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农业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_农业论文

饲料农业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的选择_农业论文

反哺农业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验论文,我国论文,农业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反哺农业是一个基本的经济发展现象,这个现象首先出现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之后,也相继对农业采行了反哺政策。目前的一个基本发展事实是:凡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大都对其农业实施反哺政策;而凡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大都不对其农业实施反哺政策,相反,这类国家对其农业大都采行挤压政策,或称歧视、剥夺政策。

根据反哺农业的国际实践和经验,我们认为,反哺农业的经济实质是:工业部门的剩余回流于农业,即工业部门把自身的部分剩余无偿地转移到农业部门,对农业发展实施补贴。

工业部门对农业部门的这种剩余反哺,不是通过工业部门的行为实现,而是通过政府的行为实现。也就是说,是通过间接的方式流入农业部门,即工业部门的剩余先是主要集中于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再通过发展政策,把工业剩余注入农业。所以,反哺农业是政府的行为。

反哺农业的基本目的是: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和消除工农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利益差距。

通过对反哺农业和国际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了几个基本结论:①反哺农业是一个基本的国际经济发展现象,这一现象的生成与经济发展水平及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②从截面上看,当今的发达国家都在对其农业进行反哺,而发展中国家大都在对其农业进行剥夺。③从时序上看,当今反哺农业的发达国家,在其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也没有对其农业进行反哺,只是当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和进入一定阶段后,才设计和采行了反哺农业政策,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开始对其农业实施反哺政策。④反哺农业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经济发展全部过程的一个阶段事实。这几个结论即构成了反哺农业的国际一般经验的基本内容。

实证分析表明,经济发展进入反哺农业阶段的基本标志为:

标志1: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地位已经大大下降。在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农业的份额已降低到15%以下;在工农业增加值结构中,工业份额与农业份额的比例大约为75%:25%,即工业份额已经是农业份额的3倍以上。

标志2:农业部门的就业人数在社会总就业人数中所占的份额已下降到30%左右。

标志3:城市人中在总人口中所占的份额已上升到50%以上。

标志4:人均GNP按1980年美元计算达到1500美元以上。

根据统计资料:1992年我国农业在GDP中所占的份额为23.8%,工业的GDP份额与农业的GDP份额的比例为64%:36%,第二产业的GDP份额与农业的GDP份额的比例为67%:33%,农业劳动力在社会总就业人数中所占的份额为58.8%,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份额为27.6%。我们认为,由统计资料计算出来的我国农业劳动力份额存在着高估偏误。因为第一,农村中的农业劳动力实质上是农业劳动力人数,而非农业的实际就业人数,由于农业劳动力存在着严重剩余,农业的实际就业人数肯定少于农业劳动力人数,而其他产业的劳动力数则是实际就业人数;第二,即使是农业的实际就业者,也不是把全部劳动时间都用于农业生产,农业实际就业者的一部分劳动时间是用于以工业为主的非农业生产。这是在使用我国的农业劳动力份额指标时应该考虑的一个特殊问题。如果剔除了农业劳动力统计数字中包含的“失业”和“兼业”因素,我们认为,1992年我国农业就业人数在社会总就业人数中所占的份额不会超过50%。如果根据“钱纳利一般模型”推算,则当我国农业的GDP份额为23.8%,农业的就业份额应该为45%左右。另外,由统计资料计算出来的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存在着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主要是由我国经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造成的。传统经济发展战略下的户籍制度以及80年代以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方针,都极大地限制或延缓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过程。这是在使用我国的城市人口份额指标时应该考虑的一个特殊问题。按照“钱纳利一般模型”推算,当我国的农业GDP份额为23.8%时,人口的城市化水平应该在40%左右。

在判断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时,人均GNP指标的计算和确定具有较大难度,而这个指标又是非常重要和不可缺少的。计算这个指标的困难在于,如何恰当和准确地用美元来表示我国的人均GNP水平。把以本国货币表示的经济收入转换成美元,即以美元为公共数列表示本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均GNP水平,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方法是所谓“艾特拉斯法”,也称为“世界银行图表法”。但是,用艾特拉斯法测算的我国人均GNP误差很大,具有明显的低估偏误。比如,世界银行用艾特拉斯法测算公布的我国人均GNP1978年为250美元,1988年为330美元,很明显,这一测算结果与以人民币表示的我国人均GNP自1978年以来的增长事实不符。1978-1988年,我国人均GNP按可比价格计算由375元增加到818元,平均每年增长8.1%,按现行价格计算由375元增加到1277元,平均每年增长高达13%,而世界银行公布的以美元表示的我国人均GNP平均每年只增长2.8%,如果剔除了美元价值变动的影响,即把各年以美元表示的我国人均GNP换算成可比美元,则按艾特拉斯法计算的以美元表示的我国人均GNP基本上没有增长,甚至还是减少趋势,这显然与我国1978年以来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不相吻合。因此,我们用“速度矫正法”对艾特拉斯法的测算结果进行了矫正,结果1992年我国人均GNP按1980年美元计算在740-1000美元之间。

总之,1992年我国农业GDP份额为23.8%,工业GDP份额与农业GDP份额的比例为64%:36%,农业就业人数份额为50%以下,城市人口份额的理论值在40%左右,人均GNP按1980年美元计算为740~1000美元。用这些结构性指标与上述确定的判断标志相比,我们认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尚未完全进入反哺农业的阶段,而是处于由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的转变阶段,即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阶段。这就是我们对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的判断结论。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我们认为,再经过大约5~8年的发展后,到本世纪末或下世纪初,我国经济发展将全面进入反哺农业的阶段。

以上判断结论表明,我国经济发展尚未完全进入反哺农业的阶段,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对农业进行普遍补贴的条件,反哺农业政策出台的时机还不成熟,因此,还不能从总体上实施反哺农业政策。

在由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的转变过程中,我们应该对过去实施的剥夺农业政策进行全面调整,在政策倾向上实现由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的全面过渡和转变。因此,在转变阶段,恰当的政策选择应该是:实施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政策,实现农业与工业的平等发展。

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政策的主题是:农业不再为经济发展无偿提供剩余积累,农业的剩余留在农业内部用作农业发展的资金积累,工业化的继续推进依靠工业自身的剩余积累。这一主题要求:①保证农民实际得到的农产品价格不低于市场的均衡价格;②保证工农业产品之间不再存有“剪刀差”;③保证农民不负担除必要的国家税收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④逐步缩小工农收入差距和利益差距。

根据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政策的要求,我们认为,在由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和政策转变过程中,调整我国工农利益关系的基本对策是:

1.彻底消除“剪刀差”

减轻农业负担,实现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首先要求调整我国既有的工农业产品价格结构,平衡工农业贸易条件,实现农产品与工业品的真正等价交换,稳底消除“剪刀差”。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形成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这固然有助于消除我国既有的工农业资料不平衡配置的形式和政策倾向,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那种以为只要把农业抛入市场,“剪刀差”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认识和作法是不正确的,那种所谓的“既然农产品的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了还存在什么剪刀差?”的见解可能还是有害的。因此,我们在宏观决策上应力图防止这些倾向,不能认为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后“剪刀差”就会由市场自动消除。发展经验表明,市场并不能真正解决工农贸易条件问题,市场并不能消除“剪刀差”,相反,由于农业在资源、技术、组织程度、产品的收入弹性以及对产品的垄断程度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农业在与工业的市场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如果单凭市场机制的作用,农业贸易条件的恶化趋势就会不可避免。所以,即使我国的经济已经成为完全的市场经济了,改善和平衡农业贸易条件仍然是一个任务。

既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和贸易劣势来源于农业的产业劣势,那么,用政府干预的方式对农业进行支持就是平衡农业贸易条件或消除“剪刀差”的基本选择。我们认为,在农业政策倾向转变阶段,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应该包括价格支持和投入支持。价格支持是指实施农产品价格保障制度,即建立农产品最低保证价格。农产品最低保证价格应该与正常年景下农产品市场均衡价格相等,如果前者低于后者,则不能起到改善农业贸易条件和消除“剪刀差”的作用,但前者也不能高于后者,否则就成为反哺农业了。投入支持是指政府对农业的投资应达到一定水平,这种支持产生的是“成本效应”,即政府的投入支持使农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农民由此而得到好处。

从目前来看,消除“剪刀差”的主要方面还在于使工业产品尤其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的要求,同时政府应通过工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业投入品的市场供给,通过制度创新造就农业投入品供给市场充分竞争的环境。

2.适度增加农业投资

增加农业投资,使农业投资达到与促进农业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水平,是农业政策倾向转变阶段实现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的一项基本内容。

增加农业投资,首先要变投资的工业倾斜为逐渐向农业倾斜,并把农业投资的数量、份额和形式等法定化。考虑到短期内大量增加农业投资的实际困难,筹措农业投资资金的渠道应当拓宽,以增加投资,尤其是基本建设投资的来源,比如可以发行中长期农业基本建设债券,可以适当引进外资等,以补充国家对农业投资的不足。

在农业政策倾向转变阶段,农业投资的增加还具有补偿性质,即补偿因“剪刀差”的存在而从农业中抽取剩余对农业造成的利益损失。考虑到“剪刀差”的消除需要一个过程,在尚存在“剪刀差”的情况下,国家应通过财政手段把“剪刀差”抽取的农业剩余转化为农业投资再注入农业。

平等发展政策的确立,还要求培育农民的投资主体意识。农业剩余不再流入工业后,剩余沉淀会使农业的收益能力大大提高,农民的收入状况也会因此而得到改善。如果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能将其收入增量的一部分或大部分转化为农业再投入,农业依靠自身积累发展就具备了坚实的微观基础。

3.充分提高工业效率

工农业平等发展政策的确立,其深层要求是充分提高我国工业生产的效率。工业生产效率的状况,不仅决定着农业政策倾向由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的转变能否顺利完成,而且决定着农业政策倾向转变完成后反哺农业政策的采行。由于可见,工业生产的效率问题是我国农业政策转换阶段的一个异常重要的问题。提高工业生产效率,不仅是工业发展的要求,而且是农业发展的要求。为工业效率的提高开据“药方”,已超出了本文的范围,因此,我们要此只是提出问题,以说明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在农业政策倾向转变过程中的重要性。

4.加快发展乡镇企业

实践表明,在国家宏观农业政策尚未转换的情况下,乡镇企业在“以工补农”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由剥夺农业向反哺农业的顺利转变和反哺农业政策的顺利实施,都是非常重要的。关于乡镇企业的一般发展问题,超出了本文的范围,故存而不论。从本文的主题出发,我们认为:第一,乡镇企业的“以工补农”作用应该得到不断加强;第二,乡镇企业的“以工补农”行为应该逐步规范化;第三,应该把乡镇企业的“以工补农”由社区政府的行为逐渐扩展到社区以上政府的行为;第四,应该加强对乡镇企业“以工补农”资金的管理,提高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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