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刘家义:审计要融入国民经济全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审计长论文,国民经济论文,全程论文,刘家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部一级政府机构中,与“风暴”一词发生组合次数最多的,当属国家审计署。
“审计风暴”不是审计的全部,却是中国公众对审计认识的肇始。然而,近年来,公众熟悉并且乐见的这种组合似乎不再,“风暴”与审计署渐行渐远,一种公众情绪随之蔓延开来:审计的威力是否降低了?
采访中,刘家义没有回避这一质疑。自称喜欢上网的他承认,公众的这种心里感觉自己触摸得到。
“其实我们是把点的名都放在了后面的附件中了,该点的都点了。”他说。
2010年,是刘家义进入审计系统的第27年,从1984年,也就是审计署成立后第二年,刘家义就进入四川省审计局,一路而来连续在审计系统工作,而进入审计系统前的3年工作经历也是“四川省财政厅监察处”。如此清晰而执著的工作轨迹,让刘家义成为中国审计变迁的亲历者与推动者。
公众印象的变化,投射出的是审计署审计思路的转变。这种变化,按照刘家义的话来说,是建立一个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而这意味着从“事后审计”关口前移,更加注重“事中审计”甚至“事前审计”。“我们要融入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全过程。”刘家义说。
在采访中,和数据打了30年交道的刘家义,说自己不喜欢背稿子,并脱口列出了一组数字:“十一五”期间,审计署组织了对18名省长、26名部长和44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审计。这项工作被叫做“经济责任审计”,对官员的审计从乡镇一级一路延伸到了省部级,他说:“这项审计在国际上也是没有先例的。”
问责省部级
《财经国家周刊》:“经济责任审计”受到外界的关注更多源于对省部级官员等高级官员的审计,这对公众而言还是一个新名词,这项审计项目是如何确立的?
刘家义:这不仅仅是我们国内的一个新名词,而且这在国际上也是没有先例的。
目前,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规范,地厅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开,省部级党政领导审计在试点的基础上,也在走向制度化。这项审计工作是从1998年开始,从县以下,科级开始,以后再逐步到县处级、地厅级,最近几年开始到省部级。
“十一五”的五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完成对16万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审计署组织了对18名省长、26名部长和44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参考审计结果,对约占4%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不同形式的问责和责任追究(其中:158人受到降职撤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98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427人);一大批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也有不少领导干部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后,查明了情况,澄清了问题。
总的看,大多数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但审计也发现,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个别决策比较随意;有的地方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不够科学,尚未建立起清晰明确的问责制。
有两个比重是我印象很深的,一个就是通过我们对这16万人的审计,发现有些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不作为”,或者是“不当作为”,我们把这些情况报送到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责任追究,有的还给予了司法处理,所有这些加起来,大概有4%的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被追究了责任。
另外一个是,审计后干部得到了重用。有一些干部当时可能被反映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经过审计以后,不但查明了情况,澄清了事实,还发现有些干部非常优秀,是“有效作为”,而且是很好的依法履行职责、高效履行职责、廉洁履行职责。我们也把这些情况报送到相关的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这些干部得到提拔使用的占6%,审计结果成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财经国家周刊》: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已拓展到了省部级,这是不是意味着审计对高级领导干部更有威慑力了?
刘家义:对于省部级领导干部五年来我们确实也审了不少,根据中央的要求,对省长审计了18位、部长26位;中央企业包括国有金融机构的负责人,我们审计了44位。从审计情况来看,效果是比较好的。
我们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那就要看你作为主要领导负的直接责任是什么,主管责任是什么,要具体落到个人身上。
我们审计的这些省部长,在有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方面,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在个人廉洁自律方面都是比较好的。但是在审计工作当中我们也发现,在企业当中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再一个,国有资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规范因素,在深化企业改革,严格公司治理这个方面,还有一定的缺陷和差距,个别企业这种缺陷和差距还比较大,存在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也存在一些不当投资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发现一个就处理一个,在我们法定职责范围内,我们该处理处理,该移送移送。
《财经国家周刊》:公众感觉现在审计署对外公报的次数不像前些年那样直接,这几年查处了多少案件,发现了哪些重大问题?
刘家义:“十一五”这五年,我们在审计过程当中查处的重大案件6531例,涉及到8934人。其中审计署查出后报送的案件近500件,也就是说每年有近100件,其中涉及到司局、厅局这一级干部的是127人,包括3名部级人员。应该说,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对促进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五年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了70多万个单位,审计后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的损失加起来大体上是将近4000亿元,这4000亿是什么概念呢?按照审计署人员数量来计算,我们人均为国家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近1000万元。
审计悄然嬗变
《财经国家周刊》:公众对此前审计署审计报告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点部委名”,从点名到不点名,这期间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是像公众感知的那样审计的威力降低了吗?
刘家义:我也喜欢上网,也看到了这样的议论,有的提得也很尖锐,说审计是不是面临着什么压力?我想这次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介绍一下情况。
第一,审计结果公开是国家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坚信并一直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目前,我国在审计结果公开方面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二是每个单项审计结果以公告方式向社会发布;三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新闻发布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以前,我们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审计报告时会举几个例子,这就是所谓的“点名”。近年来,我们更注意发挥“审计报告”以及“单项审计结果公告”的互补和衔接作用,审计报告不再举例子了,而是更多地反映预算管理和执行的总体情况;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则侧重揭示具体部门和单位的具体问题,凡是审计发现问题的都一一点名,像今年的审计报告篇幅不长,没有点名,但后面的附件一大摞,该点名的都点了名。
以前向人大报告的时候,是举几个例子,现在我们基本上所有的都公开了,你再举几个例子没有意义了。再一个问题是,你举张三、李四,为什么不举王五呢?可能也有一定的随意性,不公道,所以我们干脆在审计报告的附件中全部体现,420多页的附件,都是指名道姓的,张三、李四、王五是什么情况我都讲得清清楚楚,这也符合国际惯例。
实际上,近年来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今年1至10月,全国共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896多期,比去年同期增长54.9%。其中,审计署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3期,比去年同期增长64.3%。
第二是涉及到我们制度建设的层面。比如城市管道建设的问题,比如说我查了20个城市,当中都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你要讲甲城市管道建设是什么问题,乙城市管道建设是什么问题,毫无意义,因为这不是一个城市的个案问题,我们的目的是从制度上去完善。
所以大家可能不太了解我们的审计公告的总体情况,比如我们今年6月份公布审计报告的时候,光是讲案件就30多个,都指名道姓了,对每个单位,包括中央企业的审计情况都是进行了原文公告。
《财经国家周刊》:您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这样一个理念,这个定位是审计角色的根本性转变吗?
刘家义:你讲到的这个问题很多朋友都曾问到过我,包括国内的朋友,也包括国外的朋友。我前段时间刚从南非参加世界审计组织大会回来,在这个会上,很多外国的朋友也问到了我这个问题。
我们提出要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是在总结审计工作二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提炼出来的。为什么要总结它?我们感觉,审计工作应该有一个总体的指导思想,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就是说,必须要树立一种科学的审计理念。
经过认真总结和分析,我们认为,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民主法治的产物和推动民主法治的手段,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因此,我们的工作不光要查出问题,最根本的目的是要健全预防制度,抵御问题的发生。我们用人体做一个形象的比喻是,要保障身体机能健康。审计就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肌体健康的一个“免疫系统”。
这样,我们在工作当中,也就自觉地将审计融入经济社会的大局,不是说问题出现了以后我们再来查,而是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我们就主动融入进去,所以取得的效果也比较明显。
《财经国家周刊》:您能否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在这种思路变化的过程中,实际操作上是如何实现这一转变的?
刘家义:比如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我们通常的做法就是地震发生以后,一定要等地震灾后重建结束,这些钱用完了我们再去审计,而这一次没有,汶川地震发生的第三天,我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就决定要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跟踪审计”,以保证资金管好用好。
当时我们就提出来一定要保证救灾的资金物资不出问题,少出问题,至少不出大问题,最后看效果还是不错的。在灾后重建过程当中,我们也一直进行跟踪审计,所以当时我们提出来要“一保一促”,即要保障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管好用好,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同时要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除此之外,对玉树地震以及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还有南方冰冻雨雪灾害等这些突发自然灾害的救灾资金运用方面,我们都进行了跟踪审计。这几次的救灾资金物资使用当中,没发生什么很特别严重的问题,这与“跟踪审计”起到的作用密不可分。
再比如,我们对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4万亿投资也进行了跟踪审计,进行不间断审计,到目前为止总体情况非常好,没有出现大的资金损失浪费、贪污挪用等问题,也没有发现把这些资金投入到国家限制性的产业和重复建设当中。
当然我们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有些资金到位不及时等,个别的项目也有把资金挪用的情况,我们发现这些情况以后,督促其马上纠正,马上整改,应该说是很及时地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我们讲要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不仅仅是等问题发生以后我们再去查处,而是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使预防作用更大。然后,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大的问题,我们及时地查处,毫不手软。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把它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患于未然。
未来:怎样的审计署?
《财经国家周刊》:应该说审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民众和政府的期望也越来越高,那么您认为在接下来审计工作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刘家义:这个问题我确实考虑了很长时间,要说挑战肯定有,既有来自我们内部的,也有来自外界的。
从审计机关内部情况来看,关键还是人的问题。应该说,随着民主法治的推进,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审计力量不足和审计工作量不断加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很多国家的审计人员数量都占到总人口的万分之一以上,而我国共有审计人员七万八千人,只占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六左右。
按照相对比例比较,我们中国审计人员的数量在全世界算是比较少的,比如说美国的联邦审计署是将近7000人,而中国审计署是3000人。
“十一五”时期,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量是3590万/人·天,也就是说,平均每位审计人员每年有近100天要在外勤审计现场工作,这些工作量还不包括他们回到单位进行的审计情况汇总,审计报告撰写,完成内勤工作等事项。
即便如此,我们审计的覆盖率还是偏低的,目前每年对中央部门的审计覆盖面在三分之一左右,如果包括进中央部门的二、三级单位,审计的覆盖面则还要小。以2009年为例,我们对中央部门包括其二级单位的审计覆盖面刚刚达到25%。从全国而言,我们按照静止状态下计算,需要审计的单位是150万个,所以每年能够覆盖的也就是15%左右,所以只能抓重点。
另一方面,审计干部的知识结构和技术方法需要更新,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亟待提高,尤其是“绩效审计”和“跟踪审计”的开展,需要更多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需要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善于宏观分析的高端审计人才和国际化审计人才。此外,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也给我们工作带来挑战,如何适应信息化环境,不断改进审计的技术手段,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外部环境看,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来说,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滞后的现象,个别单位和个人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违规违纪违法现象还时有发生,审计的执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同时也存在着对审计工作不理解的情况,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给审计工作带来不便。
《财经国家周刊》:请问,在您心目中,现在的审计工作与您理想中的审计工作的差距是什么,未来几年的工作突破重点在哪里?
刘家义:我觉得,今后五年,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审计,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三是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和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是加强对科技和自主创新投入的审计监督,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五是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审计监督,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六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七是加大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着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八是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推进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刘家义简历
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重庆开县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博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1980年2月四川省财政厅监察处。办事员;
1984年12月起先后任四川省审计局二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
1988年12月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干部;
1989年2月任宙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审计一处处长;
1989年12月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副特派员;
1992年8月任审计署商贸审计司副司长;
1993年8月任审计署商贸审计司司长(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年9月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2007年7月任审计署党组书记、副审计长;
2008年3月1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刘家义在采访中提到的近年审计署参与审计的案件
1、国美电器原董事会主席黄光裕案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浙江省环保局原局长戴备军案
2009年10月30日,浙江省政协原常委、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戴备军(正厅级)涉嫌受贿400余万元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3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浙江省政协原常委戴备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戴备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张志忠案、李培英案
2010年6月3日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张志忠被刑拘,张志忠已经是首都机场第二位因经济问题被刑事调查的董事长,其上上任李培英因犯贪污、受贿罪,已于2009年8月7日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培英腐败案一审宣判,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3月30日公开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王益于2008年6月8日离开工作岗位,接受审查,被实行“双规”。
5、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汪建中案
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
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2010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
6、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原副行长郑保钢案
2010年2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原副行长郑保钢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郑保钢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37.5万元予以追缴。
郑保钢在担任建行渝中支行行长、建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重庆基良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某人民币5万元、重庆谊德实业公司董事长卫某人民币30万元、重庆全兴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某人民币2.5万元,共计37.5万元,为上述单位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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