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影响政治生态_司法公信力论文

网络舆论影响政治生态_司法公信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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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为民意上传的“直通车”

2007年6月,重庆围绕如何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搞了一次“市委书记、市长问计求策”。两个月来,上万条意见建议中,通过电子邮件和网络留言递交的,远远超过其他传统方式。“网络建言”的便利性和直接性,使之无愧于“民意直通车”的比喻,也因此成为政府面向基层开门纳言的重要方式。

这种纳言方式,并非重庆首创。2006年底,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前夕,省委在互联网上发布16个问题,请全省民众为湖南发展献计献策;新政策发布,政府官员会在网站通过在线访谈解读政策的同时,接受网友踊跃提问……类似的互动形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即使是最普通的网民,也可以通过网络发表意见,参与监督。

如果说,地方区域性的网络民主实验来自地方官员的强力推动,那么,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开博客获取民意则是一种自觉行为。而这些行为侧面体现了网络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平台,不自觉中影响着公共决策行为。

“医生哥波子”是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自称,他的同名博客让人们看到了这个卫生官员对现实问题的思考。

开博客一年的廖新波,仍然保持着几乎每天一篇的更新频率,仍然坚持着与访问者的沟通。他坦言:“我这样干,绝不为出风头。我只是想通过博客,从另一侧面了解公众的心声,同时让公众知道政府在做和要做的事情。我也有压力,毕竟作为副厅长,一言一行都和政府形象相关。”

2007年3月16日上午11点,一年一度的总理记者招待会。面对台下云集的境内外媒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如此开场:“这次‘两会’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单就互联网上向总理提问题的已经超过10万多条,点击的人数超过2600万人次。”

这已经是连续第二年,温总理在这个场合重点提到了网民的心之所系。总理日益关心网民的呼声,“两会”委员和代表们通过网络调查民意,开博客以“言志”的现象在这一年间更是“千树万树梨花开”。

第一个投身网络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指出“我近5年提交给全国人大的上百件建议和议案中,有相当多来自网友的建议和启发。”据他所述,这一系列集结了民间感情和智慧的建议,包括“关于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应免费的再建议”、“关于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建议”、“关于制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的建议”等。

这些事例表明,网络传播方式已成为中国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的舆论平台。网络独有的交互性特点,使得网络民意不仅有精英阶层言论,也有来自其他阶层的声音。

“我希望网络能成为民众与中央沟通的平台。”2007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的一番表白,进一步证明网络已从学用、商用、民用走向了前台,影响着上层建筑——现实的政治生活。网络政治学的研究者们说,网络影响政治的重要体现——即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政治生活。

网络民主能否塑造民主治理

以往,当人们需要社会关注的时候,首先是寻找上级政府或相关机构,其次才是寻求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进入2003年之后,更多的人将网络作为获得社会关注的低成本的、高速度的快捷渠道。

多数社会公共事件之所以被大众广泛关注,主要源于相关发帖人持续不断地在一些有影响的网站,在点击率高的文章后面留言。这些留言被转贴到一定程度后,敏感的媒体开始介入其中,根据网络留言进行采访与深度报道,很快形成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网友评论的交互作用。这种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产生影响后,又进一步提升了网民对网络媒体的重视,网络舆论对普通公民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然而,如何看待声势日益高涨的网络民意,人们也存在诸多困惑。

困惑一:网络上虚假有害信息欺骗公众,误导民意,可能破坏社会稳定,如何治理?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网民成分的复杂性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非理性,再加上管理的漏洞及技术方面难于防范等原因,网上存在大量的虚假有害信息。在网上的很多讨论中,感性代替了理性,故意曲解对方意思、偷换概念等手段抨击和批判;论点满天飞,但普遍缺乏论据和严格的论证。有的甚至散布谣言,妖言惑众,泄露国家机密。

显然,网络中真假难辨的信息垃圾容易淹没公民的真实意见表达。为了抵制虚假有害信息及极端自由化言论,国家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强化网络管理,如加强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督促网站自律及教育网民遵守法律等。毫无疑问,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但有人指出,对于严格限制BBS的审批程序,网站对IP地址的记录,这些都要拷贝并向有关机关提供,BBS实际就成了露天浴池,作为政府则有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嫌疑。

困惑二:网络民意爆炸是否会使得行政机关疲于奔命,最后导致行政机关对网络民意的冷漠?的确,网络表达民意,其特点是直接、快速、方便,而且可以与政府领导直接对话。只要县长书记愿意,就可以与网民的民意亲密接触。这样可以让政府亲近民意,但也可能让政府为民意所“俘获”。

困惑三:网络民意是否是多数公民的意见表达?信息时代存在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数字鸿沟。经济学家樊刚直言:“网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但中国更大的利益群体在网络外面,多数的农民、民工都不在网上,不是网民能够代表的,所以网民不能以民意代表自居。”此外,文化心理与上网习惯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现有网民中,有多少人在关注网上论坛?这些关注者中又有多少人经常发言?或者说,是哪些人喜欢在网络空间发言,他们的意见有没有代表性或者有多大代表性?网络舆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民意,反映民意?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探究的问题。

有学者指出,如果让一部分网民来代替其他人来讨论和决策,这就类似历史上曾存在过的贵族民主即有产者代替所有人决策的有产者民主。网络技术尽管为实现普遍的直接民主提供了技术条件,但只要数字鸿沟存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民主。

吸纳、整合网络民意:政府的现实选择

不久前,在总结“黑砖窑”事件时,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和教训就在于,没有敏锐把握网络、媒体的舆论动向,没有及时做出正确的回应。“有一次,我起码打了十几个省厅和地市官员的电话,问他们‘有没有看网上?’,都说没有。”可以说,各地官员对网络的漠视间接导致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于幼军因此要求,山西省各部门今后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民意表达,提高在网络时代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今天的党政官员来说,不只是面对“棘手”问题时才去关注网络。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与数字传媒研究室主任闵大洪教授认为:“网络舆论不等于全民舆论,与实际情况并不能完全画等号,地方政府官员完全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更全面的民意,因此,政府官员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不可小瞧网络民意,但又不要背负过大的压力。”

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民意,政府部门应该怎样面对?更深的问题是,政府应如何整合网络民意?闵大洪教授指出:“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应对网络表达的民意,充当好网络把关人角色,成为网络信息提供者、信息引路人、信息规范者和监督人。设置好有关的话题或者议题,吸引终端上的个人参与到公共话语空间,通过自由热烈的网络交互,及时的新闻报道,再加上详尽的事实背景材料,对不同空间的话语进行整合,在交流中引导大众舆论,促成正确舆论的形成。此外,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连通,推动社会舆论共识的形成。传统媒体本身所具有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可靠性,可对网络舆论进行选择、过滤、放大,调控网络舆论的导向。”

的确,网上民意可能是情绪性发泄,短期的,从政治的角度看,听取民意、科学决策需要有一定的长期性,需要设置不同的政治机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综合短期民意、长期民意、专家意见,等等。“老百姓和专家意见有时会相背离。比如老百姓认为股票是不劳而获,但专家不这么认为,政府在进行决策时就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说。

网络表达的民意,虽然可以直接“通天”,却缺乏程序性的整理、碰撞、整合,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流动性。十分重要的是通过代议制的运作,收集、整理和整合民意,并代表公民通过民主程序监督政府领导人。

当前,网络民意在公共事务的介入方面已经向人们展现了相当的成果。“孙志刚案件”发生后,成千上万的人通过互联网表示对孙志刚的同情和对收容遣送制度的谴责。有人评价为“民众通过互联网进行抗议的最终胜利”。湖南女教师“黄静案”也得到无数网民的声援。“黄静案”成为湖南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的建议之一。沈阳刘涌被终审改判死缓后,广大网民再次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质疑和批评。光在搜狐网新闻中心的留言板上,网友意见就多达7万条,创造了搜狐新闻留言的记录。

然而,网络讨论毕竟不同于司法调查,网络传达的民意还需要在司法调查中证明其价值。在等待“宝马案”重新调查的结果公布过程中,对“宝马案”的舆论讨论做一些分析,针对“宝马案”背后蕴藏着的转型期利益冲突特点,网络民意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平衡仍需清醒认识。

对网络民意,司法系统应当如何处置?法学界普遍的观点是,法官有权力拒绝民意。虽然民意经常产生干预司法判决的冲动,但民意终究是民意,民意对司法不具有强制力。“从逻辑上讲,无论民意多么强烈,法官们都可以面对良心和法律平静地做出自己的判决。实际上,排除民意产生的强制力确保司法独立只需要一种保障——民意不可以演变成法院周边的游行示威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向法官施加强制性的压力。只要保证了这一点,民意就不可能强制性地干预司法独立。”浙江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说。

此外,法官应当有足够的法律理性对抗民意的道德诉求。或许有人认为,民意虽没有强制力,但仍然可能在道德上影响法官的司法理性。但实际上,如果司法真正独立,司法判决真正能够忠于法律的话,司法判决不仅不会受民意左右,而且可以引导民意尊重法律。

客观地说,当前网络民意的热闹景象只是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人们参与当前政治生活的一个渠道。这样的一种公民政治参与之所以如此热闹,是因为其参与的成本最低,而对政府来说其管制的成本相对较高。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的常态化根本上讲有赖于司法的独立和程序正义。但在这之前,网络仍不失为民意表达的公共空间,散播着民众对政治生活的感观,并影响着当今中国政治生态的演进和政治制度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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