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中美小说中的唐人街叙事_唐人街论文

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中美小说中的唐人街叙事_唐人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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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 0-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60X(2006)02-0040-13

“唐人街”是诸多华裔美国小说文本中频繁出现的母题,并由此形成了华裔文学作品中挥之不去的感伤主义传统。由于美国政府“排华法”的实施,许多华人移民是通过非法手段入境的,一个个看来波澜不惊的华裔家庭却是秘密重重。唐人街内部的帮派纠葛、权利倾轧加深了唐人街的晦暗和神秘。与此同时,唐人街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微缩盆景,保留了许多中国的古老习俗,甚至非常落后的文化传统。生活在唐人社区的华裔后代,处于族群、家庭的压力之下,时时有着要“逃出唐人街”的冲动,要到唐人街之外去找寻自己的“希望之乡”。华裔后代们成长的过程就成了叛逆的过程、出逃的过程。这样的主题,在雷庭招的《吃碗茶》(Eat A Bowl of Tea,1961),汤亭亭的《女勇士》、赵健秀的《唐老鸭》(Donald Duk,1991)、《甘加丁之路》(Ginga Din Highway,1994)以及新一代华裔作家伍慧明(Fae Myenne Ng)的《骨》(Bone,1993)、吴梅的《裸体吃中餐》(Eating Chinese Food Naked,1998)中体现得非常明显。

本文将在分析华裔美国小说“唐人街”叙事的基础上,发掘唐人街家庭隐秘故事背后的历史、文化和心理的渊源,探讨华裔作家再现唐人街、华裔新一代“逃离”唐人街的原因和意义之所在。

1943年美国废除“排华法”之后,美国主流对于华人的看法大大改观,中国人被当着“忠诚的少数民族”(loyal minority)或“模范少数民族”(model minority)大加赞扬,其本分、勤劳的民族性格得到肯定。于是不少华裔美国作家开始描写唐人街,向主流社会展示唐人街的民俗、文化、风土人情,以及唐人街家庭的种种问题,比如刘裔昌(Pardee Lowe)的《父亲与光荣的后代》(Father and Glorious Descendant,1943)、黄玉雪(Jade Snow Wong)的《华女阿五》(Fifth Chinese Daughter,1945 and 1950)、林语堂(Lin Yu Tang)的《唐人街一家人》(Chinatown Family,1948)、黎锦扬(Chin Yang Lee)的《花鼓歌》(Flower Drum Song,1957)等。

虽然,这几部作品在美国主流社会引起了不同程度的轰动,但在众多的亚裔美国学者看来,这些作品并没有触及到美国华人的现实生存语境,不具备赵健秀所说的“亚裔感性”(Asian American Sensitivity),林英敏也认为这种叙事是“他者导向”(other-directed)的[1] (P142)。而雷庭招的《吃碗茶》(Eat A Bowl of Tea,1961)则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审视历史留给唐人街的问题,从唐人街的麻将馆、洗衣店主、侍者及帮工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展示了一幅1940年代唐人街“感性”的历史画卷,击碎了凭着苦干就可以发迹的“美国梦”,颠覆了华裔美国人“模范少数民族”的神话。

在雷庭招的笔下,1940年代的纽约唐人街依然是基于宗法伦理制度的“父权家长制”社会,这主要体现在唐人街的社会结构、夫妻关系、父母、儿女的关系上:唐人街的民众是以姓氏、宗室为基本单位结合在一起的,小说中的王氏宗族在势力强大的“平安堂”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不仅如此,从王华基、李刚等老一代移民身上依然体现出典型的封建家长制作风:丈夫可以在外面嫖妓纳妾,妻子却只能在家乡尽忠守节,等待一生。对于自己的子女,这些“金山”父亲除了寄钱,并没有履行更多的责任。但当子女来到身边的时候,他们依然是威严、独断的父辈。以宾来为例,他的工作、婚姻都是父亲决定、安排的,没有丝毫的自主性。最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由于宾来的性无能,美爱“红杏出墙”的时候,王华基为儿子“出头”,竟然亲自割下了儿媳“情人”的耳朵。

离开中国封建父权家长制的传统,我们无法解释王华基的行为动机。从美爱与乔阿松私通引出的唐人街宗室、堂的庄严集会到理发店、茶馆、咖啡馆的种种流言,还有随后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让人无法把这一切与摩登的国际大都市纽约联系在一起。正如李淑言(Li Shu-yan)在其评论文章中所言:“我们在书中看到的是一个几乎没有被更大的社会环境所改变的封闭的世界,它是通过移植旧中国过时的行为、习俗和传统而存在,由唐人街的社会组织操纵的。”[2] (P100)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吃碗茶》中的封建父权制其实已经失去了昔日在中国的雄风,最多只算得上父权制的畸形变体:在当时的美国,中国男性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他们从事的是白人男性所不齿的“女人干的活儿”——开洗衣店或餐馆,终身被囿于孤岛一样的唐人街,进入不了美国主流社会。这是唐人街的堂或帮非常兴盛的原因之一:中国男子在主流社会是被羞辱、被“阉割”的对象,其男子雄风只有在唐人街的宗室、堂或帮的事务中得到些微的展示,勉强维护其男性的自尊。中国男性在美国所遭受的一切,是任何健康的父权制社会都无法容忍的,唐人街所“移植”的中国父权制,其实也是美国种族歧视的牺牲品。王华基、李刚等老一代男性移民多年以来之所以没有妻子、家人的陪伴。在唐人街的帮会馆中、麻将桌上消磨时光,日渐衰老,其根本的原因还是美国长达60多年的《排华法》(1882-1943)的实施,使他们既不能拥有健康的家庭生活,又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无从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

在唐人街,华裔后代们不仅仅处于其父亲的掌控之下,还处于宗族、堂的严密控制之下。整个华人社区就是一个密不透风的“格托”(getto),不存在任何个人隐私,个人的事成为整个华人社区的事情。在这样一个狭小、逼仄的空间里,宾来与美爱的私生活成为公众的话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宾来似乎不仅仅是王华基的儿子,而成了整个唐人街的“儿子”。正如华裔评论家鲁思·Y·肖(Ruth Y.Hsiao)所言:“宾来的无所作为由于华人社区对于所有‘儿子’的掌控而更加恶化。”[3] (P159)正是唐人街畸形的父权社会的威压,从某种程度上“阉割”了宾来的活力与男子气概,他的“性无能”可以看成被“阉割”的象征。从小说的结尾可以看出,宾来的成熟是在离开父亲和唐人街的宗族社会的控制之后开始的:他在旧金山找到了崭新的自己,终于恢复了男子的阳刚之气,与美爱过上了幸福的夫妻生活。

从《吃碗茶》开始,在后面的华裔美国文学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像宾来这样的“唐人街儿子”:比如赵健秀的《献给亡灵的食物》中的约翰尼、《鸡笼中国佬》里面的谭·林,以及陈耀光的《海法的中国人》里的比尔·王等。他们都深受唐人街父权家长制的束缚而生活怠惰,寸步难行,有的甚至以死来寻求解脱。这样的“唐人街儿子”,在赵健秀的作品中尤其典型。

在汤亭亭的《女勇士》中,故事叙述者把自己从小生活的华人社区描写为“一个群鬼环绕的世界”:华裔第二代不仅要面对“洋鬼子”的俯视和压迫,还要遭遇“中国鬼”不散阴魂的折磨:由于中国文化的禁忌,讲到在中国农村与人通奸,带着刚刚生下的婴儿跳井自杀的姑姑时,妈妈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能把我要给你讲的话告诉任何人。”[4] (P1)对于中国的文化传统,孩子们也只能遵循,不能发问。而在小姑娘的多年的幻想中,由于家人、族人对于姑姑“沉默”的惩罚,她成了无人祭拜的孤魂野鬼。

处于文化对立、冲突的最前沿,华裔美国新一代生存的压力可想而知,于是他们渴望超越、渴望逃离,在《女勇士》中,“生活在群鬼”中的少女长大了,离开了唐人街的“鬼”世界,她直言不讳地对她的母亲说:“离开家,我就不会生病,不会每个假日都去医院。我不会患肺炎,X光片上没有黑斑。呼吸的时候胸口也不疼。我呼吸自如……我不用站在窗前看看外面有什么动静,在黑暗中看看有什么动静。”[4] (P99)

而这种“唐人街”的“逃离者”形象不仅仅出现在《女勇士》中。在与汤亭亭同时代的赵健秀笔下,没有一个年轻的主人公能安于唐人街封闭、压抑的生活:赵健秀作品中的唐人街,呈“贫瘠、肮脏、堕落的地方”。在那里,“父亲和母亲们因为痨病奄奄待毙,孩子们因为厌倦无聊而倍感伤痛、乏味和压抑……整个社区就像殡仪馆。”[5] (P182)作品中的主人公大多生活在父母等待死亡的阴影之中:从早期的《献给亡灵的食物》(Food for All His Dead,1962)中的约翰尼(Johnny)、《中国女人死了》(A Chinese Lady Dies,1970)中的迪利吉伯尔(Dirigible)到后来《甘加丁之路》(Gunga Din Highway,1994)中的尤利西斯(Ulysses),都面对年老的垂死的父亲和母亲。在《中国女人死了》中,终日坐在轮椅上的父母,父亲像幽灵一样存在着,迪利吉伯尔每晚不得不去打开他卷曲的身体,把他平放在床上;母亲则“像欣赏美丽的交响乐一样沉醉于无聊的、缓慢的、微不足道的死亡。”[6] (P114);《献给亡灵的食物》中,步履蹒跚、吐血不止的父亲已经不能去舞狮;在《铁路标准时间》中,一个瘫痪的父亲需要儿子花时间去照料。年轻的华裔后代,在万般不情愿中履行着子女的义务,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唐人街,到外面的世界去呼吸新鲜空气。所以约翰尼焦虑不安地诉说:“我真想尽快离开这儿!我希望有事可做!我在这里干什么呢?这里所有的人都在干什么呢?我烦透了!”[7] (P58)而迪利吉伯尔面对充满死亡气息的唐人街也非常无奈:“他站在那里……紧张地无事可做,什么事也不发生是没有意义的。”在黄秀玲看来,正是唐人街这种封闭和停滞不前造成了唐人街新一代的厌倦和逃离:

唐人街,对他(赵健秀)而言是一个封闭的、停滞不前的少数民族“飞地”(enclave),那里充满了垂死的男人和女人,被囚禁在一块狭窄的空间。家就是这样一个他不想呆的地方,是其先祖否认、而不是追寻向往的地方。他的世界里全是老弱病残者……赵健秀笔下的唐人街给人的主导印象是:这是一种永恒的(应该受到谴责的)定居,一种华裔美国人无法改变的存在,年轻人必须奋力挣脱以求得自由[8] (P147)。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唐人街第二代与其父母辈在“家”的认同上的差异。在黎锦扬的《花鼓歌》中,大陆来的老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傍晚的唐人街漫步,因为这里是他心中接近家乡的地方,而对赵健秀及其笔下的主人公而言,唐人街已经成为他们沉重的负担,成为他们精神压抑、寻求突破的根源。生活在唐人街不是他们的自愿选择,而是政治、历史与文化隔离的结果,是美国的种族迫害、对华人的东方主义俯视态度、限制华人的就业机会等造成的。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唐人街令人压抑的沉沉暮气、微不足道的芸芸众生苟且、猥琐的生活,也能理解华裔年轻人要努力摆脱唐人街阴影,力争获得“自由”的迫切愿望。

在这样的观照之下,我们就不难理解赵健秀作品中公路和铁路意象的突出了。“路”预示着禁锢的结束和“出逃”的可能,预示着自由和解放。在《龙年》中,生活在唐人街,整天为唐人街猎奇的游客当导游的弗雷德·恩长期被禁锢在唐人街中,只能以高速公路上的飞驶来实现心理上的暂时逃离;而弗雷德的弟弟乔尼,同样沉醉于与一帮移民青年的逃亡冒险。在“逃离”的过程中获得了暂时解脱的快感。

在美国土生的华裔后代对唐人街的厌弃,对唐人街以外的“新生活”的向往,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为弱势少数族裔的华人在美国强势文化的“俯视”之下所承担的精神重负。但“逃离者”能否在唐人街之外找到自己的“希望之乡”,能否获得真正的心灵自由和解放呢?这,正是汤亭亭、赵健秀之后新一代华裔美国作家们继续探索的问题。

1993年,华裔美国“新生代”作家伍慧明(Fae Myenne Ng)的成名作《骨》(Bone,1993)出版,作者以一个唐人街“局内人”的口吻,为我们讲述了旧金山唐人街一个华裔家庭所面临的种族、生存压力、亲人之间情感疏离造成的痛苦和不幸;同样,这部典型反映唐人街华人生存状况的小说也涉及3个女儿逃离唐人街的心理冲突与矛盾,以及迫于压力不得不做出的妥协和抉择。

故事一开始,就曝光了傅家的家族历史,展示出傅家祖父、父亲和母亲的辛酸岁月:父亲利昂本来姓傅,但15岁时以“纸儿子”的身份入境,不仅花了重金,而且还改名换姓,成为梁家的儿子,梁爷爷对“纸儿子”的要求是要把自己的骨灰送回故乡,但利昂多年来却没有实现“纸父亲”的遗愿。母亲杜尔西在移民美国之后便被前夫抛弃,为了一张绿卡,带着大女儿利娜嫁给了里昂,随后生下了二女儿安娜和三女儿尼娜。由于遭受主流社会的排斥,文化程度又不高,利昂和杜尔西都凭着作苦力谋生:利昂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好长期在远洋轮上工作,与妻子、女儿聚少离多。杜尔西在唐人街的“血汗工厂”(sweat shop)作车衣工,一年到头辛勤工作,血汗工厂的艰苦工作使本来漂亮的她“脖子变得松软了。肩膀垂了下来。”[9] (P34)但就是这样的艰辛劳作,他们的生活依然捉襟见肘,所以就少不了相互的埋怨。3个女儿在他们冲突、吵闹声中,备感压抑和痛苦。

于是,二女儿安娜选择了自杀,逃离了唐人街恼人的一切,三女儿尼娜去纽约作了空中小姐,试图以天马行空的“飞翔”来摆脱过去的阴影;她甚至用“我现在只用筷子插头发”[9] (P27)这样极端的宣言来表示自己对华人社区的脱离和对华族文化的摒弃。大女儿莉娜虽然暂时留在唐人街,但她在困顿之中,跟华人男友一起吸食大麻、海洛因,做爱,开快车,以求减轻精神的压力,获得暂时的逃离。不仅如此,母亲杜尔西也不堪生活的重负,委身于“血汗工厂”的老板,以求得暂时的精神麻痹,甚至父亲利昂,他之所以选择远洋轮上的工作,谁能说这不是一种逃离呢?但是,他们的逃离却并不成功,正如伍慧明自己在一次访谈中所讲的:“在唐人街内部,对向外看的居住者来说,就像住在一个玻璃球里面,想要飞,想要出去,总想突破……但总有某种东西阻碍着我们。”利昂、杜尔西终身的劳苦换不来永久的解脱,女儿们尽管从空间上离开了唐人街,但“心却永远没有离去”(The heart never travels)[9] (P193)。

作了空中小姐的尼娜并没有获得自己渴望的自由,反而陷入了无尽的空虚和煎熬:“飞行切碎了你的生活,在节假日尤其让人难受,那种时候我非常敏感。让我觉得自己是丢失了什么东西,人们都在做着重要的事情,而我却飘在空中,飞过不同的时区”。对此,黄秀玲是如此评价的:

……飞行可能是挑战的行为,也意味着逃离……三女儿选择了飞行……她的行为似乎是最奢侈的,然而她空中的航行很像火车制动员在火车上的迁徙一样:被监禁在一个可移动的监狱里,与鸟儿们真正自由自在的飞行相比,她处处可去却又无处可去,被迫永久地留在了这段航程,把她从少数族裔的社群中割裂出来……在这里,没有人类社群的“重力”给她安全感,给她一个可以去发现和实行真正的奢侈的征程的“基地/家园”[10] (P157)。

这里,我们看到了华裔美国人生存的悖论:如果说唐人街的生活是不可承受之“重”的话,逃离之旅就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从下面这段莉娜的自叙,我们不难看出唐人街在她心中的地位:

我听到了从老巷中发出的所有声音——有老林先生隔墙传来的咳嗽声,有林太太为他找药的声音——时间一定已经早过两点了。这些昔日的声音让我平静了许多。它们使鲑鱼巷又恢复了往日所带给人们的那种轻松感。这些熟悉的声音像蚕茧一样把我包裹住,使我有了安全感,让我感到像是呆在温暖的家里,时间也静止了。我想起了我们三个人曾经在这间屋子里一起嬉笑,哭喊,打闹,然后又和好的情景。周围四面薄薄的墙围起来的是一个充满温情的世界[9] (P129)。

是的,族群、社群、家不仅与沉重的责任、义务、忠诚相连,同样给人以安全感、给人以温馨的关爱与温情。不仅如此,作为弱势少数民族,华裔在唐人街外面将要面对的压迫、排斥和打击有时也会让勇敢的冒险者们无功而返,甚至望而却步。虽然美国极力鼓吹“大熔炉”的种族、文化政策,但作为弱势种族的华裔真的要被主流社会接纳非常困难。所以,唐人街叛逆的新一代华裔总是试图突破唐人街的局限,把自己的“希望之乡”假设在唐人街之外,但由于外部世界对有色人种挥之不去的歧视、排斥和敌意,他们像故事中的利昂一样,很难在外面的世界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有的或许可以向尼娜一样暂时地拥有“飞翔”的奢侈感觉,但没有人类社群的“重力”给她安全感,她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奢侈。“飞行”之后,“下落”过程中的“失重”状态更加让人难以忍受;与此同时,种族歧视如同坚硬的“玻璃天花板”,使华裔后代永远无法真正出逃,真正获得自由和解放。

以华裔美国文学的传统而言,华裔美国主体性的发展经常植根于与唐人街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关系之上。唐人街既是华人记忆滋生依附之所,也往往是蒙受种族歧视、陋巷区隔之污辱的地方,因此有人选择固守,有人选择逃离,而对于唐人街之再现也因此不同。

从我们本文所论来看,唐人街的再现随着时代、社会的变化而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对历史的书写,对华裔移民“过去”的重现。华裔作家们如此执著于唐人街的再现,除了唐人街是其记忆滋生之所外,恐怕还包含了一种弱势族裔的书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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