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历史决定论理论上的失误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决定论论文,探析论文,理论上论文,机械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机械历史决定论是一种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具有本质区别的社会历史理论。但长期以来,总有人把它当作马克思主义固有的内容而强加给马克思主义,从而把对机械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和否定,直截了当地变成了对唯物史观的批判和否定。因此,对机械历史决定论在理论上的失误进行深入分析,无论对于克服机械历史决定论还是把它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区别开来,无疑都是十分必要的。
机械历史决定论在理论上的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张经济一元决定论,忽视其他因素的作用
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经济因素归根到底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但除了经济因素外,还有大量的非经济因素。要想科学地说明社会历史的发展,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单单用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来分析论证,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诚然,马克思、恩格斯都十分强调经济因素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也曾明确论证过在社会历史过程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等,这是唯物史观的全部理论基石和与唯心史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但是机械历史决定论者恰恰是只记住了结论而忘记了或者根本不了解它的实质。他们按照机械历史决定论惯常的思维方式,把处于无穷无尽相互作用系统中的无数因素区分为决定因素和被决定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和起反作用的方面,并把经济因素对其他因素的决定作用作了简单化、绝对化的理解。在他们看来,经济因素对于非经济因素来说,永远都是起决定作用的方面,而非经济因素则永远处于被决定的地位,而且最终都可以归结到经济因素之中去并还原为经济因素;经济因素可以用以说明非经济因素,而非经济因素则只能用经济因素来说明。当用这种思维方式来考察具体社会问题时,就必然要从所涉及的问题中区分出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然后再用经济因素对非经济因素的永恒不变的决定作用去说明这一问题。在对许许多多具体问题,分别进行了考察之后,每次都毫无例外地会得出“经济因素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的结论,而把所有考察过的问题归纳起来,自然也就会得出一个总的结论:经济因素是社会历史过程中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这样一来,经济因素就从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变成了在任何情况下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至于非经济因素的反作用,机械历史决定论者并不否认,只是认为这种反作用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永远都只能处在附属的、无足轻重的地位。显而易见,这种理论是极为错误的。其所以如此,不仅在于它把众多的因素区分为决定因素和被决定因素,并对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作了绝对的、机械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它把极端复杂的、无数要素相互联系交互作用的、特别是有人的意志参与其间的社会系统看作是一个孤立封闭的机械组合体,并对这一组合体内各部分的关系作了简单化的理解。
事实上,复杂的社会运动是以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方式进行的,经济因素只是复杂社会系统中无数参与交互作用的因素中的一个。它不是唯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更不是自始至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地理环境、血缘关系、人口乃至交通状况等,都曾经起过不同程度的决定作用。罗荣渠先生曾指出过:“历史发展表明,愈是远离现代的时代,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愈单一化,即各种社会功能分化的程度愈低。在原始社会里的生产与家庭是密切结合的,宗教与政治是合为一体的,政治权力(特别是神权政治)是凌驾于经济权力之上的。在那个时代,亲缘关系、宗教观念、首领人物对人类共同体的作用远远超过后来的时代,从而非经济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实际上是超过经济因素的,尽管物质生产方式提供了发展的最后界限”〔1〕。这就是说,在社会功能分化程度低下的社会里,一些意想不到的非经济因素也能发挥同经济因素一样的决定作用,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给予重大影响。而“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是随着经济权力脱离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并逐渐凌驾于其上而日益显露出来的。愈是进步与发展的社会,经济因素的作用愈大”〔2〕,同时, 日益增多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因素的影响也就愈大。此外,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只用“决定作用”和“反作用”就能解释清楚的,因为在社会这一复杂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决不是简单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而是构成一种网状的交互作用关系,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被其他与之相关的因素所决定,同时也对其他因素发生作用。
二、对因果性必然性问题的机械性解释
承认因果性、必然性是承认规律性的逻辑前提和根据,也是一般决定论的共同特征。因此,因果性、必然性问题对于任何形态的决定论都是十分重要的。
1.历史过程中的因果性问题
如同在自然界一样,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也存在着广泛复杂的因果联系。在人类社会这一系统中无疑存在着无数因素、层次及它们之间的交互作用。面对如此复杂的交互作用系统,如若总是把目光盯在系统内部诸因素、诸层次之间和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上,不对这些交互作用作抽象的因果分析,我们也许永远也不能揭示出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永远也走不出这一交互作用的迷宫。所以因果分析对于认识社会的发展无疑是重要的,它是引导我们走出这一“米诺斯迷宫”的阿里阿德妮的彩线。唯物史观正是在社会领域的无限复杂的交互作用之网中区分出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并揭示出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才发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但因果分析只是为认识复杂系统提供的一种方法而远不是对复杂系统的恰如原状的认识,因为“因果性只是片面地、断续地、不完全地表现世界联系的全面性和包罗万象的性质”〔3〕。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又不得不把复杂的联系简单化,因为要想从总体上把握整个系统的画面,就必须先了解它的细节,而“为了认识这些细节,我们不得不把它们从自然的或历史的联系中抽出来,从它们的特性、它们的特殊的原因和结果等等方面来逐个地加以研究”,〔4〕“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 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且在这里不断更替的运动就显现出来,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5〕。 所以对复杂系统作因果分析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我们应该始终牢记这种因果关系是处在普遍联系中的因果关系。因为“只有从这个普遍的相互作用出发,我们才能了解现实的因果关系”〔6〕。 可见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它所理解的因果关系,始终是与普遍的相互作用相联系的因果关系。但对于机械历史决定论来说,因果关系是一种单一的严格的线性因果关系。在A引起B的过程中,A是原因,B是结果,这就是所谓的单因单果;而对于一因多果、一果多因来说,看似强调了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其实只肯定了原因产生结果的两种不同的情况,而没有真正揭示出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因为它仍然没有摆脱所谓“一义性”。这种对因果关系的概括甚至在经典物理学中,比如在热力学中已经显示出了它的局限性,更不用说用它来研究更为复杂的系统了。线性因果观是一种僵化的因果观。它只肯定引起一种现象的现象为原因,被引起的现象为结果,而不能理解作为结果的现象同时又是作为原因的现象的原因,而原来作为原因的现象同时又是它的结果的结果;即使在A→B→C →……N的因果链条中, 其中的一个现象总是它前一现象的结果和后一现象的原因,在此,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总是朝着一个方向前进,它们之间的关系总是一种依次决定的关系。
这种单一的线性因果观,本质上是拉普拉斯决定论的因果观。按照这种观点,“各个事件在时间上的进程是由因果关系的结合以同一方式预先决定的,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完全是由过去预先决定的。”〔7 〕拉普拉斯曾明确说过:“一切现象,即使那些由于其无足轻重似乎与伟大自然规律无关的现象,都是这些规律的不可避免的结合……不知道这些现象同整个世界体系的相结合的关系症结之所在,那么根据它们是相当准确地接连发生还是没有明显的次序地发生,就会把它们归之于终极原因或偶然性”〔8〕, 并说:“我们应该把宇宙的现在状态看成是它的以前状态的结果和以后状态的原因”〔9〕。显然, 这种机械决定论的因果观虽然曾对于反对目的论有重要意义,但它却带有明显的宿命论性质。机械历史决定论的因果观把社会历史领域中种种复杂多样的关系都归结为一种简单的机械的因果决定关系。现代科学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是单层次的平面结构,而是多层次的立体结构,是由相互制约的各个部分或要素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在人类社会这一巨系统中,除了广泛存在着的各层次、各要素之间的因果联系外,还存在大量的其他联系和关系。对此,显然是机械决定论的因果观所无法解释的。对于社会这一复杂系统来说,它无疑包含着因果性,但又不绝对地归之于因果性。这样,严格决定论的因果观在此就显示出它的局限性。在历史领域中起作用的规律由于有人的意识的参与,使得它与自然规律相比,具有更为明显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表现为更为复杂多样的联系和关系,对此,机械的因果决定论是无法给予圆满解释的。
在此,笔者绝不是把一切因果决定论都归结为机械决定论,也不是反对对复杂的社会现象进行因果分析。实际上,对社会现象作因果分析是研究社会问题、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的科学方法,然而这种因果分析法绝不是严格线性因果分析法,而是非线性因果分析法,即在对社会现象作因果分析时,始终把因果关系当作处于普遍相互作用之网中并受其它因素制约和影响的因果关系。
2.历史过程中的偶然与必然
机械历史决定论在偶然与必然问题上的根本失误,首先在于它把因果性与必然性完全等同起来,又把必然性同规律性完全等同起来,直截了当地否认社会历史过程中的偶然性。在它看来,任何历史现象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相对于产生它的原因来说,任何历史现象都是必然的而非偶然的。因此,历史偶然性是不存在的。承认偶然性的存在是人们无知的表现。霍尔巴赫就曾认为,凡是有原因的东西就是必然的,“无充分原因的结果是没有的”,因此一切都是必然的。“在这个自然中,既没有偶然,也没有意外的事情”。〔10〕布哈林也认为:“严格说起来,没有任何一种现象是偶然的即无原因的。现象之所以在我们看来似乎是‘偶然’的,只是因为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其原因”〔11〕。又说:“既然从实质上说一切都是合乎规律地发生的,从无原因意义上讲的偶然的东西根本是不存在的,那么很清楚,历史偶然性也是没有的(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任何一个历史事件,无论看起来是多么偶然,实际上都是完全受制约的”〔12〕,很明显,布哈林在此正是把因果性等同于必然性,才认为凡有原因的现象都是必然的。确实,任何偶然现象的产生对于它本身而言都是有原因的,因而是必然的,没有原因的现象是不存在的。布哈林的错误在于借“任何现象相对于它本身来讲都是有原因的”为根据来否认有任何偶然性的存在。既然如此,那么他得出社会历史过程中“没有任何偶然现象”,在社会科学中应该“摒除偶然性这个概念”的结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质上,因果性同必然性是根本不同的。因果性表明原因和结果之间的一种稳定的联系。这种原因引起结果的过程虽然大量地表现为必然性,但并不能由此证明因果性就等于必然性,必然性就等于因果性,因为有些现象的发生虽然也有其原因,但很难说这一现象就一定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尽管有些现象的产生是有原因的,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此类现象的出现视为必然的。如此看来,尽管在因果联系中包含着必然性,但必然性并不等同于因果性。
至于把必然性等同于因果性,再把规律性等同于必然性,那就更是错误的。在许多情况下,即使是十分偶然的事件都有其产生的原因。但这种因果性既不等于必然性,更不反映规律性,因为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一种相对稳定的趋势。规律作为一种必然性,并不单纯是机械的原因产生结果的必然性;历史中的这种必然性更是许多因素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协同效应,故其产生应当从所有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得到说明,而不是从简单的机械因果决定中去寻求答案。如果把规律性等同于必然性,如果把这种理论拿来说明历史的发展,那么哪怕某事件由于偶然的原因在历史上仅仅出现过一次,也会被认为是必然的、合乎规律的了。
以上分析说明,把必然性等同于因果性,又把规律性等同于必然性,这实质上是把偶然的东西当成了必然的东西。因为偶然的现象同样是有原因的,没有任何原因的、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是根本不存在的。黑格尔说:所谓偶然性“是指一事物存在的根据不在它本身而在他物而言。”〔13〕这里的“他物”显然是指产生此偶然性的原因。但由“偶然现象也是有原因的”这一前提,是不能必然得出“任何偶然性都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纯粹的必然性”这一结论的。因为这里的“原因”是相对于同一因果系列的现象而言的,并不涉及不属于这一系列的现象。布哈林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即偶然性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因果系列的交叉点上,因为他曾说过:“通常所谓的历史偶然性,指的也是这样一种现象:它的出现是由于若干因果系列的交错,而我们知道的只是其中的一个系列”〔14〕。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避免对因果必然性问题的宿命论解释,因为他又固执地把“若干因果系列”只视作同一个因果系列,并且固执地去搜寻其他因果系列的原因来证明处于不同因果系列交叉点的现象的产生是必然的。他曾举过这么一个例子:在街上遇到了多年不曾见面的朋友。这次相遇是有原因的:在一定原因的支配下,他在某个时刻用某种速度沿着某一条路走;而在另一些原因的支配下,他的朋友在某个时刻用某种速度沿着某一条路走。这些原因加在一起的作用必不可免地要导致他们的相遇。他说:“为什么这次相遇在我看来是偶然的呢?为什么我会觉得这里不存在因果必然性呢?……因为我不知道那些推动我的朋友的原因”。“如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我在某时上街,沿着哪条路走和用多快的速度,如果关于我的朋友的这几点都知道了,这样,我们的相遇就是既定的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谈不上什么偶然……”〔15〕。
在此例中,“我”的行为是一个因果系列,“我的朋友”的行为是另一个因果系列。当然,他们二人的行为都是有原因的。布哈林认为,由于他不了解他朋友行为的原因,所以相遇便是偶然的;而一旦了解了对方行为的原因,相遇一事便成为必然的了。但在我看来,即使他完全了解双方行为的原因,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次相遇的偶然性,因为无论是他或是他朋友行为的原因均不是为了他们二人的相遇;他们在极不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意外地相遇了,恰恰说明这次相遇是偶然的。他之所以认为只要了解了导致双方行为的原因,这次相遇就是必然的,实质上是他用“相遇”一事把两个不同的因果系列“合成”为一个因果系列,用不同因果系列的原因来解释发生在两个系列交叉点上的偶然事件。否则,他就无法把偶然性变为必然性。用这种理论来说明历史,只能认为历史过程中一切都是命定的。
其次,机械历史决定论还把凡是在历史过程中存在过的一切东西都当作是必然的,合乎规律的。这一错误也同前述对因果必然性的形而上学理解有直接的关系。在持这种观点的人看来,既然必然性表现了一种不可避免性,那么历史上任何事件之所以存在,正表明它们是必然的,因为其存在本身就表明它们是不可避免的。确实,对历史上既成事实的东西谁也无法改变。但既成事实的东西并不说明它们的产生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是十分偶然的东西也必须是存在的东西。所以从某历史事件是否曾经存在过是无法说明它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更不能证明它的存在是否合乎规律。另外,对于“合乎规律”这一说法,也应作具体分析。如前所说,任何一种现象的产生仔细考究都是有原因的,因而相对于它所由产生的原因来说都是必然的,也是合乎某种规律的。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才说“偶然的东西就是必然的东西”〔16〕。这里的“必然的东西”显然是指存在的东西,指一切有原因的东西。但是,“这种‘必然’只决定事物本身,而与‘规律’无关”〔17〕。特别是假如我们谈的是社会历史问题,那么所谓合乎规律,当然是指合乎社会历史规律而不是别的什么规律。
第三,机械历史决定论的又一失误在于它认为只是纯粹的直接的必然性支配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偶然性在社会发展中不起任何作用。我们知道,离开偶然性的必然性和离开必然性的偶然性都是不存在的。当肯定必然性存在的时候也就肯定了偶然性的存在,也就不能否认偶然性的价值和作用。假如我们虽然也承认偶然性的存在却又否认它对历史发展有任何作用,那就说明我们还是丝毫也没有摆脱宿命论的羁绊。因为这样做实质上仍然是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当作是一个完全由“必然性”所支配的命定的过程。
事实上偶然性不仅存在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始终,而且它还注定要对人类历史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为历史偶然性一经产生之后,作为一种已经存在的现实,就有了自己存在的独立性。它不会随着产生它的原因的消失而消失,而是与其它偶然性一起汇入总的历史过程中,并且为其它偶然性所补偿。古往今来所有民族的历史都毫无例外地贯穿着难以数计的历史偶然性,使各个民族的历史发展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色,而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就隐藏在这数不胜数的偶然事件之中。
三、坚持单线历史发展观,忽视人的存在及其作用
1.坚持单线发展论,忽视社会历史发展的曲折性、多样性、复杂性。
机械历史决定论在经济因素的作用问题与因果必然性问题上的根本失误,必然使它对社会历史的发展问题作出完全错误的理解。因为在它看来,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既然经济因素是唯一的自始至终的决定因素,那么社会的发展就完全是由经济必然性所决定的,经济必然性作为决定其它一切关系和领域的最终的、最根本的原因,以“铁的规律”的形式,绝对地支配着社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严格地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这样,社会历史就必然是从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的单线式的发展。
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就已经产生了把社会的发展看作经济的线性运动的错误观点,这种观点当时就受到马克思的严厉批评。〔18〕但这种批评并没能阻止人们继续犯类似的错误。相反,因为马克思曾讲过“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19〕和“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0〕等话,使得有些人不但仍然固执地按照线性思维的方式把历史发展理解为线性的运动过程,而且直接把这种错误的历史发展观硬是强加给马克思本人,似乎说这种观点正是马克思自己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的后来传播中,这种历史单线发展观更进一步明确化和具体化了。自从斯大林1938年明确指出“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21〕以后,五种生产方式的单线发展图式就被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理论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哲学界,这种“社会发展规律”不仅被用来说明社会的过去和未来,而且成了哲学教科书和理论研究的基本理论原则、出发点和最终结论。为了说明这种线性运动形式是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一些教科书又都几乎毫无例外地用线性的经济因果决定论来作论证。如此一来,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就构成了一个线性决定的因果链,而由这种因果链就必然得出一种社会形态只能被另一种社会形态所代替,一种社会形态只能从一特定的社会形态产生出来的结论。于是,社会历史的线性发展就得到了证明。显然,机械决定论的历史观把社会历史的发展理解为单线式的过程,并把它视为“普遍规律”,其症结就在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机械的线性决定的解释,即认为每种社会形态只能有一种生产方式,每一性质的生产力在历史发展中只能与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相结合。
然而这种证明只是逻辑上的证明,并非社会历史的实际过程;其结论也仅仅是逻辑演绎的必然性,并非是科学的合乎实际的结论。因为“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22〕又怎能向我们证明社会本身就是按照这种“规律”笔直地向前发展呢?社会的发展确实遵循着一定的规律,但这种规律是在社会这一复杂的有机整体内各种因素的复杂的交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在少数几个因素(即使是主要因素)的线性因果决定过程中形成的;同时,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只是在它的运动过程中才能显现出来而不能脱离这一过程而存在;社会是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发展的,但这种规律完全不是线性因果决定的规律。我们的任务就在于通过社会本身的运动发现其规律并说明这种规律的形成机制和发挥作用的机制,而不是把规律给予社会,让社会的发展服从这种规律。机械历史决定论却正好相反,它不仅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一个”社会形态产生“另一个”社会形态,而且其演进还遵循着这种“铁的必然性”,严格按照五阶段图式的顺序依次更迭。这种历史发展观无疑是对历史的任意剪裁而臆造的,因为它丝毫无视现实的社会历史。
2.片面强调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忽视主体的能动性。
既然机械历史决定论把社会历史看作是遵循着这种“铁的必然性”直线式发展的过程,那么它就必然会忽视社会历史的主体——人的存在及其作用。普列汉诺夫就曾明确地说“历史的原因在人之外”〔23〕,而且还认为这就是马克思的思想。按照这种观点,既然“经济必然性”和“既定的”社会规律直接地支配着社会的发展,那么社会的发展就与人的存在全然无关,社会规律支配着社会的发展就如同自然规律支配着自然的发展一样,完全不依赖人的存在和作用。这样,它就把现实的人及其能动活动本身排除到历史发展规律之外。然而社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活动的历史,社会历史的规律实质上也不过是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规律而已。因此,尽管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一样,都是客观发生作用的规律,但二者却又是性质不同的规律。更明确地说,社会规律只有在人的参与下才能实现其支配历史发展的作用。
如果离开人的存在和活动来探讨社会的发展及其规律性,就只能是把社会历史过程看作是盲目的必然性和规律自动发挥作用的过程。这种庸俗的“自动论”与唯物主义历史观没有丝毫的共同之处。马克思就曾指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的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4〕。恩格斯也对这种宿命论的“自动论”极为不满,他写道:巴尔特“直截了当地重复他从形而上学者杜林那里学来的荒谬论断,说什么在马克思那里历史是完全自动地形成的,丝毫没有(正是创造历史的)人的参与,并且说什么经济关系(但是它们本身就是人创造的!)就象玩弄棋子一样地玩弄这些人”〔25〕。在恩格斯看来,这种宿命论性质的“历史自动论”完全是对唯物史观的攻击和诬蔑。
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也没有绝对肯定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严格按照五种形态一个产生一个的次序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更没有把这种单向线性的历史发展观当作公式和社会发展的普遍的、不变的规律而强加给社会历史。在他们看来,社会历史从来不会循着某种僵化不变的固定模式发展,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不是可以脱离社会历史的主体的作用而自动支配历史进程的。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多线的而不是单线的。在社会形态的更替中并不是一种生产力只能对应一种生产关系,从一种社会形态中只能必然产生另一种社会形态,而是具有多种可能的发展趋势。如果说“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无数不同经验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26〕的话,那么对于具有不同的经济基础的民族来说,其发展的可能性就更不会仅仅只有一种。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历史道路的论述,也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在他看来,即使历史发展给一个民族的前景提供了一种“历史必然性”,也不能认为这种必然性就是不可避免的,一定如此的。任何历史必然性都不绝对地表现为不可避免性,不可变更性;某种历史必然性能否成为现实,这不取决于历史必然性本身,而是“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27〕。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因素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是一种能动的力量。正是因为有了人,才有了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才产生了人与自然的矛盾,才推动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才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不断变化,也才有了现实的社会运动。因此,社会的历史本身也就是人们自己的历史,是人们自主活动的历史,是人们的“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28〕。
注释:
〔1〕〔2〕罗荣渠:《论一元多线历史发展观》,《历史研究》 1989年第1期。
〔3〕《列宁全集》第38卷第168页。
〔4〕〔5〕〔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60页,552页。
〔7〕〔8〕〔9 〕列·费·伊利切夫主编:《作为一般发展理论的唯物辩证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169页。
〔10〕《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608页。
〔11〕〔12〕〔14〕〔15〕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8—42页。
〔13〕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01页。
〔16〕转引自《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99页。
〔17〕王和、周舵:《试论历史规律》,《历史研究》1987 年第5期。
〔18〕〔19〕〔22〕〔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09 页、108页、109页、79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3页。
〔21〕《斯大林文选》,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99页。
〔23〕普列汉诺夫:《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三联出版社1973年版第107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97—9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2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51页。
标签:决定论论文; 必然性与偶然性论文; 社会发展规律论文; 因果系统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历史规律论文; 线性思维论文; 经济学论文; 系统论论文; 因果关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