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毛泽东晚年错误成因的再认识_毛泽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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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毛泽东在领导党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新道路的过程中逐渐偏离正确轨道而走向失误。对于晚年毛泽东的失误,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所作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十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也不能把所有错误归咎于毛泽东同志个人。这个期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越来越严重,他的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逐步发展。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这些错误。林彪、江青、康生这些野心家又别有用心地利用和助长了这些错误。这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本文拟以《决议》对晚年毛泽东错误的分析和评价为前提,对其晚年失误的特点和原因作一梳理和分析,以期进一步认识毛泽东晚年失误的原因和深刻教训。本文对毛泽东晚年失误的界定是指毛泽东在十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1956-1976)所犯的“左”倾错误。

一 晚年毛泽东失误的特点

根据《决议》的基本精神,梳理毛泽东晚年的思想轨迹和错误,可以看出以下主要特点。

首先,晚年毛泽东的失误具有连续性,直到他老人家去世,始终未能纠正。

晚年毛泽东的“左”倾失误肇始于1957年的反右斗争扩大化。反右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实践又导致了政治上、理论上的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毛泽东改变了中共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和对国内阶级状况的正确分析。第二个失误是1958年发动的大跃进,以战争年代阶级斗争的群众运动经验进行经济建设,并试图向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甚至是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结果导致了严重的后果。第三个失误是1959年在庐山会议上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的所谓“反党集团”的批判,把阶级斗争从党外进入了党内。第四个失误是在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大讲阶级斗争,把人们对大跃进以来的“左”倾错误的反思和纠正斥为“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并进一步断言在共产主义实现以前的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阶级矛盾仍是主要矛盾,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第五个失误是发动了被称之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并在他人生的最后时期发动了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从上述毛泽东晚年错误的轨迹来看,可以看出其连续性和继起性。

第二,晚年毛泽东的失误大体上都是从纠“左”开始而以反右告终。

第一个逆转是从整风到反右。1957年的反右斗争扩大化,其初衷是要以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的批判和波兰、匈牙利事件为鉴戒,通过开展一场全党整风运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克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1957年春天,毛泽东在一系列会议和座谈会上大讲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双百”方针,提出希望通过整风,达到这样的目标: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由于毛泽东的这些讲话打消了人们对向党提意见说真话的顾虑。结果众所周知,由号召党外民主人士帮助党整风开始到逆转为反右运动的扩大化,成了中共执政后的第一个重大的失误。

第二个逆转是在经济建设上的从反冒进到大跃进。反右运动的另一个后果是使毛泽东更加相信1956年党内在经济建设上反冒进的纠“左”是错误的。此后毛泽东在一些讲话中不但改变了党的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而且改变了八大确认的在经济建设上既反保守又反冒进的方针,指责1956年的反冒进是右倾,给右派进攻以口实,批评反冒进的中央领导人距离右派只有五十米远了。另一方面,一些党外民主人士在帮助党整风中对中共冒进思想的批评也刺激了毛泽东的进一步“左”倾。如张奚若批评党内骄傲情绪的主要表现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视既往,迷信将来。陈叔通希望中共认真总结一下,是保守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造成的损失大,还是盲目冒进造成的损失大。反右运动之后,毛泽东头脑中急于求成的“左”倾思想迅速膨胀,先是轻率地发动大跃进,继之又在全国搞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开来。

第三个逆转是从庐山会议前的纠“左”,到错误批判彭德怀及此后的反右倾运动。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前,毛泽东已经意识到某些“左”的做法并开始加以纠正,他在一个内部讲话中讲了党内的主要锋芒是要反“左”。庐山会议本来的议题是继续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左”倾错误,安排当年和下一年的任务。但当彭德怀对于会议未能透彻解决的问题和统一认识深感忧虑向毛泽东写信陈述己见的时候,则引起毛泽东的强烈不满,庐山会议由此风云突变,又一次从纠“左”逆转为反右。庐山会议后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反右倾斗争,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四个逆转是从1960年冬开始的国民经济调整到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的再一次反右倾,并发展到“文化大革命”的全局性左倾错误。由于“左”错误的延续以及中苏关系恶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使我国发生了此后的三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严重的困难和教训使毛泽东和全党逐渐清醒,从1960年冬开始,毛泽东和党中央着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并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以解决大跃进时期所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问题,恢复生产力。但当1962年1月的“七千人大会”前后,党内对出现困难形势原因的看法有分歧的时候,毛泽东又在此后不久的1962年8月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大讲阶级斗争,大批所谓的“黑暗风”、“单干风”、“翻案风”,又一次从纠“左”转向了反右,并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此后毛泽东的主要精力重新转向阶级斗争。“左”倾错误的积累和发展,终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第五个逆转是从起用邓小平到发动“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林彪事件之后,毛泽东又一次意识到“文化大革命”的一些错误,并着手纠正一些极“左”做法,同时解放了以邓小平为首的一批被打倒的老干部。但是当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内力量在纠“左”中触及到“文化大革命”中实行的许多“左”的政策和理论,逐步发展到对这些错误政策和理论的系统纠正的时候,又为毛泽东所不能容忍,于是他又一次发动了所谓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第三,只能自我批评,难以容忍他人的批评,尤其是不能容忍党内高层领导的批评。

如前所述,毛泽东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能够有所觉察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批评。如大跃进后期对“左”倾错误的觉察和纠正,庐山会议开始时也有一定程度的自我批评,承认1958年提倡敢想敢说其中也有胡思乱想,引起唯心主义。周小舟直言高指标是“上有所好,下必甚也”,毛泽东当时并没有显出反感和不快。但当彭德怀和张闻天等人提出尖锐批评时,毛泽东则难以容忍,并由此导致了从纠“左”到反右的逆转。再如1960到1962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毛泽东也作了不少自我批评,认识到大跃进的急性病和脱离实际,下决心纠正错误。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也曾自我批评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但当刘少奇等领导人认为出现困难的原因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时,毛泽东则难以接受这个批评。结果就有了其后不久的北戴河会议大讲阶级斗争和反“三风”,以致由此产生毛泽东与刘少奇的分歧并导致“文化大革命”的更大错误。“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等中央一线领导的抵制,同样也招致了毛泽东越来越“左”,发动了更大规模的纠“走资派”运动。林彪事件后,毛泽东也作了一定程度的自我批评,但当邓小平主持的整顿超出了毛泽东所能允许的限度时,毛泽东再次发动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从以上毛泽东晚年失误的轨迹可以看出,毛泽东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并进行一定程度的纠正,甚至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他人批评。但毛泽东对来自他人尤其是党内高层领导的批评和对自己错误的纠正有一定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对自己的权威的挑战,超出了这个限度批评则会适得其反。

第四,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推行其错误。晚年毛泽东的错误都是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推行的。反右运动、大跃进运动、庐山会议后的反右倾运动、四清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运动等,这些运动都是全国规模的全民参与的政治运动。

二 晚年毛泽东失误的原因分析

那么,晚年毛泽东为什么会一错再错,始终未能纠正自己的失误?为什么会由纠“左”而导致走向反面的反右?为什么只能自我批评而不能容忍来自他人尤其是党内高层领导的批评?为什么要以群众运动来推行其错误主张?对此学术界从不同角度有过不少分析。从主观因素来看,其最深刻的原因如不少学者所指出的,毛泽东为了在其有限的人生实现一个“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理想,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毛泽东把“文化大革命”看作他一生所作的两件大事之一,与他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相并列。高昂的理想主义和坚毅的个人意志相结合,再加上其在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崇高威望,以及中苏关系等外部因素等。但是仅仅这样解释似乎还不够,本文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一些思考。

毛泽东晚年之所以一错再错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以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为主要出发点的。合法性理论是马克斯·韦伯的重要成果,用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来分析毛泽东晚年的失误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韦伯通过对社会史的研究,发现由命令和服从构成的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的存在,都取决于它是否有能力建立和培养对其存在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有了这种合法性,这个社会活动系统中的人们就会服从来自这个系统上层的命令。韦伯把发出命令的一方看作统治者,对统治者命令的服从的情况取决于统治系统的合法化程度,当统治系统拥有的合法性程度高的时候,统治者的命令得到服从的程度也就高。反过来说,这种对命令的服从情况也就是统治者的合法性要求得到实现的程度,即统治者的要求在何种意义上具有合法性,它的命令也就会得到相应的服从。所以,合法性的概念有两重含义:一是对于处于命令——服从关系中的服从者来说,是一个对统治的认同问题;二是对于命令者来说,则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问题。统治的正当性与对统治的认同的总合就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在韦伯看来,任何形式的统治,只有当它被人们认为有着“正当”理由的时候,才为人们所服从,从而具有合法性。而所谓正当性,实际上就是指对某种合法秩序的信念,以及行动受这一信念支配的可能性。韦伯在这种“正当性”信念基础上进一步引出了权威的概念,并把权威分成三种类型,分别指出每一种权威是基于哪一种“正当性”的信念。一是传统型权威。这类权威依靠人们对古老传统的神圣性以及实施权威者的合法地位的牢固信念。它来自于自古就流传下来的神圣传统,人们对此类权威的服从是遵循世代相传的、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神圣规则。这类权威主要存在于传统社会中,它是社会结构分化程度不高、社会相对封闭、社会联结的纽带主要是血缘、宗法以及个人忠诚的社会中的产物。二是魅力型权威。它是以领袖人物的非凡才能为基础的。魅力型领袖及其追随者都相信其具有天赋的神圣权力,能同宇宙中最强大最神秘的力量保持联系。由于对此超凡力量和品质的认同,因而形成了对此种权威的自觉服从。这种类型的权威多存在于社会的失范状态,失范状态一方面为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创造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同时也为这些人创造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三是法理型权威。这类权威是指建立在遵守正式制定的非个人专断的法规基础上的权威。此种权威主要存在于现代社会,是现代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社会日益组织化、专门化的产物。

从韦伯的分析来看,可以认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是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所形成的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而作为党的最高领袖毛泽东的威信也就自然成为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的重要象征。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对毛泽东的评价是关系到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评价的问题,实际上毛泽东的名字与中国共产党是密不可分的。在韦伯的三种类型权威中,毛泽东的权威显然属于前两种,即传统型和领袖魅力型的。进入社会主义初期的中国社会虽然经历了社会革命的涤荡,但仍然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传统的农业社会,农民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主要人口。农民对领袖的神化是与几千年以来的封建皇权意识相通的,而毛泽东在战争年代的雄才大略也自然形成了领袖的个人魅力。同时中国社会在经历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内忧外患和战乱而实现了独立和统一之后,也需要有一个能够深孚众望的人格化的权威,所以陕北民歌《东方红》把毛泽东作为人民大救星来歌颂也表达了这样一种民众心声。1957年4月,毛泽东在同党外民主人士谈话时曾表示到二届人大时要辞去国家主席,以便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重要问题。他曾托黄炎培、陈叔通二老透漏他的这个意愿,不料这个想法遭到这两位资深民主党派的领袖的反对,他们第二天即给刘少奇、周恩来写信希望毛主席再任一届国家主席,信中写到:“集体领导中突出个人威信,仍是维系全国人民的重要一环。”虽然毛泽东在信上批注说,“我仍存在,维系人心的个人威信不会因为不连任有所减损。”[1]31-32但实际上两位党外著名人士的建议确实反映了当时中国的国情人心。再如,在1987年梁漱溟反思1953年与毛泽东发生争执的那段公案时,仍检讨自己当众与毛泽东顶撞是“全然不顾毛主席作为领袖人物的面子”,顾虑公布这件事“对国家民族之大局会不会有不妥之处”[2]128-129。上述例子说明毛泽东的个人威信对维系人心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所以,当刘少奇在1965年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继续当选国家主席时,并非人们都能很快适应,而毛泽东也曾对美国友人斯诺说过,正是此时,他决定打倒刘[3]971。

既然毛泽东的领袖魅力和威望成为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的一个重要维度。那么,任何对领袖威望的损伤就会成为对新生的中共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基础的损害。而毛泽东本人也不能容忍对他的权威的挑战,无论是平等的讨论,还是对毛泽东的批评或顶撞,都会引发毛泽东的勃然大怒。毛泽东在和刘少奇发生争执时曾对刘少奇说:“你有什么了不起,我动一个小指头就可以把你打倒!”[4]118同时,由于新中国还没有也不可能在一个巨大的社会转型期很快就完成由传统型权威向现代的法理性权威的转型,而毛泽东作为中共的最高领袖也就自然成为最高责任的承担者。党内的制度安排也是如此,中共七大以后中央赋予了毛泽东对重大争议的最后决定权。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如果领袖的决策是正确的,加之其崇高的威望,就很容易发挥促进社会发展的正面作用;反之,如果最高责任者的决策出现失误,也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和负面影响,以至使最高领袖难以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从而也难以纠正自己的失误。不幸的是,毛泽东在建国后尤其是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失误的决策多于正确的决策。而失误越大后果越严重最高责任者的责任也就越大,失误的后果越严重最高责任者也就越是难以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因为对失误的纠正就意味着对党内人格化权威的毛泽东威信的损害,也就会造成对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的损害。1957年的反右运动扩大化,错划了55万被打成右派中的99%以上的人,牵连的人达到数百万人之多。1958年的大跃进后果更为严重,导致了此后的1959到1961年三年的国民经济严重困难中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以千万计。并由于对大跃进的错误及其后果的估计和分析而产生的毛刘分歧,导致了被称之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批判和受到牵连的人数更是达以亿计,被迫害致死的人高达数百万,其中包括了一大批如国家主席刘少奇等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和老舍等著名知识分子。如此严重的后果和如此重大的政治责任是一个人格化的权威难以承担的。

毛泽东本人对自己所承担的如此重大的责任也是清楚的。在1958年底的武昌会议上,毛泽东针对当时许多干部头脑太热,指标订得太高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这样一来,我看搞起来,中国非死一半人不可,不死一半,也要死三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一,死五千万人。广西死了人,某某某不是撤职了吗?死五千万人,你的职不撤,至少我的职要撤,头也成问题。要不要搞那么多,你搞多了也可以,以不死人为原则。你们一定要搞,我也没办法,但死了人不能杀我的头。”[1]139这段话说明高指标会有严重后果,有后果就要承担责任。毛泽东的上述说法被不幸言中,大跃进的后果是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和数千万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前后,党内外人士对大跃进的左倾错误普遍不满的时候,毛泽东之所以不能接受刘少奇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这将证明彭德怀意见的正确和庐山会议的错误,甚至还可追溯到1957年的反右运动和此前对“反冒进”的批评,这将使自己难以承担起如此重大的责任。当时党外民主人士对大跃进的意见更大,曾有“下诏引咎”的说法。所以才有了1962年7月,毛泽东在中南海和刘少奇的那次激烈争论。毛泽东在游泳池里向刘少奇发出质问:“你急什么?压不住阵脚了?为什么不顶住?”刘少奇说:“陈云、田家英是在党内谈意见,不违反组织原则,他们有想法跟你讲,没有错。”毛泽东说:“不在组织原则,而是谈的内容!他们都找了你,邓子恢吵了那么久,西楼会议说得一片黑暗,你急什么?”当刘少奇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时,毛泽东说:“三面红旗也否了,地也分了,你不顶住?我死了以后怎么办!”[3]90这段资料说明毛泽东十分清楚的认识到,如果承认了大跃进的错误,就会带来对最高领袖威信的损害,进而可能动摇党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在世时,有领袖崇高的个人威望,执政党的地位可凭借领袖威望得以维系,而如果毛泽东去世,其他领导人包括刘少奇在内,都不足以具备毛泽东那样的威望,所以如此重大的政治责任将是其他领袖难以承担的,也就会动摇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中国原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不发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虽然取得了民主革命的胜利,但几千年的封建主义传统根深蒂固,旧中国留下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封建主义残余广泛存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等级制、特权、领导职务终身制、家长制、个人专断等形形色色现象都与封建主义的影响有关。我国农村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虽然建立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但生产力仍不发达,小生产方式没有根本改变,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大量存在。中国社会的这种特点,难免会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们渗进某些封建主义和小生产者的思想、心理。个人崇拜、家长制、缺乏民主传统、轻视理性、轻视知识等都与中国原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密切相关。当时的中国仍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人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凭借领导者的个人威望或暴力,当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可能经常用暴力来维系统治,所以主要靠以德治国,也就是所谓的“内圣外王”。这也就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或领袖人物如此看重“面子”的原因。因为“面子”就是威信,威信就是权威,损害了领袖威信,就会动摇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从毛泽东晚年的失误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我们民族存在的某些积弊与弱点。这里还应指出的是,由于毛泽东的威望之高,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领导人很少有人怀疑毛泽东会有决策的失误,所以当毛泽东头脑发热的时候,比毛泽东头脑发热的人更多,那么要纠正这种基于领袖威望的集体失误,必然会遭到来自更多追随者的阻力,因为追随者也有责任。这也是“党中央未能及时纠正”毛泽东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这样的政治文化背景下,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问题是,既要纠正毛泽东的失误,又不能损害毛泽东的威信和形象。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由最高领导人自我批评,自我纠正失误。二是由他人来纠正最高领袖的失误。但是不管是最高领袖的自我纠正还是由党内健康力量对失误的自上而下的纠正,都应以不损害最高责任者的威信和形象为限度,所以毛泽东的自我批评难以深入,而他人的批评又会对最高领袖的威望带来负面影响。晚年毛泽东的失误之所以难以纠正,就是源于拒绝承认发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错误,拒绝作深刻的自我批评的表现。虽然毛泽东在1962年1月30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于1958年以来自己所犯的错误,作了一般的、笼统的自我批评。他说:凡是中央犯的错误,直接的归我负责,间接的我也有份,因为我是中央主席。但他所说的错误,是指在执行中央正确路线的实际工作中所犯的错误,他仍然坚持“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和总路线这“三面红旗”是中央的正确路线的。这也就是说是下面的干部群众执行正确的路线发生的错误,而不是他提出的路线的错误。所以,他的自我批评是不深刻的。也就是说,从那时候起,毛泽东就不再听得进别人的批评意见了。但如果说此后毛泽东和中央一线领导的分歧,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分歧,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那就会显得毛泽东的刚愎自用、心胸狭窄。只有把他与其他人的分歧说成是大是大非的原则分歧,才能既说服自己也说服他人。所以,当刘少奇在政治局会议上向毛泽东检讨说:“对主席不够尊重”时,毛泽东说:“这不是尊重不尊重的问题,而是马克思主义同修正主义的问题。在原则问题上,我是从来不让步的。”[3]119毛泽东所说的原则问题,就是不能承认大跃进的路线错误。而一旦拒绝承认错误,那么为了掩盖一个错误,就往往要制造出更大的错误,从而陷入恶性循环。在林彪“九一三”事件之后,毛泽东如果仍有理性的话,他就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可这时,他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这样重大的错误总得有一个责任承担者,所以也就得在理论上找到一个承担者。按照“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逻辑,这样严重的责任只能由阶级敌人来承担,所以就要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又是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进行的,这也是党在战争年代所形成的习惯和经验,也是毛泽东非常熟悉的领导艺术。理论的逻辑导致了实践的逻辑即阶级斗争的不断升级,以阶级斗争不断扩大化为特点的“左”的错误的不断发展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更大灾难。当邓小平又要纠正这个重大错误时,当然是毛泽东所不能容忍的,也是错误的理论逻辑所不容许的。

以上分析说明,当一个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是领袖的个人权威时,那么维护领袖的权威也就是维护政权的合法性。而当领袖发生决策的重大失误时,对失误的纠正如果是来自领袖自己,他的权威也会由此而较少受到损害,但如果是来自外在的批评或对领袖的威信构成挑战时,则会使领袖的权威受到较大损害,并动摇政权的合法性基础。这也是晚年毛泽东陷入“左”倾错误恶性循环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最高领袖的人格化权威为合法性基础的“左”倾错误,也只能在毛泽东逝世之后才有可能纠正。在毛泽东去世后,我们党经过两年徘徊终于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实现了伟大的历史转折。在改革开放已30年的今天,我国的政治建设已转型为法理型权威的依法治国的轨道,分析毛泽东晚年错误的社会历史原因将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提供理论借鉴。当然,毛泽东晚年的悲剧决不只是他个人的问题,值得反省的是一些更深层的问题,如民族性或文化传统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对此,邓小平早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就已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又说:“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官僚主义还有思想作风问题的一面,但是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所以,过去我们虽也多次反过官僚主义,但是收效甚微。”“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5]333值得深思的是,毛泽东晚年所发生的问题是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发生了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只不过毛泽东比其他国家的领导人能力更强、权力更大,再加上中国的人又最多,所以后果也就更严重而已。现在,中国共产党正在努力实现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但是究竟应该怎样转变仍然是一个需要智慧甚至勇气的问题。

总之,毛泽东的悲剧既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剧。愿我们牢记历史!愿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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