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表现性素养:问题、原因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素养论文,对策论文,原因论文,教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教师的表现性素养是指教师在教育表现的认知力和行为力方面所具备的素质或修养。它既包括教师对于教育表现的认知,又包括教师对于教育表现的实践操作。[1]它是教师的一项基本专业素养。教师的表现性素养如何,将制约教育表现性目标的实现以及表现性学习方式的实施。随着教师专业发展进程的加快,教师表现性素养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为了了解教师表现性素养的现实状况,我们对湖北省、江西省若干中小学的教师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94份,回收有效问卷为26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0.5%。我们分析了教师表现性素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教师表现性素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教师的表现性素养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教师表现的“个性”缺失
教育教学是一项富有教师个性特色的工作。其原因在于:第一,每位教师具备不同的知识、能力和经验背景;第二,每位教师具有不同的个性特征;第三,每个教师思考、处理问题的方式有差异。因此,在学校中看到的应该是不一样的教师、不一样的课堂甚至不一样的教育。然而,不少教师入职之后,渐渐丧失了自己独特的个性。例如,有的教师把自己当作是课程设计者的忠实代言人,没有自己的创造;课堂教学设计缺乏变化,总是沿用老的套路;教案在若干年里几乎不作变动,或者把别人的教案照搬到自己的课堂上运用……这导致的结果是学校教育工作、课堂教学缺乏生机和活力,教师自身对工作渐渐失去新鲜感、进取心和创造力,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是一个模子、缺乏个性。在被问及“我的课堂教学表现具有自己的个性”时,有51名教师选择“不清楚”“不太符合”“不符合”,占教师总数的19.2%。该统计结果显示,有不少教师认为自己的课堂教学缺乏个性。
(二)教师表现的“独占”现象
一般认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在精心安排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对学生的表现作出恰当的评价等方面。然而,有的教师把主导作用发挥到了极端,独占课堂教学话语权,课堂教学成为教师的“满堂灌”,学生缺乏自我表现的机会,学生被教师牵着鼻子走。这种现象在传统教学中较为常见。在呼唤教学民主、平等的今天,这种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在问卷调查中,被问及“课堂上,我经常给学生表现的机会”时,有241名教师选择“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占总数的90.6%,有23名教师选择“不清楚”“不太符合”和“不符合”,占教师总数的8.7%。该统计结果显示,目前,大多数教师已经树立了民主、平等的教学观,在课堂上经常给学生表现的机会,但有少部分教师不能做到这一点。
(三)教师表现的“从众”心理
人皆有从众的心理。从众的好处在于能够避免自己被孤立或遭受损失。然而,过度的从众将使自己的声音永远淹没在大众的声音之中,同时也失去了很多展现自己、锻炼自己、增强自己的机会。不少教师存在“从众”“跟风”的心理,即当前教育界流行什么,他们就跟着做什么,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是“我的课堂我作主”。例如,有段时期,不少教师看到课堂上流行“小组合作学习”,他们就在自己的课堂也组织相关的活动,而不管学生喜不喜欢,效果好不好。在调查中,被问及“我看到别的教师在课堂上怎样做,我也跟着怎么做”时,有61名教师选择“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占教师总数的22.9%。该统计结果显示,不少教师存在“从众”心理,缺乏自己独立的判断。
(四)教师表现的“专家”取向
专家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或者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给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很好的启发、参考作用。然而,有的教师并非批判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有自己思考问题的视角和取向,而是专家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没有自己的思考,完全依赖于专家,“盲目地听命于专家”。[2]而且,很多情况是,教师没有准确、全面理解专家的主张,就盲目实行、运用这些主张。例如,有专家认为,课堂不应该过多地预设,应该注意让课堂从预设走向生成。于是,不少教师上课不做精心的准备工作,课堂上“学生喜欢上什么内容就讲什么内容”。这使课堂教学完全脱离了正常的轨道,反而导致教学质量的滑坡。在调查中,被问及“专家说我在课堂上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时,87名教师选择“非常符合”“比较符合”,占教师总数的32.7%。该统计结果显示,不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盲目听从专家、缺乏独立思考的心理倾向。
(五)教师表现评价的“缺位”状态
一直以来,课堂教学评价过于关注教师在知识传授、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情况,对教师的具体表现尤其是创造性表现缺乏应有的重视和评价,对教师表现的评价往往处于可有可无的“缺位”状态。这反映了传统课堂教学评价模式的工具价值取向,即认为教师只要把知识、技能传授好了,就是成功的教师,他的教学就是成功的教学。这是典型的重结果而轻过程、重目标而轻方法的做法,不利于教师在教学中追求创新。在调查中,被问及“评课时老师们只注重我的教学内容,不关注我的创造性表现”时,有57名教师选择“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占教师总数的21.5%。该统计结果显示,当前课堂教学评价过于倾向于评价教师的知识传授情况,对教师的创造性表现关注还很不够。
二、原因分析
(一)部分教师对表现性素养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
由于学校保守的文化氛围的影响,部分教师在入职以后,渐渐失去了追求自我表现、自我超越的信心和热情,产生了职业倦怠。在学校里,教师拥有大量的表现机会来发展自己、超越自己,例如上公开课、给学校文艺活动出节目等。然而,当这些表现机会来临时,有的教师往往拒绝这些机会,把它们推给其他教师。这限制了教师提高自身的表现性素养。其实,很多教师正是通过各种表现机会来发现自己的才能,并坚持不懈地进行培养这些才能,最终成为广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还有很多教师通过在表现中“出丑”,从而发现自己的不足,并想办法弥补这些不足,最终也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总之,教师只有在不断的表现中才能更新自我和完善自我。因此,对表现缺乏应有的认识和重视,是导致部分中小学教师缺乏表现性素养的原因之一。
现有教师教育模式不合理。现有教师教育模式是以培养师范生掌握学科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条件性知识为主的,而对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较为忽视,这是传统师资培养模式的一个明显弊端。教育教学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它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即包括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较高的智力和知识水平即相应的学历水平。然而,这些仅仅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但并非是全部要求。据西方研究者对大学毕业的中小学教师考查的结果表明,一旦达到或超出一定的智力和知识的“水平线”,教师的智力和知识水平就不再是影响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而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等,成为决定教育教学效果的因素。[3]从这点来说,现有教师教育模式重知识、轻能力的不良倾向,是造成目前许多教师缺乏表现性素养的重要原因。
(二)教师进修培训不到位
自推行新课程改革以来,教师进修培训活动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要求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把握新课程的理念、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更新专业知识、掌握新的教学方法、学习现代教学媒体技术等,而教师表现性素养方面的进修培训处于空白地带。
(三)教师工作考核标准过于僵化
目前,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师的工作考核标准时,往往注重的是教师的出勤、教学业绩、教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注重的是教学业绩情况。这些标准还进一步被量化,以便对教师进行所谓量化考核。如果教师达不到这些标准,将受到扣分、降级等处罚。这些标准越来越趋于僵硬化、绝对化,形成对教师的种种约束,教师也因此失去了自我表现的空间和热情,因为保守、谨慎的做法对教师自身更有利。因此,学校僵化、保守的工作考核标准及教师管理方式限制了教师的创造性表现。
(四)教学理论对此缺乏深入研究
传统的教学理论主要集中于研究教学目的、内容、过程、原则、方法、组织形式等“规律性”“规范化”的内容,即对教学中普遍性、共性的东西研究较多,对教学中特殊性、个性的东西研究较少,例如对教学艺术、教学情境等内容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教师的表现性素养是教师追求教学艺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存在大量的、丰富的、个性化的表现行为。有研究者指出,教学艺术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表现性,即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切外观行为的综合表现,指教师的衣着打扮、表情态度、身姿动作、实验操作、口语板书等,认为教师讲台形象自我塑造得如何,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艺术的效果。[4]然而,对于教师表现的策略、方法、评价等内容,传统的教学理论缺乏应有的研究。缺乏理论的系统总结和引领,教师的表现性素养自然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三、对策与建议
(一)树立现代教学理念,让教师积极表现
现代教学理念认为,师生之间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学生是课堂的主体,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学生的学习是主动建构的过程。其核心是改善师生关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师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该理念要求教师要积极表现自己,与学生多互动、多沟通。师生之间的互动既有教师提问、学生答问,也有学生提问、老师回答,教师可以参与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师生共同参与表演活动等。师生之间的交往活动中,既要有学生主动表现自己,更要有教师自觉表现自己。因此,教师应树立现代教学理念,通过自己的表现带动、激发学生的表现,使师生双方在表现中共同成长。
(二)创新教师教育模式,让教师学会表现
教师的劳动要富有创造性,它需要教师调动各种手段、方法来促进学生的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广泛地、不断地学习,具备广博的学识以及多种的才艺。现有教师教育模式过于注重教师对知识的学习,而对教师能力、才艺特长培养的重视很不够。因此,应创新教师教育模式,让师范生在掌握扎实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注意培养自己的才艺、特长。
(三)形成正确自我评价,让教师敢于表现
教师正确的自我评价,一方面是教师积极的、主动的反思、评价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学生、同事以及学校管理部门对教师客观、公正评价的结果。这要求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宽松的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多给教师鼓励、激励与帮助,而不应该打击教师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型。
(四)积极掌握表现方法,让教师善于表现
教师要掌握一些自我表现的方法,善于根据人际特点和现实情境得体地、恰如其分地把自身的潜质和特点发挥、表现出来。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必须掌握一定的表现技能,包括掌握表现的策略,了解诱发人际吸引和互动的形式。这些表现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课堂教学中可使用的表现方法有:幽默、风趣、诚恳地作自我介绍;得体的穿着打扮;用抑扬顿挫的声音讲课;给学生一种亲切、自然、诚恳的教态;讲课富有激情;运用一些具有表现力的表情、动作、体态等;讲课时能适当走到学生中间去;在讲课中穿插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联的故事、笑话、幽默等;讲课方式灵活;讲课能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运用巧妙的教学机智处理课堂偶发事件。在课外可使用的自我表现方法有:与学生进行谈心;主动参与学生的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文体活动,适当展示自己的特长、才艺;积极参与各种教研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并主动承担一些教研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进程,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并做出自己的贡献。教师可以在实践中总结这些表现的方法,并不断加以改进。
(五)加强教师表现理论研究,让教师自觉表现
首先,要结合当代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发展的形势和特点,研究教师表现的时代意义和现实需要。例如,教师为什么需要表现,教师怎样通过表现来促进专业发展,等等。其次,要研究教师表现性素养、表现力的内涵、特点、基本内容、能力结构、基本要求、表现方式方法、表现策略、评价机制等。在这些基本概念和理论上要做深入的研究。第三,要研究在现实背景下,可采取哪些措施提高教师的表现性素养、能力。通过理论上的总结和引领,为教师的表现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最终使教师能自觉地、完善地表现,成为具有独特个性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