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对抗与共生:数字时代艺术与技术的关系_艺术论文

双重对抗与共生:数字时代艺术与技术的关系_艺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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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J01,I0-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5)06-0111-04

       “数字化生存”时代的到来使得技术以一种超乎想象的“魔力”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艺术等层面深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技术不仅带来了生活的高效与便捷,而且引发了艺术的激变与震荡,它凭借自身优势所树立的霸权深刻地影响着艺术。一方面,艺术从未离我们这样“近”:依靠技术的虚拟和复制,艺术以超常的衍生速度进入了大众的审美视野;另一方面,艺术又从未离我们这样“远”:凭借技术的独创和革新,艺术以出奇的陌生样态越出了人们的理解视域。技术的渗透与蔓延使艺术的图景光怪陆离,它从未像今天这样“像艺术”,也从未像今天这样“不像艺术”,乃至人们几乎不知道“什么是艺术”了。与此同时,艺术依靠历史演化所集聚的势能反过来深刻导引与规制着技术的发展。这不由得引发人们的拷问:数字时代的艺术与技术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为什么会呈现这样的关系?该如何面对这种境况?

       从艺术史的视角看,技术与艺术呈一种“合——分——合”式的演进关系。今天截然不同的“艺术”和“技术”概念,在古代的中西方本是一个同源共生的概念。只是到了近代,“艺术”才从“技艺”的概念中独立出来,“艺术家”与“技师”才分道扬镳。到了科技飞速发展的20世纪,技术无孔不入地介入艺术,艺术与技术又呈一种合流的态势。不过,随着各种高新技术对艺术领域的深度渗透,二者在合流态势中又呈现出一种复杂的纠缠互动关系。正如托马斯·门罗所言:“随着新的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发展,随着老式技艺在变化着的世界中发挥着和过去不同的功能,在艺术和非艺术的技艺之间以及它们各自的产品之间已不存在明显的界限,相反,它们在许多地方是重叠的,而且是不断变化的。”[1]352从艺术或技术所占地位的不同来看,当前的艺术与技术呈如下三种共存又交错的关系。

       一种是技术“褫夺”艺术的关系。一方面,技术借用隐性的技术理性“褫夺”了艺术。数字时代居垄断地位的技术理性,使得人在感性活动中创造的客体反过来成为一种宰制人自身的异己力量,作为对现实应有批判功能的艺术则被整合进了技术社会的既定价值体系,成为一种意义被淹没的消费符号。可以说,“高科技对艺术作为消费品生产、保存、传播的便捷性,使艺术愈益趋向大众化与消费化,艺术在生产与消费的意义上改变了过去的经典性、传世性和永久性魅力而成为泡沫、快餐和一次性文化消费品,最后是文化垃圾、感官刺激、娱乐的商业性代替了‘诗意的思’、‘沉醉’和‘迷狂’。”[2]43人们追求技术化手段所制造的瞬间刺激和快感满足,使得艺术不断“非意识形态化”与“去责任担当性”,艺术的内涵、使命、灵气、活力因此被掏空或遮蔽。另一方面,技术通过显性的在场方式“褫夺”了艺术。从艺术的视角看,技术介入颠覆了传统的艺术媒介和材料,改变了传统艺术的存在方式。因为媒材的颠覆和规制的打碎,传统的艺术观念、艺术结构以及艺术传播随之改变,艺术成了可按市场需求被随意涂鸦和编排的“商品”,这触发了艺术“表达”的危机。此外,不少人为了追赶并超越别人的技术,也为了获得更大的市场利润,不管技术本身成不成熟,也不管自己会不会操控,几乎用顶礼膜拜的方式盲目追求新技术。这使得艺术不仅存活在技术的阴影下,而且常因技术的过分溢出而迷失自身。随着艺术“创作”不断被技术“操作”所替代,无节制的“炫技”遮蔽甚至取代了艺术。

       二是艺术“统驭”技术的关系。从艺术视角看,尽管数字时代技术广泛渗透艺术领域引发的商业化、娱乐化、大众化冲击了传统艺术的基石,但仍有少数艺术家坚守着传统艺术的殿堂和理念。因为“无数个无意义的、微不足道的、被置人当代社会机器中去的个人,仍然要去证明自己是一种精神的存在,他们的那种并不包含宏大理想的、看上去支离破碎的人生情感,仍然需要在艺术中得到肯定的表达。”[3]248于是少数有经验且有担当的艺术家往往把技术掌控在艺术的王国里,让技术成为表达艺术之思的有机形式。他们坚信技术只是也只能服务于艺术,永远无法替代艺术的创造。从技术视角看,一方面,数字时代的技术发明更需要艺术为其提供动力和灵感;另一方面,技术设计与产品也更需要艺术的指导与提升。科技突飞猛进所引发的产能过剩,使商品的使用价值日益失去意义。此时,“消费”本身成了一种表征财富、声望、地位、时尚的替代性满足。于是,怎样刺激消费欲望便成了技术产品的核心诉求。而把技术产品和艺术相结合的做法恰恰可以满足当代人显示自身声誉和时尚品位的利益需要。因此,设计者为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都设法把主体审美意识转化为技术客体,挖空心思从结构形式与颜色外观等方面激发顾客的购买欲。尽管有人把这种艺术化的技术产品斥之为一种烙着商品印痕的“审美幻象”,但如果换一种公允的眼光看,技术产品的艺术渗透又何尝不是一种“艺术性”的蔓延?艺术虽潜隐在技术的背后,但却主导了技术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并潜移默化地培养着人们的审美素养。

       三是艺术“融合”技术的关系。从艺术的视角看,在高新科技层出不穷的数字时代,技术性因素对艺术创作的贡献越来越大,其参与艺术创作的程度也越来越深,不借助高科技手段的艺术形式已很难表达艺术内容,艺术越来越趋向与技术“融合”。尤其在电影艺术、电视艺术、网络艺术、新媒体艺术等制作中,无论是美轮美奂的声音和图像,还是各种灵活自如的装置,数字技术是这些得以完成的重要媒介。不仅如此,那些高度依赖技术的艺术,作品本身就是由技术构成的,其精神内涵凭借创作者高超的技艺得以体现,技术已不仅仅是实现艺术目的的手段,而是融入艺术形式之中,直接参与了艺术内涵的表达,技术技巧与艺术主旨已水乳交融于作品之中。从技术的角度看,数字时代的技术无不渗透着艺术的因子,对于某些蕴含深邃艺术思想又制作精美的科技产品来说,其本身就是一件诱人的艺术品。那些存在于技术制作中的艺术实际上已经内化为技术的有机营养,已反置入技术。此时弥漫在技术中的艺术自身已拥有了技术的某些特征,它以独有的表达方式完成了对自身与技术的双重超越:既不屈从于任何实用目的,也不听命于任何审美意念,既实用又审美,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处于一种交融、化合、共生的状态。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技术不仅可以不与当代艺术对峙,反而还可能协助当代艺术实现由于技巧缺乏而原本无法实现的艺术理想,同时伴生具有新质内容的表现形式。通过艺术家和科学家的不断深入探索,当今数字时代涌现的网络艺术、三维动画、虚拟现实、互动游戏等新的艺术形态,几乎都体现了艺术与技术的融合趋势,这既影响了艺术的“出场”方式和功能范式,也影响了技术的变革速度与发展方向。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对于艺术与技术关系的说明只是一种便于理解的逻辑梳理与现象描述。这种用精简化的规定性描述为艺术与技术关系套上普适性范式的做法,可能使现象的丰富多样性有走向被思想与代码整合而变得机械齐一的危险。事实上,数字时代的艺术与技术关系盘根错节、复杂交缠,既二元对峙又共生融合。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艺术与技术之间为什么呈这种“对峙与融合”的关系?客观地说,艺术与技术关系纠缠的根源有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复杂因素,这里仅从艺术与技术本身的相同与相异之处找寻其“向心”与“离心”的驱动因子。

       就内在本质来说,艺术与技术作为凝结着物质和精神的特殊产品,与实践密切关联,实践是艺术和技术同源共生的客观基础。技术本质上是人的感性存在方式,是在对象化活动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呈现,是凝结了人类主体力量的一种对象化产物,“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4]88人们在实践中创造和运用技术形式、目的、内容、方法来改善生活、完善人生。这样,人类的创造本能在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中获得了极大的延展。同样,艺术作为人的感性存在方式,也是人类在对象性活动中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表现。正如马克思所言:“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4]87只不过艺术掌握世界的实践方式要通过政治、哲学、教育、社会心理等多种中介因素的耦合才能发生作用。艺术与技术作为感性存在方式,与社会生活本身的实践性有着本然意义上的契合,当代艺术与技术的结盟是内在于艺术自身的感性活动在技术时代的表现方式。不过,技术生存与艺术生存在表现方式上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表现为用理性处理与世界的关系,后者表现为用情感处理与世界的关系,这种差异又造成了艺术与技术的相互抵牾和相互排斥。

       就价值目标来看,艺术与技术作为改造自然、社会、人生的重要手段,都以追求真理为旨归。对真理的追求是艺术存在的历史使命,只不过这种真理通过非物化思维的方式达到不同要素之间的调和或整合,最后指向人类感性存在的自由,其真理性内容始终以自身为中介持续撒播一种超越于事实层面的存在之思。艺术的真理之思需凭借形式技巧的转化才能表现出来,否则就是缺乏艺术性的思想传声筒。因此,艺术需要技术技巧的加盟。艺术对于技术的需求潜藏在其追求真理的途中,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都想“说”“不可说”。事实上,当读者无法清楚地意识艺术家所传达的真理性内容时,他所能领悟的一切都是经由艺术家的技巧所唤起的生命体验,有时或许因此领悟到了一些连艺术家本人也并未意识到的难以言传的内涵。这种技术的形式美使得它与艺术具有极大的亲和性,艺术家不断利用新的技术,不断更新创作技巧,都是为了找寻更好地传达艺术内容的载体。从艺术的角度看,技术对真理的追求集中体现在形式美之中。不过,在追求真理的大道上,技术与艺术分别导向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正是这种分道扬镳使得技术遮蔽了当代世界的真实面貌。为了贴近人类存在命运的真相,只有寻求艺术的帮助才能使有限的生命穿越重重迷雾与蔽障,这或许是艺术与技术背离却又共生的深层原因。

       就功能特征来说,首先,技术的功利性与艺术的非功利性使得艺术与技术充满遮蔽与去蔽的矛盾。技术首要的原则是为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产品,始终以财富的增长和生产的发展为旨归,带有浓厚的功利性目的。技术以不断生成的物质力量满足了人们不断攀升的物质欲求。而艺术的根本宗旨是创造丰富的充满人文关怀的精神产品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它以非功利性的形而上追求为目的。然而,在逐利潮流的裹挟下,人可以为了财富与利润奉献自己的一切,包括肉体和灵魂,在技术的捕获下,人成了工于算计的“功利人”,技术释放出来的赤裸裸的充满诱惑的物欲很容易让人迷失精神的家园。此时,“不存在规范甚至真理,一切最终都是毫无意义的。”[5]180技术的逐利目的遮蔽了艺术对于理想的追求。可当艺术被逼入象牙塔内之后,艺术对人类自身有限性超越的本性冲动,又会令艺术对技术作出反击。艺术一方面通过大众艺术把人们在技术化生存中感受到的异化状况反衬出来,以唤起人对自身生存异化的感性自觉;另一方面通过自我不断变异的“反艺术”形式保持着对生活的否定,这种否定正体现了艺术的本质精神和力量源泉。从这种视角看,与技术的结盟恰恰是当代艺术突破技术化生存而导向真理之思的契机。

       其次,技术的确定性与艺术的不确定性使得艺术与技术充满对峙与融合的矛盾。技术的特征就是追求可计算和可预测的精确性。由于同质性和因果性,无论物质世界,还是精神领域,无论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空间,技术以统一性、标准化、可检验性、可重复性的方式控制着一切。然而,艺术却以对人类自身的原初生命的建构为旨归。人的原初生命如何生成以及朝何生成,对人类自身而言是不确定的,在存在的向度上具有无限的可能性。这意味着艺术充满不确定性:一方面,艺术以个性和自由表现为目的,具有自身的自由性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艺术在人类的原初生命建构活动中包含着无限意味,是不可测度和阐释的生命感悟,它标举着人的无限可能性和现实多样性,彰显着艺术自身的独一无二性与非标准性。相对于技术世界的精确划一,艺术世界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可在数字时代,技术按照技术理性的要求,对原本独一无二的艺术作品进行无限的复制与仿造,通过抹去艺术作品的“韵味”而把艺术变成确定、标准、整一的东西。不过,艺术又总是借助技术不断以费解的方式和陌生的面孔打破意义的确定性:一方面,艺术作出的每一种反抗都是具有明确指向性的符合逻辑的理性行为;另一方面,这种反抗又处处以结果的含混不定性呈现出一种非理性。

       重构艺术的生存方式永远是理论家的历史使命。无论是错综复杂的表象描述,还是有机辩证的根源分析,都喻示着这样一个事实:一方面,技术化已然成了当代艺术实践的表意形式,因技术的全面介入,传统美学遭遇了无法解释当代艺术实践的尴尬,这引发了“艺术终结”或“美学失语”的危机;另一方面,尽管艺术在技术的侵袭下遭遇了裂变,但艺术并未消亡,而是通过化身为“艺术性”潜隐于技术后获得了更强的生命力,这又为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某种契机。换言之,与技术结盟既是当代艺术发展的危机,也是当代艺术发展的契机。因此,如何在正视技术化造成当代艺术裂变的同时,努力从艺术与技术的共生和融合中找寻当代艺术的“超越之路”就是需要进一步阐释的问题。

       在技术变革日新月异的当下,技术与艺术的结盟并不以人的主观好恶而改变。因此,只有对技术与艺术进行双重的批判性反思,才能为建构新的艺术形态提供思想的动力。从技术的角度反思,技术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现代技术的发展依靠资本获得内爆能量,而资本的自我增值需要技术提供生长点。因此,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财富的创造都难逃资本增值逻辑的操控。艺术受资本的操控,在技术的伪装下化身为“文化工业”,这种“文化工业”又具有双重意味:既可能因其意识形态的欺骗性而麻痹大众,也可能因其流行文化的亲民性而普及艺术。即便是意识形态具有伪装性,仍然可能因艺术无意识地暴露其媚俗和强制而引起人们对当下机械、贫乏、无意义的日常世界的反思和批判,这种批判乃是对时代异化状况最真切的大众批判,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即便是艺术具有大众普及功能,也可能因情趣低下而摧毁大众的审美建构。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除了资本增值,还有为人类提供更好生存体验的冲动,其在改变生活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艺术观念、艺术形式及艺术结构等,这种“艺术裂变”也具有双重内涵:既可能是宣告传统艺术终结的判词,也可能是预示未来艺术将临的宣言。因此,如果仅仅停留于技术化对当代艺术的积极与消极作用的考察,则可能引发简单的肯定或否定的无休争吵,无助于当代艺术新形态的建构。对技术的批判应该源于对人类未来的深切关注以及对人类命运的深刻同情,只有这样才能为人类扬弃异化的时代状况,走向自由解放之路提供契机,才能使技术批判通向真正的“艺术之思”。从艺术的角度反思,艺术具有自律与他律的双重制约。一方面,真正的艺术具有深刻的自我意识与自我约束,不屈从于外在的压力而自由地表达自己对社会和现实的自律性反思,唯有如此才是艺术的完整表达。因此,面对技术异化,一些现代或后现代艺术用一种极端的背离与反叛方式表示了自身的坚守与持存。另一方面,艺术又受一定社会与历史的规范与制约,它会随社会的变迁与历史的演化而裂变,不可能持续不变地保持同一种形态样式,艺术会随着技术的介入与冲击向不同的方向演化,乃至面目全非。那些固守传统艺术抗拒艺术变化的行为无异于“堂吉诃德”。因此,新的艺术形态应该是坚守艺术内在特质的同时又与时俱进地随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只有既考虑社会历史的变迁,又坚持艺术自身的使命,才能为新的艺术形态提供未来的发展向度。

       数字化时代落实到中国语境的艺术创作,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如下观点:首先,技术不等于艺术。艺术应该“有技术”但不“唯技术”,决不能因为技术对艺术创作的重要作用就走向艺术生产对技术的依赖症。技术的工具理性特质注定其永远缺乏艺术的灵性,如果不把艺术价值中的人文关怀灌注进去,那么技术就是“非人”的“物化”呈现,结果必将会导致人的“异化”以及艺术的“蜕化”。对此,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曾提出过批评:“把艺术同技术混为一谈,以技术取代’艺术,这种作法是一些无能的艺术家所相当向往的手法,因为他们希望从实际的事物中找到他们在自己本身当中求之不得的援助和力量。”[6]17欧阳友权先生对数字技术时代的网络审美批评也可谓一语中的:“数字化技术的工具优势作为艺术的催化者,通过将非自然、非人性的成分引入时间、意识、理性、历史的世界之中,并运用超文本或超媒体符号思维的外在干预,形成自然呈现的中断和价值理性的阻隔,这种情形不仅会导致网络工具人为而任意地对人的愿望的生产,而且形成艺术对人性和人文的偏离和背弃。”[7]50就当代中国艺术实践来看,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艺术创作大量存在技术至上,甚至以技术代艺术的现象。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电影界对于美国大片的技术崇拜,这从中国深具票房号召的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等导演的技术模仿可见一斑。其次,技术虽然不等于艺术,但可以“化”为艺术。不过要真正把技术融入艺术活动之中需要艺术家具备“点铁成金”的本领。一方面,艺术家需对技术进行积累,只有熟练掌握了技术才可能为技术“化”为艺术创造前提条件;另一方面,艺术家要有超越的精神境界和终极关怀,只有这样才能不被数字化技术霸权遮蔽,才能驾驭技术并把其化为精妙的艺术韵味,才能做到“艺中有技”又“技融于艺”。客观地说,目前中国具有点铁成金的艺术家并不多,因此,应该在数字时代的艺术实践中鼓励并且允许艺术家大胆模仿或尝试创新“艺术中的技术运用”,相信通过一定的艺术与技术实践积累,会出现高新技术与艺术内涵的无间融合。最后,艺术应该“抛弃”技术。这里的“抛弃”并不是真的不要技术,而是说当技术与艺术深度融合后,人们欣赏到的是完整而独立的艺术品,看不出技术、材质、工具和技法的运用痕迹,“审美形式应当被视为与内容缠结在一起的东西”。[8]246这是一种“由技入道”的最高境界。从中国当代艺术实践看,技术的革新、喧嚣的市场与浮躁的心态使得能够“抛弃”技术的艺术家及艺术品比较鲜见,“得鱼忘筌”应该是我国艺术在数字化时代的努力方向。

       总之,数字时代的技术发展已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人类已离不开技术的进步和利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艺术也在不断创新,二者呈二元对峙又共生融合的趋势。这对传统艺术的价值构成、存在模式、传播方式及接受样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但也正是当代艺术实践中的技术性介入使得艺术呈现出一种全新的发展样貌。因此,我们既不要过度强调技术对艺术的积极影响,也不要过分夸大技术对艺术的危害作用;既不应当全盘否定也不应过度拔高当代艺术实践,而应当辩证地看待艺术与技术关系在当代的意义。

       *收稿日期: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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