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核电项目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论文_江文阳

EPC模式下核电项目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论文_江文阳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 湖南益阳 413000)

摘要:文章结合我国核电建设全面采用EPC模式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国内核电工程EPC模式现状,阐述了EPC管理模式下业主项目管理特点以及ECP模式下加强核电项目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EPC模式;核电项目业主;工程质量管理

引言

目前,中国核电项目已逐步由原业主、承包商的“传统业主”施工管理模式向业主、总承包人、工程总承包经营模式的专业分包商(以下简称EPC)发展。随着管理模式的改变,业主的施工质量管理的责任、界面、管理状态和功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核心工作从传统的直接管理转向了监督和控制。现行有效的核安全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程》及其相关指导方针,没有明确提出质量保证监督的特点,但也缺乏实施的标准和要求。如何有效地实施施工质量保证监理,充分发挥其在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作用,是值得所有核电业主参考、探索和实践。

1国内核电工程EPC模式现状

国内核电工程EPC模式,各工程公司经过若干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磨合以及经验反馈积累,目前基本进人平稳发展时期,各相关方在项目组织模式、人员配备、管理流程等方面,都在努力改进,同时也建立了各自标准化文件体系,但在精细化、规范化实施方面仍有诸多提升空间。从当前我国发布EPC相关的法律和文件规定来看,虽然《建筑法》提倡实行EPC,但是对如何操作EPC模式没有配套的规定文件。同理,核电领域EPC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

出于对核电厂建设和运营安全的特殊考虑,国务院、国家核安全局颁布了一系列的核安全法规和导则,覆盖了从选址到退役的全过程,国家核安全局对业主的建设、生产活动实施严格监管,但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监管方式尚需明确,以实现责权利相匹配。同时,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设的监管考核等也大多针对业主,但总包模式下的人财物等资源掌控已转移到总承包单位负责,因此目前的考核方法需要优化。

EPC模式下业主依然需要从自身承担的全面责任考虑,需要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在总包合同中明确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检查权、重大事项否决权等。而这种业主必须参与到EPC项目管理中的做法,虽与原先实施这种模式的初衷有一定的偏离,但这也是“中国特色”。具体到质量管理方面,如何策划开展项目质量管理,确保过程质量受控,同时又能够做到资源互补、互相支援,这是大家都关注的一个议题。

2 EPC管理模式下业主项目管理特点

依照中国的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核电站项目的业主可以委托全部或部分核电站的一个或多个经验丰富的承包商,但终极核安全责任的核电站仍然是负责项目核电站的所有者。因此,EPC一般合同管理简化了业主的外部接口,降低了业主的管理成本,转移了业主的大部分管理能量,并定义了“精干业主”的新角色,但这些并不会降低业主的监督责任。目前,EPC在核电项目中的应用刚刚起步,总承包单位还很年轻。核电站建设过程中的任何小问题,都可能给未来的业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核电站的所有者是核电站的所有者,核电项目的预期性能指标已经达到并投入了投资。因此,精干业主的角色不能放弃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的监督管理。

3 ECP模式下加强核电项目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措施

3.1业主单位需要开展的基础性工作

(1)策划合同约定

无论采取何种工程承包模式,策划好合同约定是必不可少的,这需要业主根据人力资源、经验和能力等综合考量,明确工作标准、工作内容、职责分工、过程管控与验证验收、异常处理、考核奖罚等方面。好的合同条款会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利于推动项目有序开展。

(2)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实施EPC模式后,业主编制的项目质保大纲的各个要素和管理程序中宜明确总承包方的责任。为保证管理要求、合同要求能够在总承包方的体系文件中得到落实,业主须将其项目质保大纲和管理程序提交总承包方,以供总承包方工作参考。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总承包方编制的项目质保大纲、管理程序及有工作接口的程序,须提交业主审查认可;分包方的项目质保大纲、管理程序也需要视所开展活动的重要性明确提交业主审查/备案。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对双方有接口的工作,可以联合编制生效统一的项目程序,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3)确定质量保证分级和分级管理要求

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中规定,“必须确定质量保证大纲所适用的物项、服务和工艺,规定相应的控制和验证的方法和水平”,即质量保证分级。各个核电项目都根据核安全级别、物项或服务的复杂性、成熟性,实施质量保证分级管理,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实施分级管理,业主要细致策划和编制分级管理原则、分级管理要求和方式途径,并将分级管理要求提交总承包方达成共识后共同执行,总承包方须编制其对责任范围内分供方开展质量活动的分级管理要求并通过合同延伸到分供方执行。

(4)建立报告制度和例会制度

为了解项目质量管理的实际状况,保持信息畅通并做好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需明确报告制度和例会制度,明确总承包方编制和提交各种工作报告的方式、内容和途径,业主单位须对这些报告进行审查并开展趋势分析,确定下一步须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为落实好业主的管理要求,加快解决牵涉多方接口的问题,加强经验反馈,须建立质量保证例会制度。例会制度的参加方包括:营运单位、总承包方、分供方等,例会一般由总承包方组织。须对会议的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出规定,推动跟踪解决存在的问题。

3.2采用多维量化的质保监督评价标准

在EPC管理模式下,对各质量保证监督的实施没有量化的评价标准。采用多维度和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评价各质保监督实施的有效性,以保证质保监督的质量和有效性。主要评价指标如下:

(1)影响度。通过对质量保证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的分析,判定问题的影响程度,是否会导致对一般的、较重的或严重的质量管理的控制,并根据不同的权重进行量化评价,找出根本原因。

(2)预警程度。在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完成后,会定期评估在监理的范围内是否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或新问题,从而导致质量保证监督的预防效果和定量评价的失效。

(3)标准程度。质量保证监督小组构成的合理性、监督计划的依从性、实施过程的依从性、质量保证监督报告的严密性等,都被量化以评价质量保证监督的标准程度。

(4)满意度评价。策划质量保证监督满意度问卷,调查并量化质量保证主管的技能。

3.3提高各层级质保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质量保证人员不仅要熟悉相关的管理要求,还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知识。在质量保证的监督下,可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和可能的后果。一是明确各级质量保证人员的工作经验、资格和培训要求。除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之外,主管们应该理解施工过程,关键过程,关键问题以及质量控制的困难。二是定期组织各层次的质量保证人员,进行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实际用箱做教材,彼此组织和讨论,在各质量保证监督之前进行真正的战斗预览,模拟监督的方的关键质量控制点,为质量保险监督做全面的准备。

结束语

随着总承包方和核电服务市场的不断成熟壮大、法律法规关于EPC模式要求的进一步明确,为发挥EPC模式的特点和优势,业主将逐步减少对项目质量管理活动的介人,但不论如何变化,业主将与总承包方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保障核电项目的建设质量,为国家的核电发展事业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王鹏.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在铁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J].工程经济,2018(04):27-30.

[2]孙晶.EPC模式下工程设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8(09):177-179+190.

[3]杨勤辉.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要点分析[J].经济师,2018(03):257-258.

[4]朱洪涌.浅谈EPC模式下业主参与核电工程质量管理的方式[J].核标准计量与质量,2016(01):41-45.

论文作者:江文阳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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