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特点与启示(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浦东论文,社会工作论文,制度建设论文,新区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上海浦东是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大陆地区当代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发祥地。作为国家第一批社会工作试点地区,浦东从1997年引进社会工作人才至今,已走过了10多年艰辛探索的路程,率先在国内完成社会工作试点任务,为我国大陆地区全面推进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总结浦东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发展过程,分析其经验与路径,主要有三个特点:
早起步。虽然新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建设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已经开始,但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探索则源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上海浦东。从1997年正式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高校引进第一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实务以来,浦东在社会工作发展方面创造了许多“率先”举措:第一,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工作实务机构,即2000年在社区(当时在街道与居委会)建立社会工作站、在东方医院成立社会工作部,开展专业社会工作实务。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社会工作实务逐步延伸到学校与基层党建等部门与领域;2003年成立了独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乐群服务社与阳光慈善服务救助社,最早开始了依托专业社会工作组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尝试。第二,在全国率先出台建立社会工作制度、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政策,即2003年出台了《关于在浦东新区社会事业系统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试行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在教育、卫生、民政、残联、老龄、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系统设立社会工作机构或岗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推进落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初步建立起社会事业“系统推进”、部门与协会“合作推进”社会工作的雏形。第三,在全国率先出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即2007年3月出台了《浦东新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发展纲要》(下称《纲要》),提出了未来三年社会工作三大目标、十大任务和三方面保障措施。《纲要》的出台对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定精神,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提供了制度保证,对在新时期引导、促进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除了这些“率先”举措之外,浦东新区还在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社会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等方面率先做出许多探索,为推进上海甚至全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提供了基地、经验与样板。
高起点。社会工作在浦东新区的发展不是一项临时措施,而是一项长远规划。从社会工作发展伊始,浦东新区就将职业化与专业化作为制度安排的两大主体内容,纳入了建设范畴,坚持了高起点。高起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首先,坚持了职业化建设上的高起点。第一,探索职业标准。从2003年开始,浦东新区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合作,在上海市出台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办法》基础上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并于2004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试行。该标准将社会工作者分为四级,对每一级职业资格提出了相应的能力、知识与从业要求。这是全国范围内的第一套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虽然这套职业标准在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制定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出台后逐渐失去现实价值,逐步淡出了历史舞台,但从历史角度看,这套社会工作者职业标准在中国大陆地区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对推动浦东新区、上海乃至全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都曾产生过重要影响。第二,设置职业岗位。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既可以依托现有岗位,通过知识与技术的转型来实现现有社会服务的转型;也可以设置新的专门岗位,根据新岗位、新要求来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其服务职业化。浦东新区选择的是后者。为给引进的社会工作人才提供工作平台与展示自身专业技术的舞台,浦东新区要求在现有各个社区、各类机构、各个行业全面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职业化成长空间。《意见》对浦东新区社会事业系统提出了明确的设置社会工作机构与岗位的要求。具体可分为四类情况:第一类是必须设置专职社会工作机构,并至少设立一个社会工作岗位的。属于这种情况的有教育系统的每所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与特教学校,卫生系统的二级医院,民政系统的养老机构,残联的康复培训中心。第二类是要求设置社会工作部门或至少设立专职社会工作岗位的。属于这种情况的有教育系统的民办学校或简易学校,民政系统的福利企事业管理所、残疾人联合会。第三类是要求设立社会工作岗位的。属于这种情况的,主要有教育系统的青保办等有关机构,卫生系统的一级医院,计生系统的计划生育协会,民政系统的老龄办。第四类是对社会工作机构与岗位没有做出硬性规定与要求的。属于这种情况的是民办养老机构,这类机构在社会工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方面可参照公办养老机构的做法。从2007年7月至今,浦东新区在社区、党群、民政、卫生、教育、计生、司法等领域和机构开发设置了327个社会工作岗位,大力推进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第三,建立待遇标准。2007年,浦东新区在全国率先开发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评价、考核办法,建立了系统化、制度化的激励机制。尤其在国家明确了机关与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参照相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给付待遇后,浦东新区又在社区率先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明确了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的职业发展空间,突破了专业社区社会工作者长期缺乏激励机制的瓶颈。社区社会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的探索,对进一步归位社区自治职能,理清专业社工站与党组织、居委会的关系,探索新型社区管理与服务运作模式,实现社区专业人才集聚、提高社区管理成效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坚持了专业化建设上的高起点。专业化建设包括专业人才、专业岗位、专业组织以及专业活动等。第一,引进专业人才。社会工作是一项专业活动,必须由专业人士来从事。浦东新区立足于专业化要求,在缺乏本土人才储备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情况下,为保持社会工作实务的专业属性与专业质量,花大力气一次引进30多位专业社会工作高校毕业生。这种举措无疑是大手笔,也是高起点。特别是在全国对社会工作的认识还比较粗浅、作用还不太明朗的情况下引进这么多专业人才,更需要大魄力、大勇气与大智慧。在由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领衔社会工作实务的同时,浦东新区开展与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借助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业师资力量,对大量非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与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专业理念、专业素养、专业技能与专业方法,还先后与13所高校在养老、医务、学校、家庭、青少年事务等10个领域建立了25个社工实习基地。这种大规模培训的开展和实习基地建设既为社会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开展提供了人才储备,也进一步深化了社会服务,提高了社会工作知晓度,扩大了社会工作影响。第二,配置专业人才。浦东新区在设置职业机构与岗位的同时,对在社会工作机构与社会工作岗位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专业要求。《意见》明确规定,浦东新区的社会事业系统机构与岗位,必须配置“具有社会工作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对这些人员的配置方式可以由机构内部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担任,也可以通过“向专业社工机构聘请专业社工”两种方式解决。这些规定,突出了社会工作岗位的专业性,保障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服务的专业化发展。第三,建立专业组织。浦东新区在设置专业岗位、引进配置专业人才的同时,还积极培育专业化的社会组织。1999年底成立的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积极发挥社会工作机构的孵化器功能,先后培育出了公益、乐群、乐耆、久牵、中致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至今,浦东新区已建立12家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755家社会服务组织。这些机构的成立和运行,对于承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制度,保障社会工作制度的高起点建设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大格局。社会工作是一项社会事业。社会工作人才分布在多行业、多部门、多领域。只有这些行业、部门与领域互动起来,才能形成宏大的社会工作发展态势。经过10多年的发展,浦东新区基本形成了各方互动、整体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大格局。首先,基本形成了政府之间合作发展社会工作的格局。主要体现在通过多年互动,逐步形成了区政府集中履行社会工作宏观规划、环境优化、机制完善与政策引导等方面职责、街道办事处集中实行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民政部门主导、社会发展局、司法局、公安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慈善基金会等群众团体参与社会工作、支持专业化社会工作发展的局面。其次,基本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合作发展社会工作的格局。通过多年培育与发展,在行业管理上,政府支持成立的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主动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增强服务功能、加强专业服务,积极承接政府委托的行业管理职能,与政府形成了友好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工作的格局;在基层社区,政府相继支持成立的一系列社会工作站以及社区服务提供组织,主动将服务前移,通过与街道、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社工引导义工,义工发动群众”,基本形成了“三社联动”,即社区、社团与社工之间联动格局和“两工互动”,即社工与义工之间互动格局。“三社联动”与“两工互动”格局的形成,构建了社会服务专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了社会服务的基层基础,进一步缓解了基层人手短缺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社会服务质量与效益,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广大百姓之间的关系。第三,基本形成了实务界与教育界合作发展社会工作的格局。通过长期的专业化探索与职业化建设,特别是在社会服务领域开通社会工作岗位以及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接纳,高等院校专家领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直接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以及在实验实习基地建设、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互动,基本形成了社会工作教育界与实务界之间合作共赢、互惠发展的良性运行格局。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参与社会工作发展格局的形成,成为浦东新区在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方面的最大特色,也成为浦东新区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的最深厚的内在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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