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明磊[1]2002年在《我国财税领域寻租行为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一、 研究的最初动因及意义寻租理论是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经济学界的热门话题,也是当今经济学界最富挑战性的领域之一。由于寻租行为是对既得利益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是一种经济的负和博弈,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抑制公平竞争、阻碍制度创新及倡导社会不良风气等一系列后果,因此探讨如何监控和抑制寻租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寻租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我国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寻租行为。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采取了渐进式改革的战略,双重机制并存,增加了“权力搅进买卖”、进行寻租的可能性,在80年代由于存在“双轨制”的价格体制,寻租活动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商品价差寻求租金,到了90年代就由商品价差寻租发展到了后果更为严重的要素寻租,如竞相争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上市的指标等行为。寻租行为的发生使得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时常会偏离规范的、法制的市场经济方向,严重影响改革的正常、顺利进行,对经济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与此同时,在我国财税领域发生的各种寻租现象也较为突出,非法的寻租行为,如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案,涉案逃税金额达300亿元,又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广东世纪税案,骗税42亿元;合法的寻租行为,如国内商人转移资金至国外,曲线回国投资以获取给予外商的税收投资优惠,这违背了制度制订的初衷,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而且造成国内企业的不平等竞争局面。由于财税是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财力支持,而与财税领域相关的寻租行为和其他一般的寻租行为相比又具有获利的直接性、损害的隐蔽性、危害更为严重性等特点,因此有必要采取有力措施监控与抑制财税领域寻租行为的发生。<WP=3>二、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本文的总体思路是:采用寻租理论对于财税领域存在的典型寻租现象进行剖析,并探讨有效监控寻租行为的途径。本文首先简要介绍西方学者对寻租现象的探讨,分析寻租行为主体行为方式、主观动机和运作方式,以及寻租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然后阐明了财税领域发生的寻租行为的特殊性,并剖析了我国财税领域发生的典型的寻租现象。最后,针对我国财税领域存在的典型寻租现象,探讨监控寻租行为的有效途径。叁、 主要内容及观点(一) 寻租理论的一般分析 这一部分首先简要地介绍了西方学者对寻租现象研究成果和寻租理论提出的意义。其次对寻租行为进行一般分析,研究现代经济生活中寻租行为的主体,以及这些行为主体的动机和具体运作方式。第叁,对寻租行为的社会成本进行分析,详细介绍了布坎南关于寻求租金的叁个层次和塔洛克寻租模型,并得出以下结论:狭义租金规模<广义租金规模<寻租活动带来的社会成本,寻租活动带来的社会成本导致社会福利净损失。第四,对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论证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源在于混合经济下市场与政府职能紊乱,由于政府对经济的不恰当的管制或干预产生了租金。第五,对寻租行为的后果进行分析,寻租活动会产生以下一系列后果:导致资源浪费和社会福利净损失;阻碍制度创新,导致交易费用增加、扭曲市场规则;造成“暂时性收益陷阱”,导致对市场的扭曲愈加严重;可能导致腐败。(二) 我国财税领域典型寻租现象剖析财政对于市场经济生活的干预主要体现在分配领域里,财政收入制度、财政支出制度以及预算管理体制是国家参与社会经济分配的具体表现。在本章节首先对财税领域寻租行为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运作方式的特殊性、租金的特殊性和运作结果的特殊性这叁方面。随后对我国财税领域存在的典型的寻租现象进行分析,主要从寻租行为发生比较严重的几个领域剖析寻租现象:关税、增值<WP=4>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税收优惠、政府采购、国库支付制度和预算外资金使用和管理。在对具体、典型的寻租现象进行理论分析中,列举了大量的实际案例,从中我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寻租现象对经济生活产生的严重危害。寻租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而且创造出一群暴富人群,加剧社会分配不公,并倡导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人生观,给社会经济和风气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叁) 监控我国财税领域中寻租行为的对策本章节针对所提出的财税领域的典型寻租现象提出监控对策。首先论证强化监控财税领域寻租行为的必要性,这是由加入WTO的时代背景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环境所决定的,紧接着论证改革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并结合前述财税领域典型寻租现象提出具体对策。因为在现代经济下,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是由于政府对经济的不适当干预,所以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明确政府的补位职能、规范政府行为,这样首先从减少“租源”入手降低寻租者寻租可能性,其次增加寻租成本,抑制寻租行为主体的寻租冲动。沿着这一思路,有效监控财税领域中的寻租行为应从源头着手,尽量避免在制度制定、执行和监督环节形成的“租源”。具体措施是:进行制度创新,?
王成仁[2]2011年在《博弈与规制:中国风电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认为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风电产业也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的重点。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风电产业装机规模已居世界首位,新增装机连年保持高速增长。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风电并网难、技术突破难等问题一直存在。本文运用政府经济理论、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与规制经济学等理论工具,对风电产业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央地政府博弈以及企业行为等进行了深入分析,试图以政府行为分析的角度为解决风电问题提供良好建议。本文分析从供给与需求两方面展开。从供给来看,一方面,地方政府为套取补贴,铺开地区经济规模,赚取财税收入,争先占领风电产业。其深层次原因包括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机制、官员晋升机制和财政分权体制。另一方面,对于主要由国有企业构成的风机制造企业和发电商而言,发展风电这一国家号召的能源产业,可扩大企业规模、增加经济利润、提高未来收益、积累政治资本。加之国有企业存在软预算约束的情形,其投资行为更加注重政治利益而非经济效益。多种利益的合力促使国有企业纷纷投资风电,这也反映了企业对风电行业的良好预期。从需求来看,电网企业作为风电的直接需求者,决定着风电上网电量。相对于规模扩张迅速的风电来说,落后的电网建设条件制约着风电发展。一方面,风电具有间歇性、波动性和随机性的特点,对电网安全危害很大。若强制上网则需要在调峰、调度管理等方面做出大幅调整,给电网企业带来巨大成本,这些都使电网收购风电的积级性不高;另一方面,电网企业属自然垄断企业,同时具有社会公益性。电网在利用垄断优势获取双边垄断利润的同时,还追求着政治利益。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电网覆盖面、提升电网垄断程度等方式,增加企业的政治话语权和垄断能力。对于风电这一国家大力支持的清洁能源,电网企业虽不积极但也表示支持,这里不排除企业有借发展风电之机谋求其他目标的机会主义倾向。为此,必须要求电网企业在支持风电发展过程中,体现其公益性质,主动承担相关成本,减轻广大民众的负担。从世界主要风电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各国政府均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一是对技术研发的大力支持,以技术作为产业发展的源动力;二是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持续的政策优惠和税收减免等财政支持;叁是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电力消纳、交易和配额等问题,有效提升了电网对风电的吸纳能力;四是采用强制上网政策,要求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这些措施均值得我国借鉴。最后,本文提出要由中央政府这一强制力量来规制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行为,以求得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的战略对策。首先,地方政府要明确自己是规则制定者、监督者和仲裁者的角色,考核地方风电上网电量,协调风电供需双方利益,促进本地风电技术的发展。其次,要强化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提高企业投资效率,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垄断。再次,中央政府要从中国能源战略的整体出发,制定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具体发展规划,走以技术研发为动力,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科学、有序发展为目标的风电发展路线。
林瑛[3]2004年在《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文中提出寻租理论是20世纪中叶以来西方经济学界的热门话题,也是当今经济学界最富挑战性的领域之一,寻租行为是市场经济国家和转轨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但在不同国家、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寻租的程度和规模都各不相同。 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渐进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式一方面使得整个社会避免了激烈的动荡,但一方面,也为腐败寻租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特别是在政府干预多的领域,寻租活动更是猖獗。对于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来说,干预国民经济活动,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政府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兴办公用事业,而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购买性支出管理,由于变过去的分散采购为集中采购,它所达到的规模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降低了交易费用,提高了资金利用;但同时也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数额巨大,随着政府采购工作在全国面上的铺开,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则会造成公共支出的更严重的浪费,滋长寻租与垄断性腐败。 由于寻租行为是对既得利益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是一种经济的负和博弈,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抑制公平竞争、阻碍制度创新及倡导社会不良风气等一系列后果,而政府采购又是国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并实现政府消费行为市场化的重要途径,因此深入分析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探讨如何监控和抑制寻租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寻租理论出发,对政府采购及其寻租行为进行了分析,从而寻找治理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的一些对策。文章第一部分对寻租的内涵、分类、几个主要经济学派的寻租理论及意义进行了概述,并对寻租产生的制度环境、寻租的成本以及其行为的后果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对政府采购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其寻租的特点进行阐述,并对其寻租行为的产生原因、形成过程以及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进行了较系统的分析;第叁部分从我国加入WTO时代背景以及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需要角度,阐述强化监控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必要性,提出通过创新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快体制改革、加强道德教育等途径来强化监控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一些对策。
辜欣[4]2007年在《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寻租理论是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的热门话题。当这种理论所指向的行为逐渐渗入到政府采购领域时,由此便引起了采购寻租这一话题。目前面对社会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时期,政府采购领域的寻租现象尤为严重。由于寻租是非生产性领域的利益分配活动,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就是指主管采购的官员利用采购权向供应商索贿、或者供应商为取得采购合同向主管采购官员行贿的行为。实际上这两种行为又常常交织在一起,互相作用。我国正处于一个体制转轨时期,在这一过程中,渐进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式一方面使得整个社会避免了激烈的动荡;另一方面也为腐败寻租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特别是政府干预多的领域,寻租活动更是频繁发生。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必然伴随着政府的权力干预,在这一过程中,采购领域的寻租活动便频繁起来。政府采购里的寻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抑制公平竞争,阻碍制度创新,助长了政府部门的腐败作风,更造成纳税人采购资金的极大浪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纳税人和社会承担了寻租的全部成本。由于政府采购是国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并实现政府消费行为市场化的重要途径,因此深入分析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探讨如何监控和防止寻租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说明了政府采购与寻租的关系,对政府采购领域里的寻租产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进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的一般理论介绍、政府采购的现状、重点在于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其重点也在于阐述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表现形式和采购寻租发生的一系列外部环境和内部制度等方面的原因。第二部分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通过对采购各方主体的寻租或不寻租的利益分析,说明在现行体制条件下采购领域发生寻租的必然性。其间对博弈论的有关理论作了简要的介绍和说明,并以次为突破口通过对不同体制下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进行不同行为所最后获得的不同效益分析。第叁部分是对域外政府采购经验的介绍,从中可以得出值得我们借鉴的采购经验,再从这些方面着手来提出我们防止采购寻租的有效举措。该部分内容先以国外政府采购的起源与发展入手,再分别介绍了当今一些典型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尤其是这些国家对政府采购的许多有益的管制经验。最后再就这些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作一个简要的总结,从中不难得出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为后面对我国政府采购的寻租行为提出对策打下伏笔。第四部分是对防止我国采购寻租的而提出一些具体措施,也是文章的的最终落脚点和主要部分。前面对采购寻租的有关分析和国外采购经验的介绍总结,其落脚点就是为了防止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为采购寻租提出一些有益的对策。该部分先从防止采购寻租的必要性开始,从国际国内的大环境出发说明了对采购寻租的遏制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然后再提出了防止采购寻租的五个具体建议,这五个方面分别是: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的分离制度;减少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从源头上遏制寻租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强化采购寻租的制约功能;采购机构的合理定位。文章从采购寻租开始,对政府采购中的寻租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分析了政府采购寻租的可能性;然后用经济学博弈的方法说明了采购寻租在一定条件下的必然性,重点和落脚点则在于对防止采购寻租的对策探讨。
侯亭妃[5]2013年在《公共部门“灰色收入”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逐渐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灰色收入这一现象已经悄悄地蔓延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对经济发展、政治生活,社会道德风气都产生了诸多的不良影响。特别是经济生活领域,主要体现为拉大了收入差距,造成分化,激化社会矛盾。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扰乱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损害国家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的公平,造成社会不公,阻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灰色收入现象日趋严重,已成为我国腐败滋长的助推器。灰色收入究竟有多少?存在于何处?理论界的讨论还不深入。因此,规范灰色收入的定义,分析灰色收入产生原因,研究灰色收入的客观规律,并对如何规制灰色收入提出合理的建议已经成为遏制我国灰色收入增长的当务之急。寻租理论视角下的灰色收入问题分析是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结合中国政治民主化和政治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吸收并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研究成果,以寻租理论为视角研究当前我国政府为主的公共领域灰色收入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寻租理论对我国灰色收入问题进行分析,明确灰色收入这一非违法性租金收入的定义,找出灰色收入的来源,分析灰色收入的本质,对产生灰色收入的根源进行剖析,最后提出解决对策。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形式。以寻租理论为视角,以目前灰色收入问题为研究背景,运用经济学与行政管理学等大量理论知识阐述寻租理论,深入分析寻租的定义,本质及其表现。分析政府寻租行为产生的机理,以及由此带来的灰色收入之间的内在的逻辑关系。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灰色收入产生根源,特征及其危害。从源头上分析当前我国灰色收入产生的原因、灰色收入存在领域,灰色收入治理的对策等。借鉴国外寻租理论探索的经验,系统全面地阐述了转型期灰色收入的合理规制。文章由五部分构成:第一章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目前国内外对灰色收入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创新点及不足。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包括寻租的概念,寻租的本质,寻租的表现,寻租理论下政府行为分析;灰色收入的概念,灰色收入的本质,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寻租与灰色收入之间的内在的逻辑关系。第叁章详细阐述灰色收入危害。首先,降低经济效率,表现为扰乱社会分配秩序,激化分配矛盾,税收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利益。其次,信息分配失真,影响国家宏观决策,造成政府决策失误。再次,社会成本加大,产生寻租陷阱。最后,严重降低社会道德标准。第四章系统分析当前我国灰色收入产生的原因。首先,理论根源,公共选择学派和制度根源。其次,体制原因,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和政府角色定位不清。再次,监管惩罚机制不健全,法律不完善。最后,意识形态的分化和价值伦理观的错位。第五章结合寻租理论探索的经验,系统地阐述了转型期灰色收入的合理规制的具体对策。首先,按照市场经济的逻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其次,制度进行创新。改革财税体制及行政审批制度。再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最后,加强监督和制约机制。
王萌[6]2013年在《房地产市场各个经济主体的寻租行为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对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始终保持在20%左右,远远高于经济增长速度,一直拉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不仅如此,房地产业的产业链长、规模大,对其他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效用和促进效用巨大,是我国的主导产业,房地产业的波动会直接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同时,我国房地产业由于历史短而且速度快,所以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积聚了大量负面效用,具体表现在:房价“非理性”增长、土地市场秩序混乱、政府职能不明晰、房地产企业行为不规范、市场纠纷多等各个方面。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大量的寻租行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收归国有,政府垄断土地供应,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国有土地资源获得财政收入。考虑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房地产商纷纷展开寻租。而且,我国房地产市场机制不完善,仅仅依靠市场不能高效率得配置土地,很多时候需要政府的干预、监督甚至决策,导致权力寻租事件屡禁不止房地产市场上的寻租活动是一种非生产性的竞争活动,是一种社会福利的净损失。首先,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获得垄断地位,需要游说相关部门,需要浪费资源去寻求政府的特殊保护。其次,为了应对开发商的寻租,政府需要浪费资源去监督惩罚或者政府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设租,积极寻求与开发商“合谋,,最后,当寻租活动完成后,市场上充斥了大量的寻租者,为此,政府的监督部门需要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治理,否则会影响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且,寻租活动得以实现,政府与开发商瓜分垄断利润的同时,相关的生产者和购房者将为此付出代价,这种代价比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要高,所以导致了社会福利的净损失。本文在有限理性的假设下,对房地产市场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建立双方博弈模型,分析开发商、地方政府的寻租行为,本文总结出遏制房地产市场寻租行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改革过去以单一经济指标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第二,完善房地产市场机制,减少房地产行业中的政府干预。第叁,政府拿出部分上地出让金用来建设保障性住房。第四,加速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惩罚机制。
秦绪娜[7]2011年在《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与地方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大多数地区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压力之下如何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对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与地方政府行为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山东省目照市(地级市)为个案,运用一般政府行为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等理论,对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府行为取向进行纵横双向分析。首先,纵向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日照市政府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取向。研究发现,日照市政府行为取向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1978年到1988年的日照县时期,县政府重经济轻环境;1989年到1998年的建市十年间,市政府重经济兼顾环境;1999年至今,市政府力促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其次,横向分析了1999年以来日照市政府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取向。研究发现,1999年以来日照市政府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下,一方面依托于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致力于打造生态城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实现了相对协调,但另一方面,作为处于工业化初期的沿海欠发达地区,日照市政府的发展战略仍未脱离重化工业的老路,通过引进一些重化工业大项目发展地方经济,导致某些环境指标恶化,产生了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各行其道的两张皮现象。地方政府上述行为背后的动因何在?本文试从内外因两个层面进行剖析。在影响地方政府行为的诸多因素中,最根本因素是地方政府的利益权衡与取舍,这是内因。现实中,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利益的高度相关性,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其主导地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由GDP为核心的干部晋升考核机制、财政分权体制及监督制约机制构成的制度导向因素、同级政府间的竞争因素和辖区内微观主体的制约因素共同构成了地方政府行为的外部条件,它们作为客观环境因素激励和约束着地方政府行为的范围和边界。上述内外双重因素共同决定了特定时空下地方政府行为的基本取向:经济发展优先于环境保护。通过地方政府行为影响因素的剖析,本文认为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力促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最关键的是要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并将制度的激励性与约束性有机结合起来,确立正确的地方政府利益导向机制,以优化地方政府行为。具体制度安排包括:一是完善干部晋升考核体制,做到考核体系由经济指标为主向公共服务指标为主转变,由对上负责为主向对下负责为主转变;二是改革现行财政分权体制,对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作出合理划分和配置;叁是构建经济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经济与环境相关部门由分割封闭式管理模式向综合协调管理模式转变;四是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以形成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多元参与机制。
夏冕[8]2010年在《利益集团博弈与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研究内容:前言部分说明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及不足之处。第一部分研究内容,主要对政府是否能够作为利益集团以及什么是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界定。对政府的利益结构进行解析,结合该内容界定本文的研究层次。即通过两个层次来研究政府利益与制度变迁,其一,从国家层面上,制度变迁是国家垄断租金效用与微观经济主体效率的选择。其二是分析不同利益集团争夺政府资源的冲突,从部门利益的角度详细论述不同利益集团在本次医改中的资源优势与行为策略。第二部分研究内容,是在经济史研究和比较制度研究范式下,对我国医疗制度变迁的进行历史回顾。以医疗卫生制度变迁与利益集团的内在逻辑关系为主线,分析我国不同阶段制度形成于利益集团博弈行为之间的双向关系,并且挖掘分析不同阶段利益集团从“萌芽——成长——成熟”的历程,以及利益集团与制度变迁的互动关系。形成以利益集团为分析对象的“利益集团——制度”共同演化的范式下的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第叁部分研究内容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实证分析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两个重要规则的改变:一是分权化特征,即权力向地方政府和微观经济主体让渡,其中公立医院的各项权限开始具有经济主体的产权属性特征。二是筹资规则的变迁。即财政筹资向多元筹资模式转化。并且通过两个模型对其实证解释:其中模型Ⅰ为一般均衡模型,解释了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制度可能性曲线的变化,当国家租金效用递减或者租金效用殆尽时,国家代理人政府会实施供给型强制制度变迁,其效用函数导向将从租金偏好转向效率偏好。模型Ⅱ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于卫生经费投入的智猪博弈模型,是局部均衡模型。它是对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的局部博弈结果分析。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付博弈解释医疗卫生经费投入的短缺和资金的投入分布,通过双方的战略和收益函数分析卫生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的必然性,同时也证明了利益集团博弈行为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卫生投入的格局。第四部分研究内容,以利益集团分析的第二个层次——部门利益为切入点,重点分析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不同利益集团的资源优势与行为策略。包括对政府部门争夺政府资源的冲突的分析。通过专家咨询的方法,请有关专家审定利益相关者名单及排序,具体分析现阶段利益集团的类型。对各类型的部门及微观利益集团的资源和参与制度变迁的途径和策略进行系统分析。结合米切尔评分法,对筛选出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权力性和紧迫程度叁个维度的数据进行调研并对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差异性检验,最终形成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和利益集团力场分析。第五部分研究内容,主要对于现阶段医疗卫生改革的两个局部问题进行博弈分析。一是通过寻租经济学中经典的寻租模型对以药养医的寻租博弈中租的来源进行理论解释,比较了公立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在药品价格的差异,以实证分析说明以药养医的背后的寻租博弈现象对于社会福利的损失。二是对现阶段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点问题——公立医院治理改革进行博弈分析,从理论上证明法人治理制度是我国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第六部分在全文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分析并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政策建议。二、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主要通过国内外学术期刊网收集期刊、论文、相关年鉴等文献,通过国家统计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网站收集了国内外的考察报告、政策动态信息、各种年鉴、年报、统计报表和资料汇编。2.抽样调查方法:收集武汉市12家公立医院和14家零售药房的药品价格数据,同时选择全国市场销售排名前100的药品全部纳入研究样本,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剂型、规格、价格等。比较了公立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在药品价格的差异。抽样方法是样本地区根据医院的级别选择采取4层次分层随机抽样。采用完全随机的方法分别从每个层次按20%的比例抽取。选取二级以上的医院12家,其中二级医院5家,叁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构成是4家二甲,1家二乙医院。叁级医院构成是5家叁甲,2家叁乙医院。3.德尔菲技术:邀请30位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对医疗卫生制度涉及的利益集团进行界定、分类,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分析其博弈的策略和路径选择及其对医疗卫生改革的影响。4.博弈分析法:利用博弈模型模拟出利益集团博弈的路径,策略选择和结果。叁、研究结果1.制度在交易中起着指导交易主体间的利益分配和交易费用分摊的作用。我国的医疗卫生制度变迁与利益集团博弈之间存在双向演化关系。本文遵循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制度选择-制度变迁”的分析范式。对我国利益集团博弈与医疗制度变迁的内在关系进行解析。(1)建立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的内在机理模型,提出“制度可能性曲线的”说法。通过国家效用函数的变化解释了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制度可能性曲线的变化,当国家租金效用递减或者租金效用殆尽时,国家代理人政府会实施供给型强制制度变迁,其效用函数导向将从租金偏好转向效率偏好。证明当效率产权制度的交易费用递减效应,国家会将其效用函数的均衡点从租金偏好向效率偏好转移。政府效用函数结构的变动是解释制度变迁的关键线索。通过该模型解释了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的重大规则的变化:一是以放权让利为前导的公立医院产权模式的改变,公立医院产权模式为什么由国家垄断产权安排向产权多元化发展;二是筹资制度变迁,财政筹资向多元筹资模式转化,医疗保险制度为什么由国家财政型体制向保险型体制过渡。(2)通过博弈论的智猪模型解释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医疗卫生投入问题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和策略、结果。在中央和地方财政博弈的行为中,一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于医疗卫生投资收益的定位比较低,因此双方投入的意愿均不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相对于中央政府会有更多的投入,因为医疗卫生经费由地方政府更多程度受益。因此,地方政府会有更多的投入。无论中央政府是否投入,地方政府的最优选择是投入,该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不投入,投入)。2.本文的第二个研究途径是公共选择路径。(1)一方面,在经济学垄断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得出结论:“垄断”是租的来源。医疗服务是必需品,其弹性小,垄断利润高。在理论分析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比较了公立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在药品价格的差异,结果发现公立医院价格均高于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从而佐证了公立医院的“销售垄断权”,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源之一。通过对药品价格背后的寻租博弈行为的分析,得出结论:医院在出售药品方面的垄断是变相行政垄断的结果,直接的经济监管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为制度变迁提供了可能性和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寻租博弈模型计算出寻租和接受寻租的最优概率,在此情况下可使其额外收益达到最大。(2)公立医院改革的出路在于如何从制度上确定各博弈方权利的边界,只有合理的边界界定,才能实现公共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均衡。对于公立医院权力(利)博弈结构的分析提示:产权和契约的明确是解决医疗卫生领域无序博弈的有效手段。3.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力量均衡度非常低。如何使医疗保险不被部门利益左右,成为平衡各方利益的关键点,是影响中国医改和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的方向的一个重要决策切入点。四、本研究的创新性1.采用利益集团博弈这一独特视角研究医疗卫生制度变迁。从制度经济学研究角度对医疗卫生制度的内在规则进行概括,揭示制度与利益集团的共同演化过程。2.采用抽象分析与具体分析相结合,“一般均衡”与“局部均衡”分析相结合进行研究。本文在均衡分析的指导下,对医疗卫生制度变迁与其背后利益集团关系进行了抽象的一般均衡分析。构建政府效用模型解释医疗卫生制度变迁中一般性现象,并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于卫生经费投入的博弈现象,以及医药分利集团对于药品垄断利润的控制进行解释。
李相范[9]2010年在《土地违法行为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认为本文以法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以土地违法为切入点,采用多视角、多层次、多方法对中国当前土地违法现象的制度困境及其原因与出路进行了系统地论述。文章认为,当前中国土地违法量大面广,土地制度在遏制土地违法过程中效力缺失的现实说明了土地违法的实质是一种制度性违法。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对土地违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制度安排缺失正是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无论是微观经济主体的土地违法行为,还是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制度缺失都是土地违法行为产生的决定性因素,而这是由土地本身的经济属性与土地在中国的特殊作用决定的。这两种土地违法行为都是理性的微观经济主体或政府在给定制度安排下不断进行博弈的结果,是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后的理性选择。土地违法的这种经济逻辑说明,遏制土地违法必须要从制度创新入手,遏制土地违法的出路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改变博弈的结构,减少土地违法行为的收益,加大违法的成本。
王江峰[10]2006年在《我国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二十年来,中国企业的并购高潮一浪高过一浪,令人瞩目。相应的,有关企业并购的理论研究也成为热点,不同于国外的是,在体制转轨背景下的中国,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府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参与企业并购,由此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所以,研究我国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是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的。虽然也有学者对中国特殊转轨背景下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行为进行了研究,但是,从政府动因、行为、绩效进行全面研究的还不多,本文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对我国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本文认为,在企业并购制度短缺和市场制度功能缺位的双重约束下,政府介入并购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政府干预并购过多导致了许多负面效应,因此,政府应该减少对企业并购的干预。 本文首先用规范分析的方法从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角度论证了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必要性和弊端,提出最佳的企业并购方式是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其次,由于我国政府干预企业并购具有多重动因,因此本文用规范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从产权制度基础、消除国有企业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接下来,论文分析了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本文认为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目标是多元化的,在利益主体分化的格局下,中央政府的行为目标更具有全局性和社会性,而地方政府行为更倾向于实现地方利益目标最大化,因而其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国企并购的热情更高。同时指出我国政府参与企业并购具有资产所有者与社会管理者的职能混同和市场化行为与行政化行为混同两方面特征。关于政府干预企业并购的绩效。通过规范与实证分析,本文认为政府发挥的正面效应主要体现在行政协调,产业政策导向等方面。而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其一,并购寻租模式下的政府行为往往造成社会资源和社会福利的损失;其二,产权转让的无偿划拔方式从长期而言并不能使得公司绩效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其叁,政府干预并购范围过大以及并购决策的不科学导致的非效率。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对如何规范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合理定位政府角色提出了建议。本文认为政府应该减少对企业的微观干预,在并购中充当引导者、协调者、监督者,中介者和服务者的角色。这就要求政府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同时强调我国企业并购的最终目标模式必须采取市场方式,同时发挥政府的合理作用,在政府角色合理定位的前提下实现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才是企业并购的最佳方式,才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
参考文献:
[1]. 我国财税领域寻租行为分析[D]. 汪明磊. 西南财经大学. 2002
[2]. 博弈与规制:中国风电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王成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
[3]. 我国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行为分析[D]. 林瑛. 浙江大学. 2004
[4].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对策研究[D]. 辜欣. 西南政法大学. 2007
[5]. 公共部门“灰色收入”治理研究[D]. 侯亭妃. 东北财经大学. 2013
[6]. 房地产市场各个经济主体的寻租行为分析[D]. 王萌. 东北财经大学. 2013
[7]. 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与地方政府行为研究[D]. 秦绪娜. 浙江大学. 2011
[8]. 利益集团博弈与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变迁研究[D]. 夏冕. 华中科技大学. 2010
[9]. 土地违法行为的经济学分析[D]. 李相范. 吉林大学. 2010
[10]. 我国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王江峰. 西北工业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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