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视角审视“克隆技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视角论文,克隆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初,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生物学词汇“克隆”伴随着一只苏格兰小绵羊“多莉”的降生轰动了整个世界。有人称这项克隆技术为当今“生物的原子弹”和“伦理炸弹”。虽然说克隆技术对人类战胜某些疾病是一大福音,但是,若将克隆技术用于复制人类,生产“克隆人”,则是非常严峻和复杂的问题。有些人对此比较乐观,他们认为,克隆技术可以复制伟大天才和绝代佳人;复制大量特殊职业的劳动力;用于改良种族;可以生产大量遗传性完全相同的人,用于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研究等。美国的遗传学家戴维斯指出:“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使我们的社会增加很多有才能的人,可以大力发展我们的精神文明。”然而,大多数人对克隆技术表现出极大的担心和恐惧。他们认为,克隆技术若用来生产“克隆人”,世界将面临灭顶之灾。面对“克隆技术”所带来的严峻问题,美国总统克林顿发布命令,禁止将政府资金用于克隆技术对人体的试验,并呼吁全美所有科学医学组织、基金会、大学等私立机构抵制此类研究。中国和德、日、法、美等国家也先后发表了类似声明,禁止克隆技术用于人类自身。虽然说我们无法制止克隆技术的发展,就像我们无法阻止人类的好奇心一样,但我们可以把握克隆技术的发展方向。拒绝和制止克隆技术用于人体研究,尽可能地消除克隆技术的负面影响,这是人类高度责任感的表现。
克隆技术这种神奇的力量,必须永远处于人类的科学和伦理的控制之下,失控,就意味着克隆技术的异化。人类不允许克隆技术成为损害自己和毁灭自己的力量。因此,通过人类伦理的约束和人格的升华来控制克隆技术的发展方向,这是人类理性和尊严的要求。所以,如何审视“克隆技术”,怎样对“克隆技术”作出伦理学说明,从而规范人类在使用“克隆技术”上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什么是“克隆技术”
克隆,是英文Clone的译音,即无性繁殖之意。所谓克隆技术, 就是一种无性繁殖技术通过把成年动物细胞与未受精的卵子相结合,培育出与细胞提供者遗传特征相同的动物。
关于无性繁殖的研究,在60年代就已有之。如60年代初,美国康奈尔大学成功地实现了胡萝卜的无性繁殖。60年代末,又用无性方法繁殖了非洲爪蛙。1990年,我国动物克隆研究首先在山羊上取得突破,世界首批胚胎细胞核移殖山羊在西北农业大学诞生,迄今已获得第一代至第五代山羊45只,总体成功率达30%,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为什么克隆绵羊“多莉”的诞生能引起全世界的强烈震动呢?这是因克隆绵羊“多莉”不是基于绵羊胚胎细胞为母本的,而是世界上第一只以成年绵羊的普通体细胞为母本培育成功的。克隆绵羊“多莉”的诞生表明,人类的无性繁殖主要障碍已经排除,在人类中完成“克隆人”的工作绝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困难。
2、克隆技术用于人类所引发的社会伦理问题
克隆技术复制人类将切断性交和生育的关系,会导致剥夺人性的结果。因为可以按需要复制相同的人。这些复制人在人体中消除了个性,而个性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通过克隆技术产生的人,会损害每个人对自己独一无二的价值所持有的感情,并且可能引发一场严重的身份辈份的混乱,这些都是人类的伦理原则所无法接受的。具体来讲:
第一,克隆技术复制人类,将使得人类遗传学法则异化、歧化或杂化。遗传学的基石——孟德尔遗传规律,揭示生育子女是由父母通过性细胞(精子和卵子)中遗传物质(DNA)的结合而产生子代, 而克隆技术是按照体细胞遗传物质→胚胎→婴儿的过程进行的。孟德尔遗传规律揭示人的遗传性状是由遗传因子决定的,其中,一对遗传因子一半来自父本(雄性细胞),另一半来自母本(雌性细胞),而克隆技术复制人类时,上述一对遗传因子要么来自男性的体细胞,要么来自女性的体细胞。孟德尔遗传规律还揭示遗传基因在自由组合中形成不同的组合,增加变异类型和多样性,而克隆技术在复制人的过程中,产生的都是同一个人的复制品,当然谈不上多样性。
第二,克隆技术复制人类,将会造成人伦关系的混乱。克隆技术复制人类,势必要打破传统的生育观念,使生育和男女结婚密切相关的传统模式将发生实质性的改变,降低了自然生殖过程在夫妻关系中的重要性,使人伦关系发生混乱、模糊乃至颠倒,进而冲击传统的家庭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如由于克隆技术复制人类时,不一定非要男性参与不可,单身女子或两个女性同性恋者,就可实现非传统但却属正常的生育过程:对于单身女子来说,可以取出自身乳腺上皮细胞的核,移植到自己的去核卵子中形成重构卵,重构卵再移植到自己的输卵管中,即可发生正常的怀孕,在子宫里发育成胎儿并分娩。这种“自己生自己”的生育模式在许多方面现在的伦理学无法解释。又如克隆技术复制人类时,一个男子的体细胞核可以由其女儿的去核卵和子宫孕育出“克隆人”,这种由父女共同协作生育出父亲的“复制人”的克隆技术,违背伦理道德。更有甚者,以某男或某女的体细胞核为“种子”,可由其妻子、女儿、母亲或孙女孕育出“克隆人”,祖孙三代由同一来源的“种子”生育出完全相同的人,这是多么荒唐至极的人伦关系。
第三,克隆技术复制人类,将造成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调。人类在传统的自然生育中性别比例基本上保持1∶1的比例。这是由于携代X和Y染色体的精子与只携代X染色体的卵子有同等机会相结合的缘故。 而克隆技术复制人类时,使来源于男子体细胞核的胚胎发育成男孩,来源于女体细胞核的胚胎发育成女孩,无需进行性别鉴定便可知道生男生女。因此,如果在一个有性别偏见的地区或国家,克隆技术被允许公开合法地用于复制人类,很容易使人口性别比例发生失调,进而导致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和伦理道德问题。
3、关于“克隆技术”的伦理思考
对待克隆技术及其所带来的社会伦理问题,应有一个合乎人类理性的认识和态度。
①克隆技术同历史上任何一项高新技术一样,总会伴随着伦理之争,科学和哲学界有必要引导人们以理性的态度去对待这个问题。在克隆技术与人们传统旧观念发生矛盾时,既要尊重技术,又要尊重人,让历史(时间)去化解矛盾,让实践去检验真理,但是,这不能排除在对待“克隆技术”中坚持经过几千年历史形成的,并主宰人类社会存在、发展人类个体行为的人性伦理原则,即人性或人本的外异化原则。或者说,决不能将“克隆技术”作为“人的异化”。否则,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存在将成为一个可能提到议事日程的问题,或“克隆技术”将成为葬送人类毁灭人类的魔鬼。所以,既要坚持历史原则,即“克隆”技术是为人类生存、发展服务的,不能违背人类的伦理本必性;又要坚持实践发展原则,尊重克隆技术的自然规律,去努力探索,发展“克隆技术”,使之更好地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服务。这是我们对待克隆技术这一新生事物所持有的基本原则。
②明确“克隆技术”的角色,正确认识克隆技术的双重性。众所周知,包括克隆技术在内的任何一项高科技都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克隆技术的应用后果很难准确地预测,它既可以给我们带来预料之中的正效应,也可能给我们带来预料之外的负效应。我们不能因为克隆技术会带来一些社会伦理问题,就否定它的全部价值。对克隆技术采取否定的态度,实际上是否定人类自身。因为克隆技术同其他科学技术一样,是一种工具和手段。不同的人可以用它来完成不同的目的,可以用它来造福,也可以用它来破坏。少数人们的倒行逆施,并不能损害克隆技术本身的价值。我们应不断地提高预见能力,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来防止负效应的出现,并在事后采取调节措施来减弱或排除这种负效应。因此,对待克隆技术我们应始终保持清醒的科学头脑,随时注意出现新的情况。
③增强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感。科学家不仅应将科学知识贡献于社会,造福于人类,还应重视科技的社会后果,并承担社会责任。像克隆技术如果毫无限制地被使用就难免使人类自身的文明与生存处于危险的地步。因为,当今时代,任何一个科学家不可能是一个“纯粹的”数学家、“纯粹的”生物学家或“纯粹的”社会学家。如果他对他工作的态度究竟使人们境况变好或变坏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那么,他不是在犯罪,就是一种玩世不恭。科学家应该是理性和感性相统一的社会的人,他的身上充满了人性和爱心,他的思想闪烁着理论的光芒,他的行为遵循着法律的规范,他的良心不再遭受道德的谴责。科学家在实验室里,他必须清楚哪些事情能够做到却不能那样做。
克隆技术作为一项高科技,如果仅仅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来控制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政治的力量和行政的力量以及伦理的力量。1931年,爱因斯坦对从事科技研究的年青人说:“如果你们想使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在你们埋头于图表和方程式时,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关心怎样组织人的劳动和产品分配这样一些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用以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因此,对于克隆技术,我们必须寻求某些措施,限制并禁止将其用于人类自身。广岛和长崎的原子弹爆炸,震惊了世界,粉碎了许多人“纯科学”的思想。对当今克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我们应吸取历史的教训,早认识,早行动,防患于未然,对于克隆技术的实验,采取严肃谨慎的态度。因为克隆技术的实验稍有不慎,就会对人类自身延续产生致命的影响。
伟大的人道主义者施维泽尔讲过:“道德就是对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所负有的无限责任,面对生命,首先是在对人的生命,虔诚的道德应当主要是提高人的责任心。文明人的理想不是别的,正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能保持真正人性的人的理想”。的确,宇宙间最可怕的事情,莫过于把大规模毁灭性技术(如核技术和克隆技术等)放在一个兽性和商业性十足的理性动物面前。所以,面对当今的克隆技术,科学家们必须要有一个宽阔的视野,要始终坚持人道主义评价,勇敢地担负起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