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促花开论文_张国华

春风化雨促花开论文_张国华

张国华 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边河中学 255400一、案例背景

小孙(化名)初一时随娘改嫁到我们镇,插班到我校。他身材较同龄孩子高大,而且性格强悍,同学都惧他三分,凡事让着他,渐渐地他尝到了强悍带来的甜头。到了初三,他的周围逐渐聚集了一些调皮学生,形成了一个小团伙。于是他越来越叛逆,纪律意识越来越淡薄,开始为所欲为。

一天宿舍楼内一间空闲房间的门被人踹了下来,踹裂了的门板横在地下,地板上有若干大便,经调查是小孙他们干的。更为严重的是,还发现小孙恃强凌弱,勒索同学钱物:有一名同学的手机被他“借去”,半年了都要不回来;有多名同学被他以种种借口“借”了钱,光借不还,若向他讨要,就会挨打,若不借给,同样会挨打,数额达三百多元。

同时我们发现小孙的种种叛逆表现与他的家庭有着密切关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他四五岁时,他父亲因打架斗殴误伤人命,被判死缓入狱。不久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之后他妈妈又结过几次婚,离过几次婚,辗转多地,最后来到本镇。他现在的继父为人老实,他妈妈却性格强悍。他妈妈可怜儿子的不幸,也可怜自己的多灾多难,从而形成了一种很强的自我保护心理。她对儿子百般护短娇宠,不容许别人说半个不字。小孙深受影响,对于别人的管束他往往反应过敏,与同学相处,一言不合即大发脾气,甚至大打出手。有些同学开始逐渐屈服于他的暴力,这越发助长了他的自我膨胀。他开始崇尚暴力,无视校规甚至法律。

二、教育过程

经过分析,学校制定了如下教育方案。

1.帮助小孙认识到崇尚暴力的严重错误

要让小孙认识到崇尚暴力的错误,首先得叫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然而跟小孙的谈话是艰难的,无论是什么事他都是矢口否认,我问得紧了,他就发急,两眼圆睁,粗气呼呼喘,气焰很嚣张。

我知道对于这样的孩子,想让他安静地听你说话,首先得让他折服你,光来文的不见得奏效。于是我放下话题邀他与我掰手腕。他先是一愣,接着就欣然答应了。看他那样,我明白:他烦我,想借机杀一杀我的锐气。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没多大力气,我轻松获胜。我再让他用双手,僵持了一会儿,我又赢了。这下他明显老实了。我说,为人处世靠暴力不行,因为暴力永远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比同学厉害一点你就欺负他,是不是我比你厉害一点我就可以欺负你?这样类推下去,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要倒退到丛林社会?所以社会有了法律。老师没有对你使用暴力这是法律的规定,也是老师的一份社会责任。他开始承认自己的错误。

2.敲响警钟,改变他母亲的教育方式

小孙认错后,我们便把他妈妈请到学校来,交谈中,他妈妈不问原委一口否认:“不可能!小孙绝不会这样的!”在小孙的认错下,她才不得不相信,但是她依然态度恶劣,把所有的错全归于孩子不懂事。轻描淡写地说要赔礼、归还钱物。当提出要他孩子反省一周,并改寄宿为通校时,她勃然大怒,扬言要到教育局去理论。于是我们带她到宿舍内去看看,面对一屋子的龌龊肮脏,她的声音才放低了原来的高八度。然而她依然甩下一句话:“我的孩子不能耽误一点学习,谁给我耽误了,我找谁!”扬长而去。之后打电话不接,学校也不再来,钱物也不还。学校决定走第三步。

3.警官训诫,让小孙亲身体验法律的严肃性

我们联系法制副校长杨警官,请他以警官身份对小孙进行训诫。训诫时,有他妈妈陪同。杨警官指出:勒索他人财物触犯刑法,数额较大时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当数额较小时,也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公安机关可处以5-10日或10-15日拘留并处罚款;故意毁坏他人或公共财物,辱骂他人同样触犯法律。只因小孙年龄还小,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如不悔改将是非常危险的。警官的训诫给他们的思想震动很大。小孙和母亲都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

4.给予处罚,让他领受错误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学校根据校纪规定,对小孙做出处罚决定:一、如数返还相关同学财物,赔偿宿舍损失;二、劝其转学。处罚决定一做出,小孙就被送回了家。一向喜欢在同学群中被人簇拥着的小孙突然离群寡居,一下子陷入了孤独苦闷中,这促使他不得不反省。事后听他继父说,在家这几天,成天躺在床上不做声,除了吃饭,几乎不出自己的房间。孩子一被送回家,做父母的彻底着急了,他们到处托人说情,并到每一位被勒索过的同学家赔礼道歉。看看火候已到,我们单独约谈了小孙的父母,我们指出小孙在家教方面存在的缺陷,并提出相关的教育措施及建议。他的父母都欣然接受。并郑重其事的向学校递交了检讨书。

小孙复学后,直至毕业,再也没有严重的违纪行为。最后他顺利地升入当地的重点高中。

论文作者:张国华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3年12月总第105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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