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家庭政策与青年问题的早期干预——以挪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欧论文,挪威论文,为例论文,青年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青年问题与社会政策干预
由现代性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风险”使当代社会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这些风险不仅没有明确的化解措施,也很难预知谁会受到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1]。与此同时,传统的诸如贫困、社会排斥和失业等现象并未消失。这种情况也反映在青年的发展现实中。一方面,青年的价值观与前几代人相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另一方面,儿童贫困、性别歧视和大学生失业等问题困扰着各国政策制定者。这些问题对当代青年政策的改革和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生命历程的研究显示,个体生命历程的“轨迹”是一个连续统,儿童时期的发展会促进或制约青年时期和老年时期的发展。因而青年问题不仅仅是青年时代的问题,青年政策也不局限于仅针对青年的政策。正如玛丽·黛莉(Mary Daly)和凯瑟琳·拉克(Katherine Rake)所说,社会政策(或福利国家)是对公民整个生命历程中的资金、时间和机会的再分配[2]。那些在儿童时代就缺乏技能发展、文化和社会资源的个体,其生命历程常常表现为低收入、失业和工作不稳定[3]。因此,社会政策对个体的早期干预对减少青年社会问题尤为重要。
值得指出的是,在经典社会政策的讨论中,其研究内容划分往往以政策领域为限(如社会保障、医疗、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和教育),而很少以社会群体为依据(儿童、青年、中年和老年)。在此意义上,探讨青年政策实际上是探讨各种涉及青年的社会政策领域。从生命历程的视角来看,各种社会政策多少都会对青年产生影响。例如,家庭政策、教育政策和劳动力市场政策分别会影响个体成长的三个关键阶段:婴幼儿期、青少年期和青年期。由于本文探讨青年问题的早期干预,因而只讨论家庭政策。
二战以来,社会政策体系相继在各国迅速扩张,并成为政府结构和个体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各国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路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比较社会政策研究将这些发展路径归纳为几种模式:以英美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模式、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模式、以北欧国家为代表的北欧模式、以南欧国家为代表的地中海模式,以及以南美洲国家为代表的拉美模式和以中日韩为代表的东亚模式[4]。这些不同的模式在社会政策发展上存在巨大差异,其对待青年问题的方式也很不相同。
在国际比较中,北欧模式常常被视为是成功处理青年问题的典范。这些国家的政府建立了庞大的家庭政策体系支持儿童发展,被誉为“对儿童友好的国家”。其家庭政策在消除儿童机会不平等、提高儿童生活质量、促进性别平等和人力资本投资方面取得了积极效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8年的报告指出,北欧国家在有效产假(指产假期限和产假津贴水平)这一指标上位列世界前十[5]。本文选取挪威为个案来探讨3个议题:挪威的家庭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家庭政策对青年问题的早期干预具有哪些积极贡献?研究挪威家庭政策的意义何在?
二、挪威的家庭政策体系
作为儿童日常生活的中心,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然而,社会学研究显示,家庭背景和社会继承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与以往相比并未降低,尤其是在个体认知发展和教育方面[6]。这种由家庭背景差异对儿童所产生的影响会延续至青年时期。在北欧,社会政策具有显著的“去家庭化”(defamilising)特征[7]。它们通过建立普惠型的家庭政策,基于公民权或居住许可,为家庭提供儿童抚育津贴和儿童照顾服务,以减少由家庭背景差异所产生的儿童贫困、教育不公平和亲子关系问题。
在挪威,家庭政策是政府提前介入和干预青年问题的主要手段。许多学者将挪威家庭政策的渊源追溯至1892年的产妇休假立法。这一立法的目的是保障新生儿和母亲的健康。然而,家庭政策体系的建立其实是二战后福利国家发展的产物。其“黄金时期”为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这一政策进程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各种社会问题的回应(如儿童贫困、人口外流、家庭分工存在性别不公和离婚率上升等),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努力推动所取得的成果(如挪威工党和女性主义运动)。
在总体上,挪威的家庭政策由父母亲产假、儿童服务和儿童津贴3项内容构成。父母亲产假和儿童服务保障儿童享有被照顾的权利,儿童津贴则保障儿童免受贫困干扰的权利。具体来说,挪威的家庭政策包括产假(parental leave)①、父亲假(paternity leave)、父亲配额假(father's quota)、儿童津贴(child benefit)和儿童照顾(child care)5项内容。
(一)产假。出于对性别平等和照顾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考虑,挪威在1984年进行了新的产假立法。这一立法使父亲在法律意义上享有产假的权利和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规定的只有父亲或者母亲才能够享有的产假,另一部分为父母亲可以协商决定由谁来休的产假(但不能两人同时休产假)。在2012年,挪威的产假为47周(100%的收入补偿)或者57周(80%的收入补偿)。所有在产假之前的10个月内有至少6个月工作记录的父母,都可以享受产假津贴,直到孩子年满一周岁。不符合条件者可以领取一笔一次性的产假金额(maternity grant)②。
(二)父亲假。挪威对父亲假的立法早于1984年的新产假立法,为了促进父子/父女关系的发展和鼓励父亲帮助刚完成生产的母亲,挪威在1977年建立了父亲假。它是指孩子出生后父亲享用的短暂假期,期限为2周[。
(三)父亲配额假。由于父亲假并不具有强制性,父亲责任的履行常常得不到保障。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北欧各国开始建立父亲配额假。挪威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父亲配额假的国家(1993年)。当前,父亲配额假为12周,它隶属于产假,即产假中的12周只能由父亲享受,如果父亲选择放弃,母亲也不能分享这些假期。
(四)儿童津贴。在产假部分我们提到,挪威儿童的父母在儿童一周岁之前可以领取产假津贴。对于儿童,挪威规定每位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可以领取儿童津贴。在2012年,儿童津贴标准为每月970挪威克朗,它是一项普惠的儿童权利。
(五)儿童照顾。丹麦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通过儿童照顾的国家(1964年),挪威也在1975年进行了类似立法[9]。它规定,儿童年满1周岁后可以享受11个月的儿童照顾(机构照顾)。如果父母亲选择自己在家庭中照顾儿童,则可以获得一笔儿童照顾津贴。在2011年,儿童照顾津贴标准为每月3303挪威克朗。这笔费用的领取不需要家计调查和上税,所有挪威公民和获得挪威居住许可的移民都可以领取。
通过以上概览,我们可以看到挪威的家庭政策定位并不停留于儿童贫困救助,而是旨在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10]。它具有两个显著特点:普惠性和综合性。在普惠性方面,挪威家庭政策的对象是所有公民(并涵盖拥有居住权的移民)。通过提供统一的休假、津贴和照顾服务,政府尽力为所有儿童提供一个平等的发展起点。在综合性方面,政府不仅通过产假和儿童照顾立法为儿童提供服务保障,也强调产假津贴和儿童津贴对家庭和儿童收入保障的重要性。
三、挪威家庭政策的社会效应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看到家庭政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政策体系,并构成了挪威社会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这一政策的社会效应,我们可以从生命历程、性别平等和社会投资3个维度来进行评估。生命历程的角度可以考察家庭政策对个体生命发展历程的影响;性别平等的维度可以考察家庭政策对性别平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而社会投资的维度则是从整体的视角评估家庭政策对社会的贡献。通过这3个方面的评估,我们可以揭示挪威家庭政策对青年问题早期干预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第一,宏观社会政策会形塑微观个体的生命历程。生命历程理论将转折点(turning point)、转变(transition)、轨迹(trajectory)和社会路径(social pathway)4个与时间相关的概念作为其基本分析工具[11]。例如,周雪光等对文化大革命中一代人的研究指出了历史事件或宏观政策是如何成为那一代人的转折点,并使他们的人生轨迹发生方向性转变的[12]。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对“80后”社会路径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家庭政策也是典型的对个体生命历程的干预,它涉及两部分群体:儿童和青年父母。
从这一理论视角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挪威的家庭政策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儿童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在公民权意义上享有普惠主义的被父母亲照顾、领取儿童津贴和得到儿童照顾的权利。因而,儿童对于家庭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在个体从儿童向青少年转变的过程中,家庭政策降低了家庭背景的重要性,从而减少了公民发展轨迹的差异性。与此同时,家庭政策也使儿童与国家之间形成了一种社会契约,国家承担儿童的福利责任。这样,儿童从小就树立了一种自立而非依赖家庭的独立性。
第二,家庭政策不仅涉及儿童,也会对年轻父母产生影响,尤其是在性别平等方面。挪威家庭政策的制定强调父母亲在儿童照顾责任上的平等分配,例如,父亲配额假鼓励父亲从工作回到家庭分担照顾儿童的责任。这一政策对传统的家庭分工构成了挑战,它是国家积极介入家庭事务的一个方面。经过几十年发展,男性休产假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规范。根据一项2000年的调查显示,挪威有85%的父亲使用了产假[13]。父亲责任的提升不仅有助于儿童健康成长,也有助于增进家庭融合。
第三,挪威的家庭政策是一项潜在的社会投资,它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方面,由于现在的儿童将会成为未来的生产力,而儿童最早的学习能力和动机取决于儿童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因此,投资和保障儿童福利的政策和教育投资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儿童时期形成的良好认知能力有助于个体进一步的教育、终生学习、矫正人生某些阶段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慷慨的产假和儿童津贴降低了家庭对女性的束缚,使女性可以无顾虑地投身于工作。在国际比较中,挪威女性就业率居于世界前列,保持在75%以上。女性高就业率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四、结语与启示
本文以挪威为例,介绍了家庭政策的北欧模式及其对青年问题早期干预的社会效应。但本研究的目的并不停留于政策经验介绍,它具有三方面的重要启示。首先,从挪威的经验可以看到,青年问题并不是某一阶段的独立现象,对青年问题的干预可以在儿童时期就开始。其次,干预青年问题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是思想政治教育、心理辅导,也可以通过国家社会政策干预个体生命历程的方式来实现。第三,早期的青年问题干预不仅可以帮助个体生命历程的平稳发展,也是一种社会投资。在此意义上,家庭政策体现了政府的价值导向[14],即将儿童福利视为一种负担,还是人力资本投资。
在我国,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他家庭成员的帮助,任何与家庭相关的风险都会使他们受到直接的影响。这使儿童的成长环境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15]。而当儿童转变为青少年时,早期产生的问题会得以延续。因此,对青年问题的有效干预必须始于儿童时期。挪威经验显示,家庭政策在青年问题的早期干预方面可以取得多重的积极效应。然而,以家庭政策的方式来干预青年问题在我国并未得到重视,儿童福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空间。在知识经济时代,通过家庭政策进行社会投资对保障国家未来的经济竞争力尤为重要。在此,研究者和政策制定者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①严格来说,parental leave为育婴假,maternity leave为产假。挪威在1956年进行了产假立法,但20世纪80年代的育婴假立法将产假囊括在内。本文按照惯例,将parental leave译为产假。
②2011年,挪威的一次性产假金额为35263挪威克朗,约为37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