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西域的贬谪官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域论文,官吏论文,唐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820(2007)06-0055-05
关于唐代贬谪官吏的问题,中外学者都有研究,如日本辻正博先生有《唐代贬官考》[1]265-390,中国学者谢元鲁先生有《唐代官吏的贬谪流放与赦免》[2]95-108,台湾学者严耕望先生的《唐代府州僚佐考》也讨论了相关问题[3]115-138。不过,有关唐代西域的贬谪官吏问题,目前尚无文章进行专门研究,有鉴于此,本文拟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谢元鲁先生曾经根据《册府元龟》的记载,统计“唐代官吏贬谪左降的地点共有61个州府,其分布地区为:江南西道13,江南东道12,山南西道6,山南东道7,岭南道10,剑南道5,黔中道2,河东道4,河北道2,河南道2”。他说,“由上述不完全统计来看,唐代官吏贬谪左降地点,遍及全国。除西京长安所在的京畿道和关内道,洛阳所在的都畿道以及淮南道、陇右道之外,全国各道均为贬谪官吏之地。而其中,又以江南东西道、山南东西道为多,岭南道和剑南道次之。可见唐代官吏左降地区,主要是在南方的长江下游地区。”[2]95-108他的结论大体上是正确的,但是所谓“陇右道不是官吏左降的地点”的看法却不准确。事实上,唐代陇右道的西州和庭州都有贬谪官吏,我们在史书和传世墓志中看到,裴行俭和袁公瑜就是贬谪到西州的官员,而来济则是贬谪到庭州的官员。
唐代是一个政治斗争频繁激烈的朝代,裴行俭是在政治斗争中遭倾轧而贬谪到西州的。《旧唐书》卷84本传所谓“显庆二年,六迁长安令。时高宗将废皇后王氏而立武昭仪,行俭以为国家忧患必从此始,与太尉长孙无忌、尚书左仆射褚遂良私议其事,大理袁公瑜于昭仪母荣国夫人僭之,由是左授西州都督府长史”,就记载了裴行俭左降西州的事实。裴行俭是因“私议高宗废皇后王氏立武昭仪”而遭贬谪的。唐太宗去世后,太尉长孙无忌、尚书左仆射褚遂良受遗诏辅佐高宗执掌朝政。长孙无忌、褚遂良是关陇集团的代表人物,而武昭仪出身低微,属非关陇集团人物。高宗废王皇后立武昭仪,意味着将改变这种关陇集团把持朝政的政治局面,是唐朝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为此忧心忡忡。裴行俭时为长安令,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政见相同,他认为立武昭仪必导致国家灾难,是以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共同反对废立之事。然而,反对无效,武昭仪在高宗的坚持之下终于于永徽六年(655)十月立为皇后,此后即开始提拔赞立者,打击反对派。大理丞袁公瑜乘机在昭仪母荣国夫人的面前告发了裴行俭等人,于是,裴行俭被贬到西州,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也相继遭贬逐,长孙无忌甚至被袁公瑜逼而自缢。
裴行俭贬任西州都督府长史的时间,《资治通鉴》卷199记在永徽六年。《新唐书》卷108本传谓在“迁长安令后”,《旧唐书》卷84本传亦述事在“显庆二年,六迁长安令”之后。笔者认为,《通鉴》系时太早,不可信。新旧《唐书》的记载亦不准确。据《赠太尉裴公(行俭)神道碑》记载,行俭“明(显)庆中,与长孙太尉、褚河南论及中宫废立,国家忧患,有公伯僚谮行于季氏,出为西州长史,又改金山副都护,又拜安西大都护。西域从政,七、八年间,穷荒举落,重译向化。我之独贤,边之多幸。乾封岁征为司文少卿。”[4]是行俭在显庆中出为西州长史,乾封岁征为司文少卿,在西域任职共七、八年。显庆二年(657)至乾封元年(666)共九年,显然,行俭不可能在显庆二年(657)贬到西州。显庆三年(658)至乾封元年(666)共七、八年,显庆四年(659)至乾封二年(667)也有七、八年,二组时间皆与《神道碑》所说七、八年时间相吻合,考虑到显庆三年(658)西州始设都督府,行俭是目前所知最早的一位西州都督府长史,因此,行俭可能是在显庆三年(658)被贬为西州长史的,最迟不超过显庆四年(659)。这个时间与新旧《唐书》所谓“显庆中”、“迁长安令”后出为西州长史亦能吻合①。
非常有意思的是,袁公瑜当年告发长孙无忌等人,导致裴行俭贬谪西州,而时过境迁,十几年后,袁公瑜自己也遭贬谪到西州。其《大周故相州刺史袁府君墓志铭并序》云:“君讳公瑜,字公瑜,……君素多鲠直,志不苟容。猜祸之徒,乘间而起,成是贝锦,败我良田。寻出君为代州长史,又除西州长史。……俄转庭州刺史。无何,迁安西副都护。”[5]即记载了袁公瑜被贬谪到西州的信息。不过,此志未载袁公瑜遭贬的具体原因和时间。鲁才全先生曾经对这件史事进行分析,他认为,袁公瑜应是在上元元年(674)九月癸丑高宗为长孙无忌平反昭雪之后遭贬谪的[6]。长孙无忌之死与袁公瑜有直接关系,长孙无忌获得平反,势必对袁公瑜不利,而此时永徽中翊赞武昭仪为后的六人中五人已去世,仅剩袁公瑜。袁公瑜虽然仍有武后为靠山,但毕竟有宫中、朝中之隔,在失去了党援的情况下,袁公瑜终于因“猜祸之徒,乘间而起”,从中央贬谪到地方。
西州不是公瑜的首贬之地,公瑜首先被贬为代州长史。按唐制的一般规定,贬谪之后再除授官,称为“量移”。所谓“量移”,就是左降官在期限满后,移往比原贬谪地距京城较近的地方,新任官职品级亦比原贬谪官品有所提高。按照这种规定,公瑜从代州长史授新职应该是“量移”,但笔者认为,公瑜此番任职仍然是贬谪。之所以如是说,是从客观事实得出的结论。
按左降官的量移地点及量移后的官职,唐制本有明文规定,然而由于唐代令格式的失传,今人已经不得其详②。不过,我们根据唐人的文状,还是能略窥其管豹,德宗时期丞相陆贽《三奏量移官状》就透露了有关信息。此状称:“旧例左降官每准恩赦,量移不过三百五百里。……谨按承前格令,左降官非元敕令长任者,每至考满,即申所司,量其旧资,便与改叙;纵或未有迁转,亦即任其归还。逮于开元末,李林甫固权专恣,凡所斥黜,类多非辜,虑其却回,或复冤诉,遂奏左降官考满未别改转者,且给俸料,不须即停,外示优矜,实欲羁系。从此已後,遂为恒规,一经贬官,便同长往,回望旧里,永无还期。纵遇非常之恩,许令移远就近,虽名改转,不越幽遐。或自西徂东,或从大适小,时俗之语,谓之横移。驯致忌克之风,积成天宝之乱,展转流弊,以至於今。天下咸病此法深苛,而不能改从旧典者,……然则左降永绝於归还,量移不离於僻远,盖是奸臣诡计,殊非国典旧章。……臣等昨进拟商度非不精详,既审事宜,亦寻旧例,参求折衷,兼务齐平。大约所拟之官,各移近地一道,郡邑稍优於旧任,官资序进於本衔,并无降差,亦不超越。……今若裁限所移不过三五百里,则有改职而疆域不离於本道,迁居而风土反恶於旧州,徒有徙家之劳,是增移配之扰。”[7]这篇状文提到唐朝开元前、开元末、德宗三个时期左降官量移的标准。开元前,左降官只要不是敕令长任者,考满或遇到恩赦,从远向近(京师)量移的距离为三百或五百里,官资则根据旧资“便与改叙”,官资未得到迁转的,亦允许归还乡里;开元末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其时李林甫专权,所贬谪官吏多为无辜之人,为了防备这些贬谪官吏返回京师叙诉冤情,林甫奏请给予俸料,名义上优矜这些人,实际上是使这些贬谪官吏“回望旧里,永无还期”,即使遇到非常之恩,也不过是“自西徂东,或从大适小”,而“不越幽遐”、“不离於僻远”。当时之人称之为“横移”,而不是“量移”。这种流弊一直延续到德宗时期;陆贽执政以后,他认为李林甫的做法“盖是奸臣诡计,殊非国典旧章”,主张“罚宜从轻,赦宜从重,所以昭仁恕之道,广德泽之恩也”。他认为,开元前量移三五百里也不是好办法,只是“改职而疆域不离於本道”,“徒有徙家之劳”,“是增移配之扰”而已,建议在旧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尺度,定量移为“各移近地一道”,“官资序进於本衔”。从陆贽这篇状文来看,开元前的量移标准应该是有典章制度规定的,从状文所谓“承前格令”、“改从旧典”、“国典旧章”来看,具体则应由“格令”载其内容。由于唐朝律令格式四种法律法规文件中令格式三种早已失传,今人已不能从中了解有关规定了③。
袁公瑜正处于开元前的时代。按当时正常量移的标准,他应该从贬谪之地的代州迁移到距京师长安近一点的地方,官资也应该有所上升,但是,实际情况却正好相反。据《旧唐书·地理志》记载,代州“在京师东北一千五百五十里”,而西州“在京师西北五千五百一十六里”④。显然,西州比代州距离京师远得多,公瑜不但未能移近京师,反而移到离都城更加遥远的地方。从官资品秩来讲,代州为中都督府,西州亦为中都督府,公瑜由代州长史迁西州长史,虽然品秩未降,但也没有上升。综合地理和品秩两方面情况来看,公瑜应该是再一次贬谪。墓志实际上也婉转地表达了这个意思。其志在记述公瑜这一段经历时说,“骥足迟迥,殊非得地;雁门奇舛,空负明时”(雁门郡乃代州),可见他的境遇在此并未得到好转,而是继续恶化。所以说,公瑜是从代州继续贬谪到更偏远的西州。
公瑜任职西州的时间不详。如果以上元元年(674)九月之后为公瑜贬代州的时间,按唐代官吏三、四年一迁转的常规来推算的话,其任西州长史当在仪凤二年(677)或三年(678)⑤。不过,我们检阅吐鲁番出土的仪凤二至三年(677—678年)29件西州北馆厨文书,其上有西州上佐司马、长史“行止”、“义”等人的签署,却没有一件有公瑜签署的痕迹⑥,说明公瑜任西州长史不在此时,而应在此前或此后。郁贤浩先生认为其任庭州刺史的时间大约在上元、仪凤(674—679年)中[8],如果此说不误的话,那么,公瑜任庭州刺史在西州之后,其任西州长史的时间就应该在仪凤二年(677)或三年(678)之前。考虑到公瑜此番除官,实属贬谪,不能以官吏正常迁转时间计算,我们推测公瑜除西州长史当在上元三年,亦即仪凤元年(676)(上元三年改元为仪凤元年)⑦。
来济与裴行俭一样,也是因谏立武昭仪为皇后而遭贬谪的。《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上》载:显庆二年,“八月丁卯,侍中、颍川县公韩瑗左授振州刺史,中书令兼太子詹事、南阳侯来济左授台州刺史,皆坐谏立武昭仪为皇后,救褚遂良之贬也。”不过来济首贬之地则与袁公瑜相似,也不是西域,而是台州。同书卷80《来济传》载:显庆二年,“寻而许敬宗等奏济与褚遂良朋党构扇,左授台州刺史。五年,徙庭州刺史。”台州据《旧唐书》卷40《地理三》“江南东道”载,“在京师东南四千一百七十七里”,而庭州据同书载“在京师西北五千七百二十里”,可见在贬谪地点方面,来济也与袁公瑜相似,先贬到比较偏远的地方,然后贬移到更远的地方——西域庭州。同书载台州为上州,庭州的等级不详,但其地位在长安二年(702)设北庭都护府之前不如西州是可以肯定的,西州不过是个中都督府,可见在官资序进方面,来济没有上升,反而有所下降,还不如袁公瑜。来济贬庭州的时间《旧唐书》本传记在显庆五年(660)⑧。
关于贬谪官吏在贬谪之地的地位和作用,一般来说,唐人和现代学者评价都不高。比如《旧唐书》卷88《韦思谦传》载称:“长安中,则天尝与宰臣议及州县官吏。纳言李峤、夏官尚书唐休景等奏曰:‘比来所遣外任,多是贬累之人,风俗不澄,实由于此’”。这是唐人将地方风俗败坏的根源归罪于贬谪官吏。比如辻正博先生说,“唐朝初年以来,刺史、县令等地方官常常由左迁官人当人,这是与传统的帝国统治理念相矛盾的”。他认为,河北、河南道藩镇跋扈,与唐朝前期贬官主要贬谪在此亦有关[1]265-390。这是当今学者将地方政治的败坏归结于贬谪官吏。又比如严耕望先生说:“上佐位尊,禄丰。……其实即在前期已实无职事,中叶以后闲散尤甚,仅以优宗室,位闲员,备贬谪,寄禄俸而已;府州行政,一无所与。”[3]138,115这是当今学者认为贬谪官吏中的上佐是闲职,在地方上无所谓发挥作用。但是,我们从裴行俭、袁公瑜和来济在西域的情况来看,事情却并不是如此。裴行俭和袁公瑜贬谪到西州后,在当地都享有很高的地位,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而且都升迁为统治整个西域的安西都护府高级官员。来济死得较早,虽然在此地没有升迁为都护府的官员,但也同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由于裴行俭、袁公瑜二人在西州的地位和作用相同,我们甚至可以说这是西州贬谪官的特点之一。
裴行俭和袁公瑜贬到西州后都任西州都督府的长史。按西州官吏的地位从上至下依次为都督(刺史)、别驾、长史、司马、六曹参军事,等等。由于开元前别驾一般由皇族担任,而皇族任别驾一般以寄俸禄为主,并不真正到任⑨,因此,长史在州府中实际上处于长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地位崇重。尤其是裴行俭,其任西州长史之日,正是麴智湛任西州长官(刺史、都督)之时,麴智湛乃唐朝派回故里的高昌王室后裔,而裴行俭虽然是贬官,却是中央政府派遣的汉官,实际上负有监督、辅导麴智湛之责,在地方政府中享有崇高的地位。《赠太尉裴公(行俭)神道碑》称行俭在“西域从政,七、八年间,穷荒举落,重译向化。我之独贤,边之多幸。”即高度评价了他在西域中维护中央政权、促使西域诸国慕义归降的作用。《旧唐书》卷84《裴行俭传》则直接称:“麟德二年(665),累拜安西大都护。西域诸国多慕义归降。”将西域诸国的归降直接归结于他的功劳。也正是因为裴行俭在西州出色的表现,才使得他从西州长史升迁为金山副都护,麟德二年(665)又拜为安西大都护。安西大都护在长安二年(702)北庭都护府设立之前,是唐朝统治西域的最高官员。裴行俭乾封岁返回京师之后,其声望和影响在西域仍然不减。仪凤四年(679),西突厥十姓可汗阿史那匐延都支及李遮匐联合吐蕃,侵逼安西,裴行俭时任吏部侍郎,建议以册送波斯王子、安抚大食为名,袭取西突厥。高宗从之。行俭率众“至西州,人吏郊迎,行俭召其豪杰子弟千余人随己而西”[9],大获全胜,擒阿史那匐延都支及李遮匐而归。这件事充分反映了行俭去职西域以后,在西域仍然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巨大的号召力。
袁公瑜在西域也颇有政绩。其志在述公瑜除西州长史后接称:“俄转庭州刺史。无何,迁安西副都护。君威雄素厉,信义久孚,走月氏,降日逐,柳中罢柝,葱右无尘,虽郑吉、班超不之加也。”是袁公瑜继西州长史之后升为庭州刺史,不久,又迁安西副都护。从墓志所谓“走月氏,降日逐”来看,这是借用汉朝经营西域、驱逐月氏、降服匈奴日逐王的典故,表现袁公瑜在西域率兵驱逐吐蕃,打击反叛的西突厥的政绩。我们知道,西域的大小战役,都是有西州兵民参与的。“柳中”是西州县名,“葱右”指葱岭以西,“柳中罢柝,葱右无尘”,表现的则是公瑜平定骚乱、维护西域稳定的功劳。其志还以西汉第一任西域都护郑吉和东汉的班超比附公瑜,甚至说郑吉、班超之功不在公瑜之上,可见评价之高。此说虽然有谀墓之嫌,但在一定程度上仍说明了袁公瑜在西域的贡献和地位。
来济在庭州也发挥了很大作用。《元和郡县志》卷40陇右道下载:“庭州,因王庭以为名也。后为贼所攻掠,萧条荒废。显庆中重修置,以来济为刺史理完葺焉。请州所管诸蕃奉敕皆置为州、府,以及大首领为都督、刺史、司马,又置参将一人知表疏等事。”是来济到任庭州之后,首先修葺遭西突厥阿史那贺鲁破坏而萧条荒废的城镇,使之重新成为唐朝经营西域的重要基地;其次设置羁縻府州,将西突厥部落纳入到唐朝的统治体系之中。这两项工作对于唐朝经营西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其后,龙朔二年(662),来济为抵御西突厥的进攻和保卫庭州,又作出了重要贡献,甚至贡献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旧唐书卷80《来济传》载:“龙朔二年,突厥入寇,济总兵拒之,谓其众曰:‘吾尝挂刑网,蒙赦性命,当以身塞责,特报国恩。’遂不释甲胄赴贼,没于阵。时年五十三。”所以说,来济在唐朝经营西域的历程中是功不可没的。
裴行俭和袁公瑜虽然都比来济幸运,他们没有身死王事并升为安西都护府的高官,但二人的结局却是大不相同的。如前所述,裴行俭于乾封年间(666—668)征为司文少卿,终于重返京城,日后并成为中央政府的要员;而袁公瑜却不但未能返回京城,反而一贬再贬,从西域又流于振州,最后客死于白州。此即墓志所谓“惜乎忠而获谤,信以见疑,盗言孔甘,文致口罪,永隆岁,遂流君于振州。久之遇赦,将归田里,而权臣舞法,阴风有司,又徙居白州,……垂拱元年七月廿五日寝疾,终于白州。”袁公瑜再次遭贬的具体原因不详,按墓志所说“忠而获谤,信以见疑”,应是遭到他人的讪谤和陷害,也就是说,仍然是政治斗争的结果。
唐朝政治斗争激烈,对于卷入政治漩涡而惨遭失败的官员来说,是一件不幸的事,但是,对于接纳他们的地方来说,却不一定是坏事。毕竟这些官员中有许多人是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的君子,他们具有良好的政治文化素养和治国安邦的才能,他们将中央王朝的正统思想和文化带到偏远的地方,对于密切当地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加速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抵御外来敌人,防止内部离心倾向,都有很大的益处。裴行俭、来济和袁公瑜这些贬谪官员在西域发挥的正是这种作用⑩。
注释:
①学者们对裴行俭贬西州的时间看法不一,伊濑仙太郎先生认为应在显庆三年(见氏著《中国西域经营史研究》,岩南堂书店昭和三十年版,第217—242页),薛宗正先生同意此说(见氏著《安西与北庭》,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13页),黄惠贤先生、鲁才全先生认为应在显庆四年(鲁才全先生述曰:行俭被贬时间“据黄惠贤同志考证(未刊稿),当在对长孙无忌的党羽和姻亲作最后大清洗时,亦即显庆四年的七、八月间。这一结论我以为是可信的”。见其著《跋武周<袁公瑜墓志〉》,《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八辑,武汉大学学报编辑部1986年出版,第37页)。
②谢元鲁先生认为“唐制未作明文的规定,但有一定的惯例”(见上引《唐代官吏的贬谪流放与赦免》,第103页),恐怕不确。
③笔者查新发现的据“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复原的“唐令”(存12令),亦无相关内容(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中华书局2006年10月版)。
④据严耕望先生《唐代交通考》研究,《通典》、《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旧唐书·地理志》所记西州与长安之间的道里,当以《太平寰宇记》所记为准。但《旧唐书·地理志》所载代州较西州相对长安距离要近,则应无问题。
⑤谢元鲁先生指出,唐前期的量移期限不明,“唐代左降官的量移期限,唐代中期以后,一般以五年为准。(宪宗)……唐文宗以后延长到六年”。见其著《唐代官吏的贬谪流放与赦免》,《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庆祝韩国磐先生八十华诞纪念论文集》,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5-108页。
⑥文书载内藤乾吉先生《西域发现唐代官文书的研究》,《西域文化研究》第三,京都法藏馆1960年版,第53—72页。有关“行止”、“义”为西州上佐司马、长史的考证,见拙著《唐西州上佐编年考证——西州官吏考证(二)》,《敦煌吐鲁番研究》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92-194页。
⑦薛宗正先生认为,袁公瑜逼死长孙无忌,上元元年(674)长孙无忌平反,必定追究其责任,公瑜贬官西州长史必为是年。见其著《北庭春秋——古代遗址与历史文化》,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24页。但公瑜首贬之官为代州长史,而非西州长史,其任西州之官应在上元元年(674)之后。
⑧鲁才全先生疑来济任庭州刺史在显庆三年(658),可备一说。见氏著《关于唐代庭州的几个问题》,《西北史地》1986年第3期,第86页。
⑨笔者曾经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没有开元前别驾判案签署材料的现象,对此问题做过研究。详见拙著《唐西州行政体制考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76-78页。
⑩笔者最近参加2006年12月14-16日香港大学等9所大学联合举办的《学艺兼携·汉学大师——饶宗颐教授九十华诞国际学术研讨会》,赴潮州参观潮州市饶宗颐学术馆新馆,在潮州深切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韩愈因谏迎佛骨而得罪贬谪到潮州,对于他个人来说虽然是一件不幸的事,但对于潮州来说却是一件幸事,潮州从此逐步发展成为“岭海名邦”、“海滨邹鲁”。唐代贬谪到西域的官员裴、来、袁等人,在当地同样发挥了良好作用。由此可见唐代贬谪官吏在地方发挥了较好作用者不在少数,亦不在西域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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