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新发泥与齐史研究_齐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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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泥之用见于先秦文献,封泥制度亦见于两汉文献,可是古代封泥实物,一直迟至清代道光二十二年才被人们在四川发现,这批由吴荣光首先著录的汉代封泥,一开始竟被误认为“印范”。到了咸丰初年,刘喜海从西安获得一批汉代封泥,始正确地称之为“封泥”。山东临淄出土古代封泥,大约在同治、光绪年间,陈介祺光绪二年七月四日致吴大澂函云“东土竟也有泥封”,这可以视为古代封泥实物的第三批发现。临淄封泥在整个20世纪,不断有所出土,在20世纪下半叶,更有田野考古的收获,确认了出土地点、地层、时代等问题。临淄封泥的著录主要见于《铁云藏封泥》、《郑厂所藏封泥》、《封泥考略》、《齐鲁封泥集存》、《澂秋馆藏古封泥》、《续封泥考略》、《再续封泥考略》、《封泥存真》、《临淄封泥文字》、《封泥汇编》、《古封泥集成》、《秦封泥集》等。临淄封泥品种丰富,数量很大,古代封泥就其时代大致可以分为:1.极少量东周封泥;2.一部分秦代和楚汉之交封泥,这部分在泥面文字上很难区分,可统称为“秦式封泥”;3.大量西汉封泥;4.部分新莽时期封泥;5.部分东汉封泥。临淄古代封泥由于分藏于诸家,很难有确数,但数以千计,并无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陕西西安“相家巷南地”大量秦封泥面世之前,临淄是古代封泥出土数量最多的地点。进入21世纪,由于建筑规模的扩大,临淄古代封泥又一次面世,被一些收藏家和博物馆收藏。笔者所见到的一批收藏,年代主要为西汉时期,数量在450枚以上,品种超过300个。这批封泥中有中央、齐国、其他诸侯国、郡、县、乡等职官印,还有部分私印。本文将围绕西汉齐国相关封泥,做一些介绍考释,其他内容,拟以另文介绍。

一、新出封泥之齐职官

依据出土封泥拓片所见文字,以下对反映齐国职官的封泥做一些讨论。

(一)三公系统

“司空”、“司空之印”:《汉书·百官公卿表》:“成帝绥和元年,更御史大夫为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又复称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又更为大司空。”又《后汉书·百官志》:“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此司空印不冠以“大”字,是为诸侯国之故,见附图(9)、(8)。

“司徒”:《后汉书·百官志》:“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教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灌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注引《汉官仪》:“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此司徒不冠以“大”字,是为诸侯国之故。

(二)御史大夫

“齐御史丞”:《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有两丞,秩千石。”又“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故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由上“齐御史丞”当为汉代早期齐国的御史大夫属下的两丞之一,见附图(32)。

(三)奉常系统

“齐大祝印”、“齐祝长印”、“齐祠祀长”、“祠官之印”、“祠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属官有……太祝。”《后汉书·百官志》:“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掌祝小神事。”《史记·封禅书》:“汉兴,高祖悉召故秦祝官,复置太祝如其故礼仪。”属官有太祝。古代“大”与“太”通用。西汉景帝中六年更名为祠祀,武帝建元元年更名庙祀。《续封泥考略》、《建德周氏藏封泥拓影》亦有“齐祠祀长”。又《汉书·百官公卿表》说詹事,属官有“祠祀……长丞”。见附图(48)、(55)、(56)、(50)、(49)。

“齐太医印”、“齐太医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属官有……太医。”《后汉书,百官志》:“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见附图(74)。

“齐悼惠寝”、“齐悼惠园”、“齐哀寝长”、“齐哀园印”、“齐文园长”、“齐孝寝长”:《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又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又《太平御览》559卷引潘岳《关中记》云:“茂陵守卫令扫除凡五千户,陵令一人,食官令一人,寝庙令一人,园长一人,园门令史三十二人,候四人。”西汉最大的帝陵情况如上,由此知齐国作为诸侯国其陵寝制度规模一定小于茂陵,但大致情形相差不远。以上为齐悼惠王、齐哀王、齐文王、齐孝王四代的陵园庙寝的守卫和管理人员之印。见附图(22)、(23)、(24)、(65)、(66)、(77)、(81)。

“齐食官丞”、“齐食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又诸庙寝园食官令长丞。”又詹事,属官有“食官令长丞”。见附图(67)、(35)、(59)、(72)。

“齐史之印”:《周礼·天官·宰夫》:“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注:“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史记·萧相国世家》:“何乃给泗水卒史事。”《索隐》引如淳曰:“律,郡卒史、书佐各十人也。”奉常属官有太史。见附图(68)。

(四)郎中令系统

“齐郎中印”、“齐郎中丞”:《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令,秦官,掌宫廷掖门户,有丞……郎掌守门户,出入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汉宫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见附图(26)、(25)。

“齐中谒者”:《汉书·百官公卿表》郎中令属官有谒者。“谒者掌宾赞事,员七十人,秩比七百石。”应劭曰:“谒,请也,白也。”《汉宫仪》卷上:“谒者仆射,秦官也。”见附图(41)。

(五)卫尉系统

“齐卫士印”:《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见附图(79)。

(六)太仆系统

“齐太仆印”、“太仆之印”:《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太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见附图(71)、(73)、(2)。

“齐大厩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太厩……”见附图(18)。

“齐家马丞”:《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仆,属官有家马。师古曰:‘家马者,主供天子私用,非大祀戎事军国所须,故谓之家马也。”又“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挏马”。见图(19)。

“齐中厩印”、“齐中厩丞”、“齐厩丞印”:陈直《三辅黄图校注》:“中厩,皇后车马所在。”《史记·李斯列传》:“御府之衣,臣得赐之,中厩之宝马,臣得赐之。”《汉书·戾太子传》:“因长狱倚华,具白皇后,发中厩车载射士。”见附图(39)、(37)、(38)、(20)。

(七)典客系统

“齐大行印”:《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见附图(47)。

(八)宗正系统

“齐宫司空”、“齐宫司丞”、“齐宫司长”、“齐宫□长”:《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宗正“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如淳曰:“……司空主水及罪人。贾谊曰:输之司空,编之徒官。”见附图(60)、(10)、(6)、(45)、(13)、(14)、(15)。

“齐内官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属官有“内官长丞”。“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师古曰:“《律历志》主分寸尺丈也。”见附图(5)。

(九)治粟内史系统

“齐仓长印”、“齐太仓印”、“齐太仓丞”:《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见附图(70)、(69)。

“齐采铁印”、“齐铁官长”、“齐铁官印”:《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属官有“榦官、铁市两长丞”。《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大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又《汉书·司马迁传》:“靳孙昌,为秦王铁官。”见附图(11)、(75)、(76)。

“斡官□□”:或作榦。《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属官有“斡官”。有长丞,“初斡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大司农”。如淳曰:“斡音莞或作榦。斡,主均输之事,所谓斡盐铁而榷酒酤也。”见附图(62)。

“齐都水长”、“齐都水丞”、“齐都水印”:《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又“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又均官、都水两长丞”。又“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公养,有六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都爵中尉,秦官,掌列侯……又有都水、铁官、厩、雍厨四长丞皆属焉”。《通典·职官九》记:“秦、汉又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自太常、少府及三辅等,皆有其官。”见附图(30)、(54)、(28)、(29)。

“冶府”:《战国策·西周》:“函冶氏为齐太公买良剑,公不知善,归其剑而责之金。”姚宏注:“函,姓;冶,官名也。因此为氏。”依此,则冶府掌冶炼,为内史或主爵中尉、治粟内史的属官。

(十)少府系统

“少内”:《周礼·天官·职内》注:“职内主出入也,若今之泉所入谓之少内。”疏:“汉之少内亦主泉之所入。案王氏《汉官解》云:“小官啬夫各擅其职,谓仓、库、少内啬夫之属。各自擅其条理所职主。由此言之,少内藏聚似今之少府,但官卑职碎,以少为名。”

“少府市印”:《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市,贸易场所。《战国策·秦一》:“争利者于市。”见附图(3)。

“佐弋囗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佐弋、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佐弋为佽飞。“佽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

“齐大官丞”、“齐大官印”:大官即太官、泰官。《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有“太官令丞”。师古曰:“太官主膳食。”《汉宫仪》卷上:“太官令,两梁冠,秩千石,丞四人。”太官,主膳羞也。《后汉书·百官志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见附图(16)、(17)。

“齐乐府长”、“齐乐府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乐府令丞”。《通典·职官七》记:秦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见附图(34)、(33)。

“齐居室印”、“齐居室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居室令丞”、“甘泉居室令丞”。《汉书·魏其武安侯传》记田蚡“劾灌夫骂坐不敬,系居室”。居室丞当为主宫中居室、置系狱事。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居室为保宫。见附图(57)、(21)。

“齐御府长”、“齐御府印”、“齐御府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御府令丞”。师古曰:“御府主天子衣服也。”《后汉书·百官志》: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汉书新证》陈直按:西汉初期及末期,皆有此制度。见附图(31)、(42)、(36)。

“齐宦者长”、“齐宦者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宦者令丞。”《通典》有“战国宦者令,秦少府属官,其制由来久矣”。《汉书新证》陈直按:宦者令有七丞,为武帝太初以前官制。见附图(52)、(51)。

“齐中谒者”:《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中书谒者,“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

“庙守室印”:《三辅黄图》卷5:“庙,貌也,所以仿佛先人尊貌也。”《后汉书·百官志》,少府有“守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丞一人”。守室殆与守宫为同一性质。此职当为诸侯国庙所设之官。

“葆城右官”、“葆城左官”:葆城殆即葆宫。《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居室令丞,掌刑狱。武帝太初元年改居室为葆宫。《苏武传》:“老母系葆宫。”此则为囚禁人质之所。《墨子·号令》:“葆宫之墙,必三重。”又《杂守》:“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乃得为侍吏,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左右官为葆城之吏。这两品未冠“齐”字,但也应当是齐国属官,不称“葆宫”而称“葆城”,大约反映中央和诸侯国的区别。这两品封泥在这批之中时代偏晚。

(十一)中尉系统

“齐中尉印”“齐□尉印”:《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掌徼巡京师,有两丞,司马、候、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陈直《汉书新证》按:中尉,此为西汉初中期官职,又中尉在西汉文帝时,全名称为备盗贼中尉。诸侯国齐国在境内亦设此职。见附图(40)、(4)。

“齐武库丞”:《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属官有“武库令丞”。《后汉书·百官志四》:“武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见附图(80)。

“寺工丞印”:《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属官有“中垒、寺互……”“初寺互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中尉”。这里寺互应该是寺工之误写。“寺工掌兵器、车马器、日用铜器及砖瓦制造,有丞、工师。都内、籍田五令丞”。见附图(12)。

(十二)将作少府系统

“大匠”:《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后汉书·百官志四》:“将作大匠一人,两千石。本注: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旁。丞一人,六百石。”另据袁仲一《秦代陶文》有“大”、“大匠”,由此知秦已称大匠。见附图(46)。

(十三)詹事系统

“齐家丞囗”:此当为“齐家丞印”。《汉书·百官公卿表》:“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张晏曰:“太子称家,故曰家令。”臣瓒曰:“《茂陵中书》太子家令秩八百石。”此当为齐国太子家令丞。

(十四)内史系统

“齐内史印”、“齐内史丞”、“齐史之印”:《汉书·百官公卿表》:“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见附图(61)、(78)、(68)。

“市府”、“右市”、“西市”、“左市”:《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右内史……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属焉。”《汉书新证》陈直按:西安汉城遗址中,出土“市府”封泥最多,文字最精。又有东西南北四市封泥,皆为半通式,为左冯翊长安四市所用者。今由出土知诸侯国齐国亦有多市设立。见附图(43)、(7)、(1)。

(十五)其他

“传舍”:传舍或为官吏行止之舍,又兼管驿邮之事。《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邯郸传舍吏事,李同说平原曰……”见附图(44)。

附图:齐国封泥拓片

附图

附图

“左库之印”:《礼·曲礼下》:“在府言府,在库言库。”注:“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

“齐正之印”:《礼·王制》:“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注:“正,于周乡师之属。今汉有平正丞,秦所置。”

“应门府印”:《诗·大雅·緜》:“乃立应门,应门将将。”《礼明堂位》:“九采之国,应门之外,北面东上。”疏:“《尔雅·释宫》:‘正门谓之应门。’李巡云:‘宫中南向大门,应门也。’应是当也,以当朝正门,故谓之应门。”《礼·曲礼下》:“在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库言库,在朝言朝。”注:“府,谓宝藏货贿之处也。”

“苑田”:《吕氏春秋·重己》:“昔先圣王之为苑囿园池也,足以观望劳形而已矣。”注:“畜禽兽所,大曰苑,小曰囿。”《汉书·高帝纪》:“故秦苑囿园池,令民得田之。”注:“养鸟兽曰苑,苑有垣曰囿,所以种植谓之园。”苑田殆为苑囿内之田。

“齐定囗邑”:《汉书·王子侯表》,齐孝王子封定侯,传至王莽国绝。封泥或为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讨论的职官中存在兼跨的问题,如奉常和詹事属官皆有“食官”,治粟内史、奉常、少府等属宫中皆有“都水”,本文在讨论这些职官时皆附带指出。

二、余论

在今山东境内的齐国,是汉初分封的诸侯国中最早和最大的诸侯国。《汉书·高帝纪》载,六年冬“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汉书·高五王传》篇尾赞曰:“悼惠王之王齐,最为大国。”又据王先谦《汉书补证》记:“(齐国王)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齐国在西汉初中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齐国历6王,75年。第一代齐惠悼王刘肥为高祖庶长子,其在惠帝时备受礼遇恩宠(注:《汉书·惠帝记》:“赞曰:孝惠内修亲亲,外礼丞相,优宠齐悼、赵隐,思敬笃矣。”)。开国功臣曹参曾于孝惠元年辅佐惠悼王,任齐相9年(注:事见《汉书·萧何曹参传》),采行黄老之术使“齐国安集”。吕后时,惠悼王曾以献出城阳郡以益鲁元公主邑,使其得以保存在齐国的权力[2] (《高后纪》)。其后的齐哀王襄曾帮助周勃等平定诸吕之乱,曾一度被考虑为新皇帝的人选之一,齐国的国势仍强。在孝王将闾时,齐国受到“七国之乱”的波及。虽然齐哀王因事先和吴楚等诸侯国有联系而“饮药自杀”。但因其关键时刻背约守城而未参加吴楚叛乱而使得其国祚得以延续[2](《景帝纪》)。后又经齐懿王和齐厉王,终至无后而国除。

临淄出土的这批汉代封泥,除了以上齐国“王国设官,都如汉朝”的内容而外,还有几个郡级和超过100种侯国和县级的内容。它们大致分为:1.少量距离较远的郡县;2.部分距离较近的郡县,例如在山东半岛、冀南、豫东北、苏北、皖北的,但它们从未由齐国属管;3.部分郡县,曾经由齐国属管,然每有分合。研究1、2类,可以了解齐国与其他郡县的交往;更可以了解齐国本身疆域的狭阔变化,以及造成这种变化的历史政治原因。这一很有意义的课题,容当另文讨论。

关于这批汉代齐国封泥的年代。这批封泥中以上已考的官职中,如“中尉”、“居室”、“家马”、“内史”、“太仆”、“御史”、“宦者”、“佐弋”等,皆与史书记载相符,并皆为汉武帝太初元年以前设立的,其后改称他名。又封泥中发现的齐诸侯王寝庙陵园的官长之印,先后有齐惠悼王、哀王、文王和孝王等四王的内容。再考这批封泥书写形式和字体风格已趋近于西汉中期。综上,将这批封泥的年代定为孝王之后的齐懿王至齐厉王时期,大致为孝景四年至元光四年(公元前153—前131年)。少量的封泥可能偏晚,例如“司徒”、“司空”、“葆城右官”、“葆城左官”等等。

这批封泥补充和拓展了地方诸侯国的官制和陵寝制度。关于西汉诸侯国的地方官制,《汉书·百官公卿表》记:“王国设官,都如汉朝。”如今通过研究新出的齐国封泥不仅印证了史载,而且有助于建立起完整的诸侯国官僚体系。陈直在《汉书新证》中曾对体现官制的包括齐国在内的一些诸侯国的封泥进行过整理,如今出土这批封泥则有很多新的发现,如“齐哀寝长”、“齐文园印”、“齐孝寝长”、“传舍”、“寺工丞印”、“斡官□□”等。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当时的齐国境内对于前代诸王设立单独的陵园寝庙,并设立“园长”、“寝长”进行专门管理。说明诸侯国与当时的帝王陵一样建立起完整的体系,并传承有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发现了相当数量的西汉诸侯王墓,对于其地下埋葬制度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11],现在通过封泥可以进一步探讨其地面的陵寝制度,将对于从整体上分析研究诸侯王陵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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