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革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配额论文,许可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正在加快市场化的进程,进出口额连年大幅度增长,国民经济对外贸的依存度逐步提高;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正在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世界经济相互依存进一步增强。从去年至今的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外贸出口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也是对我国现行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体制的一个检验。为适应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进一步促进我国外贸出口持续发展,必须对现行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下,作为行政措施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应成为必要的补充,弥补市场缺陷,减少由于市场自发调节可能付出的过高的代价。
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总体评价
对我国目前实行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总体评价主要从三个方面看:
一、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外贸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和技术的范围是:
1.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出口的;
2.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
3.输往国家或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限制出口的;
4.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出口的。
根据《外贸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口或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因此,《外贸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法律依据。
二、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实际效果
1.我国是在1980年10月起恢复出口许可证管理的,18年来,作为外经贸管理部门的一项行政措施,对于解决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进程中外贸出口方面出现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成为国家调控出口的重要手段之一。
2.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以来,管理机关探索出一整套比较适合我国国情、基本上符合国际惯例并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由于采用了出口许可证管理,防止了在改革开放初期某些商品多头对外、低价竞销的混乱局面,保护了国家和大多数企业的根本利益,对于稳定经济和制止恶性竞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出口许可证对数量、价格和其他管理措施的载体作用目前还没有其他更简单和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替代。
三、从国际上看,在双边和多边谈判中,大多数国家对我国实行的出口方面的自我限制评价是好的,少数国家提出异议,经过解释,也表示理解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体制基本上符合我国外贸出口体制的现状,但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必须进行改革。
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建议
一、对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结构的调整
1997年,我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143种,707个税号,出口金额约327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1826.97亿美元的17.9%。这个比例虽然大大小于1992年的48.45%,但仍过高,应当适当减少。
1997年,我国出口配额许可证商品按出口金额划分,初级产品出口金额约为124.1亿美元,占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总金额的37.9%,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金额约为203.04亿美元,占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总金额的62.1%。
显然,这个比例是不合理的,工业制成品占的比例过高,工业制成品中钢材、水泥、两纱两布、抽纱等商品既不属于“国内短缺需要保护的资源”,也不属于“国外市场容量有限的”,对这些商品的出口限制是没有道理的。
因此,有必要对目前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进行一次清理,按照《外贸法》的规定逐一研究,对不符合原则和不必要保留的品种,应及时取消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调整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品种应按照以下原则:
1.一般来讲,凡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均应属于国家不鼓励发展出口的商品。反过来,凡是国家鼓励发展出口的商品,除国外有限制外,不应该列入出口管理目录。凡是目录以外的商品,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限制,应属于自由贸易的商品。
2.今后对设立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机制,对需要设限的商品应进行可行性研究,搞清国内生产情况,包括数量、档次、产地等;国际市场年交易量、我国出口量,占国际交易量的比重,设限理由以及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等等。
3.配额的品种除了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和根据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出口的外,应侧重对资源的保护。我国是一个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保护资源是千秋大业,在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同时,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用资源换取外汇的作法。
4.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的年出口金额一般不应超过我国出口总金额的10%,而且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一般不应对我国外贸出口的总体规模造成太大的影响。
二、配额管理的科学化
(一)配额总量的确认方面
对配额总量的确认,目前还缺乏科学的依据,或者说还不能按市场规律运作。有些商品在国内大量积压,国际市场看好时,却因没有出口配额而错失良机。有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价格下跌时,却安排大量出口配额,造成一方面国内根据出口配额安排生产,另一方面却因为市场价格的原因不能亏损出口,大量配额浪费。实际上暴露出计划经济在资源配置上的弊病。
改革目前出口配额总量的确认工作,应处理好以下关系:
1.行政干预与市场规律的关系。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出口配额总量的确认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符合价值规律的准则。一般来讲,配额总量应当反应出市场的供求关系,采用与市场规律相一致的顺向调节,而不能逆市场规律而动。
2.限制出口与扩大出口的关系。除个别需要严格限制出口数量的商品外,配额总量的确定,应以有利于扩大出口、保护市场的连续性为目标,充分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建立起一套规范、科学和法制化的确认体系。 (二)配额的分配方面
配额分配是矛盾最为集中的环节,因此,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配额改革的难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因为行政分配基本是沿袭了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在目前出口主体已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资源的相对不足和行政分配从某种角度上是保护了垄断,是行政分配最突出的矛盾。
2.行政分配的另一个问题是透明度太低。根据《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商品每年配额的分配、实施结果,凡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都要公布,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而我国的行政分配甚至是招标的配额都是不公布的,与《管理办法》还有较大差距,也是造成矛盾的原因之一。
3.目前的招标办法还不能完全体现效益、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没有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投标企业资格、评标规则、规模经营以及转受让手续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
改革目前配额分配的作法,主要应按照以下思路:
1.国际上倡导的自由贸易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基础上,但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当今世界上完全的竞争和完全的垄断都是不存在的。在竞争与垄断的程度之间存在一个相对合理的平衡点,这就是防止过度垄断,抑制过度竞争,行政分配应当打破配额的终身制,以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为衡量标准,保证配额分配的相对公正。
2.提高透明度。按照《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年度配额、配额的分配、实施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也便于企业之间的协作。提高透明度还可以改进机关作风,减少不必要的猜疑。公布配额将是我国出口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
3.进一步改革招标办法,主要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调整:一是评标办法应体现出竞争性,有利于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平等竞争(而不是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脱颖而出;二是招标办法应对投标企业设定“门槛”,对企业的经营规模的和经营能力要设定量化的指标,即限定投标资格;三是放宽对转受让的限制;四是简化招标办法,逐步取消协议招标、定向招标、邀请招标等掺有行政行为的招标方式,如确有必要保留,也应当规范、透明;五是加大对违章、违纪企业的处罚力度。
在改革健全出口招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将大部分出口配额商品采用招标或有偿使用方式进行分配。
三、简化出口许可证申领手续
许可证是一种载体,首先是配额的载体,没有配额不得签发许可证,这是对许可证管理的基本要求,没有许可证,配额的执行也难以操作;其次,许可证是各项管理规定的载体,这些管理规定包括经营管理(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不得申领许可证,没有该项商品的出口经营权亦不得领证)、限价管理、限定口岸等等。
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情况下,许可证本身不应对贸易构成障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发证机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又往往与地方经济利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严格执行许可证管理方面的规定,因此,一些重要商品的许可证一般放到受地方干扰比较小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特派员办事处签发。这样虽然减少了发证的干扰,但却难以兼顾方便企业。
出口许可证的改革主要应体现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国家的利益,二是方便企业。维护国家利益体现在严格按规定发证,加强以“金关工程”为基础的科学化管理和检查;方便企业体现在逐步将大部分出口许可证放到地方签发以及简化申领手续,延长许可证有效期等方面。另外,应严格许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界定,加强许可证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四、出口管理今后的任务
作为国家的出口管理部门,应当顺应形势,转变观念,立足改革,改进工作方法。今后,除对少数商品继续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外,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全国出口金额一亿美元以上商品的分析、监控工作;
2.对反倾销应诉的配套管理工作;
3.通过双边谈判,解决贸易纠纷,改善我国的贸易环境;
4.制订在对外贸易中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保护公平、自由贸易,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就是将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出口许可证仍然有它不可替代的作用。《外贸法》赋予许可证的职能也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对国内紧缺资源的保护,对国际上有限市场的均衡作用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和根据我国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出口的产品只会更多,只不过管理的品种要发生很大的变化。这是一些发达国家的现状已经证实了的规律。因此,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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