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现状及问题探讨
丁洁莹,钱冰怡
(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42)
摘 要: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上不断推陈出新,在放松放宽项目管理权限的同时,也对科技经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针对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新政下的监管工作要求,论述了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了经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和对策,为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参考。
关键词: 科技经费;经费监管;江苏省
0 引言
科技经费监管是指政府基于现有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和国家相关规章制度,依托自身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对接受科技经费资助的单位行使的一种管理职责和义务[1]。科技经费监管工作以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规章制度为纲领,由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经费监管部门或机构以及辅助监管机构等单位为监管主体,组成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统,具体监管内容为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评估评审、预算执行管理、过程管理、结题审计、财务验收等事项。
科技经费监管工作主要是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监督,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对项目承担单位建立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管方式具有多样性、延续性、一定范围的适应性等特征。一方面从审计角度来看,审计是科研经费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基本性工作,基于第三方、客观的科研项目经费审计是科研经费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很多工作持续推进的基础。另一方面从监管职能部门角度来看,既有政策的宣传培训,又有组织财务专家组对经费使用过程进行检查、对结题审计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并根据需要对项目承担单位现场答疑解惑和规范使用经费的指导[1]。
1 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现状
1.1 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政策的演变
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是科技经费监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经费监管工作的纲领。经过对江苏省科技厅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的梳理,发现江苏省科研经费监管政策的演变发展有几个关键节点。
第1个节点是2001年,省科技厅发布了《江苏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等,随后,省科技厅又在2004年设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发布了《江苏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管理办法》,初步形成现行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管理政策框架。
第2个节点是2008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苏发〔2008〕8号),提出了对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使用的要求,财政厅、科技厅随后了苏财教〔2008〕193号文,制定了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引导资金的5个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将原有的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体系进行了整合。
可能还是从猪牯那里得到的启发吧,李打油既要关心承包砖厂的烧窑师傅,又要关心那座窑。因为平时师傅住工棚,他便在村委会腾出一间房专门用以接待探亲,而且一旦有家属来探亲,每次村里赠送正宗土鸡一只聊表慰问之情;对那座趴在山坡上的龙式砖窑呢,安全防范最要紧,李打油叫人把窑两侧十米内的大树都砍了,电杆也移开,防止大雨大风对窑的意外伤害。可谓心思缜密呀,跟我父亲有得一比。的确,砖窑是村小的命,也是他的命。
从项目的具体管理上看,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监管节点主要有:经费预算、中期检查、财务审计验收3个方面。目前,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编制。在以往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下,存在着预算编制不科学、与实际使用偏差大等问题[3]。然而近年来,各级政府在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上大幅简政放权,江苏省的项目管理力度和步伐更大。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的预算调整的权限全部下放给了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预算不需要提供明细。因此,项目经费预算在科技经费监管中的关注程度和监管力度大幅降低。在项目运行期间,根据项目的资助力度,部分项目仅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因此,项目经费监管的主要任务集中在项目结题验收审计之时。目前,江苏省根据项目资助额的不同,采取分层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出具经费决算表、内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以及经省科技厅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3种形式,对各自项目经费的相关责任负责。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则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及培训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管理及业务培训。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任务的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的不断更新演变,科技经费监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中。2015年,江苏省正式挂牌成立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科技经费监管职能从科技厅分离出来,开始逐步探索依托专业机构开展科技经费监管工作。政府主要对科技经费监管宏观层面进行把控,比如科研经费监管政策的制定、对专业经费监管机构的管理,而对于具体经费使用主体的项目承担单位,则通过授权专业机构管理,管理的层级不再具体到承担单位,而是逐步通过制度创新、管理机制设计达到科研经费监管的目的和效果。
表1 江苏省科研经费监管政策对比
多年过去了,我写了不少文字,出了不少书,其实都是在建屋,一座精神之屋。这屋子是给我自己建的,如果你不介意、不嫌弃的话,也可以把它当成你自己的屋子……
1.2 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体系的建立
第4个节点是2015年,省政府发布苏政发〔2015〕15号文,改革科技资金管理的多项内容,强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随后的几年时间,省政府相继发布多项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措施,大幅度的简政放权,着力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为实施创新启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性省份提供有力保障。如: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性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这些改革措施将科研经费调剂权大幅度下放给科研项目负责人,同时加大间接费用核定比例,结余结转资金归项目承担单位留用,江苏省科研经费监管政策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第3个节点是2013年,省财政厅、科技厅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19号),将所有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统一起来。办法确定了经费开支范围,将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明确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同时明确省拨款50万元以上项目须完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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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年的运行,江苏省逐步形成了由财政厅、科技厅职能部门主管,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管理,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协助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专家队伍辅助管理的分层分级的多维经费监管体系。这个监管体系融合了政府的权威、项目承担单位的灵活自主、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多方资源以及社会力量的公平公正,是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体系。
2 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工作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江苏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不断推进,科研经费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江苏省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在实施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实际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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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使用仍然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因对科研管理政策不熟悉、不了解,或因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产生经费使用违规违纪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1 单独核算情况执行不到位
由于目前审计中介机构采取备案制,会计师事务所未经过省科技厅遴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水平差距较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不熟悉科技项目的经费审计,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把握不够,科研项目经费审计尺度存在较大偏差。部分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质量较差,报告内容不够全面。
2.1.2 存在违规列支或列支依据不充分的现象
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的发放不规范,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等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按比例列支燃料动力费等未提供分配依据,存在超范围列支项目经费、重复列支间接经费的现象。
在进行分组描述性统计之后,发现国有企业(均值15.38)收到政府补助高于非国有企业 (均值14.99),且通过t检验 (t值-10.27),这也说明国有企业由于其承担了更多社会职能而收到了更多的政府补助和预算软约束现象的存在。此外,陷入财务困境后国有企业 (均值14.81)比民营企业 (均值14.53)收到了更多政府补助,说明在帮助企业脱离财务困境时,政府会优先考虑国有企业。
2.1.3 存在预算调整不规范的现象
目前省科技厅存在多个下属第三方项目管理机构。项目从评审立项、执行、验收以及后期的绩效评估,分属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每个机构通常建立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各系统间未经过整合,项目信息无法互通,项目评审、立项、检查、评估及验收结果无法共用,存在项目信息流通渠道不通畅的问题。
2.1.4 存在外拨经费失去监管的情况
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参与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缺乏监督,甚至对参与单位的项目经费投入进度、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财务核算情况完全不了解,把问题都集中到验收审计时处理,审计时也不能够提供所需资料。
2.2 审计中介机构间业务能力差距较大
一方面,部分项目承担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管理要求理解不透,不知道项目资金需要如何单独核算,项目支出混在单位整体财务账中,无法区分。同时,以台账代替单独核算的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支出的单独核算不够规范,列支的依据不够充分。
2.3 第三方项目及经费管理机构间信息沟通不畅
存在项目负责人擅自调整预算,而未按照管理要求向科研管理部门提请预算调整的报告或需上报的预算调整没有取得项目承担单位的同意批复以及项目存在不得调整预算的科目,单位自行调整的情况。
江苏省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经过十余年的演变更替,形成了现行政策体系[2]。科研经费管理的尺度逐渐宽松,给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较好的政策环境,大大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研发创新活力。但简政放权不等于放松监管,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对经费监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 违规成本低,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科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作为科研经费的使用主体,是决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关键,特别是在目前的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下,给予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经费调剂权和使用权。然而,在强调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制的同时,由于科研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的限制,对违规使用经费的惩罚手段和力度均较弱,违规成本较低。一方面,对个人和单位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另一方面,经费监管过程中的另一关键点——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同样存在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
3 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问题对策探讨
3.1 深入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推广
分析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其中很大部分是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项目及经费使用的管理政策不熟悉、不了解造成的。江苏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即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的宣传推广。目前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在线问答、编写发放政策解读手册等方式,获得了一定的效果。由于宣传推广的时间和范围有限,加之近年来政策更新较为频繁,效果还没有完全体现,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的推广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同时,不断创新及改进宣传推广的形式,如:直接面向项目承担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定制培训服务,点对点解决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问题。
3.2 进一步加强审计中介机构培训与监督管理
针对中介机构间审计质量差异较大、审计结果尺度不一的问题,需采取加强审计机构中介培训,强制性要求实际参加审计任务的审计人员参加培训,保证培训效果。另一方面,采取线上经验分享、线下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审计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同时,以审计质量检查的方式加强对审计报告质量的监督管理,针对出现严重的审计质量问题,采取公开通报以及进入信用记录的形式对审计中介机构加以警示[4]。
68Ga-DOTA-TATE合成:用5.0 ml HCl(0.05 mol/L)淋洗68Ge/68Ga发生器,以5个1.5 ml EP管收集,选取68Ga浓度较高的第3管淋洗液用于标记;在EP管中加入47 μl HOAc-NaOAc缓冲液(1.25 mol/L),混匀后(pH值3.5~4.5),加入50 μl DOTA-TATE,置于100 ℃恒温金属浴加热10 min。然后取出反应管室温冷却5 min,用薄层色谱分析法测定放化纯。过无菌滤膜注入无菌密封瓶中,得到注射液。
3.3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体系建设在日益宽松的政策体系下显得尤为重要。江苏省2018年出台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明确提到了要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在目前的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中,科技管理政策给了科研人员足够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必须建立在完善的诚信体系建设基础上,信用评价将成为一个重要的抓手。因此,科技经费监管必须针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以及审计中介机构,加快建成相对完整的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4 建立统一的科技信息平台
针对项目信息沟通不顺畅的问题,建立科技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针对科技项目的全流程,建立统一的科技信息系统,将项目申报、项目执行、中期检查、财务审计、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等各个环节连通起来,形成完整的信息链,即有利于项目管理,也有利于对项目数据进行全方位的采集汇总,为进行更深入的科研项目大数据分析打下基础。
4 结语
本文对江苏省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进行了梳理,阐述了目前实行的分层分级的多维经费监管体系,是一套较为科学的经费监管体系,能够对江苏省科技经费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管。同时,由于该体系在目前运行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通过广泛的政策宣讲、深入开展培训、建立诚信体系以及搭建信息平台等方式推动其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经费监管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防止经费使用违规事件地发生。本文仅结合笔者自身工作经验作出探讨,以期为科技经费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根据CV变异系数和泰尔指数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出2010~2016年福州市市辖区和县域经济差异的变异系数和泰尔指数(表1、表2)。
通过以上对国内英语语法教学研究的回顾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可看出这一领域经过交际教学法的衰退而又一次受到重视。如何加强英语语法教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而切实提高中国英语学习者的语法水平,将是未来语言学和外语教学研究所重点关注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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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川,娄祝坤,王志成.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现状调查及对策分析[J].财务研究,2015(2):89-96.
Discussion on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unds supervision in Jiangsu Province
Ding Jieying,Qian Bingyi
(Jiangsu Informatio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njing 210042,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have been making innovations in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unds.While relaxing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uthority,they have also raise higher requirements.Aiming at the requirements of supervision under the new policy of supervis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funds in Jiangsu Province,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analyzes the specific problems found in the supervision of funds,and puts forward solu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rther improvement of supervis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funds in Jiangsu Province.
Key word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unds;funds supervision;Jiangsu Province
中图分类号: C931.2
文献标志码: A
作者简介: 丁洁莹(1981—),女,安徽黄山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项目与经费管理。
(责任编辑 顾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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