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视野中的“官德”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道德论文,视野论文,官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职业道德的视角看,“官”也是一种职业,即专事领导或管理之责的职业。“官”作为一种职业和其他各种职业相比,最大特点在于它总与一定的权力相联系,因而“官”较之一般从业人员更需要有相应的行为规范加以制约。所谓“官德”即调节官与民、官与官、官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是各级干部(“官”的现代称呼)都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体系。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某些消极现象,进一步凸现了“官德”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成为人们研究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拟就此发表一些见解。
一、“官德”建设的特殊重要性
社会各行各业都需要建立一套职业道德规范,但“官德”建设有其特殊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在我们社会的各行各业,都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首先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要公正廉洁,忠诚积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议》的这段话也点明了“官德”建设在全社会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突出地位。
首先,官的特殊社会地位和作用决定其行为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效应。
在历史上,中国社会具有浓厚的“官本位”传统。为官者权重、利丰、位高,普通百姓难以企及,因而为人们所向往,致使官的一言一行对公众有很大的影响。正如孔子所言:“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不敢不用情”。(注:《论语·子路》。)
在今天的中国,官和民的关系有了很大改变,但官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和作用仍然非同一般。这是因为干部是我们各项社会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肩负着带领人民群众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重大社会责任,因而他们的道德品行对于普通公众仍具有很强的示范和传递效应。官作为个体,其道德品行固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但作为一个群体,由于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其道德品行在客观上确实象征着这个社会所倡导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普通公众往往是从干部的言行举止中感悟社会的道德取向,并以此来认定或调整自己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邓小平曾说过:“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24页。 )这就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模范遵循各自的职业道德规范,成为普通公众心目中的道德楷模。
不同职业特征形成不同层次的道德实践主体。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由于他们处于社会领导地位,构成全社会最高层次的道德实践主体。在道德实践中,官必须角色到位,即用较高层次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职业活动,而不可仅满足于一般或较低层次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共产党员首先是领导干部,尤其要坚定不移地身体力行。”干部作为全社会最高层次的道德实践主体,如果角色不到位,即使其行为以一般道德规范衡量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实质上也是一种道德蜕化或堕落。因为这极易引起公众的失望,引起其他层次道德实践主体普遍的角色降格,从而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和道德建设产生腐蚀作用。最近,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以德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官”。
其次,“官德”建设关系到官能否公正地履行其社会职责。
各级干部手中都握有或大或小的权力,担负着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他们能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能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不仅有一个能力问题,还有一个职业道德素养问题。一个为官者如果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那么,他的能力越强,有可能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对公众利益带来的伤害程度就越大。如韩国的两名前任总统全斗焕、卢泰愚,他们当政时对无辜平民百姓的伤害、非法侵吞的“政治献金”数额之大,绝非普通从业人员所能相比。所以,使为官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是保证其公正、高效地履行社会职责的一个重要条件。
从社会道德建设角度看,干部的社会职责不仅在于做好具体的领导和管理工作,而且还体现在提升所在工作部门其他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因为这是关系整个部门工作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很大程度上受其所处环境影响,这当中包括社会大环境和一个具体部门的小环境。构成社会大环境和单位小环境的因素很多,其中为官者的道德品行是一个重要方面。就社会大环境来讲,执政党的干部及各级政府官员能否公正、高效地行政,能否正确决策,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进而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否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国经济发展遭遇暂时困难,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等自动降低生活标准,甚至数月不食肉,对当时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在困难面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就起到了很大的鼓舞和带动作用。
具体到一个部门或单位,即使社会大环境不错,但如果该部门的头头道德败坏,贪污腐化,以权谋私,那么在其中工作的其他从业人员的道德意识就难免受腐蚀。一旦整个单位道德环境蜕化,就无法指望它能承担起社会赋予的相应职责。这就是说,“官德”建设不仅关系到干部自身能否公正地履行其社会职责,而且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其他从业人员对待职业活动的态度,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工作业绩。
再次,社会转型期的特殊历史条件凸现了“官德”建设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使中国步入了社会转型期。我们正经历的变革是深刻而多方位的,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人的思想等各个领域。转型期社会的突出特征是,旧体制、旧秩序、旧观念被冲破和扬弃,新体制、新秩序、新观念则在萌芽和形成之中,一些领域会出现“体制缺损”、“秩序缺损”和“观念缺损”,进而导致社会运作和人们行为的失范和无序。这是现阶段干部队伍中种种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特殊的历史条件更凸现了加强“官德”建设的紧迫性。近年来,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虽然取得不小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有时只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却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社会各项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失。为了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使之能肩负起新时期、新世纪的历史使命,必须抓紧进行“官德”建设。
从党的建设方面看,目前其精英层正处在整体性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官德”建设关系到在新世纪我们党将把自己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政党的问题。只有抓紧“官德”建设,提高干部思想道德的先进性,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才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如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所提出的那样,继续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确保党的先进性及在中国社会的领导地位。
二、新时期“官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官德”建设包含丰富的内容,要根据为官者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干部职业活动的特点,以及时代发展的要求,来确定特定时期“官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各级干部在其职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的道德规范。
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新时期“官德”建设的基本纲领和总体目标,而他在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提出的对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四点要求则是“官德”建设的主要依据,是各级干部在其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做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共产党员是我们这个时代和社会的先进群体,对共产党员的要求在不脱离总的历史条件的前提下,理应高于普通公民,从为官者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看,也应该是这样一个群体。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这四个方面,即具有远大理想、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注意理论学习和坚决维护国家利益,既具有时代的特色,对为官者的职业活动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应该成为新时期各级干部的行为准则。据此,现阶段的“官德”建设应突出如下内容。
第一,从职业活动的内容看,“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干部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道德素养。“官德”本质上是一种政治道德,因为干部职业活动最重要的内容是制定关系全局的大政方针,他们的职业活动必定带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影响干部作出决策的因素很多,而其内心的理想信念、价值观等无疑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拨动政策指向的“看不见的手”。因此,教育干部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具备高尚的人生价值目标,是使干部的职业活动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基础。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党中央就此作出决定,在全国县以上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和“三讲”教育活动都包含深刻的道德内涵。
第二,从职业活动的特点看,“官德”建设应着重强调“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奉献精神。官必有“官职”,即掌握一定的权力。在传统社会,官因此而高居普通百姓之上,故曰之“父母官”或“官老爷”。在社会主义国家,官与民的关系在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社会:民为主人,官为“公仆”,因为他的权利来自人民。既为“公仆”,其天职当然就是为主人服务。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的报告中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94页。)但是,由于历经两千余年封建社会,传统“官”念在我们的社会还有相当的市场;又由于市场经济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个人主义思想在部分人心目中恶性膨胀。一些为官者不能摆正官与民、个人与百姓的关系,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不关心群众的疾苦,甚至为满足一己私利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此做官不符合时代发展对为官者的基本要求,必定会给国家的各项事业带来损失。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新观念,对官与民的关系、对为官者的工作性质做了更清晰的定位。邓小平的这一思想不仅是新时期领导观念的深刻转变,也是对各级干部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三,从职业活动的需要看,应把敬业精神和钻研精神列为新时期各级干部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与普通从业人员相比,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担负的社会责任更大,面临的任务更加复杂和繁重。一个干部是否称职,就其个人而言,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他的工作责任心,即是否具有敬业精神,能否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二是他是否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这两个方面又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责任心是称职的前提,能力则是称职的保证。敬业作为干部的职业道德规范历来为人们认同,那么如何理解钻研精神的道德意义呢?这需要联系当今时代对干部提出的诸多新挑战来说明。从世界范围看,人类正逐渐步入知识经济时代,新知识、新技术、新事物不断出现;从中国的情况看,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干部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日趋复杂,要经受的考验也越来越多。所以对干部从事具体职业活动的道德要求就不仅仅是敬业,即忠于职守,同时还要强调善于学习和钻研。为官者学习和钻研包括两方面内容,就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掌握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在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身处一定领导岗位,是不是注意学习,善不善于钻研最新的科学技术,能不能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说到底,也是工作责任心强弱的体现。不精通本职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不了解又不善于学习和钻研最新科学技术,不能说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干部,更不可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干部,所以也就不符合新时代对为官者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四,从现实情况看,“官德”建设要下工夫进行用权为民、廉洁奉公和办事公道的教育。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官德”建设要针对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有侧重、有针对地展开。目前,干部的道德品行,问题最突出、也是人民群众最为不满意的,是少数干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奢侈浪费、办事不公等情况。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也严重腐蚀了我们的干部队伍。上已谈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民,理应用于为人民服务,为全社会谋福利。社会主义国家的为官者要是在这一点上发生了动摇,那么其他各更高层次的道德要求就无从谈起。所以,“官德”建设要把用权为民、廉洁奉公和办事公道作为教育重点,这是“官德”建设中的一项基础工程。
三、加强“官德”建设的途径
“官德”是职业道德体系,推而广之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为官者的道德品行受到各种复杂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官德”建设不可能孤立、封闭地单独进行,必然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诸多方面。但概而言之,包括加强自律和他律这两个方面、两条途径。
所谓加强自律,就是指通过思想、道德、理想等教育,提高为官者的思想境界和道德素养,增加其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能力,成为自由自觉的有德之人。现阶段“官德”所存在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为官者的理想信念失落,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所致。道德的本质特征决定,其规范的落实最终取决于人的内心信念和道德良知,所以增强为官者的道德自律意识是推进“官德”建设的根本途径。
增强干部的道德自律意识,首要条件是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树立起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这是各级干部具备与其地位和职务相称的职业道德观、进而自觉规范其职业活动的思想基础。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即着力使之具有高于普通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觉悟,遵守具有先导性、示范性的职业道德规范。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我们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在应该坚持和发扬已有的优良传统,并积极探索适合新时代的新方法、新形式,使之开展得更有成效。
加强理论学习对于增强干部的道德自律意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里说的理论首先是指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邓小平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展开的,今后还将循着其指出的方向走下去。只有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才能知晓我们事业的客观依据、历史由来和现实基础,明了这一事业今天面临的任务和未来要达到的目标,从而提高政治眼界和思想境界,认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认识到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身上肩负的历史责任,认识到干部职业活动的特殊意义、价值及其与我们整个事业的关系。惟有如此,才能具备较强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官德”建设应把干部的理论教育、提高其理论修养放在重要位置。
还应指出,加强干部的道德自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前文已经谈到,较高层次道德实践主体的行为对其他层次道德实践主体具有很强的示范和传递效应,干部作为一个道德实践群体比其他职业群体承担有较多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同样,在干部这个群体中,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也比一般干部更大。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其一,各级领导干部在其所在部门或单位,不仅担负政治、行政、业务方面的领导责任,而且也担负推进本部门或单位的职业道德建设上的组织、领导责任;其二,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往往胜过一打行动纲领和道德说教,他们自己是否行得正、过得硬,将直接影响他所领导的部门或单位的道德风尚,影响其下属及周围群众的职业行为。既如此,就要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道德责任,身先垂范,严以律己,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而且做得更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职业道德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所谓加强他律,就是通过制度、法律、政策等手段,建立健全对干部职业活动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队伍中的道德失范现象,保证“官德”的落实。“官德”建设当以强化自律为本,但他律的作用也不能忽略,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惯常道德约束机制相对弱化的情况下,他律的补充、强化功能显得更加重要。
当前应特别注重制度建设,对干部的职业行为形成有力的约束机制。从世界范围看,注意对为官者的制度约束已成为一种趋势。例如,印度在1964年就颁布了有关公务员从政道德的专门法规《中央文官行为准则》,它涉及很广的范围,包括公务员的近亲在公司和商行任职,公务员在从政、参加选举、参加协会、示威游行、未经授权的信息传递、赞助、接受礼品、个人经商或受雇、投资和借贷、长期负债、饮酒和吸毒等方面的详细规定。韩国在1993年通过了《公务员道德法》,并以此为契机,在国家公务员中开展了反腐败斗争。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也都有许多类似的法律法规。在那些国家,虽然有些官员的道德实践与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大的距离,不时有各种丑闻闹得政坛沸沸扬扬,但不能因此否认这些法律法规对约束为官者的行为所起的积极作用,我们在实践中应认真地加以借鉴。
中国封建社会素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传统,但在新的历史时期,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观,特别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已制定了许多约束各级干部职业活动的条例、准则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提交的报告,从 1993 年到1997年这五年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各部委制定了1400多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国务院工作人员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外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这说明,在实践中我们党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约束各级领导干部职业活动的行为规范体系。十五大以后,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领域的工作又有新的进展。
现在还需在两方面加紧努力: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干部任用、考核、晋升、调动、罢免、收入、公务活动、对外交往等各个环节都建立一套严密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针对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行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防患于未然,尽力减少乃至杜绝对干部职业行为约束机制方面的漏洞。二是对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坚决落实,确立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做到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谁违反了都要一视同仁,照章处罚,以保证已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各级干部职业活动的约束效力。
加强他律的另一环节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共监督,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立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等。公共监督的基础和关键是群众监督。早在1945年我党尚未掌握全国政权之际,毛泽东就把群众监督放在未来政权建设和防止干部变质的重要位置。他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注:黄炎培:《延安归来》,载《八十年来》,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第148页。)毛泽东的话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把政府及各级官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保证各级干部模范遵守纪律、忠实履行职责。没有群众的监督,就难以制约干部的职业行为,就难免产生腐败现象,任何一个政权也是难以长治久安的。接受群众监督是避免“人亡政息”、重蹈历代封建王朝复辙的重要条件。毛泽东提出的让“人人起来负责”,其实质就是要根本改变传统社会中官与民的关系,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做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而置各级领导干部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今天,这仍然是强化“官德”建设的一条根本措施。
问题在于如何真正做到让“人人起来负责”,进而实现人民群众对干部的有效监督。从过去的实践经验看,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有知情权、议政权和对干部的评议、撤换权。为此,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办事的透明度,使老百姓了解各级干部的职权和他们的职业活动过程及政绩,这是实现群众监督的前提;其次,要建立传达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畅通渠道,并且真正使人民群众的意见成为考察、评价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最后,要形成干部的述职制度,定期向群众或其代表机构(如人民代表大会等)述职,对那些群众普遍不满、工作不负责、个人行为不检点的干部及时进行撤换、处分。就目前情况看,在这些方面我们在制度上还有许多不足和空白点,有大量工作要做。
自律提供遵从“官德”的强大内在动因,他律增强遵从“官德”的应有外在压力,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定将使“官德”建设进入新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