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文永[1]2009年在《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资本市场中,公司信息披露不仅对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保护投资者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所在。通过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了解到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根本目标的。正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亚瑟·莱维特(2001)所指出:“我们国家面临的首要经济问题,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投资者对于市场体系的信心”,可见投资者保护对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已经或者逐步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市场有效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从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概念的界定入手,沿着“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信息披露策略→信息披露的投资者保护功能”的研究主线,以我国上市公司实际制度为背景,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机制,对公司信息披露要素变化与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进行了的系统分析研究,采用高级计量方法对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挖掘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功能的决定机制,探究信息披露机制与投资者保护及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的影响因素,为我国今后的证券市场改革、信息披露监管和会计制度完善提供相应的理论与实证依据。全文共分8章,结构安排具体如下:第1章:绪论。本章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在研究背景中分析了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研究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以及从投资者保护角度研究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借鉴大量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国内外有关信息披露机制与投资者保护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析和评述;对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框架、技术路线及总体的逻辑关系进行简述,最后介绍本论文研究的主要方法以及文中相关的重要概念。第2章: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与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简述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其次对公司信息披露目标进行分析研究,从有效市场假设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契约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理论进行了经济学解释。对于投资者保护理论主要从契约论和法律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两者的相互补充可以有效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后深入论述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揭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而投资者保护程度又影响着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两者关系的结论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第3章: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的机理分析。本章利用企业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公司信息披露在投资者保护中的功能定位及其发挥作用的基本路径进行梳理和分析。首先对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的用户需求观与投资者保护观进行探讨,构建了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的扩展分析框架,然后分析公司内外治理机制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因此,本章的分析研究是本文实证研究假设提出的理论基础,有助于增强对我国股票市场信息披露的认识,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监管机构监管也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第4章:制度背景与现状描述。信息披露制度是现代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是实现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和维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基本保障。鉴于此,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证券市场无不重视信息披露制度,均将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列为证券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章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讨论,就目前我国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以及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论述,分析我国制度背景的特殊性,为实证研究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做好铺垫。第5章:公司信息披露要素变化与投资者保护的实证分析。基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研究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就是研究信息披露机制能否发挥以及如何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减少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投资者获得平等的交易权和信息权。本章以我国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信息泄露程度作为投资者保护水平的观察变量,分别考察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计量基础、信息披露及时性、信息披露频率作为测试变量对投资者保护水平的影响。实证检验表明,会计信息质量、信息披露及时性与投资者保护之间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信息披露频率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没有通过显着性检验;计量基础与投资者保护之间呈负相关关系,但不显着。第6章: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实证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如董事会结构、股权特征、控股股东性质等对公司的代理冲突产生共同影响作用,并对公司控制人的信息披露策略产生影响。本章选取2006、2007年度沪深股市的626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股权特征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经验分析。研究表明,监事会规模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显着正相关,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显着负相关,而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和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分离情况与会计信息质量呈弱正相关关系,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呈弱负相关关系,董事会会议常扮演“灭火器”角色。在股权特征方面,仅有流通比例与会计信息质量呈显着负相关,而股权制衡度则呈显着正相关;管理层持股与会计信息质量呈弱正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会计信息质量呈弱负相关。第7章:公司治理对年度报告及时性影响的实证分析。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环节是公司信息披露机制,而信息披露时间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章以我国上市公司2006-2007年间公布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从公司治理机制角度研究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领导权二元性对年报及时性存在重要影响,而董事会成员持股、实际控制人性质和独立董事比例对年报及时性的影响不显着。第8章:结论、创新点与未来研究方向。本章作为全文的结束语,在对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和归纳的基础上,指出本论文研究的创新点、存在的不足和后续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1.本文将保护投资者公平交易权和信息获取权作为研究公司信息披露的出发点,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在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分析基础上,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做了机理分析,建立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的系统分析框架,对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背景和现状进行深入分析。2.本文以“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信息披露策略变化→信息披露的投资者保护功能”为研究主线,立足我国证券资本市场,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能够发挥投资者的保护功能;但由于信息披露的质量不高,通过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频率还远远不够,还要在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没有成为投资者保护的有效促进因素,反而可能成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3.整合公司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的分析框架,从股权特征、管理者动机、公司治理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实证检验,特别是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深度探讨和验证,一定程度上为目前国内有关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增加了厚度,以投资者行为和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影响方面检验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这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以及资本市场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问题提供了科学的实证依据。4.国内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的研究中,大部分是定性的理论分析。从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特征和控制权人性质等进行实证研究也较少,其研究也忽略了其他众多的治理结构要素,不够系统和全面。而本文是分别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展开研究的,从股权特征、董事会特征和经理层特征叁个方面分析了公司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因而本文在研究内容上较以往有了明显的创新。本文的研究局限:1.本文虽然对我国的制度背景进行了分析,但在分析信息披露机制发挥投资者保护功能和公司信息披露策略选择动因时,主要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经典理论为理论基础,这样会对本文实证研究结果的解释和逻辑推理的合理性造成一定的影响。2.本文用盈余管理程度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衡量指标,但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指标很多,如盈余的持续性、稳健性等等,还应该从其他角度做进一步研究。另外就盈余管理来说,本文用的是操控性应计数绝对值,但是很多研究已证实,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种类繁多,很多上市公司直接通过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进行盈余管理,因此也可以采用其他更好的方法和指标来捕捉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3.本文在实证检验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和年报及时性的影响因素时,由于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才在上市公司中实施,2008年上市公司年报截至论文初稿形成还尚未发布,只有2007年年度报表执行新准则,这会对本文的研究结论稳健性造成影响。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延长研究跨度,以进一步验证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经济后果。
许强[2]2007年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公告的一种行为。目前我国已经由有关机构发布实施了一系列股票交易法律、规则,并规定了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要求和内容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披露中还存在不真实、不充分、不及时等不规范的现象,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使广大投资者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和承担风险,因此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以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起点,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会计信息的公共产品理论两个角度,阐述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意义,认为对规范资本市场、促进上市公司自身发展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论文立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基本框架和实践的现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会计信息披露虚假行为不断出现、盈余管理行为普遍、审计执业不规范等。在此基础上,作者从宏观立法层面和微观公司治理层面,从深、浅两个层次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成因进行了分析,认为证券市场上的利益诱惑、违规成本低廉、会计信息不对称以及法律责任不明确等诸多因素导致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规范。最后,提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监管体系及诚信机制;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王起[3]2018年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不少违反环保规定受到严厉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因环境污染信息披露不完全被限批或受到经济处罚,但环保高压之下上市公司环披违规行为却屡禁不止,对当前生态环境、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影响了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绪论,重点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意义以及研究内容与方法。第二章为概述部分,对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涵义界定,剖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第叁章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重点对我国上市公司缺乏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环境信息披露法规的缺乏强制执行力,以及环境会计法规与第叁方认证制度不完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章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保障的域外考察,评析其优缺点并结合我国国情就制度完善借鉴其优秀经验,第五章为建议部分,就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域外借鉴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完善建议。第六章为结语,对全文进行总结,对文章研究的深度和局限性进行剖析。
崔志娟[4]2009年在《柜台市场(OTC)会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经济发展依赖于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柜台市场建设是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柜台市场(Over-the-Counter Market,简称OTC市场)也称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而言的。OTC市场是非上市公众公司产权转让和股权流通的场所,是为满足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和退市企业股票流通需要而建立的资本初级市场。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直接融资的场所,OTC市场与交易所一样存在委托代理问题。交易所作为成熟大中型企业的融资场所,采取集中竞价的交易机制,上市条件非常严格。而OTC市场挂牌的中小企业处于成长期、具有规模小、信息透明度低、投资风险大的特点。非上市公众公司规模较小,易形成大股东控股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容易操纵公司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OTC市场具有投资风险较高,股票的市场流动性较低、股价波动较为频繁等特点。为克服OTC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OTC市场的运行机制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报出股票的买卖价格,并以所报价格参与市场交易,卖价和买价之间的差额形成买卖价差,买卖价差是做市商做市收益的主要来源。由此看出,虽然OTC市场和交易所同属于资本市场,都是股权融资的场所,但OTC市场的运行机制和公司特性有别于交易所,所以OTC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一套适合其运行的制度安排。以OTC市场为主体,对OTC市场会计进行研究,有助于建立适宜于OTC市场的会计信息制度。OTC市场会计研究是从广义会计学角度,构建OTC市场挂牌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论文仅仅围绕这一主体展开研究,主要讨论了叁个方面的问题:①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对象是什么?②什么是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基础?③怎样构建有效的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论文从有利于柜台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视角,探讨OTC市场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论文从宏观层面,将OTC市场置于资本市场体系中进行OTC市场会计研究,避免独立OTC市场会计研究的短视行为,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会计理论和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实施的可行性。作为资本市场的新市场,OTC市场会计研究还是一个空白点。论文将OTC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子系统,运用系统分析法构建OTC市场会计研究的框架。以历史比较法综合比较分析海外国家或地区OTC市场的会计信息制度,为我国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的构建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借鉴。为了解我国OTC市场的现实背景,论文运用实地调研法说明我国OTC市场的环境基础。论文整体以规范研究为主,通过问卷调查,了解OTC市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信息需求状况,并对我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状况和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实证研究,以增强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应用价值。首先,论文介绍了OTC市场的微观结构和建立OTC市场的必要性,同时分析了OTC市场的有效性。为明确OTC市场的会计研究对象,论文从OTC市场目标定位角度探讨OTC市场的上柜标准,上柜标准包括初次上柜的挂牌标准和持续交易的挂牌标准(或退场标准)。在综合比较并分析海外OTC市场上柜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OTC市场上柜标准的构想。通过上柜标准的确定,实现OTC市场的目标定位,形成OTC市场会计的研究对象——OTC市场的挂牌公司。其次,价格是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主要是解决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基础是OTC市场的运行机制和估值模型。OTC市场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作为市场的运行机制,论文介绍了做市商制度并分析了做市商制度下的信息不对称类型及成因,首次提出“经济信息不对称”和“行为信息不对称”的概念,并阐明会计研究解决的是“经济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作为一种资源主要通过影响市场估值发挥作用,论文给出了当前OTC市场估值的传统信息模型以及信息模型的扩展。通过OTC市场运行机制和估值模型的分析,可以明确OTC市场会计研究的前提条件。最后,怎样构建有效的OTC市场会计信息制度?论文创新性地将OTC市场融入到资本市场体系中,将其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进行研究。OTC市场上柜公司财务信息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同上市公司一样,都需要遵从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唯一不同的是财务信息的披露。OTC市场有效的会计信息制度主要是指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论文通过比较分析海外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演变、架构、内容、模式和经济后果,给我国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借鉴。同时,论文以我国OTC市场的雏形——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基础,分析我国OTC市场信息披露的现实基础。论文中OTC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是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为基础,通过机构投资者的问卷调查明确OTC市场投资者的信息需求状况,结合促进OTC市场挂牌公司发展的信息分析,构建了OTC市场的简化信息披露制度。会计研究涉及的范围很广,由于篇幅所限,论文主要从财务信息角度进行OTC市场会计研究,而没有考虑管理会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袁小平[5]2007年在《基于公司特征的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文中提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有关国际组织在分析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时,把东南亚国家不透明的会计信息归结为金融危机爆发的直接诱因。2001年,世界500强排名第7的安然公司伴随着一系列会计丑闻而轰然倒塌,引发了各方对美国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强烈谴责及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信任危机。这两大事件使得会计信息透明度的概念浮出水面并且逐渐变得深入人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因而成为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以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为主题进行相关研究,对促进我国新兴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从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界定入手,沿着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产生机理-->现实状况-->影响因素”的研究主线,立足中国实际背景,基于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从公司特征的角度,探究中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因素,最后提出关于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完善的建设性建议。本文认为在中国现阶段的会计环境中,宜于从会计信息披露结果透明的角度界定会计信息透明度,这将使其更能体现中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要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透明度整体上不容乐观,信息质量低是其直接和关键的因素,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衡量应以信息质量为基础。实证检验表明,固定资产的比例、成长性、总资产利润率、财务风险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波动性、上年亏损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负相关,但不显着,这为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以及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提供了科学的实证依据。
沈俊文[6]2003年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规范证券发行公司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以完整、准确、及时的方式,向投资者和整个证券市场披露会计信息或与会计信息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的制度体系。它是世界主要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这一理念无论是在实施公开信息披露监管的国家,还是在实施实质性监管的国家都同样重要。这一制度体系的存在能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管理,维护股市秩序,减少股票投机行为,促使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还能监督公司管理人员更好的履行受托责任,改善公司经营管理。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我们不难发现,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之所以能够存在有其坚实的经济学理论支撑。它既有助于消除信息的不对称现象,避免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等代理问题,同时亦有助于加大证券市场造假成本和遭受制裁之风险,从而促使经理人员基于个人理性考虑选择诚实披露。有效市场假设理论也充分说明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已有的经验成果表明,半强式有效市场基本可以达到,而强式有效市场确是难以达到的,因此,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所规定的披露内容不仅能够传递一定的新信息,对各种信息渠道传递之信息提供一种确证机制,还能有效的促使公司更为充分和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我国一直相当重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制订工作,从基本不存在较为正式的会计信息披露,到信息披露制度的初步建立,直至初步形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规范,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它涵盖证券立法、会计规范、审计规范叁个方面的内容。基本的证券立法包括《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这四项立法各有侧重,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会计信息披露加以规范,为了将上述基本证券立法的披露要求具体化,证监会还制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一系列相关规范文件,初步形成了我国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我国的会计规范主要表现为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审计规范主要表现为审计准则体系,分为叁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基本准则,第二层次为具体准则及实务公告,第叁层次为执业规范指南。 美国与我国同属集中立法监管体制的国家,又是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规范最为完备的国家之一,因此,本文在介绍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框架的基础上,选择了美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框架作为比较对象,以资对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与这些国家成熟的证券市场规范相比较,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选取深圳原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典型案例,分析了在我国市场环境下,监管者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而在制定相关准则时回避公允价值,使中国会计准则虽然涵盖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却由于缺乏公允价值的概念,形成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根本性差异,甚至成为会计信息不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的直接原因。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建设方面,一个是制度执行方面。在制度建设方面,本文分别基本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会计准则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执业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叁个大点进行分析。在制度执行方面,笔者将制约着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有效执行的因素归纳为叁个方面,首先是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激励约束机制不配套、内部控制规范薄弱等现象,制约了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其次是会计信息披露的直接监管者——审计职业界的审计监督有效性不足,从而为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提供了便利;最后是会计信息披露的最终监管者——有关监管机构在监管中存在的效率低、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权威性。 美国安然造假案是近年来影响最为广泛、最为深远的会计造假案之一,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更暴露出了美国为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所作出的制度安排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我国近年来不论是会计审计规范,还是证券市场监管,都不同程度的借鉴了美国的做法。因而,本文通过分析安然事件,以期对发展完善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提出几点启示。 针对上述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几点完善对策。相对应的完善也从两个方面着手,即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方面,笔者分别会计信息披露立法、会计准则体系、审计准则体系的完善,逐一进行讨论。在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方面,涉及到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加强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一、、.;卜。~-’ 制度的不完备性是通常存在的状态,因此,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需要逐步的推进,然而要建立
孟阳光[7]2007年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深入,证券市场日臻规范,上市公司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是企业会计人员收集、整理、加工会计数据并进行检验后,向利益相关者披露会汁信息的过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会计信息系统最终产品的对外展示,也是一种制度现象,它与证券市场有效运行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一方面,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对信息披露从质、量及表现形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信息作为会计系统的最终产品,影响着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信贷决策,政府对微观企业的监管决策、对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评价、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等。可见,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影响到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等群体的经济利益,而且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但是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无论从制度建设层面来看,还是从具体执行层面来看,均有不尽完善之处,反映在证券市场上,便是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相关性、可靠性不足,证券市场透明度不够。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会计学研究的重点。本文从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出发,分析信息披露的问题成因,结合我国实际,多管齐下,对如何完善我国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和意义,主要介绍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涵、历史演进、内容和性质,从理论和现实方面归纳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第二部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主要从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及存在的问题、信息披露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分析了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第叁部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成因分析,主要从制度环境、法律、公司治理方面分析,并以博弈论分析会计信息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第四部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建议:宏观上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健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改进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增加披露的内容。
李春梅[8]2013年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研究》文中提出证券市场在筹集资金、配置资源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者通过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作出投资判断和决策。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有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维护证券市场的运行秩序,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同时对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而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的整体状况不佳,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国内外研究成果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在充分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等方面存在着问题,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出发,构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的评价标准,从整体上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现状,评价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探究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外部监管机构监管不严等。并针当前现状,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建议:从董事会、监事会、股权结构等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通过强化监管力度,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等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监管。
王金磊[9]2015年在《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推动国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而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是目前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不能有效运行并发挥效果的根本原因。本文基于国有企业治理视角,从非上市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分析出发,研究信息公开披露与非上市国有企业有效治理之间的相关关系。在对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现状定性与定量分析,以及有关信息披露制度检视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建议。因此,本文内容以“理论分析-现状总结-制度设计”为基本框架展开,包含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首先,基于国有企业根本性质的判断和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以委托—代理理论、产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公平理论等为理论基础,论证了非上市国有企业进行信息公开披露的理论逻辑。通过对国有企业治理制度现状的总结与评价,结合政府、社会公众、媒体等国有企业外部治理主体的信息需求分析,发现目前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缺乏充分、及时信息的条件下不能满足国有企业监督和治理需求。因此,充分信息是国有企业有效治理的基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是解决非上市国有企业治理难题的突破口;其次,对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现状、成因进行了分析。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现状可以总结为信息隐匿的普遍性。而导致信息隐匿普遍性的成因包括国有企业治理体制自身问题、管理层规避责任倾向、制度缺失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在外部没有强制约束的条件下,只能依靠国家的强制性制度来规范非上市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问题。通过对目前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现状的把握,并在研究国内外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经验基础上,设计建立了针对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以中央企业为样本进行了应用研究,应用统计结果也证实了本文前面部分对目前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现状观察的基本结论;最后,本文以信息披露制度必要性分析为基础,从构建原则、主要内容、体系框架和表达机制四个方面构建了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论文结尾总结了主要结论和未来研究建议。论文主要分为叁部分:导论、正文与结论。导论部分介绍了研究的问题与背景,界定了研究对象,阐述了研究意义,介绍了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正文部分分为七章。第一章是信息披露相关文献的回顾与述评。界定了信息披露相关概念,对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关系、信息披露水平的衡量方法、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回顾与评析;第二章是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和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逻辑论证。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公平理论等。国有企业的性质与目标决定了公开与透明是国有企业的基本义务,信息公开披露是保障所有者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公司有效治理的基础工程,是弥补“非上市”导致公司治理缺陷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政府透明度、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要求;第叁章是充分信息与国有企业有效治理关系的论证。首先对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治理途径及其不足进行了总结,对非上市国有企业监督与治理中信息传递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进行了分析,证明了唯有通过信息公开披露,以知情权保障治理主体的表达和监督权,才能实现非上市国有企业的有效治理;第四章对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现状与制度现状进行了总结。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现状可以总结为信息隐匿的普遍性,并对隐匿普遍性的表现和成因进行了分析。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主要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地方出台的制度进行梳理;第五章是对国内外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借鉴。国内主要考察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及大型央企的制度安排,国外则对OECD国家和新加坡国有企业淡马锡有关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规定进行了借鉴;第六章是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评价体系的设计与应用。首先对信息披露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构建过程、计算方法、数据来源以及研究对象进行了明确。其次,以2011-2013年度中央企业为样本对评价体系进行了应用和分析;第七章对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构建。首先,阐明了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其次,明确了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原则、主要内容、体系框架。最后,论文设计了信息披露制度中表达机制的参与路径,并提出了相关建议。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结论以及未来研究的建议。
吴素瑶[10]2014年在《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完善探究》文中指出盈利预测,在证券市场中,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具体是指,公司在一定合理假设基础上,以公司内部预算为依据,对公司各种财务信息进行预测,从而达到提高投资者使用信息的效率和效果。因此,提高盈利预测的准确性,不仅对公司预测数据,对广大投资者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在中国,由于证券市场起步比较晚,在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才在我国兴起,在兴起之时,随着经济发展,上市公司所提供的预测信息质量也和以前相比有了相应的提高,中国在最近的十年、二十年的时间相应的颁布了许多文件,这些公司能够更好披露信息以及披露方式、内容、渠道等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成熟,无论从主观或客观角度来说,都还有不完善之处,主观方面主要在于管理层自身,如:披露意愿或披露信息完整性等;客观方面主要包括有关法律和监管的不健全,使得我国的信息披露还存在缺陷。但同时,世界上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他们的一些先进方法,在理论结合我们中国是实际情况之后,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新的启示。美国是典型的发达资本主义的代表,在美国,无论是从上市公司管理者自身还是从美国政府在监管方面,信息披露都可以说都是最积极、最完善的。因此可以总结美国有关做法,研究自身不足,综合我国现有情况,必须进行披露的盈利预测提供一些借鉴的东西。正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各种不完善,本文选择从这一个点出发来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主要是希望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蒸蒸日上的时期,对我国盈利信息披露存在的各种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正和完善,从而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乃至证券市场更好的发展,同时也能够提供给我国广大投资者更好更有效的投资建议。该文章主要从规范的角度出发,对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存在的现象及原因进行探讨,首先对盈利信息进行概念界定,之后采用数据和图形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探讨,并且在定量的依据上,使用定性的方法对原因进行分析,并且通过结合美国在法律和监管等多方面的成熟做法,以求改善我国盈利信息披露存在的缺陷,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意见和方法。本文是基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自愿披露的背景之下,我国的信息披露总体健全,但是偶发各种矛盾和问题。整篇文章的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阐明盈利预测信息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二章是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以及盈利预测信息本身的特点,采取定性定量的等规范性的方法来分析盈利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且分析相关的原因;第叁章介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上市公司在法律、监管以及规范管理者行为方面的一些先进做法,相比我们国家目前情况,得出一些新的启示;第四章,首先是根据本文第二章中提出的问题和分析的原因为基础,结合在第叁章借鉴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相关先进做法,来得出经验,为我国体制构建提供理论依据。本文选择从这一个点出发来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主要是希望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蒸蒸日上的时期,对我国盈利信息披露存在的各种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正和完善,从而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乃至证券市场更好的发展,同时也能够提供给我国广大投资者更好更有效的投资建议。最后,希望这篇论文能够对我国相关立法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做出一些贡献,从而能够对证券市场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机制研究[D]. 蓝文永. 西南财经大学. 2009
[2].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 许强. 河北工业大学. 2007
[3].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D]. 王起. 西南科技大学. 2018
[4]. 柜台市场(OTC)会计研究[D]. 崔志娟. 天津财经大学. 2009
[5]. 基于公司特征的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D]. 袁小平. 西南交通大学. 2007
[6].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问题研究[D]. 沈俊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03
[7].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问题研究[D]. 孟阳光.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8].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有效性研究[D]. 李春梅. 山东财经大学. 2013
[9]. 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研究[D]. 王金磊. 中国海洋大学. 2015
[10]. 我国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完善探究[D]. 吴素瑶. 江西财经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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