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础货币供应变动的考察——兼论中央银行调控能力的加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银行论文,变动论文,能力论文,基础论文,货币供应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主要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运用基础货币和各种金融手段调控贷款规模与货币供应量。本文拟对1985—1995年这10年来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的变化进行考察、分析,以期为建立一个更为有效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提供参考。
一、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与资产负债表
基础货币也称作高能货币或强力货币,其实质是能够创造多倍于自身货币的货币,是货币创造的基础。从我国目前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结构内容来说,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负债,其内容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法定准备金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财政性存款和流通中现金四大项,它们占中央银行负债总额的96%左右,其余4 %左右是汇兑在途等其他待结算现金。在现行金融体系下,基础货币的运转集中体现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平衡表上,它在程序上由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形成,在数量上由央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决定。中央银行通过对其本身资产负债总量的增加或减少,以及通过各项资产负债结构的管理和调节,就可以直接间接地调控银行信贷总规模和货币供应量,放松或收紧银根,以实现货币政策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一定时期内,中央银行资产总量的增加,实质上是基础货币总量的增加,我们可以从资产负债表研究基础货币,并以此考察决定基础货币量大小及其趋势变动的因素。
二、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及其变动
我国央行基础货币投放的渠道一般有四:一是对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再贴现;二是央行的直接贷款;三是财政借款或透支;四是外汇占款。它们在基础货币供给中的影响不同,并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改变。
(一)再贷款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
1.再贷款总量变动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影响
再贷款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资产,其增减变化会引起超额准备金等量增减,从而使基础货币倍数扩张或收缩。再贷款在我国中央银行资产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渠道。1985年再贷款占人行资产运用总额的82%,至1995年末,其比例仍超过55%以上,维持了相当高的水平。这是由于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就专业银行所持有的基础货币而言,由于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无法进行,调整再贴现率不能普遍开展,调整法定存款准备率手段落不到实处,中央银行的调控方式主要集中在变动对专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上,在一定时期内,中央银行再贷款数量的多少,贷款期限的长短,贷出和收回时间的早晚、次数和集中或分散,对贷款总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的扩大或紧缩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1993年增加投放的3218.6亿基础货币中,有90%是由中央银行向各金融机构贷款所引起的。
但是伴随再贷款总量水平过高的问题是: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等间接调控手段的落后,并且由于这些再贷款多用于国家建设、农副产品收购、国有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等非贷不可的项目,中央银行在总量调控上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因而逐步降低再贷款总量水平是中央银行调控机制转变的开端。降低再贷款的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中央银行直接收回一部分再贷款;二是用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一部分存款“冲抵”一部分贷款;三是划出一部分再贷款转为央行短期债券。
2.再贷款结构变动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影响
中央银行再贷款包括对银行贷款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其中有两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随着我国金融多元化与开展竞争,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中央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数量从无到有,并呈逐渐上升趋势:由1986年的12.2亿元,发展到1994年的269.9亿元, 其占中央银行资产运用的比例也从1986年的0.36%提高到1994年的1.5%。“八五”期间, 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发展,为开拓直接融资渠道奠定了基础,特别在资本市场的资金调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使整个社会的信用得到了扩张。非银行资产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不断增大,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因此作为货币当局的中央银行不应只控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也应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规模纳入调控范围,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好基础货币。
其次,中央银行对政策性银行债权较大,仅1995年就增加政策性银行贷款3714.92亿元,是中央银行资产运用的第三大渠道。 对政策性银行的债权较大将不利于政策性银行自身发展和中央银行调控,因此为了适应降低再贷款水平调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的要求,同样需要对政策性银行再贷款作相应改革,争取中央银行不再对政策性银行新增再贷款。对目前已有的再贷款可采取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逐步收回一部分;二是转为人行和商业银行持有的一部分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主要资金来源一定要限定在财政拨款和发行金融债券上。中央银行持有部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可用于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买卖调控。
(二)财政透支与借款对基础货币供应的影响
在二级银行制度下,财政的收支活动必须通过中央银行帐户来进行,财政透支借款的增减使财政性存款等量增减,同时引起货币供应总量的增减变化。而在不同的财政收支态势下,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增减的实际控制能力是各不相同的。当央行其它资产项目一定时,财政收支平衡通常对基础货币没什么影响。当财政收支节余时,虽然会相应收缩基础货币,但财政收支节余的形成主要受经济运行状况的制约,与央行本身的活动无关。当财政收支赤字时,其对基础货币形成和变动的影响以及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调控能力主要取决于赤字的弥补方式。由于我国的财政赤字是把债务收入作为经常性收入与财政赤字相抵后计算得出的,发行债券与透支和借款没有相应的替代关系,因此我国赤字弥补方式只有两条:即运用历年结余及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实际上我国财政连年赤字,无历年结余可用,只能依靠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财政向银行透支虽不在帐面反映,但实际数额很大,财政向银行借款,每年几十亿到几百亿不等,且有逐年扩大之势。 从央行资产负债表来看, 1985年财政借款275.1亿元,1996年则扩大为1582.8亿元, 平均每年以43%的速度递增。虽然现在已经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财政不得向银行透支或借款,但在技术操作上,财政有先收后支的情况,财政赤字只是在报告期末的一个存量,在确定年度财政赤字之时,已是在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完成之后。当然正如财政收支赤字的出现并不是财政当局的蓄意行为,央行对财政的透支和借款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是由我国经济运行内在机理所导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法律体系的完善(当然是真正的能实际操作的,而不是形同虚设的法律),保证中央银行在应付财政透支和借款的需求时能有较高的独立性。另一方面,金融市场的完善,其它经济主体对财政债券具有高度的承受能力,因而债券对透支和借款的替代弹性较高,财政在资金融通上也无需与中央银行过度藕合,中央银行才具有较强的调控能力。
(三)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
金银和外汇占款数量的多少,直接体现着国家银行和外汇储备力量的大小,因为增加金银和外汇储备而支付的人民币是有相应的货币发行保证的。但金银和外汇占款的增加,同样会增加商业银行信贷的能力。1994年以前, 外汇占款在基础货币发行中所占比重较小, 一般都低于10%,但是自1994年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实行银行强制结售汇制以来,外汇储备迅速增加, 国外净资产占中央银行资产总额比重逐渐增加, 从1993年的9.1%上升为1995年的33.1%。 中央银行通过购买外汇投放的基础货币急剧增加,1994年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增加了4586.2亿元,而通过外汇渠道投放了约2545.3亿元,占总额的55.5%;1995年通过外汇占款增加投放2303亿元,占当年新增基础货币投放3604亿元的64%,继续成为我国基础货币投放的主渠道。由于外汇占款是通过结售汇差额所产生的高额基础货币一次性全部转变为企业的人民币存款,大大缩短了M[,0]转化为M[,2]的时滞,且由于人民币不是国际货币,因外汇储备增加而投放的货币不可能形成资本输出,只能滞留国内。这就是为什么1994年与1995年M[,0]控制较好通货膨胀却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为了今后更有效地抑制通胀,必须高度重视外汇储备剧增导致的基础货币投放渠道变动对我国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不再把外汇储备作为一个外生变量孤立地看待。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货币市场,提高中央银行操纵公开市场业务的水平,使通过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能够及时均匀地传导出去,以确保许多效益好的企业的资金供应,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资金供应。在外汇储备管理上必须树立全新的观念,把外汇储备变动视为与信贷规模一样的调控指标,并真正成为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对象,不能只根据对外经济目标来确定外汇储备的变动,而应根据货币政策目标和金融形势要求,独立处置外汇储备的增减,使外汇储备不再游离于货币目标之外,服从于货币政策。
(四)直接贷款对基础货币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加快发展商品经济,以及适应沿海港口城市经济开发的特殊需要,在国家信贷计划之内,由中央银行安排资金,先后开办了一些指定用途的专项贷款。其数量由1985年的18.4亿元一下子猛增至1986年的130.3亿元, 以后逐年递增,1996年达到685.7 亿元。 在1996 年的新增基础货币投放5842.5亿元中,通过直接贷款投放的比例为11.7%。这些专项贷款,不论是直接审查发放,还是委托专业银行代理,都要相应增加基础货币,都会扩大专业银行扩张信用的能力。因此同样需要加强对贷款选择和对象的审查,确保应有的经济效益并按期收回。但是应该看到,这种专项贷款仍属于政策性业务,它的过多存在不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为了配合中央银行间接调控的要求,应根据贷款的不同性质和用途作出处理、清理或划转各项贷款。政策性贷款划转给政策性银行,其它贷款一部分可以逐步收回,另一部分委托给商业银行代理。须支付的政策性补贴,分别算帐,逐笔落实,该列入财政的列入财政,该由中央银行垫付的单列科目纳入预算支出。1995年我国已经进行的回收处理贷款工作收到明显成效,货币当局对非金融部门债权由1994年的728.3 亿缩减至1995年的680.1亿,各项直接贷款年末余额比上年减少48.21亿元,扩大了中央银行宏观金融调控的余地。
(五)资产形式的单一对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控制的影响
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基础货币吞吐渠道单一,而且刚性很大,实行以规模控制、再贷款和利率管理为主要方式的直接调控使各种调控方式之间,特别是汇率政策与国内信贷政策调控之间缺乏预测性的统一协调。而这与中央银行资产组成的单一刚性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库券、其它各类债券(如国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再贴现票据等太少,这是央行建立间接性调控机制的直接障碍。因此我们不仅需要通过对资产负债部分项目的调整或重组来降低水平或改进结构,还要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引入或改进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实现中央银行调控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强化调控能力。(1 )针对我国目前再贴现机制运用的份量较轻的情况,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商业票据太少、不规范,再贴现采用额度比重小,不利于发挥再贴现调控功能和鼓励银行开展贴现业务。因此现阶段需要加快推广商业票据贴现业务,扩大再贴现比重,充分发挥再贴现的结构调整功能,改善我国行业结构。(2)加快运用公开市场业务。 目前人行持有的国库券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品种上均不能满足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要求。可以考虑,一方面再发行部分短期国债,商业银行可用一部分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购买;同时中央银行可根据财政部门还款计划,将一部分财政借款转化为短期国债;另一方面发行一定数量的中央银行债券。随着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的发展,中央银行还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一定数量的金融债券和国家级投资基金债券。
三、对负债方基础货币内容的研究
(一)对金融机构负债,包括金融机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率的高低决定了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能力的最大限度,是形成货币乘数水平高低的决定因素。而超额准备金在我国又叫存款备付金,用于实现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在我国,由于准备率水平相当高且法定准备金部分不具流动性,制约了商业银行资金运用效益。1990年为启动经济,基础货币投入增长了1481亿元,其中法定准备金存款增加394.6 亿元,超额准备金增加602.5亿元,这两项共占基础货币增长额的64.3%。到1995年,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占央行负债总额的比重高达53.6%,而准备金水平过高本身就限制了该政策工具调节的灵活性。因此,在改革准备金制度中建议实行“两金合一”,适当降低准备金率,允许商业银行运用准备金进行清算,央行只对准备金进行定期考核和监测,这样将大大缩小准备金数量和波动的幅度,利于央行按照统一的准备率进行调控,也利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改善资金运用。
(二)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当中央银行增加现金投放时,就会削弱金融机构派生存款的能力,而现金的回笼,则是对超额准备金的增强。货币发行是我国基础货币主要内容之一,货币发行量占央行负债总额的比例不断提高,由1985年的38.8%提高到1994年的46.97%,其中1988年由于经济过热和通胀的影响, 这一年的基础货币增长了19.9%。在西方经济社会中,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主要是运用调整准备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来实现的。央行通常不直接控制货币发行量。但在我国,由于体制和现实国情的影响,中央银行不但要直接控制货币发行量,而且货币发行指标向来是考察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工作的首要指标。1995年货币发行量净投放596.74亿元,比上年少投放827.16亿元,仅增长8.2%,是1992年以来投放量最少的一年, 这说明我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实,货币发行虽然在技术上是通过银行的现金收支活动而实现的,但货币发行数量主要取决于非银行经济部门的现金持有意愿,中央银行对它的调控能力十分有限。如果硬性规定货币发行指标,其结果不但不能实现预定的目标数值,反而会人为拉大实际发行的数量与计划之间的差距,从而使货币发行的结果否定了控制货币发行的手段本身。为了保证银行的债务清偿能力,中央银行不宜对货币发行进行直接控制,最好保证现金供应脱离货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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