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按劳分配论文,要素论文,分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活劳动决定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但是 ,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后,理论界对劳 动价值论的怀疑甚至否定多了起来。他们认为以前我们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形式是相信了马 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依据,现在我们承认了要素具有分配权, 就等于承认要素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那么劳动价值论应该修改,把物化劳动或者社会劳动 和活劳动共同作为价值创造的源泉。本文拟就此问题做一些探讨。
一、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基石
价值问题不仅在马克思那里具有重要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视其为必须研究的理论。184 8年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折衷主义者约翰·穆勒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 哲学上的应用》中写道:“在产业体系完全以买卖为基础的社会状态内——就绝大部分而言 ,每个人不依赖他自己参加来生产的物品,而依赖双重交换(售卖之后继以购买)所得到的物 品来生活——价值问题是根本问题。差不多每一个关系到如此组成的社会的经济利害关系的 投 机买卖都含有某种价值理论;价值理论的极小谬误都会以相应的谬误传染给所有其他的结论 ,在概念中任何模糊的或朦胧的事物,都会在一切其他的概念上引起混乱与暖昧。”(注:John Stuart Mill,Pricipal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 n to Social Philosophy,London,1923,pp.436.)熊彼 特在《经济分析史》中也说:“在任何一种具有理性图式的纯理论中,价值作为主要的分析 工具,必定总是居于关键性的地位。或多或少地,这是这个时期的所有经济学家都承认的,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萨伊都同样承认这一点,尽管在价值问题上仍然笼罩着迷雾”。(注:熊彼特:《经济分析史》,中文版,第2卷,32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劳动价 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起点和理论基础。连西方经济学者也不得不承认,马克思《 资 本论》的逻辑是如此严密,以致于只要承认他的劳动价值论,就不得不承认他对资本主义最 终历史命运所做的结论。(注:转引自陈恕祥:《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若干问题的思考》,载《经济评论》,200 0(3)。)所以西方经济学在向马克思经济学发难的时候,首先指出的就是 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经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 代表者亚当·斯密和李嘉图进一步发展。提出劳动价值论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在政治经济 学理论中做出的主要贡献。但是他们对劳动价值论做出的开创性研究很不彻底。不能揭示出 价值的本质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大局限性。正如马克思所言,“诚然,政治经济学曾经分 析了价值和价值量(虽然不充分),揭示了这些形式所掩盖的内容。但它甚至从来也没有提到 过 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一内容要采取这一形式呢?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 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97~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原因何在呢?就在于他们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 历史过渡性,把其当作永恒存在的自然形式。马克思对此作了精辟的分析,他说:“恰恰是 政治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性人物,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把价值形式看成一种完全无关 紧要的东西或在商品本性以外存在的东西。这不仅仅因为价值量的分析把他们的注意力完全 吸引住了。还有更深刻的原因。……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 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一步发展——货币形 式、资本形式的特殊性。”(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即使是对价值量的研究,古典政治经济学也表现出不彻底性。 马克思评价说,“李嘉图对价值量的分析并不充分,——但已是最好的分析”(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9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马克思的 劳动价值论正是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辩证地分析和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 克思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从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从价值量到价值质,从商品二重性到价 值二重性,从现象到本质,从价值实体到价值形式,从价值到生产价格等等,层层深入,创 立了完整、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从而建立起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根基。劳动决定价值,劳动 是价值的源泉,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我们必须对劳动价值论有正确的理解,这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键。但是,自从党 的十五大提出我国的分配制度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以后 ,人们对劳动价值论的疑问多了起来。现在理论界存在一种误区,认为按劳分配是以马克思 的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的,现在既然实行了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的制度,就等于承认劳动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创造,所 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了,应该对其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他们的修改就是扩大“劳”的范围,把马克思那里创造价值的活劳动扩大到物化劳动、社 会 劳动等。有人明确主张,放弃马克思的只有活劳动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的理论, 确认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因为物化在生产资料中的具体劳动也属于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 动,物化在生产资料上的抽象劳动也属于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注:钱伯海:《社会劳动价值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有的明确说,不仅活劳动 而且物化劳动也同样创造社会财富,这是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理论依据。文中这样写道:“ 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指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把人类劳 动分为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认为只有活劳动创造价值,而物化劳动(生产资料)则不能创造价 值,因而只应实行‘按劳分配’。”(注:张志武:《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思考》,载《经济评论》,2000(2)。)这种观点实际上回到了经济学说史上被马克思深刻批 判过的生产资料创造价值的庸俗理论上。
这种误区产生的原因在于他们曲解了劳动价值论和按劳分配的关系,把二者定位于因果关 系 。从这个错误的定位出发得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这个错误的结论。
二、劳动价值论和按劳分配
马克思从来没有把劳动价值论作为分配关系的依据。
首先,马克思认为二者是不同的经济范畴,前者是价值创造范畴,以此为理论基础的剩余 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经济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秘密。后者是价值 分配范畴。
马克思从来没说过,只有参与价值的创造才有参与分配的权利。价值创造不是价值分配的 理由。马克思批判萨伊的“三位一体的公式”: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 资,就是因为萨伊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问题混淆,认为参与价值分配的资本、土地和劳动 等各要素就是价值的源泉,从而以分配领域内各得其所的平等关系来掩盖发生在生产领域内 的剥削实质。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剖析,揭示出价值的源泉是工人的活劳动, 劳动创造了剩余价值,资本家的利润、利息、地租都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所以,我们不 能以我们今天社会中存在的按要素分配的事实来否定劳动价值论,肯定要素价值论。
其次,按照马克思观点,劳动价值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已经失去了理论基础,但社会主 义仍要采纳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这也证明了劳动价值论是按劳分配的理论依据不是马克思 原理。
马克思认为价值的本质在于经济关系、物质利益关系。他在《资本论》第1卷中明确指出, “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 生的物的关系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 关系的虚幻形式。”(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同时,作为经济关系体现的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即只有在一定历史 条件——私有制和社会分工,劳动产品才表现为商品,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才表现为商品价 值。一旦这个历史条件消失,价值范畴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价值所反映的经济关系也就终 结了。在共产主义社会里,“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 并 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对比 ,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在那里 (指自由人联合体——笔者注),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 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所以,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了全社会 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价值这一范畴失去了其存在的历史条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被消灭, 劳动产品无须表现为商品,劳动耗费无须表现为价值,劳动价值论失去了其存在的理论意义 。如果马克思是把劳动价值论作为按劳分配的依据的,在劳动价值论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是 不会提出按劳分配的。但是,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 配。显然,按劳分配与劳动价值论没有必然联系。
现阶段,我国既存在按劳分配,又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范畴,主要是因为二者赖以存在的 依据都没有消失。并不能说前者是因为后者存在才存在的。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就需 实 行按劳分配;私有经济成分和社会分工依然存在,这决定商品经济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价值 论为基础的价值规律、生产价格规律仍然起作用。所以,二者都应该从不发达的生产力中找 最终根源。
第三,分配关系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这才是马克思主义观点。
《资本论》第3卷主要研究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如何在资本家内部被瓜分,生产领域内的 剥削实质如何转化为分配领域内的利润、利息和地租等互相独立形式的规律。在这里,马克 思把分配的含义分为两个层次。首先是生产要素本身的分配,即要素在社会成员的分配。这 种分配关系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运动。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要素分配表现为生产资料和 劳动者彼此分离,劳动者一无所有,资本家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种分离成为资本主义生产 方式的历史前提,资本原始积累导致了这一过程,但也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史。一旦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确立,它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不断地强化劳动者的一无 所 有和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正是通过对这种要素分配方式的再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成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普遍的社会状态。其次,是产品的分配。这种分配完全由生产决定 ,分配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结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产品分为资本和收入两部分,作 为收入的产品也就是由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其中一种收入即工资,先以资本形式(可变资 本)同工人相对立,然后才取得工人收入——工资的形式。另两种收入形式为利润和地租。 工资归劳动力所有者,利润归资本所有者,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很明显,这种收入分配关系 表示出新创造的价值在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这种分配是生产要素本身分配的直接产 物和必然结果。同时,产品分配又可生产出生产要素分配的资本主义分配形式,作为资本的 那部分产品的价值通过工人的具体劳动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在新产品中得到补偿,同时工人 通过抽象劳动创造出的价值在补偿可变资本外,还有一个剩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由于这 一切,资本具备了重新开始生产的条件,并且是扩大再生产。正如马克思所言,“它不仅生 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 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994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得到了集中表述,马克思说,“消费资料的任何 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 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 动者的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 ,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如果物质的生产条件是劳动者自己 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3卷,13页,北京,人民
出版社,1972。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先有了要素所有权在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分配,然后才 是不同阶级依赖这种所有权在收入中获得一定比例,前一种分配关系属于生产关系,“是在 生产关系本身范围内”(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9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并且“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会性质”,(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9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后 一种分配关系属于收入分配,生产关系是收入分配关系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生产资料所 有权分配与收入分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所以分配关系具有历史发展性质。马克思在《资 本论》第3卷集中分析资本主义制度分配关系时指出“工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利润以资本 为前提。因此,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 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9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在 《资本论》第1卷讲到“自由人联合体”社会的分配方式时说,“这种分配的方式(指个人消 费品的分配——笔者注)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 展程度而改变。”(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1卷,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总之,“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 所以二者都具有同样的历史的暂时的性质。”(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9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在这里,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注:对马克思这一方法论的具体论述见林岗、张宇:《产权分析的两种范式》,载《中国 社会科学》,2000(1);林岗、张宇:《〈资本论〉的方法论意义》,载《当代经济研究》 ,2000(6)。)分配方式的合理性 要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合理性中找,生产资料所有制即人们与生产资料的结合的社会方式决 定了他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因此,分配关系只能到生产关系中、到所有制形式中找原因 ,把承认按要素分配和放弃劳动价值论等同起来的逻辑说不通。同时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 合理性要到它们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上去找。这样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又把 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物质力量),从而就把全部社会关系和社会形态的发展确立在一个物 质的基础上。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其方法论进行了经典描述。他说,“我 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 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 物质 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 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 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 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
马克思整个理论大厦都闪透着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和批判自始 至终贯穿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基本原理。有些学者没有看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一本质,认为“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时代,他的历史责任和研究重点 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局限性和暂时性,所以没有着重研究生产力。”(注:陈锡礼:《他山之石》,48~49页,成都,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这是对马 克思主义本质的曲解,是抽掉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硬核。马克思对其历史唯物主义的论述 集中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一种生产关系上,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马克思那里是迄 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而这种发达的生产关系是由发达的生产力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 说,“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 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 产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这就像“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108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一样,“低等动物身上表 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 济学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108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虽然这样,马克思仍然客观地写道:“决不是象那 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看作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人 们认识了地租,就能理解代役租、什一税等等。但是不应不把它们等同起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2卷,1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马克思不是伦理学家,不是因为仇恨资本主义制度而宣泄自己情感的学者,而是一位客观 、作风严谨、实事求是的学者,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建构在剩余价值学说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 基上,他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是科学的,是分析的。他肯定了资本主义制度与奴隶制和封 建制相比,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历史进步性。马克思正是运用实事求是、辩证的观 点去看待他的前辈,“对李嘉图来说,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究竟是毁灭土地所有权还是毁灭 工人,这是无关紧要的。如果这种进步使工业资产阶级的资本贬值,李嘉图也是欢迎的。如 果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现有的固定资本贬值一半,那将怎样呢?——李嘉图说,——要知道 人类劳动生产率因此提高了一倍。这就是科学上的诚实。如果说李嘉图的观点整个说来符合 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只是因为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符合生产的利益,或者说,符合人类 劳动率发展的利益,并且以此为限。凡是资产阶级同这种发展发生矛盾的场合,李嘉图就毫 无顾忌地反对资产阶级,就象他在别的场合反对无产阶级和贵族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6卷(Ⅱ),1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在马克思看来 ,李嘉图在科学上的诚实就在于他最看重生产力的发展,其出发点是生产力,而不是单纯地 代表工业资产阶级利益。同样,马克思是从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角度而不是从道义上去评价 一种生产关系是否合理,认为资本主义存在剥削就应该灭亡,应该被不存在剥削的共产主义 代替。他是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阐明了剩余价值学说,以此为理论基石,在历史唯物主义方 法论的指导下,才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发生、发展到最终为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的必 然性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反映的无产阶级的利益,也同样是从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角 度出发的,一方面是与绝大多数人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相一致,另一方面是与经济运动规律 决定的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
我们说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主要是掌握马克思这种认识世界的方法论,运用这种方法去 思考问题、决定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所在,也是从根本上坚持马克思经济学所必须 的。只有掌握了马克思经济学的实质才能从根本上理解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从而继承和发 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提供给我们的不是教义,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方法,是进一步研究 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第四,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思想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得到了系统的论述。
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把按劳分配看作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特有的个人消费品分配原 则 ,他直接分析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存在按劳分配形式的原因。他认为,公有制条件下,按劳 分配存在的原因在于社会主义还只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里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 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3卷,10页,北京,人民
出版社,1972。
)这些旧痕迹 包括旧的社会分工仍然存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没有消失,生产者的劳动还仅仅是 谋生的手段,还没有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在这里,马克思是从生产力发展水平论述按劳分 配存在的原因的。
三、劳动价值论和按要素分配
按要素分配的本质在于私有者凭借自己对要素的所有权获得收入分配权,按要素分配实际 上是按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它不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二者的关系是:按要素所有权分 配的价值是由劳动独创的剩余价值。
按要素分配作为一种分配关系,同样应该从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中寻找原因。私有制 或 者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构成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分配方式的根源和制度基础。劳动价值论不 构成它的理论依据。按要素分配在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基础在于私有制的存在,要素所有者 凭借自己对要素的私有权参与价值分配。按要素分配在我国现阶段存在的基础在于我国还处 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所有制上,除了公有制这个主体经济成分 外,还有包括私有成分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生产要素所有权属于不同的所有者所有,这 样社会对所需生产要素的征用或者投入就不能是无偿的,而必须以适当形式,对要素所有者 支付一定报酬。同时,公有制也不是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还有其他多种 实现形式,所以,公有制内部的分配也不能只有按劳分配一种。
但是,一切按照要素产权所做的分配,其分配对象都是以劳动这个生产要素为唯一源泉的 价值。承认按要素分配不是承认各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和分配价值,而是由各要素共同分 割劳动独创价值。这正是马克思的观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按要素分配的形式是这样 描 述的:“可见,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从而,年产品中体现这个价值并且 能够从总产品价值中取出和分离出来的部分,——分成三部分,他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 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 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形式或关系, 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注:马克思:《资本论》,中文版,第3卷,9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这段 话说明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个问题,二者的关系在于,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进行分配 的价值是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必然存在着无偿占有别人 剩余劳动的情形,从而有剥削成分。
但是,考虑到我国国情,按要素分配具有合理性,这来自于所有制结构,更深地,来自三 个有利于标准。
当然,劳动价值论需要发展。但其发展的必要性不是来自于“按要素分配”的提出,而是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体系自身的本质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来不把自己当作终极真理。恩格 斯 就明确表示过,“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谁要想把火 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么,除了最陈腐的老生 常谈外,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因此,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首先 涉 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 ,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之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用于生产一般和交换一般的、 完全普遍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版,第3卷,489~490页,北京,人民
出版社,1972。
)可见,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随实践不断发展的历史 性科学,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所在。相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一成不变的真理, 不根据变化了的条件加以创新和发展,看似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扼杀了马克思主义 的发展实质。
今天的社会离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发生了很大变化,新的科 技革命迅速发展,知识和人才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劳动价值论遇到了新问题和严 峻的挑战。迎接这种问题和挑战正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但是迎接问题是在肯定劳 动 价值论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因为这些问题的出现而否决了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否决了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意义,必须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 克 思主义经典理论加以丰富和发展。
四、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
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共存于现阶段的经济关系中,这是由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共 存决定的。以按劳分配为主是由我国以公有制为主的经济制度决定的。但有的学者,为了论 证按要素分配的必然性,把按劳分配作为按要素分配的一个子部分,认为“实际上,从经济 学的观点来看,按劳分配也就是按劳动力分配,而劳动力只是生产要素之一,还有资本、技 术、自然资源等因素也是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但由于理论认识上的误区,我们过去一度把 劳动力从生产要素中单独抽出来,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忽视了各种物质资源在生产价值和 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积极作用,从而使各种稀缺资源尤其是土地和资本得不到合理有效的利 用;……大量的研究已经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劳动投入对社会财富创造的 贡献在不断下降,而科技进步、制度创新和经营管理的作用则在逐步提高。”(注:张志武:《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思考》,载《经济评论》,2000(2)。)作者的结 论是“总之,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更高层次、更全面性的收入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只是其中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这种意义上说,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是不应该并列和结合的,十五 大报告中提出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实际上是在强调要把按劳分配和按其他要素 分配 相结合”。(注:张志武:《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思考》,载《经济评论》,2000(2)。)把按劳分配作为按要素分配的一部分的观点不在少数,马克思深刻批判过的 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庸俗理论在这里找到了承认和共鸣,甚至把按要素分配作为更高层次 的分配形式,难道带有剥削性质的分配关系成了更高层次的形式?
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在我国现阶段统一的基础在于公有制成分和私有制成分都是生产力 发展所必需的所有制形式,而不是前者是后者的一个子部分。按劳分配是我国占主体地位的 分配方式,是按照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按要素分配是非主体地位的分配方式,是按照要素 所有权分配。两种分配方式都能体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但是,二者的公平和效率都有不同 含义。就公平而言,按劳分配是在公有制范围内进行的,体现了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与 其报酬的本质联系以及劳动者之间平等互助的关系,强化的是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中的经济利 益。由于公有制使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共同占有、支配共有的生产资料,生产出来 的产品也归他们共同所有,实现了占有关系的平等。所以,按劳分配的平等是根本性的,是 消灭了剥削根源基础上的平等。而按要素分配更多地体现为各要素所有者对收入分配的机会 均等原则,但这是建立在起点不公平基础上的。就效率而言,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 按劳分配中的“劳”仍然要以经过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量,所以能够通过 企业和个人追求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差别实现效率。而按要素分配能够 通过对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效率。但是,这两种效率有很大区别,从运行结果看,由于 按劳分配的前提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排除了利用所有权而占有别人劳动的不公平现象,因而 ,按劳分配只引起由劳动差别所导致的收入分配差别,不会导致收入分配两极分化。而按要 素分配是以不同所有制的并存为前提的,体现了要素所有者分配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关系,强 化的是要素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由于其前提是生产资料多元化所有制形式,在生产要素占有 上是不平等的,因而,按照生产要素分配必然引起收入分配两极分化。前者能进一步增进效 率,后者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不安定因素,损害效率。(注:见张作云:《两种分配方式的比较与结合》,载《当代经济研究》,1999(12)。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 度采取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由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是符合三个有 利于标准的。同时这也是马克思的观点。这恰恰证明了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解决我国现阶 段新问题的有效性,证明了马克思原理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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