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利用论文_汪香林

论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利用论文_汪香林

汪香林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四川,西昌,615000)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之间的关联越发密切,身为如此矛盾的统一体,它们具有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联系。可以透过两者的关系来进行地质灾害的防治及地质环境的利用。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利用

引言

因为地质灾害的产生会被其所在的地质环境所影响,所以,其产生于特殊的环境。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成为了人们进行经济社会活动必须完成的工作。由于地质灾害的持续产生,在相应知识得以普及的状态下,人们越发体会到地质灾害与地质保护相互间的关联。对于人们过分改变地质环境的状况,将会引发更大的地质灾害。若未尽快进行防治,或者未通过有效的方法给予保护,就会令其处于恶性循环当中,最终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联系

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身为两个相互矛盾的统一体,互相影响、互相关联。防治灾害的过程是对环境质量进行保障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改善地质环境令灾害的程度降低的效果,从而地质灾害的防治及地质环境的利用构成了互利的关系。

1、地质环境限制着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构成于特殊的地质环境当中,不论哪种类型的地质灾害都一定要以地质环境为主,换言之,脱离了地质本身,就无法产生地质类的灾害。

2、地质灾害能够改变地质环境。有的地区只要产生地质灾害,就会引发地质环境的改变,而这些地质环境的改变属于地质灾害改变和重建地质环境的过程,也属于地质灾害无法逆转的结果。

正确来讲,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属于辩证关系。对于地质环境变动的众多体现方式中,地质灾害是其中一项,对于地质灾害的产生过程而言,恶化地质环境的现象随之而生。所以,政府应当加大力度,将防治地质灾害及保护地质环境进行结合,拟定出科学、合理的防灾对策。应当对于执行环境保护规划方案的策略时,将两者相互协调,将地质灾害防治内容作为重点,具体从地质灾害的种类进行区别,将相关的治理、防灾乃至应急措施制定出来。并且对于进行灾害治理方案设计而言,应当考量地质灾害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将地质灾害被环境束缚的内容进行明确[1]。

二、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利用中的问题

从防灾减灾的方向分析,人们所要面对的正问题是地质灾害危险性,而反问题则是地质环境的利用。以危险方向来看,要找出地质环境的危险范围,并逐渐创建起调查范围、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等防治措施,所有部分也都形成了相关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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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方向来看,应当找出地质环境的安全范围,因此初步创建了区域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工程容量评价、功能划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以及风险调控的工作思路,而作为研究的深度还非常有限。从这几方面看待问题会令科学利用地质环境逐渐完善,也会成为工程地质学、岩土工程学以及地质工程学的任务。由灾害风险来看,不存在风险是不可能的,完全消除风险也并不可能。人类对于地质灾害的表现意识不够科学,应当和风险共存,并在适当的状况里规避危害的发生。

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的提出可能会相对容易接纳,可是以长期的观点来看,由于后者包含前者的内容,而前者又偏向针对性而陷入狭隘。以防灾减灾的文化学、社会学、管理学方向来看,地质环境的安全性具备了普遍性,由于风险处处存在,差别就会在于强度的大小方面。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建设在地质灾害方面相对完善,可是在城市及大多数基础工程建设方面,只是通过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无法体现地质环境合理利用的。为了规避或降低灾后繁忙的局势,应当严格思考论证到底是用灾害论防治,还是以地质本原出发找出人居环境及建设工程的地质安全。正确的策略或许不但可以研究同防治灾害的相应地质问题,还可以研究和地质有关的防灾减灾问题,而且不仅仅是研究地质科学问题。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利用并重,把保护地质环境和防治地质灾害相结合,建立持续利用地质环境的科学理念,才可以实现避免或降低地质灾害的目的[2]。

三、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利用的建议

首先,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的建议通过成灾特点对不同类别灾害采取不同对策,灾害防治对策应当进行相应的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多会出现前兆,所以在考量防灾对策时,对于这类灾害可以在研究机制的基础上,弄清其产生规律,及时抓住前兆现象,良好的进行预测,并进行防治。针对灾害,应当透过其对环境的依赖和人们活动影响的特征,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

地质灾害的治理要对于致灾主控因素进行治理,找出主要矛盾,其他矛盾会随之解决。通过研究对构成灾害的主控因素进行治理,综合其他措施,进行防治。地质灾害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被环境所束缚,并且,地质灾害的产生又对地质环境进行改造和影响。所以,在使用地质灾害治理措施时,一定要考量其环境的适应能力。人类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自然环境来顺应人们的生存,可是因为在设计过程里没有考量到环境的适应性而事倍功半,还会出现由于工程而破坏环境的问题[3]。

其次,对于地质环境优化的探讨。超前保护整体规划是环境优化的出发点,面对环境引发的影响以及地质灾害的现象,只要发生一定会对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要加强超前环境的保护意识。也就是在环境没有受到影响时便对不同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拟定积极有效的防范对策。

再次,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灾害产生及环境恶化相互反馈,灾害防治以及环境优化相互利用,灾害防治与环境优化各有偏重,防治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利用没有先后主次的区分,在拟定防灾对策的同时应当明确环境的制约,对于灾害治理方案应当考量环境的适应性,在拟定环境利用规划方案时,应当把地质灾害防治当做主要内容,面对主要灾害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时期,我国应当将防、治结合的原则作为治理地质灾害工作的根本依据,加快整个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羽,冯五一.矿山环境地质与地质灾害评价与防治研究[J].矿物学报.2009.(S1):128-129.

[2]王洁玉,张以晨,赵净民.吉林省辽源市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防治对策研究[J].地质与资源.2010.(01):256-258.

[3]刘维.加强地灾防治保障群众安全———部地质环境司负责人解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J].国土资源通讯.2011.(12):89-92.

论文作者:汪香林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5月总第198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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