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文化定位的三大原则_现代社会论文

论中国传统文化定位的三大原则_现代社会论文

论定位中国传统文化的三个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传统文化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 —7426(2001)02—0092—03

一、中国的现代化不能没有中国的传统文化

中国的现代化不能没有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就是说,无论中国如何发展,也不能丢弃自己的文化传统。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至少有着以下五个理由。

(一)中国是一个五千年泱泱大国,早在世界历史的轴心时代即先秦时期,就形成了以儒学为主体的整体多元的华夏文化,成为世界东方的文明发源地之一。在绵延漫长的封建社会,我国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灿烂的封建文化,直至16世纪,我国的古代文化,一直昭著于世,为东西方各国所敬仰,最终形成了体系化的显示中国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近代以来,西学东渐倡盛,中国传统文化虽几遭碰撞和涤荡,但仍顽强地生存下来,海内外的研究不绝如缕;特别是在海外,中国传统文化对东亚国家的现代化还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和宣扬日趋活跃,“传统文化热”也曾一浪高一浪。凡此种种,无不说明,五千年泱泱大国孕育出的传统文化,维系了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和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生命力。

(二)依据唯物史观,作为意识形态的中国传统文化是古代中国人生存、劳作状况的反映。它反过来又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民族心理,成为中国人行事处世的价值观念。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人的精神家园,是中国人文化追溯的“根”。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它塑造了中国人的文化认同感。这一文化认同感使得中国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与非中国人区别开来;它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社会舆论上的理想、价值、信念和规范,其二是社会生活中的风俗、习惯、心理和情趣。这两种表现不甘落后相互作用,则呈现为社会舆论层的观念价值融汇、渗透或积淀于社会生活层的心理习俗之中。这在近代以来表现得尤为突出,即使是社会舆论层的观念价值被迫退居到社会边沿,社会生活层的心理习俗也仍在表现着自身。精神家园是无法失却的,传统文化是不能丢弃的。

(三)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文化,在即将实现现代化的下个世纪的中国也应有自己的文化;不过,新世纪中国的文化不是“一般的”文化,而是应具有中华民族的特色和形式的文化,而能显示中国文化的民族特色和形式的,只有是中国传统文化。历史证明,后发型工业化国家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必须将外来文化与本国传统结合起来。这对于我国这样的历史悠久的大国来说应是更加如此,外来文化不但应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而且还应采取中国文化的民族形式。因为文化越具有民族性才越具有世界性,而只有具有民族性的文化才具长久的生命力。

(四)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在早期的生活劳作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在分裂的阶级社会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种精神产品的文化总是带有两面性。传统文化的两面性可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是阶级性和人民性。文化是精神产品,它虽由劳动人民所创造,但其被总结为理论则是由依附于统治阶级的知识分子来完成的,因而传统文化总是要打上阶级的烙印;虽然如此,劳动人民的创造活动也不能不留下痕迹。中国传统文化,既有“存天理、灭人欲”、“以礼杀人”的一面,又有“仁者爱人”、“民贵君轻”的一面;前者反映了其阶级性,后者则反映了其人民性。其二是优良性与局限性。一个民族,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所形成的文化不但有其优良的一面,又有其局限的一面;其优良的一面维系、促进着民族的繁衍发展,其局限的一面则阻碍、延缓着民族的生存进步。中国传统文化,既有“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价值理想,又有“安贫乐道”、“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理意识。传统文化的人民性一面和优良性一面,是民族精神文化的宝贵遗产,它决定了步入现代化的国家必然继承和发扬这份遗产。

(五)传统文化由广大的劳动人民所创造,但对其总结并上升到理论系统,则是由一些思想家、哲学家来完成的,因而任一古老的民族总有自己著称于世并作为民族象征的思想泰斗。在古代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涌现出孔子、孟子、荀子、老子、庄子、墨子和韩非子等思想家。孔子尚“仁”、孟子尚“义”、荀子尚“礼”、老子尚“道”、庄子尚“虚”、墨子尚“利”,韩非子尚“法”,七大圣人的学说完整地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其各自侧重的理论学说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多元互补的显著特色。

二、传统文化本身不能造就中国的现代化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产物,而中国古代社会是以农业为主体的封建社会,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又可以说是农业文化,漫长的然而又是辉煌的封建社会文明,使得这种农业文化呈现为一种价值中心主义的特征,即这种文化关注的是社会礼仪制度的稳定和个人道德人格的提升。显然,这种文化与西方近代以来天人二分、人控制天亦即发展社会经济、建设政治民主的工业文化是不相吻合的,甚至是格格不入的,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本身不能造就中国的现代化。

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能适应工业化的生成的思想观念,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将人与自然混沌模糊地联在一起,只强调人对自然的适应和和谐,不注重人对自然的作用和改变。由此它不但不能形成社会化的平等平权取向,而且助长了大众对权威体制的依赖和求得庇护的心理,经济运作因此呈现出一种结构式的人格依附以及契约化的宗法从属关系。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视为最高观念的“天人合一”思想,缺乏一种发展社会经济、推动社会转型的原动力。

(二)“以义生利”的传统伦理使人们习惯于自然的安排,崇尚幸运期盼,满足于现存秩序的既得利益。中国传统文化不能说不讲利,但其“贵义轻利”的色彩则特别强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从事经济利益活动的人被看成小人,而讲究道德礼仪的人则成了君子。在这种社会取向下,有所作为的人只求读书讲经和道德修养,并力争通过科举而进入社会政治生活;这样,自然科学被看作雕虫小技,使得农业生产和小手工业只能停留在简单的经验重复层次上。中国传统文化的“重义轻利”观念则从根本上排斥了自然科学的研究和科学技术的运用,因而难以产生工业化运动的内生力量。

(三)“尊卑有序”的组织结构和以身份贵贱高低作为权利分配或生存价值的伦理标准,从人伦义务的规范到利益差别的维持体现了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内在趋势。这一政治体制一方面以极端的贫困状态扼杀了广大劳作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和科技利用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以严格的等级制度扼杀了广大劳作者的个性独立自由的社会基础。而西方的现代化恰是以个性独立为其前提条件的,只有个性独立,劳动者才能独立地从事工业和商业活动。在我国历史上,特别是在明中叶以后,资本主义萌芽也曾一度出现,但终因在尊卑有序的伦理规范的重压下,经受不住政治权力的“坐官”制和“重课”制而至于泯灭。清朝末年,资本主义萌芽虽又有进一步的扩大蔓延,但也在内忧外患的环境中难逃这种厄运。

(四)“天下为家”的家族意识造成宗法文化在社会生活中广泛扩散,官僚阶层往往采取不同的统治策略,借助宗法传统和家族力量来控制社会,驾驭国家。中国古代的宗法关系和宗法制度也许是世界上最为稳固强大的。这种宗法文化以严肃的宗法社会伦理、严密的宗法血缘组织和严酷的宗法惩罚手段,使得个体独立发展经济活动成为不可能,任何想摆脱宗法伦理约束,从事个体经济的行为都被视为大逆不道而遭致毁灭。家族式的宗法结构在官僚制度的催化下往往形成从下到上的裙带关系,由裙带关系所构成的各级行政权力机构又自我膨胀,以致形成各路诸候。这种影响甚至在现代社会也依然可见,分割市场的地方保护主义就是其典型的表现。

(五)“重人情贵亲疏”的情理倾向使人为标准在经济秩序和政治运作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中心主义导致了社会生活特别突出的人治特征,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朕即国家”等,权大于法,人情重于法制的倾向直到现在还影响着社会生活。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现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国传统倚重的权力情理倾向的实质是取消人的平等地位和经营活动的机会均等,而没有了这两者,近代经济社会就难以产生,现代化也就由此失却了内生力。

三、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可起助益作用

中国的现代化不能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而中国传统文化自身又不能造就现代化;咋一看,这两个原则似乎是相互矛盾并相互排斥的,然而实际上这不过显示了二者之间必定有一个衔接的环节,即把过去的适应于农业社会的中国传统文化改造、转换为适应现在的工业社会的中国新文化。只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改造和转换的进行应当有一个前提,即晚发型工业化国家如我国必须首先确立现代化发展经济的观念,并在全社会积极推进现代化运动。为什么如此呢?因为只有具备了这一前提,才能为传统文化改造、转换提供一个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标准,即以现代化的需要来取舍和改造中国传统文化。如果我们以中国现代化的标准来改造并转换中国传统文化,那么,中国传统文化就会对中国的现代化产生十分重要的助益作用。

儒家文化圈所波及的东亚晚发型国家工业化的成功,似已证明,这种助益作用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义利统一的观念。中国传统观念并不是不讲利,而是主张在讲利时不要忘记讲义,要以义统利,不要见利忘义。若这样认为,则义利统一观念即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向两方面发展:第一是显示追求利益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将求利与讲义并重,树立起在义的原则下讲求利益、发展经济、造福社会本身就是义的体现的思想。第二是充分阐释义的现代含义。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即建立在一定规则和法律之上的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规则也就是市场经济伦理。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之“义”的观念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就可阐释为经济伦理和经济法律,而义利统一也就是在经济法律的约束下遵守即定的经济伦理积极努力地从事发展经济的活动。

(二)自尊自强的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洋溢着一种奋斗不已、积极向上的主动精神。在自然领域内,从《周易》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到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再到朱煮对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的“格物致知”,直到徐光启的“由数达理”式的质测之学,形成一股认识自然、发展科技的实证主义思潮。在社会生活中,孟子早就提出要养浩然之气,提倡“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气节。这些宝贵的思想遗产显然在现代社会里大有用武之地。现代社会首先是一个经济竞争的社会,而经济竞争的焦点是高新科技的发明和应用,在此,现代中国人就可自觉并自豪地发扬古已有之的“格物致知”和“由数达理”的实证研究的民族传统,推动民族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社会又是一个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经济竞争社会,在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组成的不平等的世界市场中,晚发型工业化国家的民族利益总会受到损害,在此,现代中国人更可坚定地高扬古已有之的浩然之气和大丈夫气节,维护民族尊严,捍卫民族利益。

(三)以民为本的观念。早在先秦时期,孟子就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仁政思想,十分重视人民大众的社会地位。老子则从理论上论证了人的重要性,他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百人具有一焉。”这些思想,若以现代社会看,与西方人的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价值观十分接近。现代社会是以经济发展为主体内容的,而要发展经济,就必须确立人的独立性,从而就有了人的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求,最终发展成为现代社会的的政治民主的价值观念。中国古代的以民为本的传统显然有助于现代社会的政治民主建设,在以民为本的社会舆论下,尊重个人自由,维护个人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公民参与社会民主活动,让每个人充分行使所应具有的社会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天下为公的观念。中国古代孕育而成的天下为公的思想观念,形成了中国人重社会、重国家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这种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对晚发型工业化国家显得尤为重要。晚发型国家的工业化一般都不是自发的而是自为的,要自为就必须有一个组织者集团,这个集团只能是国家,由此,集体主义就演变为权威主义,即国家代表人民以较严格的计划来促使资源的合理分配、市场的形成、法律的健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对于我们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权威主义也许更为需要,仅就经济发展中的个人收入悬殊和地区收入悬殊而言,如果没有权威的国家采用有力的手段进行干予调节,仅仅依靠自发的经济规则发生作用,则很难达到预期的合理效果;如果这样,就会给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不可忽视的离心影响。

(五)道德人格的观念。讲究人格的道德自我完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这一特色的巨大价值在现代社会似已得到普遍的认可。现代社会本质上是工业化社会,而工业化社会由于其机械性、一体性和强制性而使得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丧失了自我,加之个人主义价值观向利已主义倾向的畸变,人们的道德自觉感越来越弱。于是社会腐败、个人犯罪、黄赌毒现象甚至恐怖主义活动与日俱增。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古代的道德人格观念可起到很好的修治作用。中国人自古主张“仁者爱人”、“兼济天下”、“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并提出众多的道德规范诸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这些道德规范若以社会的力量普及到社会里,沉淀在人们的心理中,表现在人们的行动上,则现代社会就可成为一个富裕、民主而又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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