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红[1]2005年在《论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进程的阶段性》文中研究表明创业投资已经成为20 世纪末以来最重要的经济现象之一。为了对创业投资有一个全面深入地了解,本文首先引入了“创业投资的发展阶段”这样一个概念,将创业投资作为一个历史事物来看待,从而将其发展进程确定为本文的研究对象。论文从创业投资的运行机制入手,创造性地对创业投资运行机制的分析作了静态与动态的划分。通过对创业投资静态与动态运行机制的研究,大胆提出了创业投资发展进程的四个应有阶段,并确立了这些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准,从而给出了比较完整的创业投资发展进程的动态模型。根据创业投资发展的动态模型和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准,论文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创业投资的发展进程进行了检验。通过对中国创业投资发展进程的检验,论文认为: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目前尚处于起始阶段的早期。最后论文根据创业投资发展的规律,对中国创业投资未来的发展做了一些大胆预测,并给政府和创业投资企业提出了一些建议。
张建平[2]2000年在《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模式与途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全球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发展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作用,而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产业化主要依赖创业投资。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创业投资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动机,是知识经济的推进器。创业投资促进了创新与高科技产业化,加速了知识经济的形成,使经济增长日益集约化,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维持了经济繁荣稳定。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和十多年来对创业投资的经验探索证明,我国经济总体素质不高,高科技产业落后,缺乏创新等一系列问题,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投资有密切关系。我国发展创业投资是21世纪迎接知识经济挑战,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综合国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在目前阶段,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有助于缓解结构性资金矛盾、扩大有效需求、推动技术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适应网络经济和新经济的需要。 在回顾国内外创业投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发展创业投资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总结出我国创业投资发展面临的五大问题,即创业投资的入口——投资主体问题,运作问题,出口——退出机制问题,创业投资的发展环境问题和人才问题。在创业投资的发展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有所不同。因此,政府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创业投资的不同发展阶段所面临的不同问题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应当根据创业投资不同发展阶段的突出矛盾问题,抓住重点,解决关键问题。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探讨了创业投资的理论内涵,我国发展创业投资的基本模式和主要途径。为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发展道路,在研究分析美国的“民营官助”模式、欧洲的“大企业联合政府参与”模式以及日本的“官民结合”模式利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发展创业投资的总体模式应当是“官助民办”。该模式由创业投资的入口模式、运作模式、监管模式、国际合作合作模式及出口模式等子模式构成。 所谓“官助”,即政府应为创业投资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外部环境;在创业投资的启动阶段,可以出资兴办一批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投资担保机构,对民间创业资本起引导和示范作用。但这部分创业投资一要设计一套相对严格的委托——代理制度,并实施严格监管;二要注意政府出资的阶段性,当创业投资起步以后,政府资金应逐步退出创业投资领域,因为政府资金的运作不完全适合创业投资的本质要求。 所谓“民办”,指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应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在政府营造的良好环境中,私人资本、企业资金、机构资金和外资成为创业投资的主要来源;创业基金或者创业投资公司得以建立并规范运作;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在创业企业的发展和上市过程中发挥有效作用;国外创业投资纷纷投向国内的创业企业。创业投资的退出可以充分利用内地创业板市场、香港特区创业板和海外新兴市场上市,可以方便地采用股权转让方式,也可以适时解散清算。 为实施这一发展模式,在我国需要走以下八条途径:正确认识创业投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创造有利于创业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和培盲创业投资主体机构;完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有步骤第建立和发展多种退出方式: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创业资本家;创迭条件积极利用外资;发挥高科技园区培养创业企业的优势。在当前发展阶段 最重要、最紧迫的的途径有三条 包括营造外部环境、发展创业基金和完善退出机制。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制订和修改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创业役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给子税收。补贴、担保等必耍的政策扶持;通过制度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环境;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为创业投资提供良好服务的一般中介机构和专门中介机构,公正。公平对待民营企业;这是创业投资健康发展赖以存在的条件。 解决入口问题很重要;因为没有创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公司,大部分民间资金和机构资金难以进入创业投资领域。我国应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确定适合我国国惰的创业基金发起。组织和管理方式。创业基金可以采取公募和私募相结合的办法,至于以哪种办法为主很难从理论上简单判定;需要在市场中经过实践检验后才能确定。目前公司型创业基金较契约型可能更合适,但发展方向应是私募型的有限合伙制,即契约型。应允许保险基金等非银行机构进入创业资本市场:对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准入限制的解除应在我国金融改革比较到位的条件下进行。创业基金的组织形式可以有两种,创业基金(含创业投资公司)和企业附属的创业投资机构。为了防范风险,创业基金的内部组织必须坚待三权分立的组织结构;无论是公募型基金还是私募型基金,都应进行监管。 如果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没有出口,创业投资的正常循环运作就会受阻,全社会的创业投资就不可能有一个大发展。我国内地目前急需创业板,但条件不够成熟,在法律和制度上需要做?
徐京平[3]2014年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已成为我国当前发展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种经济社会的重大战略转变进程中,科学技术进步扮演着重要角色。而科技创新的活跃、科技成果的研发以及高效的产业化都需要至关重要的市场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已成为承载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推进科技产业发展以及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柱,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具有较高的贡献度。然而与之不相符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各个发展阶段中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桎梏。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也是学术界的热点研究问题,也已经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很多研究都是简单地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或者某一方面出发,通过简单的视角去研究探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涉及到的诸如中小企业融资的结构和效率、融资的渠道和创新、融资成本和收益等问题,缺乏一些系统全面地研究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文献。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完善,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比较狭窄。因此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系统地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使其与各类融资主体、融资环境在体系中和谐共生、互促共荣。基于此,本文选取美国、德国、印度等典型国家的融资体系做对比评价,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国现有融资体系尚不完善,探索我国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有效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介绍本文研究背景、意义和研究现状,并对文中涉及到的相关理论和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是分析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融资体系现状,并选取典型国家做比较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再次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总体构建思路。主要是在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特征、资金缺口以及融资能力的基础上,采用可拓方法对现有融资体系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总体构建设想。最后是策略层面,构建多重一体两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以多层次直接融资体系为主导,以多元化间接融资体系和功能性社会支持体系为两翼。其中多层次直接融资体系又以涵盖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融资体系和创业投资为主导,以企业债券融资以及场外交易市场为两翼:多元化间接融资体系则是以包括科技银行、社区银行以及民营银行为主的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导,以传统大型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体系为两翼;功能性社会支持体系则以信用体系为主导,以财税、法规支持和政策性金融支持为两翼。
陈晓南[4]2005年在《创业投资与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化》文中研究表明长三角经济区,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开放带和沿长江产业密集带组成的“T”字型产业布局的结合部,是全国经济、科技和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东部最有可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地区之一。目前,长三角大多数城市已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产业结构正向高新技术产业化方向演进。 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动机和加速器”,创业投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创业投资是现代财富神话的缔造者,其独特的制度功能、要素功能和嬗变功能,促进创业成为文化,逼迫产业前移至实验室,催化创意嬗变成财富;其出色的经济绩效已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长三角必然借重创业投资建立起拥有自主创新机制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模式,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实现社会生产力质的提升和量的倍增,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以强有力的经济发展带动全国经济布局的改善。 本文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的视角,运用创业投资的基本原理,对创业投资促进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机制和条件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论文在综合分析长三角的区域构成要素和经济发展要素的基础上,对长三角产业整合演化趋势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空间布局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探讨了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论文从创业投资功能、区位选择、要素效率、投资绩效等方面解析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现机制;同时,就长三角中小企业发展、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进行了专题研究。最后,提出了构建长三角创业投资体系的设想。 本文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是长三角并行不悖的产业发展方向,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化必然借重创业投资才能进一步加快新兴产业的形成和传统产业的提升。据此,根据自身的区域经济累积因果效应,长三角北翼苏南地区应以创业投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内生化”为主,增强自主技术创新型产业发展;而南翼浙东北地区应侧重以民间资本驱动产业升级为主,用先进的适用技术改造和
朱奇峰[5]2009年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其中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定含义是在中国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包括在中国设代表处从事投资的海外私募股权基金。中国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经济发展阶段,急需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经济增长模式战略转型。因此,要发展大量的创新型企业和进行大规模的企业兼并重组。然现有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金融功能难以对此提供有效支撑。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中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国际经验表明,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和企业的兼并重组所需的金融功能需要由私募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基金来提供,私募股权基金已经成为发达国家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渠道。由此可见,加快发展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意义重大。但由于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理论界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内涵、定位、治理机制、外部支持环境、推动模式、组织形式、监管模式等尚未明晰,导致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整个金融结构中所占比例过低,尚不适应产业创新和经济转型的需要。因此,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第一次较系统地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问题进行论述。笔者从产业融资需求角度剖析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内涵及其运作流程着手,从金融功能角度对中国私募股基金的金融属性及其在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定位进行了重构,并结合人力资本特性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机制构建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和基金是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发展模式应从政府强制引导下的市场推动模式向盈利预期诱致下的市场推动模式过渡;应将有限合伙制为主的组织形式做为未来发展方向改革相关制度;立法和监管上要采取开门主义和行业自律监管为主的观点。同时,结合国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经验,对如何构建和完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外部支持环境提出了笔者若干政策建议。
卢珊[6]2012年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合作中的补贴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合作中的补贴研究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之一,论文从两者的合作现状出发,考察孵化器、创投、创业企业的合作关系,并将政府公共政策的设计机制纳入其中,建立多种模型并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合作中的补贴研究,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建立孵化器与创投协同系统框架。本文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有必要进行协同合作。从协同发展的视角出发,对孵化器与创投的协同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地分析,将协同学的思想运用到演化博弈模型中,通过构建孵化器与创投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两者的进化稳定策略,找出系统整体体系结构及支配系统协同发展的宏观参量。(2)建立孵化器与创投协同效应与合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管理协同理论建立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协同效应评价指标体系,试图了解两者在协同合作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关系。在对孵化器与创投协同合作机理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模糊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协同效应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逐步多元回归方法提出以线性模型来量化孵化器与创投协作因素对合作绩效的显著性影响,根据重要性的不同提出相应改进措施,进一步引导孵化器与创投的融合功能和意义。(3)设计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合作的补贴激励机制。政府与孵化器之间存在激励与约束并存的委托代理关系。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与委托代理模型,探讨孵化器在不同信息条件下,政府最优激励机制,从定量角度对政府补贴方式给予分析与论证,进一步拓展了委托代理理论的应用领域。政府对创投的补贴设计机制将创投与创业企业纳入一个统一的框架,从风险度量的角度解释政府如何根据创投付出努力程度等相关信息制定其补贴力度;如何有效监督创投的行为,降低可能存在道德危害问题,提高政府的补贴效率。(4)建立三方模型衡量政府税收补贴政策对各方投入的影响。本文分别构建孵化器、创投、创业企业的收益模型,加入政府的财税政策,用以考察政府税收和补贴政策对三方合作行为的影响,寻求政府介入三方合作的合理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避免三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无效率,为政府公共政策的有效运行提供参考。
万坤扬[7]2007年在《基于支撑环境分析的浙江创业投资发展对策研究》文中指出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催化剂”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创业投资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创业投资在本国的发展。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比较,浙江创业投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创业投资发展的滞后制约了浙江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快浙江的创业投资的发展。首先,通过国内外文献研究发现,创业投资在各国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告诉我们,适宜的支撑环境的培育与建设是创业投资业蓬勃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建立有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创业投资体系的先决条件之一。为此,本文通过对创业投资支撑环境的实证分析来研究浙江发展创业投资的对策。其次,借助理论分析和数据实证,本文系统分析了创业投资的支撑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和政府支持政策环境对创业投资的支撑作用。第三,借助SPSS软件对浙江、北京、上海等10省市的经济环境、科技环境、政府支持政策环境和创业投资发展状况作了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通过因子分析,本文把支撑环境分为5个主因子: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模式、企业主导型科技环境、政府主导型科技环境和政府支持政策综合水平,并就5个环境主因子与创业投资之间的关系提出了7个假设,然后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利用SPSS软件)和结构方程模型(利用AMOS软件)验证了这些假设。最后,根据第四章的实证研究结论,本文认为发展浙江创业投资就是要优化经济环境、培育“企业主导型”科技环境和完善政府支持政策环境。借鉴国际国内经验,结合浙江实情,对如何优化经济环境、培育“企业主导型”科技环境和完善政府支持政策环境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
张晓晴[8]2006年在《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1985年中国首次引入了“创业投资”概念以来,创业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已有二十余年,但无论从创业投资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科技产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贡献来讲,制度引入后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绩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注重创业投资形式上的引入,轻视创业投资公司内生治理机制的构建,最终解决不了高运营成本、高代理成本和弱激励机制等基本问题。论文力图从理论上揭示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这些困扰中国创业投资业发展的问题的政策建议,为繁荣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理论、推进和完善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的实践做出贡献。 创业投资涉及投资者、创业投资家和创业企业家三个行为主体和两层委托—代理契约,面临着特定的公司治理问题。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带来了公司治理问题,创业投资高交易费用的运行特征引起人们对创业投资治理机制研究的高度关注。论文将交易费用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共同治理理论以及金融契约理论进行理论综述,作为研究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的理论基础。 论文采用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简述创业投资的起源、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基础上,分别从政策、法律法规、金融、社会中介服务和文化等环境要素方面对中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外部环境进行描述和分析,并对中国创业投资的微观治理机制的困境和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概括和总结。论文提出,中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制度变迁的认知阶段、兴起和缓慢发展阶段、完善和调整制度结构阶段、制度创新阶段;中国创业投资微观治理机制的主要问题包括运作问题、投资主体问题、人才资源稀缺、组织制度滞后等。 论文以创业投资公司运作中两层激励约束契约的设计为切入点,探讨与此相关的创业投资机构组织形式、创业投资契约和创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等问题。投资者与创业投资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创业投资中的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论文对创业投资组织形式的变迁和有限合伙契约形成的制度环境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考察了有限合伙契约的历史、产生原因及其制度框架,揭示了有限合伙契约对创业投资家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其制度优势。论文对创业投资家激励约束机制在中国的探索与实践进行分析,包括中国创业投资组织形式的历史考察、中国有限合伙契约的实践及适应性分析和中国创业投资家激励与约束机制存在的问题。论文提出,由于大多数政府创业投资机构都是公司制,不能实现有限合伙制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经营管理人员缺乏激励,经营者没有长远的职业规划与经营打算,比较注重眼前利益,与创业投资者中长期投资的属性相悖,导致创业投资机构缺乏发展后劲,影响创业投资的效率。
王宏峰[9]2002年在《高技术产业融资论》文中研究说明高技术产业被世界各国普遍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未来经济的“制高点”,得到了各国政府的极大重视。我国在新世纪面临着用高技术产业带动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用信息化促进工业化进程的艰巨任务,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在我国新一阶段的工业化进程中,被赋予了异常艰巨的历史使命。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直接面对全球高技术产业的竞争,如何有效推动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高技术产业是我国现实经济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推动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如何有效地筹集资金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持续发展?这个问题是一个在理论上缺乏研究和在实践中较为迷茫的问题。本研究结合现实,致力于从理论上回答这些问题,并提出现实经济中有参考价值的建议。 本研究共分四个部分、八章,按照“高技术产业的特性与发展模式——高技术产业资本形成的理论模式——高技术产业融资的国际实践与经验——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以及融资的具体实践与对策分析”的四段式分析方法,分析高技术产业融资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力图从理论和实证方面两个方面相结合,提出理论框架和发展战略,对解决这一课题做出基础探索,对分析我国高技术产业的资本形成和持续发展问题做出贡献。 本研究认为,“二元经济理论”和“二元金融理论”为本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研究参考基础,但是,从现代高技术产业发展角度研究产业发展的资本形成问题,仍然是当代经济学尚未深入讨论的重要理论问题之一。 本研究通过对高技术产业的产业特性分析,提出在当代经济体系中,传统工业化进程下的“二元经济结构”尚未得到“一元化”的状况下,高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后工业社会信息化时代的出现,形成了高技术产业与传统工业在工业结构内的新的“二元经济结构状态”:传统产业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最初的原始资本积累和人力资本积累,高技术产业为传统产业的产业技术水平升级提供技术和装备,最终形成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升级;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与高技术状态下的新“二元经济结构”相互叠加、符合,构成了一个复合的“泛二元经济结构”。在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高技术产业内部,又存在着产业主体的“二元形态”、市场垄断竞争类型的“二元市场结构”、发展路径模式的“二元路径”。由于以上四种“二元化状态”相互交叉复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形成了整个经济体系的复合“二元结构”相互作用体系,本研究统称为现代经济体系的“超二元经济结构”模式。这就形成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超二元结构”模式理论。 以此为基础,对于高技术产业资本原始形成的途径、高技术产业融资的“超二元化结构”体制模式及其效率问题分别进行了论述,提出决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中金融支持体系的“超二元结构”和高技术产业融资的系统理论模式:大银行、主板证券市场支持以模仿创新技术、规模垄断为主要特征的规模垄断型高技术产业,中小企业的银行、私募资本市场的天使投资和创业资本投资、创业板证券市场支持以原创性创新技术、技术垄断和中小企业为主要特征的技术垄断型高技术产业。还对高技术产业融资的体制模式和路径选择效率进行了分析。高技术产业融资的“超二元结构”模式,形成本研究的理论分析体系。 运用“超二元结构”理论模式,结合西方各国高技术产业融资的实践,对于高技术产业融资的“二元结构”市场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论述,分别对于融资市场发展战略、融资途径以及融资工具进行了经济分析,并着重对于创业资本市场体系进行了理论与实证结合的分析研究。一 研究认为,政府在促进高技术产业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发挥作用的方式上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对于高技术产业投资激励的理论效应是通过多种投资激励措施增加资产的报酬率来诱导扩大投资,高技术产业由于税收导致实际收益率上升,则引起资源在各个产业之间的重新分配,分配的结果导致高技术产业的可利用资源扩大,分配有利于高技术产业的更好发展。国家财政投资作为行政型纵向筹资机制伴随物的以财政为主渠道的投资体制,最主要的长处是便于办成一些大事,但是这种低价资金提供机制有悻于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靠倾斜政策大力支持发展起来高新技术产业,缺少激烈市场竞争压力,容易失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机制动力,所以政府直接配置资源应当注意可能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 技术垄断型高技术产业由于其特有的风险特性,其融资的私募资本市场对于创业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创业板股票市场融资作为融资体系最关键的收益环节和创业企业可持续融资市场,对于技术垄断型高技术产业融资体系的具有关键作用。技术垄断型高技术产业债务融资市场作用分析表明,政府信用担保对于原创性创业企业的债务融资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规模垄断型高技术产业由于技术的成熟性,其融资体系相对于具有优势,较易得到政策金融的信贷配给支持,银行融资、大项目融资等规模型融资市场也偏重于对于该类产业的支持;通过在证券市场IPO融资、产业整合融资等措施,可以取得较为充裕的资金,得?
杨旭才[10]2007年在《中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与委托代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创业投资对于推动更多创业企业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对于加强整个社会的创新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创业投资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性”,以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与以市场为主导的发展模式相比具有不一样的特征。其中,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对创业投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但这个问题在国内目前的相关研究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本文主要从创投资金来源的角度分析我国创业投资产业目前的发展状态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首先,本文以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方法,剖析了我国创投产业目前的发展状态;考察了创投机构、创业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以及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分析了我国创投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在政策法规、社会文化、人才队伍、中介机构等多个层面上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障碍。这些研究取得了一些新的发现,如“技术项目高于创业团队”的投资评价标准在创投业中盛行;政府行为广泛存在于有政府资金背景的创投机构决策过程之中;创业企业将创投等同于普通投资的倾向严重;创投机构存在投资组合分散与集合的矛盾;国有资金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差,等等。其次,以现状调查分析为基础,通过对创业投资产业中理论的分析,本文建立一个创业投资与创业企业之间的一个数理模型,分析了在满足一定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约束的条件下创业企业的资本结构模型。通过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对有政府政策影响的情况下,以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约束效用为条件,分析了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家在创业企业中基本工资收入、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比例,激励创业企业家的股权比例及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建议的影响做了数理的分析。得到了以上多个方面因素相互影响到参与人的行为的结论和比例的确定途径。进而本文分析了对风险投资活动的几种政策措施:政府为企业家的培训费用,设备投资的补贴,生产阶段的产品补贴。尽管这些措施都激励了企业家,只有成本-效率式的政府服务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福利。最后,本文依据前面从创投资金来源角度对创投产业所进行的分析,运用案例方法,选择了三个典型城市运用财政资金于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不同模式进行对比研究,以发现各自的特色,为寻找财政资金在创投中的最佳运行模式奠定科学基础。
参考文献:
[1]. 论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进程的阶段性[D]. 王建红. 河北大学. 2005
[2]. 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模式与途径研究[D]. 张建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0
[3].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研究[D]. 徐京平. 西北大学. 2014
[4]. 创业投资与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化[D]. 陈晓南. 四川大学. 2005
[5].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论[D]. 朱奇峰. 厦门大学. 2009
[6]. 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投合作中的补贴研究[D]. 卢珊. 天津大学. 2012
[7]. 基于支撑环境分析的浙江创业投资发展对策研究[D]. 万坤扬. 浙江大学. 2007
[8]. 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D]. 张晓晴. 西北大学. 2006
[9]. 高技术产业融资论[D]. 王宏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2
[10]. 中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与委托代理问题研究[D]. 杨旭才. 天津大学. 2007
标签:投资论文; 创业论文; 私募基金论文; 股权投资企业论文; 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创业投资企业论文; 科技孵化器论文; 创投中国论文; 技术创业论文; 股权分配论文; 创业资金论文; 有效市场论文; 投资论文; 风投论文; 融资论文; 科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