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利欲型犯罪的趋向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欲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当前利欲型犯罪日趋严重,领域渐宽,数额扩大,犯罪率上升,并出现了几种应引起足够重视的犯罪趋向。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从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打击力度,建设高素质的警察队伍等方面,追根寻源、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利欲型犯罪。
利欲型犯罪是指因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作为内驱力推动犯罪动机外化为行动,以各种手段非法占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利欲型犯罪通常包括:抢劫、盗窃、走私、诈骗、赌博、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拐卖人口等。
当前利欲型犯罪是怎样的状况呢?我们在北京地区重刑犯监狱对各种类型的犯罪进行粗略的调查,从中比较、观察、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从监狱罪犯的类型上看,利欲型的占47.7%;暴力型的占31.3%;性欲型的占15.9%;制毒贩毒占0.17%;其它类型的占5.45%。可见,利欲型犯罪“高居榜首”,几乎占半数,说明它是当前犯罪的“热点”。
从犯罪成员的构成上看,主要是35岁以下的初中、无业人员。年龄上,35岁以下的占77.55%,36岁以上的占23.45%。文化程度上,文盲占5.79%,小学占13.2%,初中占56.57%,高中(中专)占22.1%,大专以上占4.84%。职业上,局处级干部占0.11%,一般干部占6.6%,工人占29.03%,农民占19.67%,个体占4.54%,无业人员占35.77%。
从犯罪的动机原因看,突出的是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追求金钱的占23.63%,追求物质享受的占30.15%,追求性欲刺激的占9.38%,利己主义铤而走险的占6.34%,预谋报复的占4.83%,法盲占17.70%,愚昧无知的占1.59%,被坏人拉拢教唆的占4.17%,家庭、社会、学校不良影响的占16.83%。
一、几种趋向
当前利欲型犯罪有几种趋向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有些发展趋势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领域渐宽,数额扩大,犯罪率上升。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商品市场、金融市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高科技市场等专业市场,纷纷建立起来。由于这些领域资金集中,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利欲型犯罪分子纷纷投机钻营,进行犯罪活动。所以,当前的利欲型犯罪,其犯罪领域要比以前宽得多,而且随着经济领域的拓展,利欲型犯罪的外延仍要不断扩大。
搞活经济使国力增强,同时也加快了企业的资金积累。国家、集体、个人钱多了,也使利欲型犯罪分子增加了贪婪性和冒险性,吊起了犯罪分子的胃口。与过去的利欲型犯罪相比,当前的赃款数额,数万元、数十万元,上百、上千万元乃至上亿元已经不是“天方夜谭”,而成为常见的事实。
应该指出:经济越发达,利欲型犯罪将会严重,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现实。这种现象是由法律的滞后性所决定的。从新的经济现象出现到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中间有一段法律的“盲区”。新的经济现象出现的越快,法律的“盲区”越多,利欲型的犯罪会越严重。这是必然的规律,是任何一个国家也摆脱不了的规律。我国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后,利欲型犯罪率上升,特别是大案要案层出不穷,就是这种规律的必然结果。有些理论把我国利欲型犯罪率上升归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笔者认为这种理论欠妥。应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产生犯罪的必然性,是新的经济现象出现以后产生的法律盲区,使利欲型犯罪分子觉得有机可乘,于是产生犯罪故意并实施犯罪,才使利欲型犯罪指数上升。这就如同银行没有产生抢劫犯的必然性一样,是银行资金集中使抢劫犯把犯罪的矛头指向了银行。如果把抢劫的出现归罪于银行,显然是不公正的。所以,把利欲型犯罪率的上升归结为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显然有失偏颇。
(二)沉渣泛起,卖淫、嫖娼、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
卖淫、嫖娼、吸毒似乎不应该划入利欲型犯罪的范畴。但是,当前社会上的卖淫、嫖娼、吸毒与新中国成立以前相比,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动因、后果都与利欲型犯罪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利欲型犯罪的伴生物。
首先,旧中国妇女的卖淫,带有很强烈的悲剧成份,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出于生活所迫,为养家糊口;也有的本身就是抵债被卖沦为娼妓;还有的是受骗陷入虎口的。当今出现的妇女卖淫,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为改变自己的生活处境,自愿自觉主动卖淫。也有的把自己本身当做原始资金积累的资本,用卖淫赚取金钱,赚足一定的数量,再用这些钱投资做别的生意。所以,当今社会上的卖淫现象,取代悲剧成份的是非常浓重的利欲色彩。为了金钱,一些女大学生、公司高级职员加入了这个行列;为了金钱,旅馆、饭店、发廊、酒吧、歌厅、舞厅开始提供色情服务。色情书报杂志,色情音像制品,乃至色情电话纷纷上市,这些丑恶现象的出现,都与利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次,吸毒。可以说每个贩毒者都是与死神打交道的人,一旦败露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但仍有人铤而走险,大做毒品生意,丰厚的利润是其内在的驱动力。在吸毒者的网络中基本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所谓功成名就的“款”式人物,腰包一天天鼓起来,精神一天天空下去,于是开始吸毒;另一种是普通百姓,禁不住教唆、诱惑,有的开始只是好奇,几次之后染上毒瘾不能自拔。这两类人有一种共通的心理状态,那就是把吸毒看作一种时尚,象穿时装、戴名表那样时髦,这是毒品当前暗中流通的一个重要原因,贩毒者就是利用吸毒者的这种心理状态,才使毒品顺利地得以推销。吸毒的两种类型人中,前一种人染上毒瘾,对社会的危害尚小,因为他们要把自己手里的钱糟蹋干净,需要一个过程。后者甚于前者,很可能直接危害社会。价格昂贵的毒品,马上使这些人拮据起来,伴之而来的就是盗窃、抢劫、卖淫等犯罪活动。
(三)带有黑社会色彩的团伙犯罪、持枪犯罪有所增加。
黑社会是危害社会肌体的毒瘤,它把犯罪组织化、系统化,有目的、有预谋地进行犯罪。无论是犯罪规模还是凶残程度,远甚于其它各种犯罪。随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人员的增加,犯罪工具(包括枪支、车辆)装备程度的提高,犯罪的规模将会不断地扩大,伴之而来的多是杀人越货。更有胆大妄为者,甚至胆敢与警方抗衡。象南方某盗车集团,从勾引司机到杀人抢车,从改装汽车到转手出售,已经形成了固定的作案手段和模式。警方破获此案时,已有17位司机被杀害,16辆高档轿车改装后被销赃。这个犯罪集团的口号是:人人成为百万富翁。黑社会性质团伙的犯罪带有浓厚的利欲色彩,为了获取金钱,不惜用尽一切凶残的手段,属穷凶极恶的犯罪集团。
(四)高科技、高智能的犯罪出现。
近些年来,利欲型犯罪的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地位高、职务高、学历高、智能高的人加入了利欲型犯罪的行列,使利欲型犯罪的外延向更加复杂的方向拓展。从计算机犯罪、剽窃科技专利成果、盗版激光视盘、破译电话或自动取款机密码、信用卡犯罪等犯罪活动中,可以看到一些“白领阶层”加入了利欲型犯罪的行列。这使利欲型犯罪的主体结构失去了传统的色彩,打上了现代的烙印。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高科技、高智能犯罪还会逐渐增多。
二、对策思考
面对日趋严重的利欲型犯罪,采取怎样的对策和方法,才能扼制住发展的势头呢?笔者认为,应该抓住以下几个环节:
(一)象抓经济建设那样抓法制建设。造就大环境,形成大气候,把人人懂法、守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当做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
1.加快立法速度。把任何经济活动全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减少经济领域中的犯罪黑数。同时使各种经济活动规范化,避免混乱,不给犯罪分子“混水摸鱼”的机会。
2.扩大立法范围。现代社会实际是法制社会。人际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等各种关系,越来越多的依赖法律调谐。立法的范围应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展法律的外延,使法律渗透到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去,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的活动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3.针对利欲型犯罪低龄化倾向和主要集中在初中文化程度层面的状况,国家应在初中开设法律课,并做为一门主科,强化法制教育,灌输法律知识,从理论上进行做守法公民的强化教育。
4.针对农村流入城市的无业人员犯罪占城市总体犯罪35.77%的情况,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城市外来人口的法律法规。取消营利性的劳务市场,由国家控制起来。城市成立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城区的需要,向相应的农村郊区招收、分配劳务。让劳务市场带有计划的性质,以减少外来人口流入城市而无业的状况,实际上就是减少因没有生活来源而犯罪的状况。
(二)加大对利欲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使利欲型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坐卧不安,真正达到扼制犯罪势头的目的。
1.对贩毒集团和带有黑社会色彩的持枪抢劫团伙,要采取斩草除根的政策,坚决剿灭。对于这些团伙的聚集地、黑窝点必要的时候动用军队围剿,除恶务尽,不能手软。不能以牺牲社会的安定为代价去发展经济,我们的改革是物质、精神两个文明都要的改革,决不能以社会的污浊去换取物质的丰富。
2.建立悬赏举报制度。对为破大案要案提供线索的人要给予重赏,对于一般案件揭发检举的人也要给予物质奖励。减少悬案积案,实际上也等于减少犯罪黑数。
3.建立见义勇为保险基金。对那些在与犯罪做斗争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人,给予抚恤赔偿,减少人们与犯罪做斗争的后顾之忧。
(三)建立一支智商高、有能力、有专业知识、忠于职守、敢于打硬仗的警察队伍。
1.今后的警员,学历应该在大专以上,经过警校专门训练,不能直接从军队或社会上招收。在课目的设置上,警校应努力把专业划细,争取在短时期内培养出我们自己的反扒窃专家、反贪专家、反计算机犯罪专家、缉毒专家……从多学科、多领域造就出一批各种犯罪的克星,使各种犯罪都没有平坦的道路可走,扼制形形色色的犯罪,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
2.当前,监狱警察学校多是中等专业学校,这是难以适应跨世纪罪犯改造任务要求的。应该把监狱警察的学历层次提高到大专以上,分学科地培养矫正各种犯罪的专家。
(四)追根寻源,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利欲型犯罪。
首先,利欲型犯罪与社会风气有着紧密的联系。社会风气好,犯罪率下降;社会风气坏,犯罪率上升。而社会风气的好坏又有赖于党风的好坏。所以,只有党和政府亲手抓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问题,才能扼制住利欲型犯罪的发展势头。
其次,利欲型犯罪与社会观念有着紧密的联系。党和国家要牢牢地掌握舆论宣传机器,向社会和人民灌输爱国主义精神、民族自强精神、集体主义精神、顾全大局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等等,要防止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狭隘自私的个人主义的宣传和误导。绝不允许报刊、杂志、影视作品制造精神上的混乱。要向扫黄一样“扫灰”,扫除精神领域宿命、颓废、不求进取的“灰色调”,创造一个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