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巴山区儿童家庭与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标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秦巴山区论文,社会文化论文,评定标准论文,儿童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4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4X(2011)06-1014-04
在我国广大的欠发达地区,因社会心理与文化教育等环境不良因素形成的为数较多的社会文化型弱智(Socio-cultural Mental Retardation)应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问题。研究形成社会文化型弱智的高危环境因素,采用合适的临床诊断标准和实际诊断办法及早发现这类弱智儿童,从而及时给予社会心理与文化教育干预,已成为我国社会心理学和特幼教工作者面临的一项现实而意义深远的任务。然而,在国内目前的研究中,对弱智形成的社会文化因素的研究虽已有不少报道,但按这些因素进一步研究其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指标和标准的报道并不多见。本研究以我们在秦巴山区选择的宁强、柞水、安康3个弱智高发典型区的儿童为对象,对形成该地区轻度弱智儿童的主要社会文化危险因素进行了筛选,依此建立了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指标及具体评定标准,为在该地区和国内同类地区鉴别和诊断社会文化型弱智儿童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弱智及病因诊断方法
智力筛查用瑞文测验量表(CRT-C[,2],1998)。对测验成绩≤85分者再用韦氏儿童智力量表(CWICS,1993)做智力测验,并采用婴儿-初中学生生活能力量表(SLPS,1988)做行为评定。对韦氏测验成绩≤75且社会生活能力评定分≤9分者,由小儿神经精神科医生做临床医学检查和病史调查。弱智诊断标准采用WHO于1985年推荐的标准,其程度诊断用1994年我国公布的CCMD-2-R中制定的程度分级标准[1]。弱智儿童的病因诊断采用我国CCMR-2-R中的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其中将不能诊断为常见临床医学病因的弱智儿童都作为病因未明的弱智儿童做进一步的病因学研究。
1.2 调查表的编制
依据对宁强试验点弱智儿童病史调查与社会文化环境状况调查的初步结果[2],设计了包括六大类105个调查项目的“秦巴山区儿童情况与家庭状况入户调查表”。
1.3 病例对照调查
采用病例-对照调查筛选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指标,其病例组为三试验点在常见临床医学病因诊断中确定为病因尚未明确的7-14岁轻度弱智儿童。对照组为按与病例组年龄(相差不超过半岁)、性别、居住村组相同的配对条件,从智力正常儿童(IQ>85,社会适应行为≥10)中按1∶1配对选取的三试验点儿童。按此共选出病例-对照儿童90对(共180名)。
1.4 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标准制定
对病例-对照调查结果做致病危险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从中确定出社会文化环境危险因素。再以三试验点140名轻度弱智儿童和235名随机抽样的智力正常儿童为常模团体,确定划界分常模,即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标准。
15 信度检验
信度检验样本为从柞水试验点选取的30名轻度弱智儿童和30名正常儿童。分别于1998年10月和1999年8月先后两次进行入户调查,检验其调查结果的相关性和调查员的一致性。
1.6 效度检验
2000年8月,对已确诊的宁强试验点的30名社会文化型弱智儿童用已制定的社会文化环境评定表进行调查;2003年8月,又对柞水试验点的20名社会文化型弱智儿童进行了同样的调查,2010年8月,又对柞水试验点的弱智儿童进行了回访,以检验社会文化环境评定表的效度。
1.7 调查数据处理
所有调查与测验数据用SPSS 10.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讨论
2.1 主要致病因素和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指标筛选
将获得有完整调查数据的83对弱智与正常对照组儿童的资料做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再将分析结果中有显著意义(P<0.05,OR>2,OR下限>1)的致病危险因素按类分别做Logistic回归分析(见表1)。结果表明,三试验点轻度病因未明弱智儿童的主要致病危险因素有遗传、营养、中毒、社会心理与文化教育等四大类,与国内同类研究结果基本一致[3,4]。从这些因素中,我们选出12个能明显影响儿童心理和智力发展的社会心理与文化教育因素,其中“父亲职业”因素因弱智儿童的父亲几乎都是农民而使其和对照组比较时OR值偏高(OR>9),为消除误差将其去掉,而父亲职业对孩子智力的影响则仍可由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文化条件、家庭教育等因素反映。这样,我们选出的易导致该地区儿童成为弱智的主要危险社会文化因素有:①母亲文盲;②父亲文盲;③与儿童交往少;④母孕期、婴幼儿期家庭经济条件差;⑤家庭距大村落距离远;⑥家庭文化条件差;⑦婴儿期住室光线差;⑧语言刺激少;⑨缺乏家庭教育;⑩家庭不良社会心理因素;(11)村组不良因素。以确定出的这11个危险因素的调查项目作为儿童家庭及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的指标。
2.2 儿童家庭、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标准的制定
2.2.1 家庭、社会文化环境评定计分办法 对11个评定指标,按其调查结果有、无危险因素分别计1或0分的方法计分,得到儿童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分界于0~11的分数。显然,综合评定分数越高,显示出其社会文化环境越差,反之则越好。
2.2.2 社会文化环境良与不良的划分标准 对235名智力正常抽样儿童的家庭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得分做频数分布(见表2、图1)的结果表明,智力正常儿童的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得分取值范围界于0~5分之间,呈左偏态分布,其众数组为综合评定得分为1分,频率在95%以上的分界点值约为综合评定得分≤4;同样,对140名轻度弱智儿童的家庭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得分做频数分布(见表3、图2),结果显示,试验点弱智儿童的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得分范围在0~10分之间,基本上呈右偏分布,其众数组分别是综合评定分为6分和4分的组,其频率在95%以上的分界点值约为综合评定得分≥2。
图1 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总分不同正常儿童频数分布图
Fig.1 Frequency distribution of socio-cultural environment assessed scale for normal children
通过对上述两组儿童的社会文化环境评定得分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若以综合得分为3和4作为划界分,正常儿童中得分在3分以下的人数占到88.5%,弱智儿童中得分在4分以上的人数占到了77.8%,基本上可把大多数的正常儿童与弱智儿童区分开来。因此,我们把3试验点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的划界标准定为:综合评定总分≤3分为社会文化环境良好;总分≥4分为家庭社会文化环境不良。
2.3 信度与效度检验
通过对柞水试验点的30名轻度弱智儿童与30名正常儿童分别于1998年10月和1999年8月进行入户调查,其两次测查结果的评定分相关系数为0.88(P<0.01)。此外,经严格培训的两组调查员采用此评定表在两次调查中的评定一致性分别为0.91和0.94。表明此社会文化环境评定表有较好的再查(再测)信度和评定者信度。
图2 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总分不同轻度弱智儿童频数分布图
Fig.2 Frequency distribution of socio-cultural envionment assessed scale for MR children
2000年8月和2003年8月,分别对宁强试验点经综合病因诊断已确诊的30名社会文化型弱智儿童和柞水试验点20名社会文化型弱智儿童,用制定的社会文化环境评定表进行了调查评定,其中有95.6%和96.3%的弱智儿童都被评定为家庭、社会文化环境不良,说明此社会文化环境评定表有较好的实证效度。2010年通过对柞水试验点弱智儿童的回访,进一步验证了诊断的正确性。
3 结论
本研究以秦巴山区宁强、柞水、安康3试验点7-14岁病因未明轻度弱智儿童和正常儿童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形成该地区社会文化型弱智儿童的主要家庭及社会文化危险因素,制定了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指标和标准。结果为:①易导致该地区儿童成为弱智的主要家庭与社会文化危险因素有:母亲文盲、父亲文盲、与其他儿童交往少、母孕期与婴幼儿期家庭经济条件差、家庭距大村落距离远、家庭文化条件差、婴儿期住室光线差、婴儿期语言刺激少、缺乏家庭教育、家庭不良社会心理因素、村组不良因素等11个因素;②以包含上述11个危险因素的调查项目作为试验点乃至秦巴山区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评定指标,制定出的儿童家庭、社会文化环境评定标准为:综合评定总分≥4分为社会文化环境不良,总分≤3分为社会文化环境良好。由于本研究是以我们在秦巴山区建立的3个有代表性的试验点的儿童及其社会文化环境为研究对象的,因而制定出的上述评定指标与标准,目前仅适用于我们的试验点以及秦巴山区。若要能适用于更多地区和更大范围,尚需在贫困地区的更大人群范围中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检验。
收稿日期:2011-07-06
标签:社会文化环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