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贸易自由化中的利益分配:一个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框架论文,分配论文,利益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贸易自由化(Trade Liberalization)包括4层含义:第一,名义关税率的下降;第二,名义关税掩盖下的有效保护率的下降;第三,各种非关税壁垒的放宽和取消;第四,国际贸易交易成本的下降,例如信息的日益充分有效、运输费用的下降、贸易不确定性的减少、新交易手段的运用等等。前三者可以由一国外贸政策决定,后者则因为与贸易政策无关而常常被人们忽视,但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它却是促进国际经贸关系日渐加强,国际贸易持续发展的最关键因素。西方有些学者将其称作外部变化(Exogenous Changes)或外部干扰(Exogenous Disturbances)。
贸易自由化本身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对于这一点,经典的斯托尔珀-萨缪尔森定理(Stolper-Samuelson Theorem,本文以下简称为ss定理)早有论述。该定理的正式表述是:关税将增加受到保护的商品中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报酬。与本文议题相符的含义是:贸易自由化将降低原来受到保护的商品中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报酬。爱尔兰经济学家彼得·尼尔里(Peter Neary)考察了征收(或降低)关税后要素流动性不同对要素报酬的影响,在ss定理的基础上提供了一个更令人信服的分析框架。罗高斯基(Rogowski)教授1987年又在其著名论文《政治分野与贸易自由度的变化》中根据ss定理,运用大量实据解释了诸如德国“铁麦联姻”、北美和拉美的平民主义、日本法西斯化、亚洲的社会主义浪潮等历史发生的贸易原由,雄辩地验证了贸易自由度的变更与宗教、历史文化、工业化进程、民主化进程等一样,是决定一国社会变迁的关键因素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已经并且仍在日渐自由化是不争的事实。在这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思考:贸易自由化对中国资源配置和要素收入的变更起了什么样的作用?理论推演与现实情况是否一致?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分析框架是什么样的?这一框架对当今中国众多经济问题能提供什么样的解释?未来贸易的继续自由化对我国资源配置的要素利益会产生何种影响?
二、标准的理论分析框架
在讨论现实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标准理论分析框架下,贸易自由化对资源分配和要素报酬的作用状况。
经典的ss定理假定:(1)要素之间具有可替代性;(2)规模收益不变;(3)两种商品和两种要素,并且其数量不变;(4)产品和要素市场均是完全竞争的;(5)各要素具有充分的流动性,亦即调整是瞬时的。倘若实行贸易自由化稀缺要素密集的商品由于失去了关税保护而价格下降,例如在中国,贸易自由化将导致资本密集商品的价格相对下降(劳动密集商品的价格相对上升),那么便会激发人们转向劳动密集商品的生产。这一过程可以用埃基沃斯方框图来说明(契约曲线在方框图对角线以下,表明X行业是劳动密集的)。
在下图中,E点是贸易自由化以前的社会生产选择点,贸易自由化后,资本密集行业M的产量相对降低,而劳动密集行业M的产量则相对上升,即图中所示的F点。F点无论是在X行业还是Y行业,资本对劳动比率(Capital Labor Ratio)K/L都上升了[①a],这实际上意味着雇佣资本的成本即资本价格相对下降,而劳动力的价格则相对上升[②a]。因此,ss定理表明,就我国而言,贸易自由化的结果是:(1)劳动密集行业相对扩张;(2)劳动力要素报酬相对上升。
要素完全流动条件下的调整过程
如果我们把新的生产要素,例如土地引入考察之中,得出来的结论完全相同。此时,只要考虑土地对劳动比率(Land Labor Ratio)就可以了解这两种要素赋予的相对稀缺(充裕)状况。另外,罗高斯基还根据资本的相对丰裕程度区分发达经济与不发达经济,贸易自由化对不同要素赋予国家要素的影响是不同的。
根据中国人多地少、大量劳务出口及大量引进外资的事实,我们可以得出中国是土地劳动比率低的欠发达经济这一结论。因此,理论上看,贸易自由化后,中国劳动要素报酬即工资将会上升,而土地和资本要素报酬将下降。
ss定理中最令人怀疑的是其对要素充分流动性的假设。几十年来哈伯格(Harberger)、琼斯(Jones)、迈耶(Mayer)、马萨(Mussa)、尼亚里(Neary)等经济学家已经对之进行了大量的批判和修正。其中,尼亚里的观点和方法最具代表性,但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无法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简单地讲,尼亚里指出[③a]:贸易自由化将使劳动密集商品的价格上升,如果劳动和资本两种要素均不可流动,那么在考虑了价格上升因素以后,劳动密集行业的资本和劳动实际报酬均上升,而资本密集行业的要素实际报酬都下降[④a]。如果在短期内劳动可流动,资本不可流动,但中长期二者均可流动,那么在贸易自由化的短期内,劳动密集商品价格上升使劳动密集行业的要素实际报酬上升,但劳动的可流动性使其报酬在两行业间实现均等化(其货币工资上升,实际工资上升与否则要看劳动力的消费结构[⑤a];在长期内,由于劳动密集行业的资本报酬较高,资本密集行业的资本要素就要向劳动密集行业转移)从而引起劳动力市场上的过度需求,使劳动要素的价格进一步上升,而资本报酬也在两行业中实现均等化,相对于贸易自由化以前下降。因此我们发现,尼亚里的推演事实上是ss定理在短期考虑了要素流动的缓慢性的推广,在长期内,二者是完全一致的。
按照上述理论分析,在不同要素流动性的条件下,中国贸易自由化对要素利益分配的影响可以综合如下[⑥a](仅考虑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
表1 贸易自由化对不同流动性条件下要素利益分配的影响
要素流动性 相对影响状况
均不可流动 劳动密集行业资本和劳动报酬均上升
资本密集行业资本和劳动报酬均下降
短期内劳动可流动短期:劳动密集行业资本报酬上升,劳
动货币工资上升
资本不可流动 资本密集行业资本报酬下降,劳
动货币工资上升
但中长期均可流动长期:两行业的要素报酬均等化,
市场均衡的资本报酬下降,劳动报酬上升
均可完全流动两行业的要素报酬均等化,资本报酬
下降,劳动报酬上升
三、实证分析
现在要问,上述标准的理论框架分析结果是否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对改革开放后资源配置及各要素报酬变更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做计量分析。然而,由于统计资料的匮乏和统计口径的问题,我们很难在技术上顺利进行上述计量分析。因此,本文仅能利用可获得的有限资料从侧面进行考察。
前一部分的分析表明,贸易自由化后,我国劳动密集行业应当相对资本密集行业快速增长,资源将会进行由资本密集行业向劳动密集行业的重新配置。我们先用表2数据来考察这一推断是否符合实际。
表2 中国农轻重部门比重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年鉴》1994年。
从表2可知,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基本上呈下降的趋势(除了刚开始农村改革的几年)。这方面,ss定理可以提供一个解释:农业虽然是劳动密集的,但其又是土地资源密集的行业,而土地在我国是稀缺资源,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对稀缺要素密集行业造成负面影响。但是,如果考察轻重工业相对比重的变化,ss定理便有些勉为其难。因为大体上我们可以把轻工业归入劳动密集行业,将重工业归入资本密集行业。表2显示,改革开放后,轻工业相对重工业上升的趋势并不明显。
当然,轻工业中也包含许多诸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相对资本密集行业,但是具体到各行业时,ss定理预测的现象依然没有发生(见表3)。
表3 中国贸易自由化中某些行业产量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年鉴》1994年。其中1986年数据引自《中国经济年鉴》1987年,1987、1988年数据引自《中国经济年鉴》1989年。
此外,前一部分的分析亦显示,无论要素流动性如何,贸易自由化的结果都将造成充裕要素即中国的劳动力货币工资的上升。在实证分析中,应当注意货币工资的上升还可能来源于通货膨胀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但如果将货币工资与名义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进行比较,便可以同时剔除这两个因素(见表4)。
表4 国民生产总值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年鉴》1994年版,第760页。
我们发现,与理论的推导正好相反,贸易自由化并没有使劳动力报酬相对上升,反而还出现了职工平均工资相对于经济增长下降的现象。这是ss定理本身所不能解释的。据此,是否可以推断ss定理所描述的现象在中国并没有出现,该定理及其相关推理不适用于中国呢?回答是否定的。其实,即使从上文提供的数据,我们照样可以看见ss定理仍在发挥作用的端倪:在表3中,可以看到1990—1992年,资本密集的钢、水泥等行业的增长速度骤然大增,远远超过了劳动相对密集的其他行业。而此时,恰好是我国3年治理整顿时期,在此时期内,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是上升而是大大下降了。数据的分析,恰恰从反面说明了本文第二部分理论推导的正确性。
从上面似是而非的实证讨论中,笔者认为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第一,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中国依然毫不例外地受到已经经受无数次检验的ss定理及其相关推理的制约,标准的理论分析框架依然有效。第二,我们必须对标准的理论从假定到推演过程进行重新思考,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正,以客观地考察中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资源配置和要素利益状况。
四、一个针对中国的分析框架
本部分中,我们将考虑如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第二部分讨论的标准框架进行修正,并借以解释当前中国出现的某些经济现象。
(一)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尚处于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中转折点(Turning point)以前的位置,劳动力资源极为丰富,具有无限供给的性质,显然不符合标准理论中对劳动力充分就业的假设。劳动力持续地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的转移不停地打破着劳动力市场的均衡,使贸易自由化对充裕的劳动要素报酬的有利作用被极大地抵消。可以设想,由于劳动密集行业对劳动力技术水准的要求比较低,因此,从农村转出的劳动力首先在劳动密集行业内就业[①b]。贸易自由化使劳动力要素报酬具有上升的趋势,从而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由传统经济部门(农业)向现代经济部门(主要是城镇劳动密集行业)的转移,使我国尽快走出二元经济,成为现代化经济国。贸易自由化对稀缺要素——资本的负面作用,也会因为充裕要素——劳动的持续增加而削弱。这实际上又使资本积累能力增加,使经济得以高速增长。
贸易自由化和二元经济的双重前提对我国产业结构有什么影响?标准的理论分析已经说明,贸易自由化将会使我国劳动密集产业相对资本密集产业快速增长。莱布辛斯基定理(Rybczynski)[①c]亦指出,劳动要素供给上升时,劳动密集行业的发展将快于资本密集行业。这不得不令人产生疑问:在中国要素赋予的基本形态尚未改变时,过度强调发展资本密集行业是否会对社会资源配置产生不利影响。
(二)ss定理要求要素的无摩擦、瞬时流动;尼亚里的分析尽管考虑了资本移动的缓慢性,但仍然认为要素移动成本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然而,中国的事实是要素移动的成本非常之高。
⒈标准分析要求资本和劳动从原有行业中移出,这实际上意味着旧有企业的停产和倒闭。然而,政府作为企业事实上所有者的父爱主义和其必须遵守的充分就业的社会契约都使得这一过程极难进行。但是,经济规律是无情的,贸易自由化程度的加深和对旧行业的顽固抗守,必然会产生大量明亏暗亏的国有企业。这也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解释为什么绝大多数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投资于劳动密集行业,它们享受着贸易自由化所带来的巨大利益,取得了比国有企业高出数倍的平均增长率。
⒉既然劳动力移出旧行业的难度很大,那么贸易自由化产生的劳动的过度需求在更大程度上需要由农村的劳动力来满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力从农村涌向城市、从经济不发达地区涌向沿海较发达地区所形成的“民工潮”,是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的表现,对国家经济发展是有益的。尼亚里的分析亦表明,原来非劳动密集行业的劳动力只有参与流动力能享受到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利益(即短期内劳动可否流动的比较),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参加“民工潮”的农民才是理性人。当然,“民工潮”本身涉及到极高的社会成本,例如铁路交通的极度拥挤、城市犯罪率的上升、民工与市民矛盾加深等,因而应当加强规范引导,但不是限制。
⒊在中国,重置资本和新增资本向贸易自由化所鼓励的行业的投资并不会十分明显,尽管这种投资的效率将会更高。这不仅是因为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具有某种天然联系,也不仅是因为政府对企业所持的父爱主义和对社会契约的遵守,还因为银行向旧企业的旧贷款已经成为“人质”(Hostage),从而影响到新的贷款和投资。这种逆经济规律行为的结果正如大家所见:银行的呆账、烂账日益严重,亏损面逐渐加大。[①d]
⒋土地是一种流动性很差的要素。如果我们把尼亚里的推演中劳动可流动资本不可流动的假设替换成劳动与资本相对可流动、土地相对不可流动的情形,那么会发现,可转移的由贸易自由化所鼓励的行业的土地收益将上升,无法转移的土地的收益将下降。如果再考虑土地供给和需求方面的问题,我们不难以一个新的视角解释为什么深圳、上海、厦门等市郊的地价飞涨,许多农民依靠土地买卖发家致富;而在广袤的中西部,许多土地被弃耕休种,日渐荒芜。
(三)可以设想,在一个国土广大、经济发展水平迥异的国家中,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是极不平衡的。
⒈贸易自由化有一个从东到西、从沿海到内地的传递过程,这不仅是因为实际政策选择中有这样的倾向,而且是信息、交通等客观因素制约的结果。这样看来ss定理所描述的贸易自由化后产业变换和要素报酬变更等现象不可能在全国同时出现,这可以部分地解释沿海地区劳动密集行业远高于内陆地区,劳动力报酬亦远高于内陆地区的现象。不同地区要素报酬的不同必然会引起要素的跨地区流动,因此如前所述,贸易自由化造成的要素流动不仅是行业间的,而且还是地区间的。
⒉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同引起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充分享受贸易自由化优势的地区的产品竞争力大幅上升,造成了现实中“广东货”充斥市场的现象。为了保护本省、本地区产业,未能充分享受开放优势的地区纷纷设置关卡,限制外地货的涌入,搞“诸侯经济”,这实际上是ss定理在国内贸易中的反映:保护有益于增加在受到保护的商品中密集使用的要素的收入,因此这种要素积极地寻求保护。不过,“诸侯经济”的实质是将贸易自由化拒之门外,它可以解一时之痛,但不是长远之计。
⒊贸易自由化的渐进传递过程使得各地区要素密集程度的变化状况不同。例如,在沿海地区,贸易自由化对劳动密集产业的促进和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资本大量积累已使其要素相对赋予发生了变化,资本的丰裕程度相对上升,而劳动力(尤其是熟练劳动力)的稀缺程度则相对严重。客观上讲,这正是沿海地区利用要素相对赋予的转化、改变产业结构、提高产业档次的良好契机。相反,在要素相对密集程度尚少变更的内地,建立像沿海一样的资本相对密集行业是违背其要素赋予现实的。尽管在政策上应当一视同仁,但客观现实是,从沿海到内地的分工和产业转移的“雁行模式”是不可避免的。
⒋正因为是大国,国内产业结构的变更很可能会严重影响某些产品的国际价格和我国的贸易条件。而且由于国内市场潜力巨大,资源配置往往必须由市场需求来决定,因此,我们发现经济统计指标的结果与理论分析往往有出入。这也可以解释我国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的发展速度与理论预测不一致的原因。
(四)标准理论重视对市场完全性的假设,但是仍处于计划向市场转轨之中的发展中的中国,市场不完全性表现得极为明显[②d]。首先,要素市场严重扭曲,例如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无法平等地竞争,资本获取和投放的部门分隔、条块分隔、地区分隔十分严重,要素价格由非市场因素决定等。其次,产品市场亦存在扭曲,许多产品价格由非市场的因素决定,因而使经济运行缺乏合理的信号机制和配置机制。最后,对外贸易活动本身就存在着扭曲,例如贸易自由化本应带给劳动力要素的利益大量地被据有外贸特许权的外贸企业所获取,因此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特权也作为一个特殊要素参与了利益分配。市场不完全性会给贸易自由化的作用带来扭曲。
(五)ss定理及其发展仅是在比较静态的基础上提供了答案。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经济正在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长,经济增长对贸易自由化对资源配置和要素报酬的作用很可能相左。更重要的是,贸易自由化作为一个促成利益格局变动的力量,很可能会加剧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例如城乡差距的加大、地区差距加大、劳资矛盾加深等),而经济增长基本上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其带来的利益可以抵消或降低贸易自由化所引起的损失。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反对贸易自由化的社会压力并不是很大。但是,可以设想,倘若经济增长一旦减缓或受挫,要求贸易保护的社会压力将明显增加。
五、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贸易自由化不可避免地将引起要素配置和报酬的变更。在我国,贸易自由化促使社会资源向劳动密集行业转移,并使劳动力要素报酬呈上升趋势。忽视这一点,就不能正确全面地把握当前中国的经济脉搏。
(二)即便不考虑社会福利的增加,贸易自由化仍然有利于促使我国走出二元经济,进入现代经济。但是,贸易自由化必然会引起某些要素的利益遭到损失,从而促其反对之。只有在经济增长引起的帕累托改进中,贸易自由化遇到的阻力才比较小。
(三)贸易自由化在我国将呈现由东到西逐步传递的态势,因此,其对各地区的影响也不尽相同。贸易自由化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不仅是部门间的,而且是地区间的。在尽力缩小东西经济差距的时候,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到顺应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这一特点,逆市场的行为往往将得不偿失。
(四)在短期内,我们可能体会不到贸易自由化对促成中国社会变更的力量之巨大。但如果站在更长远的历史角度,我们将惊叹贸易自由化能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极其深刻的变革。
注释:
[①a]这可以通过O[,x]EA、O[,x]EB的比较得出,对M行业亦同。
[②a]更严格的推导是,K/L越高,资本的边际产品越低。在ss定理的假定条件下,资本的边际产品越低,意味着劳动的边际产品越高,劳动的报酬越高。
[③a]这里,关键的假设是:要素报酬由其边际产值决定,即W[,x]=P[,x](σX/σL),R[,x]=P[,x](σX/σK)。其中,W[,x]、R[,x]分别是X行业的劳动、资本报酬,P[,x]是X商品的市场价格,σX/σL和σX/σK分别表示劳动和资本的边际产品。M行业亦如此。
[④a]这是因为劳动密集行业的要素名义报酬相对于资本密集商品而言上升,相对于劳动密集商品不变,因而实际报酬上升。而资本密集行业的要素名义报酬相对于资本密集商品不变,相对于劳动密集商品下降,因而实际报酬下降。
[⑤a]这是因为劳动要素名义报酬相对于资本密集商品而言上升,相对于劳动密集商品下降,因而实际报酬上升与否和其消费结构有关。
[⑥a]之所以不考虑资本可以完全流动,劳动短期不具流动性的情形,是因为资本流动必须经历折旧、积累、再投资等过程,不可能十分迅速。
[①b]即使首先在资本密集行业就业,也不会影响本文的讨论。
[①c]该定理的表述是:一种要素禀赋的增加将减少另一种要素密集商品的生产。
[①d]有些学者提出要将银行的债权转化为股权,在笔者看来,这实在是一种将银行“拖下水”的思路,很可能会给处于经济核心的银行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会引起整个经济体系的崩溃
[②d]西方国家也存在市场不完全问题。尼亚里就专门讨论了市场不完全性(如工会的工资要求)对分析结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