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理论新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跨国公司论文,子公司论文,新发展论文,理论论文,海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四个理论流派
1.战略——结构流派
以“结构跟随战略”的思想为指导,战略——结构流派起始于Stopford和Wells(1972)提出的“阶段模型”,发展于Bartlett和Ghoshal(1989)提出的“跨国组织”理论。战略——结构流派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一定的度量方法来识别和分析跨国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这其中最常使用的便是“一体化(integrafion)——反应性(responsiveness)”研究框架;其次,在环境分析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究跨国公司在不同的环境中应采取何种战略;最后,跨国公司应采取的组织结构要与其实施的战略相一致,不同的战略要有相应的组织结构来跟随。
战略——结构流派存在的缺陷:第一,它试图在一个动态的环境中界定一套静态的职能和责任的关系,而这显然难以应对国际竞争环境越来越呈现出的全球一体化压力与当地反应性压力同时增强的趋势;第二,战略——结构流派将跨国公司整体视为分析的单位,只是注重分析跨国公司之间的总体差别,而忽视了跨国公司内部各单元的角色与能力差异。
2.母子公司关系流派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合理解释跨国公司如何同时应对不断增强的全球一体化压力与当地反应性压力,母子公司关系流派开始逐渐成为海外子公司理论研究的主流。该流派开始将视线从跨国公司的总体层次转移到了跨国公司内部,重点研究了跨国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纵向层级关系,即母公司如何对其海外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协调。
有关母子公司关系流派的缺陷,Bartlett和Ghoshal(1986)将其归纳为“联合国模式设想(UNmodel assumption)”和“总部的层级综合症(the headquarters hierarchy syndrome)”这两方面。所谓“联合国模式设想”,就是指跨国公司采用统一的方式来管理其各国子公司;而“总部的层级综合症”,就是指母公司与各国子公司之间是一种明确的上下级关系,母公司负责全球资源的分配和战略决策的制定,而子公司则是根据当地情况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全球战略。以上两种缺陷一方面使得跨国公司无法意识到各国环境的差异性,从而可能对相对不关键的市场过度重视,而对有战略意义的市场重视不够,另一方面,母公司的过分控制还会扼杀各国子公司经理的创新能力。
3.子公司角色流派
与母子公司关系流派不同,子公司角色流派摆脱了层级式的纵向研究思路,开始从网络的角度来研究跨国公司。子公司角色流派认识到了各国子公司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中承担的不同角色,并提出针对不同角色的子公司建立不同的控制与协调机制,从而有效避免了全球战略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另外,子公司角色流派第一次将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并相应的将母公司作为研究的外部变量,这也适应了现实经营环境中子公司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增强的趋势。
但是,子公司角色流派也存在着一定的理论缺陷。一是该流派只是从静态的角度分析海外子公司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子公司的角色一旦确定,就不存在变更与发展的问题,而并没有深入分析子公司角色的演变路径。二是该流派的研究成果都是集中于某一组因素对子公司角色的影响,比如母公司因素(Bartlett and Ghoshal,1986)、子公司自身选择的因素(White and Poynter,1984)、或者东道国的环境因素(Ghoshal and Nohria,1989)等。
4.子公司发展流派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竞争环境日益呈现出动态、复杂和不确定性的特征,与之相适应,海外子公司的自主性和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对跨国公司整体的贡献也日渐提升。此时,单纯从静态的角度来研究海外子公司的角色显然无法适应新的环境,因此,子公司发展流派开始引入发展的观点来动态地研究海外子公司的演进过程,并逐渐成为海外子公司理论研究的主流。
由于海外子公司通过在东道国长期的经营与发展,逐渐积累起专有的资源和能力,从而增强了自身与母公司以及东道国政府的谈判能力,并提升了其在跨国公司内部的地位。这种能力与地位的变化必将导致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以及子公司自身的角色都将发生改变。子公司发展流派就是从长期、动态的角度,对海外子公司的角色和地位的演变进行研究。
二、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理论研究的崭新视角
尽管海外子公司理论流派的划分对于清晰地把握该领域的研究成果不无裨益,但正如Birkinshaw(2001)自己所言,这种划分也将由于过于简化而难以涵盖全貌。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理论研究的崭新成果的归纳与整理,将是对四大理论流派的有益补充。
1.精英中心。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某些海外子公司在一个或几个职能领域中表现出超出寻常的能力与优势,并逐渐被总部和其他子公司所认同。对于这类子公司,不同学者曾经给出各自的定义,如“能力中心(Porer,1991)”、“战略中心(Lorenzoni and Baden-Fuller,1995)”、“战略精英中心(Surlemont,1998)”等。1998年,Moore和Birkinshaw在对全球服务企业进行实证研究之后,将这类子公司统一命名为“精英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e,COE)”,并给出如下定义:所谓精英中心,就是指具备独特知识并且被任命将其知识在跨国公司内部实行共享的实体。由此可见,精英中心身兼双重角色:一方面,它要开发自身的技能与知识,另一方面,它又要负责将知识与技能扩散到跨国公司的其他单元,而后者恰恰更被母公司所重视。
Forsgren和Pederson(1998)对地处丹麦的海外子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后指出,一个真正的精英中心应当满足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具备研发能力和大量的出口额度,而这与全球产品委任型(World Product Mandate)子公司是相同的。但该条件只是成为精英中心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第二,它必须与跨国公司内部的其他单元以及东道国当地的相关利益群体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即拥有很强的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的嵌入能力。当一子公司同时具备上述两种条件时,就可以被视为精英中心。
Surlemont(1998)根据“范围(Scope)”与“领域(Domain)”两个维度对精英中心进行了分类。范围是指中心子公司所从事业务领域的宽窄,即专业化或多元化:领域是指中心子公司所影响到的其他子公司数量的多寡。实证研究表明,两种具有对立特性的精英中心在实践中普遍存在:一种是高领域、低范围的“战略精英中心(Strategic Centers Of Excellence)”,即聚焦于某一项专业活动,掌握其最前沿的知识与技能,并为全球范围的数量众多的子公司服务;另一种是高范围、低领域的“管理中心(Administrative Centers)”,即为某一特定地理区域或专业区域内的少数子公司提供多项专业活动的支持。
2.程序公正性。“程序公正性(Procedural Justice)”的概念来源于法律心理学的范畴,其意为决策过程的变动被判断为公正的程度。近年来,以Kim和Mauborgne为代表的学者开始将程序公平理论应用于跨国管理之中,以了解程序公正性对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决策的影响。相应地,学者们将程序公正性定义为:跨国公司动态战略决策过程能被海外子公司高层管理者判断为公正的程度。
Kim和Mauborgne(1993)分析了程序公正性所包含的五方面内容:第一,双向沟通,即母公司与参与全球决策的子公司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第二,反驳能力,即子公司可以合理地挑战及回绝母公司的策略观点;第三,当地熟悉度,即母公司决策者十分了解子公司的当地状况;第四,提供说明,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最终战略决策的完整说明;第五,公平决策程序,即母公司在决策制定程序中公平地对待各个子公司。程序公正性的议题虽然成果较少,但它却对母子公司关系、子公司自治与子公司创新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3.知识流动。对于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知识流动研究,经历了从层级观点向网络观点的转变过程。层级观点认为,作为关键资源的知识只能从母公司流向子公司,并由母公司对知识流动过程进行控制。但是,该理论只是分析了纵向层级关系上的知识流动,即母公司向子公司的知识转移,而没有涉及子公司向母公司的知识回流和子公司之间的横向知识流动。随着子公司自主创新性与战略地位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网络观点对母子公司以及子子公司之间的知识流动行为进行研究。
Gupta和Govindarajan(1994)将跨国公司看作是“不同国家单元之间资本、产品和知识交换的网络”,并且从知识流动的程度和知识流动的方向两个维度将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划分为四种知识流动的角色。第一,全球创新者,特点是知识的低流入和高流出。它是跨国公司网络中的知识源泉,主要为其它节点输出知识。第二,整合者,特征是知识的高流入和高流出。与全球创新者的角色相类似,整合者也承担着为网络中的其它节点传输知识的重任,但不同之处在于,整合者所需要的知识不都是由自己创造的,而是更多地依赖于网络中其它节点的知识流入。第三,执行者,特征是知识的高流入和低流出。执行者很少有自己的知识创新活动,而是高度依赖于母公司或其它子公司的知识流入。第四,当地创新者,特征是知识的低流入和低流出。当地创新者对所有职能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都要依靠当地资源进行创新,很少依赖其它节点的知识流入。而且,由于这类单元拥有的知识具有很强的当地环境依赖性,难以在本地以外发挥作用,因此也很少向其它节点传输知识。
三、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理论的发展趋势
通过既有理论的具体分析可以发现,海外子公司四大流派的依次演进以及最新研究视角的出现,均是与全球经营环境的变化相适应的。图1直观地刻画了海外子公司理论研究的演进历程。
海外子公司的理论研究已经成为跨国管理领域的重要分支。综观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相关研究文献,海外子公司理论从产生、成长到发展的历程,清晰地呈现出两大趋势:
趋势一:海外子公司的理论研究从纵向层级的观点逐渐过渡到网络的观点。早期的母子公司关系流派重点探求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纵向层级关系,以母公司如何有效控制其下属的子公司为主要研究目的。随后的子公司角色流派与子公司发展流派则摆脱了纵向层级的研究思路,将母公司与子公司都视为跨国公司整体网络中的节点,并赋予不同子公司以差异性的角色与任务。近年来,跨国公司网络结构与子公司网络嵌入这两大研究方向的兴起,更为突出地体现了这种发展趋势。
第一,跨国公司网络结构。面对全球竞争环境日益呈现出复杂与不确定性的特征,以及海外子公司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增强的趋势,母子公司的纵向层级结构已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因此愈来愈多的学者将跨国公司视为由母公司以及海外子公司作为节点的一个网络式组织。
Hedlund(1986)对传统的以结构跟随战略思想为主导的层级结构理论提出了质疑,指出环境、战略和结构三者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他强调跨国公司必须在职能、地区和产品之间进行协调,因此需要一种全景式的组织形态与之相适应,这就是“异质结构(heterarchy)”。异质结构具备以下关键特征:异质机构可以具有多个中心,母公司不是唯一的中心,子公司也可以成为母公司的次级中心,并成为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另外,异质结构更注重横向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并且强调管理系统、交流过程和企业文化的重要性;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与互动应该通过规范化和非正式的机制来实施,而不应该通过强制性的控制机制执行。Hedlund提出的异质结构学说,为之后的网络化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图1 海外子公司理论研究的演进历程
资料来源:Paterson,S.L.& Brock,D.M.The Development of Subsidiary-Management Research:Review and Theoretical Analysis[J].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view,2002.
Bartlett和Ghoshal(1989)在《跨国界管理》一书中提出了“一体化网络(integrated network)”的跨国型组织结构。他们认为,在不断变化的全球环境中进行国际化经营,跨国公司必须同时具备全球一体化的效率,灵活的当地化响应和全球范围的创新与学习这三种战略能力,而“一体化网络”结构则是能够同时实现这三种战略能力的有效组织结构。他们将“一体化网络”的特征归结为:分散化的资产、专业化的经营以及各个业务单位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一体化网络学说首次将跨国公司描述为网络式结构,并且作为跨国公司网络结构研究的代表性理论,为其后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Forsgren和Johanson(1992)将跨国公司视为“多中心(multi-centre)”结构的组织实体。他们认为,随着子公司的不断成长,子公司对母公司以及整个跨国公司的重要程度将日益提高,因此,有一部分子公司将会演变成为“精英中心”。成为“精英中心”的子公司将面对两种关系网络:一种是作为所有权控制的母子公司网络,另一种是子公司在东道国市场与当地的利益相关者形成的关系网络。此时,跨国公司就不再是单纯以母公司为中心的层级结构,而是以母公司和多个“精英中心”子公司所共同组成的“多中心”结构。多中心结构学说更多地是从子公司的角度对跨国公司网络进行研究,因而顺应了现实经营中海外子公司不断发展与演进的趋势。Zanfei(2000)首次提出了跨国公司“双网络(double network)”的概念。他将跨国公司的内部单元(母、子公司)之间的联系称为内部网络(internal network);内部网络中的各个单元跨越跨国公司边界与当地的厂商或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称之为外部网络(external network)。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的相互依存就构成了跨国公司的“双网络”结构。
第二,子公司网络嵌入。所谓子公司网络嵌入(network embeddedness),是指通过引入社会网络的方法与视角对子公司的经济行为进行分析的一种崭新的研究思路。“嵌入”是经济社会学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其涵义是经济主体与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之间联结的紧密程度。将嵌入与跨国公司子公司相结合,可以更深入地研究子公司与其周围各网络主体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对子公司的角色、行为和绩效所产生的影响。
从网络观点出发,跨国公司子公司是作为跨国公司整体网络中的一个节点而存在的。子公司面临的网络可以分为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两种。内部网络是母公司和各国子公司之间形成的关系网络;外部网络是跨国公司与其组织外部的供应商、销售商、联盟伙伴以及东道国政府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网络。子公司只有与东道国的供应商、销售商、联盟伙伴和政府机构形成紧密的嵌入关系,才能吸收并开发出根植于当地的专有知识与技能。而子公司与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嵌入程度,也关系到子公司能否将自身的专有知识转移到跨国公司的其他单元,并从其他单元吸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
趋势二:海外子公司的理论研究从以跨国公司整体为研究对象,开始过渡到以母公司为研究对象,并最终过渡到以子公司为研究主体。早期的跨国公司文献与战略——结构流派都是将跨国公司整体作为分析单位,直至母子公司关系流派的出现,才真正地打开这一黑箱,将视角深入到跨国公司的内部,随后的子公司角色流派与子公司发展流派更是将研究主体从母公司过渡到子公司自身,探求子公司的角色演变与自主发展。新近兴起的子公司特定优势与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这两大研究方向,便是该趋势的典型代表。
第一,子公司特定优势。以Dunning的折衷范式为代表的早期跨国公司理论主要解释了跨国公司为什么会存在的问题。Dunning认为,海外直接投资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跨国公司同时具备三个层面的优势: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但是,Moore和Heeler(1998)对位于加拿大的海外子公司获取授权的研究中发现,区位优势无法解释位于同一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在获取授权时表现出的能力差异,而所有权优势也难以解释同一跨国公司内部的不同子公司的差异性。因此,在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之外一定存在着第四层面的优势,即子公司特定优势(Subsidiary Specific Advantage,SSA)。
所谓子公司特定优势,就是指位于子公司层面的,既不像所有权优势一样在跨国公司内部共享,也不像区位优势那样在同一国家产业中共享的优势。子公司特定优势可以体现为以下方面的能力:产品差异性、管理能力、生产与流程能力、全球营销经济性、响应当地市场需求能力、资本获取与运营能力、获取自然资源以及适应跨国公司结构变革的能力等。
第二,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
随着子公司逐渐摆脱了母公司附属的角色,更多的子公司可以通过自发性的创新行动来寻求发展。这种现象逐渐引起了学者的重视,并被定义为“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Subsidiary Initiative)”。根据Birkinshaw(1997)的定义,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是子公司发现新市场中的机会,并运用自身的资源与能力对机会进行积极追求的一种创业过程;而且此过程完全由子公司自行发起,而非由母公司所指派。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对跨国公司整体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是跨国公司在海外寻找并开发新的市场机会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它通过子公司之间的内部竞争而提升了整个企业的运营效率。
Birkinshaw,Hood和Jonsson(1998)提出一个影响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的因素模型。他们认为子公司管理、母子公司关系以及子公司所在环境三个层面的因素都对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有正面的影响。其中子公司管理层面包括子公司领导强度、子公司创新文化两因素;母子公司关系层面包括子公司自主程度、母子公司沟通程度两因素;子公司所在环境层面包括当地竞争程度、产业全球化程度两因素。
根据寻求机会的区域可以将子公司主导创新行为分为两类:一是内部的主导创新行为,即子公司在跨国公司边界以内寻找与自身能力相吻合的新机会;二是外部的主导创新行为,即子公司通过与当地市场的顾客、供应商及政府的互动中发现新的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