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历史与演进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然性论文,合理性论文,社会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无论是从现实的方面看,还是从历史的方面看,对社会历史合理性的认定都不是一个简单与容易的问题。从共时态的维度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面对同样的社会事物,不同的个人、群体和阶级通常会作出不同的评价,甚至是完全对立的评价。例如,面对同一场战争,有的人给予正义的肯定,有的人则给予非正义的否定。从历时态的维度看也是如此,面对相似的历史现象,不同时代的人们作出不同的评价是常有的事。在历史上人们认为是正常的、合理的、公平的事情,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可能是荒谬的、可笑的与不可思议的事情。相反的情况也大量存在。面对相同的社会历史事物与现象,为什么人们会作出不同的评价呢?其原因既与人们的认识能力有关,也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与利益诉求有关,更为重要的是受到人们所持的历史观的影响。
社会历史的评价问题,在一定的意义上也是社会历史的认识问题:对社会历史中存在的事物与现象是什么与为什么是的认识,通常构成人们对其价值评价的基础。人们的认识能力由于受各种不同因素的制约,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别,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从社会历史现象中洞察到社会历史的本质,被社会历史现象所迷惑的情况会经常发生。因此,对于具有不同认识能力以及对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的不同把握程度的人们来说,评价上产生分歧是很自然的。
对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究竟应如何评价,也与人们在社会历史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与人们的利益诉求有着紧密的关系。一种社会历史事物与现象一旦生成,不可避免地对社会中生活的个人发生作用与影响。这种作用与影响对社会中处于不同地位与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个人是不同的:对一部分人来说具有正面肯定性价值的,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却可能具有负面否定性价值。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们是从自己特殊的生活条件、自己的利益出发,对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进行合理与否的评价的。
更为重要的是,对社会历史合理与否的评价是与人们所持的价值观与历史观紧密相联系的。人们的价值观又是以人们的历史观为基础的。
以上所述表明,在社会历史的认识与评价的问题上,多元性的竞争与冲突是不可否认的经验性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历史可以任人随意打扮,人们可以完全根据自己的尺度进行自由的裁决。人们有根据自己的尺度对社会历史进行评价的权利,但不可能所有的评价都是合理的;合理的评价只能有一个,否则就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相对主义泥坑。
任何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的生成与存在都有其原因与条件,但这决不意味着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在存在中有合理的存在与不合理的存在之分。在存在的合理与否的问题上,人们的分歧在于什么是合理的什么是不合理的,在于区分合理性与不合理性的根据或尺度上。那么,对社会历史中存在的事物与现象,究竟应以什么为根据或尺度进行合理与否的区分呢?
在评价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合理与否的问题上,黑格尔最应受到后人的尊敬,因为正是他关于社会历史中的现存性、现实性、合理性与必然性相互关系的辩证思考,为人们解决合理性问题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在黑格尔的视野里,历史中的现存性并不等于历史中的现实性,决不是一切现存的都无条件的也是现实的。(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页)历史中的现存性也不等于历史中的合理性:不是历史中所有现存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只有那些具有现实性的现存才是合乎理性的。原因在于,“现实性这种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页)很明显,在黑格尔看来,只有符合历史必然性的存在才是一种现实性的存在,只有现实性的存在才是合乎理性的存在;历史的必然性既是构成历史合理性的基础,也是衡量历史“现存”是否合乎理性的唯一尺度。不可否认,黑格尔有关历史的现存性、现实性与合乎理性的论述带有明显的历史唯心主义的色彩:历史不过是绝对观念或绝对理性的对象化、外化与异化,因而,历史的现实性与必然性体现的不过是绝对观念或绝对理性,合乎必然性的即是合乎理性的,合乎理性的也即是合乎必然性的;历史的必然性或现实性在本质上是理性的化身,历史的合理性也即是合乎理性。然而,当黑格尔以必然性、现实性作为衡量现存的东西是否合乎理性的尺度时,他以一种唯心主义的方式表达了一个深刻的思想:一种现存的事物与现象,当它符合必然性的时候,它是合理的;当它失去了必然性的时候,即丧失了它的现实性与合理性。正如恩格斯在评价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这一命题时所指出的:“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状态或政治状态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具有的属性。恰恰相反,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罗马帝国也是现实的。法国的君主制在1789年已经变得如此不现实,即如此丧失了任何必然性,如此不合理性,以致必须由大革命来把它消灭。”(同上,第215-216页)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来说,黑格尔关于历史现实性、必然性与历史合理性的思想是有启发性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虽然坚决否认社会历史发展中存在着所谓绝对理性一类的说法,也不认为历史的合理性即是社会历史的合乎理性,但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对于黑格尔将历史发展中的必然性、现实性与合理性问题联系起来,以是否具有历史必然性、现实性为尺度去衡量历史合理性的观点,基本上是持肯定态度的。
在马克思历史观的视野里,人类的社会历史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生成的,也是随着人类的历史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因此,社会历史中的事物与现象相对于它的生成或产生的条件来说,都有其根据与理由。社会历史中的存在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而合理或不合理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历史的合理与否并不能根据个人的主观意志与期望加以认定。虽然每一个人都希望历史的发展符合自己的利益预期,但社会历史的生成与演进并不服从个人的意志与目的,而是按照它自己的规律或必然性运行。因为“历史是这样创造出来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同上,第697页)即是说,在社会中生活的个人的生活条件都是不同的,各有其特殊性,而个人生活条件的特殊性决定着个人的意志与活动的目的特殊性;倘若以个人的意志与目的作为衡量历史是否合理的尺度,那么历史在所有的个人看来都会成为不合理的,因为历史的结果“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
历史合理与否的问题也不能以黑格尔所确立的绝对观念或绝对理性的尺度去解决,因为观念或理性都是属于人的,不具有绝对的性质,所谓绝对观念与绝对理性不过是黑格尔神秘主义思辨的产物,在历史中是不存在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2页)在意识、观念、理性与历史的关系上,不是历史趋向意识、观念、理性,并作为后者的对象化、现实化而存在,相反,意识、观念、理性不过是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从而也是历史的反映。因而不是历史应符合意识、观念、理性的要求,相反,是意识、观念、理性应反映历史的要求。
在历史合理与否的问题上,人们也不应试图设定一个抽象的、普遍的、完美的标准:历史的合理性不等于历史的完美性,社会历史中存在的事物与现象是否合理,应看它是否具有充足的客观根据,而不是看它是否完美。原因在于:一方面,“历史同认识一样,永远不会在人类的一种完美的理想状态中最终结束;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中的暂时阶段。每一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6-217页)即是说,历史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而完美意味着历史的“最终结束”。另一方面,如果以历史是否完美作为衡量历史是否合理的尺度,很容易导致历史虚无主义与历史合理性问题的取消。因为“完美的社会、完美的‘国家’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所以以完美作性为历史合理性的尺度,也就意味着人类过去的历史都是不合理的。但在马克思的历史观的视野里,历史的不完美并不等于历史的不合理。例如,奴隶制不仅不完美,甚至是残酷与罪恶的,但奴隶制相对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来说,它是必然的,因而也是合理的;奴隶制的生产关系同样是构成人的自主活动形式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历史发展阶段。
总之,在马克思历史观的视野里,对历史的合理性的把握不能离开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后者是构成历史合理性的客观基础。当然,对于历史必然性与现实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既不像形形色色的宿命论者那样,将其视作自然的或神意的天定,也不像黑格尔的神秘主义那样,将其视作神秘的、脱离人而存在的绝对观念或绝对理性的外化与异化,而是认为它们是由人们的现实生活条件决定的。而人们的现实生活条件是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生成的,因而从更深层次上看,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是由人的实践活动的性质决定的,受制于人的实践能力与水平。在马克思历史观的视野里,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本身也是历史的,不具有抽象的与永恒的性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人类实践能力的增长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现实生活条件也会发生改变,而随着人们现实生活条件的改变,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具有必然性与现实性的事物与现象,就会丧失其必然性与现实性,而某些先前社会中只具有萌芽形态的事物与现象,也有可能转化为具有必然性与现实性的事物与现象。历史的合理性之所以要以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为根据,还在于符合历史性与现实性的事物与现象是与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对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来说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要求与社会历史的进步方向。在马克思历史观的思维逻辑中,合理性的概念含有进步的意蕴。社会历史中的现存事物与现象虽然都具有发生学的根据,但由于历史生成的基础是人的实践活动,而人的实践活动的能力与水平是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那些生成于人们过去时代实践活动能力与水平的事物与现象会逐渐失去存在的根据,并被适合于实践活动能力与水平的具有新的必然性与现实性的事物和现象所取代。这既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自然历史过程”,也是社会历史从低级到高级的不断进步的过程。正如资本主义制度取代封建制度时,虽然资本主义“只是用新的阶级、新的压迫条件、新的斗争形式代替了旧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而并没有改变阶级压迫与阶级剥削的性质,但这种取代不仅是作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进步。封建生产关系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虽然都是人的发展在不同历史阶段上的“自主活动形式”,但相对于封建生产关系来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人的“自主活动”的更高形式。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取代封建生产关系,意味着人的“自主活动形式”的进步,正如马克思在评价德国19世纪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所指出的,德国“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0页)因为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德国工人不仅要承受活人与死人双重压迫的苦难,同时相对于英国的工人状况而言,他们由于得不到体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厂法的保护,“情况比英国要坏得多”。(同上)
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的思想,经过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改造而变为:历史的合理性必须以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为基础。这一思想为人们正确地把握历史与评价历史的事物与现象开辟了一条希望之路。在历史合理与否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既区别于形形色色的民粹主义,也区别于形形色色的道德主义,更不同于形形色色的抽象的理想主义,而是始终不渝地诉诸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的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的历史观不同于民粹主义的历史观,它既没有给予在社会历史中活动的所有个人与所有阶级的价值诉求与行为选择以无条件的合理性的肯定与辩护,更没有像某些具有民粹主义思想情结的人们认为的那样,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斗争中,始终站在被统治与被剥削阶级一边。在马克思历史观的理论逻辑中,人类社会历史的生成与发展是以人类的劳动、实践为基础的。人类的劳动、实践史在总体趋势上是一个向上的、具有不可逆转性的进步过程。进步是人类劳动、实践演进史的必然趋势与规律,因而也是作为人类劳动、实践史现实表现的社会历史的必然趋势与规律。在马克思历史观的视野里,并不是所有的个人、所有的阶级的价值诉求与行为选择都与人类整体的利益相适应,并与人类实践能力与水平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因而,不是所有的个人与阶级的价值诉求与行为选择都具有进步的性质;只有那些与人类的整体利益发展方向相一致,并代表着人类实践能力与水平、与人类整体实践能力与水平相适应的个人与阶级的价值诉求与行为选择才具有进步意义。社会历史中的事物与现象究竟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不是看它是符合统治阶级与剥削阶级的利益,还是符合被统治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利益,而是看它是否符合当时作为人类本质力量表现的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否代表着社会历史进步的要求。因此,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不论它是符合哪个阶级的利益,只要它符合当时作为人类本质力量发展表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与现实性,因而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否则,就不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现实性,因而也不具有进步性与合理性。马克思的历史观给予工业无产阶级以历史合理性的肯定与辩护,并不仅仅因为他们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受压迫、受剥削最深最重的阶级,更为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是以机器工业为代表的生产力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推动人类社会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进步力量。而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具体地说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却又发展得不够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发展阶段上,人类的整体能力与整体利益的发展与增长通常是以某些个人甚至阶级的牺牲作为代价的,这种牺牲诚然是不幸的,却具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然性。
在历史合理与否的问题上,马克思的历史观也不同于道德主义的历史观,它拒绝对社会历史中的事物与现象诉诸所谓善良意志或善良情感的审视。在马克思历史观的视野里,一切社会历史事物与现象的存在根据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都应从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存在中获得解释,而社会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合理与否并不在于它们是否符合人类的善良意志等,而是取决于人类的实践能力与水平的发展状况。道德上的善恶观念之所以不能作为评价历史合理与否的尺度,不仅因为在人类社会历史演进的过程中不存在一个适合于一切时代、个人与阶级的具有“永恒真理”性质的道德善恶标准,而且因为即使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这些在道德领域中通常被视为恶的东西,也并不必然构成对历史合理性的悖逆。“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这句黑格尔的名言曾获得过恩格斯的重视与肯定,恩格斯认为其中蕴含着如下的深刻思想:“一方面,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另一方面,自从阶级对立产生以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7页)不是所有“恶劣的情欲”都具有合理性,但也不是所有“恶劣的情欲”都不具有合理性,关键要看“恶劣的情欲”产生的内在根据是否具有必然性,以及是否能推动历史发展与进步。
在历史合理与否的问题上,马克思的历史观更不同于抽象的理想主义。马克思的历史观并不否定人的理想的存在,更不否定人的理想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因为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既是一种科学理论,也是一种伟大理想的表达。但理想也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缺乏科学根据的理想通常是一种空想与幻想。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们所描绘的未来社会的美好蓝图,不是建立在对社会历史规律深刻把握的基础上,因而缺乏科学根据。即使是符合科学性的理想也不能作为历史合理与否的评价尺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从来没有以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评价尺度去否定私有制社会历史的合理性。他们虽然强调“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页),认为思想或理想对现实具有引领作用,但同时也强调“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同上)。人类社会的历史虽然在总趋势上是不断进步的,但历史的进步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人类社会在历史发展中所达到的进步的高度是与自身实践能力与水平所达到的高度相一致的: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上只能做特定历史条件下能够做的事情,而不能超越特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因此,在对社会历史的事物与现象作合理与否的评价时,只能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根据,而不能以理想原则为根据。理想是面向未来的,与现实是有距离的;具有科学性的理想是历史的未来的必然性与现实性,但不是当下的必然性与现实性,更不是过去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性。正如未来的人们不能用他们所达到的高度来评价我们今天的事物与现象,我们也不能站在今天的高度去看待人类过去的历史。
标签: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历史主义论文; 人类进步论文; 理想社会论文; 社会观念论文; 社会阶级论文; 进步主义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