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肥城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山东 肥城 2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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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下,临床进行药品供应和制剂制备的工作模式逐渐转变为以药学服务为工作中心的新模式。药学服务的核心价值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临床实施需加强对临床用药合理性的关注、药物疗效监测、临床用药问题的发现、相关原因的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药物相关问题,促使用药安全性得到保障。
[关键词] 临床药学;药学服务;核心价值;临床实践
1 核心价值的确立
临床药学是研究药物在人体内代谢过程中发挥最高疗效的方法,主要侧重于人与药物之间的关系。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医药分业进行管理及药品加成政策的取消正逐步实施,促使各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的工作模式逐渐转变为以药学服务为主的新模式,形成以合理用药治疗为中心,以提高患者术后治疗效果为目的新型模式[1]。这种服务模式的转变促使医疗机构药学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加速医疗药学事业的发展。
21世纪初期,我国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曾颁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临床药学工作的工作方向要以面向患者,在临床诊断治疗过程中加强医药结合,进行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需积极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临床设计,针对特殊患者建立专门的重点药历,并全程进行药物疗效监测。之后,我国还于2007年发布《处方管理办法》,2009年发布《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2011年颁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12年颁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在此期间,为将上述法规进一步落实,我国在全国各地逐步进行临床药师培训试点,促使药学服务的理念在广大医疗工作者中得到广泛认可及接受。
在2008年第68届 Declaration of Basel(国际药物学联合会巴塞尔宣言)中强调:临床药师进行工作的最重要目标是审慎、适当、安全、有效,并符合经济效益的进行药物试验,促使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更完善。由上述资料可见,临床药学与药学服务的核心价值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且已成为世界所有医药工作者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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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床实施
为将药学服务的核心价值应用于临床实践及工作当中,我国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临实施以下工作:(1)根据国家基本用药制度制定与医院情况相符合的处方集,为临床合理用药制定规范;(2)对临床用药全程进行药物疗效监测,并建立信息化药学管理系统,对临床用药处方实施点评,对其处方及医嘱用药合理性进行评定,并对不合理之处联合医生协同进行探讨,并以患者病情为基础,进一步分析药物药效学及药动学特征,调整用药方案,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3) 建立药师巡房制度,规定药师参与巡房,详细了解患者情况,并进行临床治疗方案讨论,对临床用药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尽早发现并防范;(4)严格控制抗菌药的使用,对病菌耐药性发展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分级使用抗菌药物;(5)针对药物使用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及报告,对药物所致不良后果及时发现并预防[2-3]。
为进一步实现药学服务核心价值,临床需加强明晰药学服务核心内涵,并营造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环境。药物警戒是药物流行病学学科的分支,WHO将其定义为发现、评价、认识和防范药品不良反应或其他与药物相关问题的科学与实践(DRPs)。DRPs 涉及各类临床用药安全问题,其范围不仅包括药物属性所致的不良反应,还包括劣质药、假药及临床用药错误或用药不合理等所引起的不同类型伤害事件。欧盟的 《药物警戒实践指南》模块Ⅵ给出药物不良反应定义,即:“药品所产生的有害的、非期望的反应”。并特别指出药物不良反应可来自经授权批准上市药物的过量、超适应证、滥用及错误使用,亦来自未经授权批准上市药物的正常使用。并将劣药、假药等治疗无效及所致伤害的这类DRPs列入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及报告范畴。上述规定与WHO 所定义药物警戒内涵相互呼应,更利于药学服务核心价值的实现,保障民众身体健康。
我国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预防临床DRPs中的相关问题,促进我国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错误监测体系建设及完善,提高患者用药安全保障,我国结合国内外医学对学科的多位专业人士的意见,于2014年发布《中国用药错误管理专家共识》。此共识对用药错误的定义及分级概念进行阐释,并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建立相关用药错误管理体系,督促并鼓励工作人员对用药错误事件主动报告,并进行预防,以减少临床用药错误几率,降低医疗风险。此共识的发布是我国药学事业的进步,是药学服务临床实施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国已建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所主导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告系统,同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临床安全用药监测网。上述两个药品安全监测系统均以“践行药物警戒、保障用药安全”为目标,且临床应用需依靠所有医疗工作人员的努力及积极参入,且临床实施主要以不同风险源引起的药物伤害事件为对象进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的收集,再经过临床评估与分析,对其性质进行识别,作出分类判断,并根据判断实施相对应的防范措施。但临床需针对这两系统的运作进行分析,并参照国际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相关运作系统及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实施,以避免重复建设药品安全监测体系,导致相关药品安全信息分散,增加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这将利于我国相关监管体系的完善,促使“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用药安全”这一核心价值的贯彻实施与体现。
3 讨论
我国因入口基数较大,且各方面体制的发展尚不完善,各体制的实施存在较多的实际问题,药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的统一完善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4]。在监测体系临床建设、实施、完善的过程中,各级医疗机构均可根据现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系统,在大量并及时收集各类药物不良反应病例的过程中,对本单位收集的不同病例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以尽早发现用药安全的相关危险因素,并进行临床管控。
参考文献
[1]李娟,张杨,杜杏利,等.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的临床药学服务体系[J].中国医院,2016,20(02):43-44.
[2]马丽媛.我国药学服务研究的内容与发展趋势[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6,16(06):908-909.
[3]胡正刚,张瑞,王雅云.基于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的智能药事管理信息平台设计[J].中国医院,2016,20(04):61-62.
[4]李义秀,王永龙,章新晶,等.临床药师开展药物重整的药学服务实践[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6,36(12):1028-1023.
论文作者:伊军, 师红英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7年6月下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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