩大事态蓄意作乱如该等继续不休致扩大破坏治安妨害公共秩序决依法戒严大举肃清奸党等》(1946年7月14日),蒋档文物,002/090300/016/112。
(44)《警备总部悬赏缉凶》,《云南日报》,1946年7月16日,第2版。
(45)《周炳琳致梅贻琦信》(1946年7月17日),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46)《西南联大过渝教授致教育部朱家骅部长快邮代电》(1946年7月18日),清华大学档案馆藏。
(47)《傅斯年致闻一多夫人电文稿》(1946年7月18日),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档案馆藏,傅斯年档案,Ⅳ—620。该电为傅斯年修订,故将其姓名移至最末,电中“查明案情”四字,为傅斯年修订时加入。
(48)《卢汉电蒋中正据报联大教授闻一多与其子闻立鹤在后仓坡府甬道地方被暴徒阻击闻教授伤重立即身故其子亦受重伤现在云大医院治疗中凶犯在逃》(1946年7月16日),蒋档文物,002/090300/016/113。该电译出时间为17日12时。
(49)《市参议会电请当局严缉刺杀李闻谢凶犯》,《云南日报》,1946年7月18日,第2版。
(50)《参政会驻委会决议,请严办昆明暗杀凶手》,天津《大公报》,1946年7月20日,第2版。
(51)《翁文灏致蒋介石电》(1946年7月17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90341/0005,以下不一一注明藏处。
(52)《吴铁城致蒋介石电》(1946年7月17日),国民政府档案,001/090341/0005。
(53)《王世杰日记》(手稿影印本)第5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编印,第352页。
(54)《对国民党嫁祸阴谋,滇明伦学会提出控诉,望国人主持正义伸雪奇冤》,《新华日报》,1946年8月4日,第2版。
(55)《蒋中正电嘱霍揆章唐纵来庐山面报李公朴闻一多案》(1946年7月22日),蒋档文物,002/010400/00003/015。
(56)《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23日。
(57)《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24日。
(58)《李闻被刺案,获确实线索》,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23日,第2版。
(59)《李闻剌案已破获,详情不日即发表,霍揆彰抵牯谒主席报告》,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26日,第2版。
(60)《李闻案即可大白,当局已获重要线索》,天津《大公报》,1946年7月26日,第2版。
(61)《李闻案传说离奇,李一平发表谈话,谓龙绳曾久居昭通原籍,杨立德亦安分不问外事》,《文汇报》,1946年7月28日,第1版。
(62)《蒋中正电霍揆章即与唐署长飞浔详报一切至龙绳武龙绳曾应暂予监视》(1946年7月23日),蒋档文物,002/020400/008/108。
(63)《霍揆彰张镇昨晋谒主席,卢汉奉召昨再赴牯,李闻案公布尚有待》,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27日,第2版。
(64)《李闻案即可公布,又传与龙三公子有关》,《文汇报》,1946年7月27日,第1版。
(65)《李闻被刺案,各报应慎重报导,龙院长昨发表谈话》,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30日,第2版。
(66)《和平折冲陷于停顿,马周昨未举行会谈,龙云曾往访马帅谈李闻事件》,《文汇报》,1946年8月1日,第1版。
(67)《李闻案凶犯缉获》,昆明《中央日报》,1946年8月2日,第2版。
(68)《龙云电函蒋中正罪犯霍揆彰经革职看管却公然来京出席三中全会藐视法令请速予处置》(1947年3月20日),蒋档文物,002/080200/315/061。
(69)《顾祝同电蒋中正处理霍揆彰擅离指定处所出席三中全会除饬其嗣后不得擅离指定疗养处外并每月汇报病况及治疗情形》(1947年4月18日),蒋档文物,002/080200/315/060。
(70)《梅贻琦致教育部电文》(1946年7月15日),清华大学档案室藏。
(71)《朱家骅致蒋介石密电》(1946年7月18日),朱家骅档案。
(72)以上引自《李何林昨在文协会上报告昆明近况》,《文汇报》,1946年7月25日,第4版;《梁漱溟今日飞昆明,避居美领馆二教授抵渝》,上海《大公报》,1946年8月2日,第2版。关于张奚若、潘光旦等在美国领事馆的情况,金若年在《记楚老在昆明的几件事》中有详细记载。见张勇、汪宁主编《楚图南纪念文集》,云南出版集团公司、云南美术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73)《李何林昨在文协会上报告昆明近况》,《文汇报》,1946年7月25日,第4版。
(74)《昆民盟十一人,美领馆保护中,美国务院证实此事,谓安全有充分保障时即脱离》,天津《大公报》,1946年7月21日,第2版。
(75)《为李闻被暗杀事件,民盟政协代表张君劢等向政府提出严重抗议书》,《新华日报》,1946年7月23日,第2版。
(76)《依限缉获李闻两案正凶!一切治安机关努力雪耻!》,昆明《中央日报》,1946年7月20日,“社论”,第2版。
(77)《梅贻琦日记手稿》,1946年7月21日。
(78)《梁漱溟今日飞昆明,避居美领馆二教授抵渝》,上海《大公报》,1946年8月2日,第2版。
(79)《刘英士致朱家骅函》(1946年7月22日),朱家骅档案。
(80)《朱家骅致梅贻琦转刘英士加急密电》(1946年7月22日),朱家骅档案。
(81)《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17日。
(82)《事略稿本》,1946年7月20日,蒋档文物,02/060100/214/020。
(83)梁敬錞译注:《马歇尔使华报告书笺注》,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版,第305页。
(84)《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18日。
(85)梁敬錞译注:《马歇尔使华报告书笺注》,第305—306页。
(86)《事略稿本》,1946年7月30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4/030。
(87)根据时间推测,应当是1949年美国国务院发表的《美国与中国的关系》中所说之“拟予中华民国以军事顾问与援助的法案”。参见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80页。
(88)《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30日。
(89)《哈佛大学教授三十人,联名致电艾契逊,主张美国停止援助国民党》,《新华日报》,1946年8月4日,第2版。
(90)《事略稿本》,1946年8月8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5/008。
(91)《为李闻被刺惨案,美卅六教授电杜鲁门,立即撤退驻华美军停止一切对蒋援助》,《解放日报》,1946年8月25日,第1版。
(92)《哥伦比亚教授对案抗议,把给美总统的电报寄本报发表》,上海《大公报》,1946年8月30日,第3版。
(9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译:《马歇尔使华:美国特使马歇尔出使中国报告书》,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0页。
(94)《事略稿本》,1946年8月15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5/015。
(95)《事略稿本》,1946年8月15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5/015。
(96)《事略稿本》,1946年8月15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5/015。
(97)美国舆论与美国政府对李闻惨案的态度,在拙文《美国对李公朴、闻一多被刺事件的反应与对策——李闻惨案再研究之一》(《江汉论坛》2006年第11期)中已有介绍,但本文使用的台北档案与部分报纸材料,当时尚未获得。
(98)《事略稿本》,1946年8月15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5/015。
(99)《事略稿本》,1946年8月31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5/031。
(100)《蒋中正电霍揆彰请负责查缉李公朴闻一多案正凶并严防此案件继续发生》(1946年7月17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4/017。
(101)这个问题,可参阅拙文《闻一多被刺事件与1946年的中国时局》,日本岛根县立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编:《东北亚研究》,2004年1月号。
(102)《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20日。
(103)《事略稿本》,1946年7月27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4/027。此句在《蒋介石日记》(手稿)中为“几乎全为此事增加烦恼之苦痛”。
(104)《事略稿本》,1946年7月31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4/031。
(105)《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17日。
(106)《李闻在昆被刺案,主席严令缉凶,政院派唐纵赴昆督办,并通令保障人民安全》,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18日,第2版。
(107)《政府必切实彻查,希望勿任意悬揣,彭部长对李闻案谈话》,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18日,第2版。
(108)《昆明的不幸事件》,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18日,“社论”,第2版。
(109)《李闻被刺案,民盟请求彻查,向政府提要求并招待记者,李闻追悼会将在各地举行》,天津《大公报》,1946年7月23日,第2版。
(110)《为李闻被暗杀事件,民盟政协代表张君劢等向政府提出严重抗议书》,《新华日报》,1946年7月23日,第2版。
(111)梁漱溟、周新民:《李闻案调查报告书》,中国文化书院学术委员会编:《梁漱溟全集》第6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0页。
(112)《调查李闻案,民盟请组三人会,并拒绝政府邀请》,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25日,第2版。
(113)《顾祝同张镇等飞昆,限周内破获李闻案》,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28日,第2版。
(114)《事略稿本》,1946年7月30日,蒋档文物,002/060100/214/030。
(115)《昆明事件之调查与处理》,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8月2日,第3版。
(116)梁漱溟、周新民:《李闻案调查报告书》,《梁漱溟全集》第6卷,第641页。
(117)沈醉:《军统内幕》,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367页。
(118)沈醉:《军统内幕》,第369页。
(119)《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25日。
(120)徐远举:《李公朴闻一多在昆明被暗杀事件》,《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特工组织》下,第754页。
(121)沈醉:《军统内幕》,第370—371页。
(122)霍揆彰在云南警备总司令部时,参谋长为刘叔琬,霍揆彰被革职后,刘叔琬亦被撤职,继任者为马瑛。沈醉此处说的刘一戈,可能与刘叔琬为同一人。
(123)上个世纪80年代中叶,云南省公安厅喻芳先生告诉笔者,据被捕的参与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特务们交待,他们都知道霍揆彰自以为1944年滇西反攻中收复失地有功,一心想有朝一日能和同为黄埔一期的胡宗南、宋希濂一样,出掌一方军政大权。
(124)《李闻案即可公布,又传与龙三公子有关》,《文汇报》,1946年7月27日,第1版。
(125)公安部档案馆编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以下简称《唐纵日记》),1946年7月27日,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第634页。
(126)《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7月25日。
(127)《顾祝同张镇等飞昆,限周内破获李闻案,主席严令保护人民安全》,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7月28日,第2版。
(128)《唐纵日记》,1946年7月28日,第634页。
(129)《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3日。该日日记“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下,有“六,李公朴案之公布”之语。
(130)《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6日。该日日记云:“下午考虑昆明案件处理方针甚切,幸得上帝指示,改变前定办法。”
(131)在美国外交档案中,保存着美国驻昆明领事斯普劳斯给大使馆的一份报告。内中说:“李被暗杀后,在大学的开明人士中引起了强烈的谴责。然而,他们不相信自己受到了威胁,因为大家感到,李是一个实干的政治活动家而不是一个知识分子,尽管他们自己也接到了可能有危险的警告,但这种感觉还是存在的,可是,闻一多被暗杀使局势完全改观,因为闻是开明人士中的佼佼者,受到知识界的高度敬仰。闻过去完全不关心政治,直到两年前他才突然极为关心中国的政治局势。随后,他参加了民主同盟,成了最能代表民盟说话的人士之一。同时,在昆明大学生中,他的影响比任何人都要大些。”[美]菲利普·D.斯普劳斯:《关于李公朴闻一多暗杀事件的责任问题》,中共云南师大党委党史资料征集组编:《一二一运动史料汇编》第5辑,1985年版,第101页。
(132)《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7日。
(133)《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7日。
(134)《唐纵日记》,1946年8月7日,第637页。
(135)《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9、10日。
(136)《闻一多案昨日公审,凶手汤时亮李文山供认不讳,一庭审讯终结即将定期判决》,南京《中央日报》,1946年8月16日,第2版。
(137)《梁漱溟等离昆返京,观审闻案后疑窦甚多,即将公布调查所获内容》,天津《大公报》,1946年8月18日,第2版。
(138)梁漱溟、周新民:《李闻案调查报告书》,《梁漱溟全集》第6卷,第642页。该文说从北平调来的是“斯领事”,在昆明的为“罗领事”与“麦领事”,均未记全名。
(139)《李闻暗杀案调查经过,梁漱溟说:吞吞吐吐四字足以说明此案的现况》,《文汇报》,1946年8月26日,第3版。
(140)《暗杀李闻嫌疑凶犯,民盟要求解京公审》,《文汇报》,1946年8月17日,第1版。
(141)《张奚若教授称,蒋方处理闻案手段卑劣》,《解放日报》,1946年9月8日,第1版。
(142)《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18日。
(143)《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19日。
(144)《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22日。
(145)《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23日。
(146)《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24日。
(147)《闻案昨日宣判,顾总司令发表查办本案经过》,《云南日报》,1946年8月26日,第2版。
(148)南京《中央日报》刊登的闻案公审报道有:《顾总司令宣布闻案处理经过,凶犯汤时亮李文山处死,霍揆彰总司令革职看管》、《顾总司令呈主席,报告办理李闻案经过》、《闻案被告判决书》、《闻一多案公审笔录》(以上1946年8月26日),《枪杀闻一多两凶犯,汤时亮李文山伏法》、《闻案讯问笔录》(以上8月27日),《闻案凶犯首次侦讯笔录》、《下次侦讯笔录》(以上8月28日)。
(149)《编辑室启》,《云南日报》,1946年8月26日,第3版。其文云:“今日稿挤,《经济动态》、《驼峰》副刊,及一部分广告暂停一日,即希读者鉴谅为荷!”
(150)《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26日。
(151)1946年9月2日,顾祝同呈报蒋介石汤时亮、李文山判决布告照片一张,二犯生前照片两张,处决后照片两张。见《顾祝同呈蒋中正以汤时亮李文山等杀害闻一多案前经依法判决奉准枪决》,蒋档文物,002/080200/310/036。
(152)《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19日。
(153)《蒋介石日记》(手稿),1946年8月26日。
(154)《顾祝同呈蒋中正云南省警备总部稽查处王子民等因处置闻一多被杀案失当遭拘禁已十四个月既深知忏悔可否责保暂释以观后效等文电日报表》(1947年11月22日),蒋档文物,002/080200/537/107。
(155)预二旅由预二师改编而成。1938年,贵州地方保安部队改编为预二师,1942年5月调到云南腾冲,在日军占领区打游击。1944年5月参与滇西反攻。1945年末整编为预二旅,配属中国远征军第二军整编第九师,担任昆明城区警备。
(156)《云南省警备总部稽查处暨预二旅奉命调京人员简历册》(1947年11月),蒋档文物,002/080200/537/107。
(157)《蒋委员长复电》(1946年8月28日),《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230页。
(158)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11-1950)》,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426页。
(159)关于蒋介石与李闻被刺的关系,笔者在1999年纪念闻一多百年诞辰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闻一多被刺事件历史考察》一文中有介绍,基本资料来自云南省公安厅喻芳提供之解放后逮捕的刺杀李闻特务王子民、单学修、崔宝山等人供词,及唐纵日记、沈醉回忆等。文中认为李闻惨案为霍揆彰策划,蒋介石事前并不确知。由于该文在会上引起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遂与不同意见者达成五年内暂不发表之约定。(2004年,该文收入武汉出版社出版,李少云、袁千正主编的《闻一多研究集刊》第9辑,事前并未通知笔者)多年来,笔者一直留意查阅和积累该专题史料,本文使用的台北“国史馆”、“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与历史语言研究所等档案,均佐证了笔者当年的分析。
(160)《民盟认为闻案未了,坚主凶手移审判》,《文汇报》,1946年8月27日,第1版。
(161)《闻案感言》,《文汇报》,1946年8月29日,“社论”,第2版。
(162)张白沙:《较场口“英雄”刘野樵,“国大”代表资格被罢免》,《文汇报》,1946年7月30日,第3版。
(163)沈醉:《军统内幕》,第371页。
(164)朱文长:《闻一多是如何成为“民主斗士”的》,台北《传记文学》1981年第5期,第20页。
(165)编者:《朱文长教授〈闻一多是如何成为“民主斗士”的〉大文读后的几句话》,台北《传记文学》1981年第5期,第21页。该刊主编即刘绍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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