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的影响与对策论文_丁志坚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的影响与对策论文_丁志坚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00

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发展的也十分迅速。建筑施工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筑材料和人工费占比高。“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上缴增值税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在人工费不能抵扣的情况下,材料费的抵扣直接关系到企业整体税负。文中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的影响,提出具体应对的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影响;对策

引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当前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它给制造服务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能够化解当前制造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瓶颈状态。建筑业“营改增”在财税[2011]110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作如下说明: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在计税方式上建筑业、现代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原则上使用增值税补办计税方法。政府加快“营改增”税制的落实,使得市场可以发挥更好的调节作用推动企业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的改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企业为更多地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必将积极主动促进内部技术设备升级,以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额。

1“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何进行税款抵扣层面。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与当期进项税额之差,我们以某一建筑施工企业为例来说明税负的影响情况。假设该企业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材料成本约占60%,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不超过5%,假设该企业全年完成营业收入(含税)为11000万元,则营业成本为9900万元(含税)。“营改增”前,该工程应缴纳营业税为330万元(11000×3%)。“营改增”后,不含税销售额确认为10000万元{11000/(1+10%)},销项税额为1000万元(10000×10%),进项税额须达到670万元,才能与原有税负持平。在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多少直接取决于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可抵扣的情况。该工程项目税负平衡点测算如下:9900万元×(60%+5%)/(1+税率)×税率=670万元,式中计算出的税率11.6%为采购材料和机械使用费的加权平均进项税率,平均进项税率要高于11.6%,才能与原有营业税税负持平。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来源方式较多,除钢筋、水泥和木材三大材料采购一般可取得17%税率的进项税额外,建筑施工用和用于生产建材的砂、土、石料、商品混凝土和自来水等,在工程施工成本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即使建筑施工企业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也只有6%。而在实践中在许多材料是由项目所在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户垄断经营,它们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需要租用机械设备,“营改增”后设备租赁商购置固定资产可抵扣增值税款,但由于其机械设备多为原来购入的资产,故许多企业在“营改增”后会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进项税额的减少。从深层次来看,“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还体现在采购管理的模式上。如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流程的变革和采购合同的管理等方面。目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具有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工程承包后又进行分包,“营改增”后分包工程的材料采购管理也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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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施工企业为适应“营改增”在采购管理方面的建议

2.1转化采购模式,降低纳税风险

建筑材料在工程成本占很大比重,材料采购模式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对企业的成本及涉税风险有很大影响。施工企业项目分散在不同的省市,为方便施工,营改增之前,一般采购模式是分散采购为主,即选择就近的原则,由项目部各自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实行指导与监督。营改增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认证及抵扣环节,较普通发票要求更加严格,因而对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及工地现场核算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分散采购涉及人员多,相对涉税风险较大。为把涉税风险降到最低,应采取集中采购为主的采购模式,即大中型材料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签订合同,统一索取发票,款项由公司财务统一支付,材料由供应商直接发到工地现场。但如果全部材料都集中采购又不切实际,比如工程在远离市区,砖、瓦、砂石等地材就近采购价格较低,还有的材料需求量不多又急用,必须由项目部就近采购,所以采购模式应以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具体要根据材料品种、数量的多少、价格的高低等因素由采购部门确定是集中采购还是项目部自己采购。

2.2强化内部控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一)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增值税涉税业务实施、监督与管理,审核相关涉税资格,复核合同中涉税条款,审核监督合同中经济业务类型及适用税率,监督指导公司增值税管理工作,督促各项目部及时报账,负责建立、完善增值税管理信息和沟通机制,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增值税管理工作,向其他部门及以及所属各单位提供涉税咨询;负责组织实施税务培训;协调与主管税务税务机关的关系;识别税务风险、及时提出规避风险的改进建议;(二)项目经理为项目部主管责任人,保证工地核算员将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按月索取发票、按月报帐、按月与公司财务及供应商对帐”保证工地合理、合法、合规经营。施工企业各项目部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责任状,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四流不一致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的涉税风险的责任承担。

2.3预算控制管理

采购部门应根据预算部门提供的材料需求清单,按材料进场的时间安排材料采购。由于材料采购需要占用资金成本,而资金成本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恰当的采购时间可节省资金成本。确定采购时间后,在具体的采购中,明确那些材料必须是取得17%税率专用发票的采购,如商品混凝土的原料主要有17%税率的水泥、粉煤灰、减水济,也有含3%税率的砂石,对方开出17%税率的发票具有可操作性。虽然商品混凝土企业一般提供简易征收率为3%的发票,但可经过协商,选择17%的商混供应商。日常消耗材料采用集中采购、分批次领用的方式,并在合适的时间支付材料款。

结语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短期内会面临税负增加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成本占比最大的材料进行管理,调整采购管理模式,加强内部和外部协调机制,尽快将不利影响转化为对自身企业模式优化、管理水平提升的动力,真正达到国家“营改增”是为企业减低税负的目的,最终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的转型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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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志.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J].会计师,2017(4):14-15.

[5]岳闽红.浅谈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7(24):161-162.

论文作者:丁志坚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0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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