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的“人本主义”体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本主义论文,日本论文,体系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应该怎样理解现代日本的企业社会整体(企业体系)的本质特征呢?为此,不仅需要对各种各样的个别现象进行分析,而且还要进行整体性、综合性的理解与分析。
本文拟在对个别现象按笔者自己的方式做一充分分析的同时,尝试一下设定整体性视点的分析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日本企业体系本质特征”的整体框架。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本文的视角就是理解日本企业社会的唯一途径,也可设定从可共存的视角或难以共存的视角进行探讨。
一、企业体系的三要素
企业活动是由各种各样的人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参与而开展的,由股东或银行提供资金,由从业人员各自提供自己的技术、知识、能量、劳动。由这些人的聚合产生企业组织,进而每个企业在市场上既相互分工,又相互联合,从而形成企业体系。
这种体系是以什么样的原理构成的呢?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正确认识下述三个概念非常重要。
1.企业的概念:企业是属于谁的?
2.分担的概念:谁分担什么?怎样接受分配?
3.市场的概念:企业之间怎样相互关联?
企业是谁的?为谁而运作?恐怕这是企业体系的最根本的问题,而其答案就是企业的概念。
企业活动是由各种各样的人,以各种各样的资格来参与的。其中,有提供资金的股东、金融机关(资本家)、有提供经营能力的经营者,有提供技术、知识、能量的劳动者等。由上述各种群体构成了企业。那么,在这些群体中,企业究竟是属于谁的呢?这就是企业的概念。
各种群体相互做出各自的贡献,他们的活动巧妙地相互关联、组成了企业活动的一个整体。谈起企业内部的经营活动、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是怎样相互关联的呢?而在经营组织中,人们又是怎样活动和相互关联的呢?当然在企业的参与者中间,不仅单纯地存在着“属于谁的”的问题,而且还发生各式各样的分担与分配问题。这种分担与分配的模式如果称之为“分担”的话,那么其所依据的原理,就是决定企业内部组织构成原理的根本。
此“分担”的原理能成为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根本原理的理由,在分担对象的如下三种本质性变数中体现得一清二楚。
经济活动中,作为分担对象必须要考虑的本质性的变数有三种:第一种是企业活动的根本性的输入,第二种是企业活动的输出,第三种是联结输入与输出的企业决策。这些是怎样根据企业活动的参与者而分担、分配的呢?
企业活动最根本的输入就是信息。例如,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就是带有信息性的最恰当的例子。这样的信息在人们的中间是怎样共有、分担的呢?这就是输入的分担。
以这样的信息为基础,从市场上购入资源再制造出产品,或者是创造出服务,然后再把它拿到市场出售,可见企业所创造出的输出就是附加价值。这种附加价值由企业的参与者们来分享。其中,劳动者以工资、津贴的形式接受分配,资金提供者以分红或利息的形式接受分配,经营者以报酬的形式接受分配。这些就是输出的分担。
以所谓输入的信息(技术)为基础所创造出这种附加价值的过程,也是组织内部决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进行着许多决策。这些决定权限在实际上是怎样分配、分担和共有的,就是决策的分担。
企业体系的第三个概念,就是决定市场与市场之间相互关联的市场的概念。在市场经济里,企业与企业通过市场相互关联发生关系。只有在与其他企业的协作、分工当中,企业才能生产出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也就是说,所谓企业与企业的相互关联,就是通过市场形成卖方与买方关系的企业间的分工方式,就是分工结果所需要的企业之间的交易方式。企业体系是这种企业间的分工与交易以及作为其结果的产物,并通过“市场”形成广泛而密切的关系。在这种市场里,以何种原则为基础的交易才是自然的、正常的呢?其答案就是市场的概念。
二、日本企业体系的特征
关于上述三种概念的每一点,战后日本企业社会都创造出了与典型的(教科书式的)资本主义企业体系有着相当大的差异的体系。这两种体系的差异以附表所示。与资本主义的典型最为接近的可以说是美国的企业体系。当然,笔者并不认为所有的日本企业都具有表中的条件。而且,也并不认为所有的美国企业纯粹就属于“资本主义式的”。
附表 日本企业体系的特征
日本的企业体系古典的资本主义企业
1.企业的概念员工主权股东主权
2.分担的概念分散分担集权式分担
3.市场的概念组织式的市场自由市场
员工主权
所谓员工主权,就是说企业是属于长期在该企业从业的人们,他们是企业的主权者。所谓企业的主权者,就是拥有对企业来说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性意义的决策权利的人,也是具有优先获得企业经济成果分配权利的人。
一般理论认为,担着风险提供金钱这种资本的股东就是企业的主权者。这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的企业概念。股东主权、“公司是属于股东的”,这是美国社会一般的概念。
在日本、在企业,特别是在大企业工作的人们的潜意识,一般认为“公司是属于从业人员的”。当被问到“公司到底属于谁的”时候,日本企业的人很少回答说“属于股东的”,大多数的人们都认为“属于我们自己的”。所谓的员工,是包括经营者和劳动者两方面的人。也就是指参与企业,在企业里工作、生活的人们的整体。希望能注意一下在此使用的员工这一词语是包含经营者之意的。所说的主权就是指在他们手里,也可以说他们就是实际上的主权者、实际上的所有者。本来在法律上日本的商法也把股东规定为公司的所有者,但那只是一种原则。在现实的企业经营实践中,比起股东,从业人员主宰公司的现象是占多数的。
即使削减对股东的分红,也要优先确保雇用劳动者的企业行为,以及对于外部兼并式的收买、劳资双方共同进行反对的运动等,都是这种企业概念的典型的表现。只有在法律上发生所有权的争执时,股东才作为主权者登台。除此而外,都是长期在企业里工作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主权。
当然,也不能说所有的员工都绝对地是实际上的“主权者”。在企业里有一种长期地从事核心成员小组工作的人,只有属于这个小组的人才是实质上的所有者或主权者。尽管这种小组内外的划分并不十分明了,但计时工、女职工等并不属于其小组成员,这却是事实。
主权者虽然是长期在企业里工作的核心成员,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始终把所有劳动者的福利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只不过已不再是“股东利益”最优先罢了。
分散分担
在教科书里常见的古典式的资本主义企业里,拥有市场信息与技术信息的企业家就是企业的所有者。由他们进行决策,把工资等按市场价格支付之后,剩下的附加价值均据为己有。即信息、附加价值、决策这三种分担基本上是集权模式,也就是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模式。这种模式可称之为古典式的、集权式的分担。例如,大多数的美国企业的分担都接近于这种模式。
但是,在日本企业里,三种分担的模式并不类似(例如,实际掌权的人他的工资并不一定因其地位高而很多)。而且,相当公平或平均化的分担模式也很多(例如,总经理的工资只相当于新职工工资的几倍,这种收入不平等程度在日本还是很低的)。
日本企业分配的非集中,不仅体现在尽管不同等级间的工资差别小,还体现在各个方面。例如,企业技术员的工资水准,同在银行或商社工作的与自己具有同等大学学历的白领附层相比,一般都很低。其理由之一,就是制造产业一般都不喜欢与蓝领阶层在工资方面造成太大的差距。为此,甚至出现了近似于平均主义的情况。
日本的经营常常让人们认为是自下而上的管理方式,这主要是决策权下放程度高的表现,意味着权限分担模式的平等程度高。或者,就好象常发生派别问题一样,在日本的企业里,决策权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倾向非常普遍。在美国很少有像日本的“总公司人事部”。人事是工作岗位部门之长的权限。象征地讲,“自己的上司掌握着自己所有的人事权利”。在日本,工作岗位之长负责进行人事评定,而人事部却具有不让工作岗位之长的评定成为唯一评定的机能。并且工作岗位之长一般是不具有人事调动权的。
从信息分担方面来讲,生产岗位上的工人们拥有相当的技术,对企业的技术改革有贡献,或者生产岗位上也配置了很多技术员,技术的分布很广。这是技术组织内分担模式集中程度低的例子。而在欧美,技术员的分担比例很高,生产岗位上的人们参与技术共有的程度很低。不仅仅是技术方面,而且在其他方面,日本企业各个部门或不同阶层的人们共同拥有各种各样信息的现象也很普遍。这是信息分担分散的又一例证。
组织式的市场
在纯粹的自由市场交易中,每种交易都是由卖方与买方自由地与众多的对手进行交易条件的交涉。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对手进行交易。如果条件不合适,任何时候都可自由地退出,并重新再参与。为此,即使至昨日为止还是交易关系,但如果出现更有利的对手,就可轻易地更换交易对象。展开这种交易的场所,便称之为自由市场。
这种自由市场,必须有众多的(哪怕是潜在性的)卖方买方存在,企业数也愈多愈好。而且,由于交易关系的固定化会使人担心“失去自由”,所以必需随时积极地与新的交易对象进行交涉。应该说美国的市场概念的确属于这一种。
但是,日本企业之间的市场交易,无论怎么看都不能说它是彻底地实行了“自由市场”的原理。只要开始了交易基本上就保证长期性的关系,交易伙伴就基本固定下来,交易伙伴的数量一般不轻易增加。或者说,日本企业一般是希望通过长期而持续性地与少数伙伴建立买卖关系来寻求长期合作。
在日本,正常的市场观念实际上应称之为“组织式市场”。这是因为日本自由市场的概念里渗透着组织或共同体系的原理。它不是单纯地以短期的经济利益来决定买卖关系的。
所说的组织原理,是指在同行业中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相互合作,并有人在这中间为实现此目的而掌权。在渗透着这种组织原理的市场交易中,与同一伙伴建立长远而持续性的交易关系,相互之间不是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是以“共同利益至上”为原则,利害的最终调整往往是由掌权人调整。这样,在经济学的教科书中本来被认为是利害关系相对立的卖方与买方由此却进入了长期性的合作关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日本企业的交易都是“组织式”的。即使是组织式的市场,由于它毕竟是市场交易,所以归根到底还是要基于经济利益来进行交易。根据商品的不同,有些市场是短时间、频繁地改变交易伙伴。企业也并不是为了友好集团而维护“组织式的市场”。日本企业积极采用这种做法的很普遍(当然,不仅仅是日本)。其典型的例子就是系列化的承包企业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关系或流通的系列化。即便没有系列关系,日本企业的交易惯例在“接近组织式”这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属于“组织式”的市场。
三、日本企业体系的经济合理化
拥有上述特征的日本企业体系,具有很高的经济合理性。正因如此,日本的企业体系战后一直长时间存续下来,并对经济腾飞做出了根本性的贡献。
有关日本的企业体系的经济合理性,由于篇幅关系不能详细论述,现仅就要点论述如下:
员工主权的经济合理性
员工主权具有高度的经济合理性。其理由一是利害关系一致,二就是决策所需的信息效率高。
所谓利害关系一致,是指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作为组织性的企业利益是一致的。为此由从业人员的核心成员来做主权者就显得顺理成章了。也就是说,为了企业而努力工作,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决策,最终还是有利于自己。
在股东主权之下,从业人员基本上是为了股东的利益而工作并收取相应的报酬。为此,他们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有时可能会出现冲突。所以为使他们的利害关系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就需要奖励机制。员工主权也需要奖励机制。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从业人员与企业之间,如果根本性的利害关系一致,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有益于提高经济效益的优势。首先,人们对企业活动的参加欲望将会非常强烈,愿为企业倾注自己的努力。不是“吩咐我干多少就干多少”,而是积极地参与企业活动。
从利害关系一致所产生的有益于提高经济效益的第二个优势,是人们容易从长远而全面的观点进行决策。只顾眼前短期利益,只顾自己小范围利益的倾向,即使有我认为也不会比股东主权情况严重,因为终究可能要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
员工主权在信息效率高这一点,也是很有益处的。这关系到企业里根本性的决策所需的信息到底由谁掌握。所需的信息是指企业核心成员所看不到的、稳藏在表面、下面或细微部分的信息。今后企业应向哪些领域进军?今后的技术积累应面向哪一面?设备投资应采取什么样的方针?等等。如果要正确地进行这类最根本性的决策,那么它所需要信息的大部分,就只有靠在企业里从事实实在在工作的人员通过其日常工作来获得。由于是由掌握这种信息并在工作岗位上具有实际感受的人们来进行决策,所以显得这种信息效益很高。因此可以说,在员工主权情况下信息效率非常高。
下面从提供资源和承担风险这两个角度来看员工主权的经济合理性。
首先,股东与从业人员相比,谁是提供更贵重、对企业具有根本性贡献的资源的一方呢?在现代,人应该是比金钱更为贵重的资源。当然,并不是指所有的人,而是指有能力、并参与企业的人。因为创造企业的个性,使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生存下去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企业所拥有的“技术”,而承担并创造它的正是人。只要有了高质量的人,金钱终究是可以获得的。
如果从风险负担这一点来看,即使是有限责任,也许让人感到承担着自己所投出去的资金有可能损失的这种风险的股东,才是最大的风险承担着。但是在现代的股票市场制度下,长期参与企业的从业人员们却更多地承担着风险。
股东在企业的经营成果不好时,可以把股票抛出去,即可以从其参股企业退出来,而且在退出时还可以通过股票市场获得作为补偿的股票售款。在这种意义上讲,并不能说完全承担着风险。
但是,实际上长期在企业工作的人们却并不容易退出。而且,他们也没有获得自己对企业倾注时间与能量的补偿的市场。股东倾注的是金钱,对它的补偿将是抛出股票的售款。而对于从业人员却并没有相应的补偿。当企业不景气让其退出或不得不退出时,过去所有的一切,除了自己所剩下的经验与能力外一无所有。尽管还存在谋求其他工作的选择权。但是他们所承担的风险很大。
而且,股东可以以资金分散投资的形式参与各种企业,可以缩小对一个企业所承担的风险。但是,从业人员却并不具有这种风险分散的手段。从工作与参与这种本质来看,“分散劳动”一般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从根本性的贡献与风险负担方面,我们可以了解到与股东相比从业人员才更适合成为主权者的道理。
利润原理与股东权利
员工主权这一词,也许给人的感觉是只考虑员工的福利,以博爱主义式的经营方式进行。即使是员工主权,利润原理也在毫不留情地起作用,对股东也要相应地进行经济性的利润分配。
所谓的员工主权,并不是指单纯地追求当期工资收入最大化的企业行为。决定企业行为之根本的乃是员工团体。优先获得其行为成果分配的正是他们。这种成果既有经济方面的效益,又有从工作方面得到的满足。另外,还有在企业这种工作岗位的社会里得到社会性欲望的满足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企业为了采取能够满足这种多方面欲望的行动,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无论如何是需要交换价值的源泉——金钱的。这种金钱就是附加价值。为此,员工主权企业也在追求附加价值意义上的利润。
这种员工主权企业,只要有股东这种相关者存在,就不能无视他的存在。不然企业就无法存续下去。日本的股东其股息虽然回报很少,但却大量地享受了资本收益的回报。正象人们所了解的那样,日本股票投资的利润率相当高,这是事实。但这种事实,并不一定能成为主张日本的企业是股东主权的论据。
日本企业的工资,易被笼统地理解为“利润”分配性的要素很多。在这种事实的解释里,既有象我这种员工主权式的解释,也有象青木昌彦先生的“股东主权与员工主权的二元论”之说,我认为在他所争论的思想里,有一种把企业理解为从业人员与出资者相对立与交涉的场所之观念。而且这种观念是由股东主权代表利润原理,由员工主权代表从业人员的短期性的利益或福利。而我却认为:在员工主权中,利润的原理与员工福利的原理是相互协调的观念,更适合于日本的现实。员工主权决不只是一味地强调员工福利的原理。
分散分担的经济合理性
所谓分散分担,是两种意义上的“分担”。一个是非集中,指三个变数(附加价值、决策、信息)分担的各项,并不集中在组织中数人手里。另一个是非相似,指三种分担模式相互相似的程度、联动的程度很低。
附加价值的非集中性分配,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感,相当程度上防止了工作岗位的阶层化。为此,企业组织作为具有良好环境,又有公平感觉的社会,使人容易产生参与意识。
决策权的分散,只要依靠最靠近工作岗位的人进行决策而得以分散,那就是拥有信息的人进行决策,所以信息效率就高。另一个好处是自律性组织的灵活性。由于组织的下层单位能够自由行动,会使整体更具灵活性。或者可以分散风险。进一步,从共享决策权这一点还会产生参与意识强烈、实施快的优势。不是听取他人做出决策的命令,仅仅实施而已,而是因自己也参与了决策,对其内容很了解,实施欲望就自然很强烈。
关于信息非集中分担,它的最大特征应该是“共有”这一点,即组织内的上与下共同拥有信息。这种“共有”既容易使信息由下而上顺利传递,也容易使信息自上而下传递的机会多。不仅上下共同拥有信息,而且也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拥有同水准的信息。由于这种“共有”,既促进了参与感,也提高了决策的质量,即决策的信息效率会更好。并且,通过广泛的信息共有,人们将变得不仅仅只考虑自己所负责担当的领域,而且学会全面地考虑问题。
分担模式非相似的意义,产生于微妙地改变附加价值分配模式与决策分担模式。即一些人相对地获得多一点的金钱,而另一些人则因获得多一点的决策权而感到满足。由此各处都能获得满足,从而产生公平感。比起仅由一部分人既掌握金钱,又掌握权利和信息,这样更容易保持工作岗位社会的和谐。
非相似分担的典型例子之一,就是日本优良企业的论资排辈制度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优良企业决不会把地位、报酬、决策、信息这一切都按资历进行分配。如果这样去做,决策的质量与效率将下降,将导致在市场竞争中的失败。但又不能因为如此而都只按能力为基准进行分配。这样的话,就有使工作岗位社会性的和谐遭到破坏的危险。所以有意使它非相似,即使年轻人可以因工作内容而得到回报,年长者可以因地位或报酬而得到回报。这样,就会产生公平感。
组织式市场的经济合理性
其经济合理性的主要特点,也同样在于其间的利害关系不一致的程度非常小。如果在相当程度上能确保长期交往时,比起采取相互暗自超越对方,或只顾自己捞好处的做法,莫不如建立一个协作关系,在买方与卖方之间进行公正的利益分配,这对相互之间更有益处。这比相互疑神疑鬼、相互提防被对方超过而消耗无谓的能量好得多。从利益关系一致这一点将产生合作关系。
从利益关系一致这一点,还有可能产生长远的眼光。只要利害相关,即使采取长远性的行为(如设备投资),也不必担心只有自己受损的风险。
而且,因有长远的眼光,每笔交易不用一一进行彻底结算。也就是说,即使发生短期性的借贷关系,其结算也可以长远性地进行协调。这样,在需要紧急支付时,即使在意识到短期性损失的情况下,也能够灵活地予以协作等等。这种时候,如果每笔交易都要进行结算的话,单结算条件的交涉也要耗掉不可轻视的时间与费用。如果这种浪费能够通过“长远性的结算”的形式予以减少的话,那么交易效率将得到提高。
这种组织式的市场,还有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信息积累效率高这一大优点。如果在同一成员之间连续地进行交易的话,自然地在这些成员之间就有极强的产生稳定的信息网络的可能性。与此同时,还会产生相互之间积累对方信息、容易沟通的气氛与人际关系。而且,因有利益关系基本一致这一点,在并不太担心的情况下相互信息公开的程度也能大幅度提高。
正因如此,既容易相互理解、预想对方的需求,又能理解对方的长处与短处。而且,也容易进行对方所需产品或技术的开发。这样,计划生产所需的信息、库存所需的信息都可以有效地沟通,决策的质量当然会提高。
不仅如此,在自由市场里很难想象的“可积累信息”的这种事情,在组织式市场里却到处可见。所谓有积累信息,乃是技术、技能的积累,是有关交易伙伴特征的信息积累。买方与卖方共有技术,或者一个重大技术的一部分由买方开发,其他部分由卖方开发,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技术。这样,双方都可以减少技术开发负担,并且由卖方向买方传授技术等帮助积累信息,即从交易伙伴中获取新开发技术的契机与启示。在买方与卖方之间产生这种信息的传递、相互刺激、帮助技术开发等,不仅使信息积累迅速发展,而且其成本与风险也相互得到减轻。这就是所谓“在市场上的信息、技术积累”。这种积累如果是在频繁地更换交易伙伴的交易关系下,则是很难想像的。
四、结语
如果说古典式的资本主义企业体系是以金钱关系为原点构成经济组织,它的确应称之为“资”本主义。相比之下,日本的企业体系则应该称之为“人”本主义的企业体系。
在企业的概念里更是显示而易见。员工主权是因为提供了人这种最贵重经营资源才显得核心成员很“了不起”,即出人才的人们才“了不起”。
可以说美国的分担是“金钱中心式的分担”,而日本的却是“金钱虽很重要,可最终还是属于以人为中心式的分担”。
在市场的概念里也出现以人为中心式的一面。做交易的人与人之间以某些关系相互关联并建立一种长远的关系,这样可以相互了解情况、容易相互沟通。所以容易产生协作关系。积极地认可这种观点的市场交易关系,大概可以把它称作组织式的市场吧。在这种意义上就称作“人本主义”的市场。如果进行比较的话,日本企业就是人本主义,美国企业就是资本主义。
提起人本主义,并说它与资本主义不同时,很有可能被理解为这是否定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经济的观念,而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所想表达的是:作为市场经济一种存在方式的人本主义的企业体系,在广义上乃是把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发展形态的人本主义。
资本主义的概念是强有力的概念,但是,所谓企业活动是由很多人参加、合作并交换、积累信息而进行的。虽然人可以交换和积累信息,但金钱自身是不能交换信息,也不能创造和积累信息的。
如果把日本的企业体系当做“人本主义”的范例来看,那么正因为经济活动与信息的积累和交换都是由人来进行,所以才激起我对以往的范例根本性质疑。我认为,对迄今为止以“资本主义”的、或新古典式的企业体系看日本企业体系所得出的结论,应该进行根本性的再研究,这是很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