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目标与实践--“语文课程标准”实施后的几点认识_语文课程标准论文

概念、目标与实践--“语文课程标准”实施后的几点认识_语文课程标准论文

观念、目标与实践——《语文课程标准》实施后的几点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课程标准论文,语文论文,观念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区是国家课程改革首批实验区之一,启动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已整整一年了。其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具体实施带给了我们中学语文教师许多惊喜和思考,不妨在此略述一二,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实施关键:转变观念

语文课程是语文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的集中体现。“课标”下达后,我们通过学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走进语文新课程》等一系列文件,一致认识到抓好语文教育必须确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学习观,要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真正落实教育教学中去,并注重新课程标准在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方面对最终形成科学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所起的重要作用。为了建立新的教育理念,彻底改变过去的陈旧的语文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我们先后采取了“听、说、读、写”四步走的活动形式进行“理论充电”:“听”——或请进来,或走出去,悉心聆听专家报告,我区语文教师先后受益于张华、郭元祥、巢宗祺、洪宗礼、雷实、徐国英等著名专家的指导;“说”——通过学习理论、聆听报告后,分段讨论,互相交流,说说自己的学习认识和体会;“读”——要求自主阅读配发给每位老师的辅导资料,并不定期抽查自学情况;“写”——撰写有关新课标的学习体会及论文,积极组织大家参加全国、省、市、区四级“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经过“学习——认识——再学习——再认识”的循环“充电”,大家逐渐树立了这样的几个基本理念:

1.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一是要面向全体,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不搞宝塔式培优,不搞畸形应试能力的发展;二是要提高素养,主要包括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的思想感情,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以及语言积累、语感能力和思维能力,全面提高学生阅读、写作、口语交际能力,以及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可以这么说,“素养”涵盖了学生听、说、读、写诸方面语文学习能力。

2.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特点。语文教育的特点是什么?我们认为是人文性、实践性和民族性。我们应重视“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人文性的内容会在不同的学生大脑里产生不同的内容反应,所以教育者应关注受教育者的独特感受。母语课程,实践的对象不止限于书本,还应包括丰富的学习资源,注重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另外,汉语书写形式、语法结构、思想模式、内容涵义等极为丰富的民族性特点,也是我们语文教育工作者亟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3.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改变学习方式,实际是改变一种学习习惯,是语文教育领域中的“移风易俗”。要一改过去的传授性学习模式为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模式,就应在注意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特点的基础上来构建课堂教学主题,此外还应特别注意依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学习需求来整合课程。不断地优化学习方式,其目的是为了全面发展学习主体。综合性学习能够充分体现学习的自主性,且能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的能力和团结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所以,综合性学习是改变学习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

新课标的实施核心是教师,教师的转变关键在观念。基于这一点,我区坚持了“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经过“洗脑”“充电”式的课标学习后,语文课堂面貌一新,教师实验劲头倍增。实践告诉我们:“课标”的实施关键在于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

二、实践条件:明确目标

有了新的教学理念,将如何落实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如何凸现课堂教学方式的实质性转变?我们体会到重要的一环,就是要率领教师们研读课标的学段目标,明确各自教学的阶段定位及目标要求。我区教研室多次组织大家开展不同形式的“目标”学习,“要求”解读,使大家共同认识了“明确目标”的重要性。

第四学段(7~9年级)课程目标是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目标的有机组成,它是在1~6年级语文阶段目标基础上的提升,体现着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目标的最高要求。其内容由“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五个部分组成。不难看出,“识字与写字”能力已与读写、交际能力相提并论,这不仅突破了过去大纲仅仅规定识字量的表述,而且对识字写字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和价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阅读目标从阅读方法、技能等角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对课文的阅读强调“有自己的心得、看法和疑问”;对文学作品的欣赏要有体验,能再现情景和形象;对科技文章的解读要体现出人文精神的思考,对文本阅读方式强调的是合作式学习。在知识与能力的关系上,主张不追求语文知识的全面,不讲求语法知识系统,强调阅读过程中对语文知识的整合,强调最终形成阅读能力。在写作上关注三个亮点:“有创意的表达”——即有新意,不落俗套;有个性,不一般化;“强调写作过程”——即具有独立完成的写作意识,与他人交流心得、分享感受、沟通见解;“要求课外练笔”——即在第四学段内适当利用课外时间写作,要求不少于1万字。它与课内作业一起构成训练量的全体。综合性学习是一个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学生或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进行主题活动,办刊、演出、辩论等;或是在教师引导下,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自我生活中选择确定与语文有关的研究主题,并在这一探究过程中获得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关于汉字使用规范化问题的社会调查”等。综合性学习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实践性和探究性的特点。

经过几轮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明确以上教学目标及教学特点,才可能在语文教育活动中充分展示自己的“课改”风格,才可能进入新课标实施情景。

三、实现理想:任重道远

一年来,我区许多语文教师在“课改”实践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注重情感参与。许多老师发挥情感感染功能,争取最佳教学效果。巧妙利用教材的情感调动学生情感,并以教师情感激发学生情感,达到文章情、教师情与学生情三情合一,让情感共鸣于课堂。例如我区水果湖一中李明新老师,在一次公开课中将《乡愁》之恋、教师之心、学生之感融为一体,声情并茂,博得听课者阵阵掌声。

2.实施开放策略。创新性语文课堂教学打破了内容形式上的封闭,把语文课堂延伸到现实生活,甚至相关学科,重新整合了阅读文本。新的开放策略开放了学生的表达方式,学生不局限于语言、文字,而是以绘画、音乐、手势、表情等多种方式展示自己的思维成果。学习评价不只是教师说了算,学生也拥有表决权。例如武珞路中学徐百艳老师,常用“声音模拟”“情景动态”充实课堂语言交流内容,获得专家们的好评。

3.呈现多种形式。语文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活动旨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展语言思维,提高学生阅读、写作能力。其课型有赏析式(着眼于主体人格发展,常见于文学艺术欣赏,重在品味、评析)、竞赛式(着眼于内容广度、深度,如演讲、朗诵、课本剧等)、合作式(着眼于参加者合作完成创造性活动,如质疑解难、文本讲究等)、探究性(着眼于学生探求未知领域,如环保调查、剪辑艺术等)和感悟性(着眼于整体解读文本,突出自主学习,养成良好思维习惯,如文理分析、语言品味等)等等。例如25中语文教研组长林晓红老师,在校内开展了诸如上述丰富多彩的语文活动课,收效显著,得到同行们的一致认同。

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无疑给我们的语文课堂吹进了一股春风,给语文教师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但在满怀惊喜之余,我们心中仍有“任重而道远”的沉重。

如何处理语文知识问题?课标规定对叙述、描写等表达方式“只求了解”,对诗歌、散文等文学样式只是“了解”,对基本的语法知识、常用修辞方法、课文涉及的作家作品或文化常识等内容还是“了解”。总之,对基本语文知识方面了解即可。然而在对语法、修辞、“文常”教学的要求已淡化到近乎取消的时候,它们与语感、语义、阅读、表达等能力方面的关系却日益亲密。

在“课标”和一些老师的竭力诱导下,当今学生对文学常识的漠视,对修辞逻辑的厌恶,对语法知识的唾弃,对语言积累的厌倦,都给学生整体语文素养的提升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某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过分强化“语文的开放性”,而忽视了语文的准确性;过分突出“内容的人文性”,而忽视了文本的科学性;过分表现“课堂自主性”,而忽视了教学策略的目标性。

于是有人发出善意的呼告:“语文,不需要哗众取宠的‘新潮’!”“语文,不需要华而不实的‘热闹’!”“语文,不需要空中楼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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