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一个系统的认识_均衡生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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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贸易政策(STP)理论是在80年代中期问世的,分为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SETP)理论和战略性进口贸易政策(SITP)理论。其主要观点是: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适当地运用如关税、补贴等战略贸易政策措施将有助于提高一国的贸易福利。这一点正好与传统贸易理论原则相悖。按照传统贸易理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任何保护性贸易政策的使用都会降低一国或者全球贸易福利,所以是次优的、不可取的,只有自由贸易政策才是最优的。因而,此种贸易主张一经提出就遭到了来自传统贸易理论坚持者的强烈责备。但到目前为止,此种理论并未被驳倒,相反,正是在各种各样责难中得到了发展。

近年国内关于STP的介绍性文章不时见诸报刊,但仔细研读这些文章后不难发现,它们普遍存在两个缺陷:一是缺乏系统性,仅限于介绍一些二、三手文章论述的观点;二是所介绍的理论都只限于80年代,对该理论的最新发展未有提及。本文力图在准确读解原理论的基础上,就理论的一个重要部分—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理论予以系统性评述,同时对该理论的近期进展予以考察。

一、战略性出口贸易政策理论的提出

SETP理论是在1985年由斯本瑟(Spencer)和布兰德(Brander)最先提出的。他们是在考察如何从理论角度解释赞成出口补贴以及对外国补贴进行报复的观点这一命题时,以他们自己及别人以前研究成果为基础,并在不完全竞争和古诺双寡头市场结构的假设下提出的,认为SETP的运用可能有利于一国提高其在不完全竞争产业中的利润份额,而出口补贴是其中最优的措施。

斯—布(斯本瑟和布兰德,下同)1985年的《出口补贴与国际市场份额竞争》一文推理如下:首先假设国内、国外各有一厂商,其竞争模式为古诺双寡头型,且它们只为第三市场生产同一种产品x,即生产国不消费此种产品。继而假设政府能够了解此产品的市场结构,并能够在公司决定产量前设定可信任的出口补贴水平。这样本国所得利润为:

接着斯—布又考察了加入政府博弈后的情况,指出虽然在此情况下,非合作纳什补贴均衡的结果为两出口国都采用补贴,但他们的福利将会因补贴水平的下降而增加。

按照斯—布推论,虽然非合作行为提供了采用补贴的动机,但这种政策的采用从生产国整体来看是次优的。生产国有合作不使用补贴从而提高整体福利的动机,但他们也有欺骗合作从而使自己获得更大利益的动机,因此,即使补贴措施是次优的,但又仍不得不去使用。

二、SETP理论的扩展

斯本瑟和布兰德以及他们之前的狄克西特(Dixit)(1984)、克鲁格曼(Krugman)(1984)的研究都提供了SETP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中可以提高国民福利的例子。但每篇论文都作了有关寡头垄断竞争形式、生产产品的替代性以及产品出售市场的特殊假设,很难从这些分析中得出有关贸易政策的一般结论。

1986年,伊顿和格鲁斯曼(Eaton and Grossman)放松了以上这些假设条件,新假设有两个厂商,一为国内厂商,一为国外厂商,他们之间存在着垄断竞争关系;它们各自生产一种产品,两种产品既可以是完全替代的也可以不是;且两厂商之间以产出量表示的竞争形式用随意推测变量来定义。于是国内厂商的利润表示为:

π=(1-t)r(x,X)-c(X)

这里t为税率,x、X为产量,r(x,X)为国内厂商的税前收益,c(x)为总生产成本。类似的国外厂商的利润可表示为:

Π=R(x,X)-C(X)

然后假设γ为国内厂商对国外厂商根据国内厂商产量变化而进行的产量变化的推测。类似地可定义Γ为国外厂商的推测变量。于是在给定本国政策干预水平的条件下,认为纳什均衡的数量可由以下两式决定:

(1-t)│r[,1](x,X)+γ[,r2](x,X)│-c'(X)=0 (1)

R[,2](x,X)+ΓR[,1](x,X)-C'(X)=0

(2)

然后经推导可得这样一个一般性结论:

-r[,2](g-γ)=tc'/(1-t)(3)

这个结论表明,如果国内厂商对国外厂商产量变化的推测变量γ小于(或大于)其实际反应g时,则正(或负)产出或出口税可以比零税率时产生更高的国民福利。由此不难推断,在古诺竞争模式中,由于g<0(γ=0),因此此时出口补贴为最优,即得出斯—布结论;在贝尔特兰竞争模式中,由于g>γ时,因此此时生产或出口税为最优;而如果g=γ,利润转移将不可能,此时自由贸易为最优。

接着伊—格(伊顿和格鲁斯曼,下同)把他们的分析扩展到考虑外国政策反应、多个厂商竞争、厂商作为对政策的反应可以自由进出以及考虑国内消费等情况,并得出部分有关最优SETP的一般性结论。这类推论主要有:(1)当厂商行为具有始终如一的猜测性特征但又不止一个厂商时,生产税或出口税将会由于约束各厂商的产量而减少外部性,从而使其利润水平达到串谋时的利润水平。(2)在考虑外国政府反应时,以上所有结论不受影响。(3)在厂商因政策变化可以作出自由进出决策时,其进入(或退出)会提高生产的平均成本,而补贴所引起的转移利润将会被额外的进入(或退出)费用所抵消。政策可以改变一个寡头垄断产业中国内外企业的数量。在存在剩余利润时,贸易或产业政策可用以阻止外国厂商的进入和鼓励国内厂商的进入,从而实现利润转移。(4)在考虑国内消费时,生产补贴与出口(或进口)税或出口(或进口)补贴将会因纠正国内扭曲而增加国内福利。

迪克西特和格鲁斯曼(Dixit and Grossman)(1986)认为,迄止目前,贸易经济学家所构造的模型都只考虑了这样一种情况,即在一个完全竞争经济中只有一个垄断竞争产业,当这一产业受补贴后,扩张将会导致资源从其它完全竞争产业转移过来而无利润损失。但是,如果存在几个这样的产业,则其中某个产业因补贴而发生利润转移将会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其它几个产业所获利润。而当这种产业构成的整个部门都使用同一种特殊要素时,问题就会变得尤其严重,所有这些产业会为获得这一要素而竞争。因此,所有这些产业是不可能在某一时期同时扩张的。故正确政策的设计需要更加细致的分析。

为了研究这一问题,迪—格(迪克西特和格鲁斯曼,下同)以下述假设构造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新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政策是针对那些争夺同一种特殊要素的寡头垄断贸易者的:(1)有两种生产要素:一种是工人,另一种是科学家;(2)把所有那些不是寡头垄断高技术产业生产的产品视为一种,且这种产品是在规模收益不变和完全竞争条件下由工人生产的。由于选择其为标准产品,所以此产品以单位价值衡量,即工人的工资在均衡时为"1";(3)高技术部门包括许多产业,设为i=1,2……n。一单位这种产品i由一单位科学家劳动和a[,i]单位的工作劳动生产。如以z表示科学家工资,则生产i的边际成本为a[,i]+z;(4)要素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5)每一高技术产业i都是古诺型市场结构;(6)国内不消费高技术产品;(7)x为标准商品的产量,yi为第i高技术产业的产量;1为工人总供给,k为科学家总供给。于是要素市场均衡条件为:

x+Σa[,i]y[,i]=1

i

Σy[,i]=k

i

即对目标产业进行补贴的利润转移效应必须大于其对整个高技术产业所造成的平均负面效应。但这种选择需要细致的推理和对信息的高度要求。可见,当几个垄断产业由于共同使用一种要素而受其约束时,利润转移政策的效果不如只考虑一个垄断产业时那样大。这主要是由于对一个或几个目标产业进行补贴或收税可以引起这种要素价格的上升,从而产生与利润转移效应相反的效应。虽然要素替代、要素供给高弹性等有利于减轻这种负作用,但SETP的效果仍然不如只考虑一个产业时好。而且,就算选择补贴产业政策对这个国家福利提高有利,但其所要求的相关信息很难甚至无法得到,从而使政策的使用很可能出现失误。

迪克西特和凯尔(Dixit and Kyle)(1985)分析了类似于只有美国波音公司和欧洲空中客车集团竞争的商用飞机市场的市场结构及SETP在其中的作用。迪—凯(迪克西特和凯尔,下同)所用模型分析如下:假设市场上只有两个国家和两个厂商,其中一个厂商位于一个国家(如美国),其沉入成本(Sunk Cost)已形成。另外一个厂商位于另一个国家(如欧洲),是潜在进入者;每个厂商都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这一目标也是所在国政府判断各国福利是否最大化的标准;每个政府的政策选择只有两种即自由贸易或完全禁止进口,如果欧洲政府要使用补贴政策,则要么对其国内厂商的所有沉入成本进行补贴,要么就一点也不补贴。假设在美国市场上PU[,1]表示寡头独占市场结构中的生产者剩余,PU[,2]表示双寡头市场结构中每个寡头的生产者剩余,SU[,1]表示寡头独占市场结构中的消费者剩余,SU[,2]则表示双寡头市场结构中的消费者剩余。于是存在下列条件:

这样的均衡一定是三个对手博弈的结果:美国政府、欧洲政府和潜在进入者欧洲厂商。于是各国贸易政策的选择和欧洲公司进入与否的决定可以组合成6个不同的可能结果。经比较,迪—凯发现,从世界角度看,如果进入发生,则双方政府都采用自由贸易政策且市场为双寡头市场结构这一结果为最优;如果进入没发生,则双方政府都采用自由贸易政策且市场为美国独家垄断这一结果为最优。而前者优于后者的条件为:

2PU[,2]+SU[,2]+2PE[,2]+SE[,2]-K>PU[,1]+SU[,1]+PE[,1]+SE[,1]

在此基础上,迪—凯通过比较在使用与不使用SETP这两种前提下的结果发现,导致双方政府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且市场为寡头市场结构这一结果的威胁、许诺、劝阻措施可取,而导致各自关闭其市场这一结果的进入促进政策不可取。并且认为,在当且仅当所有市场都被进入者服务时进入才合适的前提下,没有补贴和无需与垄断者谈判的双边自由贸易将会产生最佳结果。否则,不存在任何规则。接着迪—凯进一步比较了使用SETP与使用战略性补贴这两种情况,发现从欧洲厂商角度来看,补贴是吸引人的,因为这将为欧洲带来更大的收益而同时美国又难以阻挡。但从世界角度来看,补贴只有在欧洲开放其市场的条件下才合适,且只在用来促进次优进入的很少情况下不合适。因此总的来说,补贴措施利大于弊。

三、SETP理论的最新发展

无论是斯本瑟和布兰德(1985)、迪克西特(1984)还是克鲁格曼(1984)、伊顿和格鲁斯曼(1986),他们的模型中都有一个共同假设,即政府先于厂商行动,并能因此影响厂商决策。与此有关但在概念上不同的另一个假设是政府允诺的某一特定干预政策值得依赖,即使这一政策是事后次优的。戈德堡(Goldberg)(1995)分析了放松这两个假设的含义,并指出虽然时序一致的最优补贴水平低于事先许诺的最优水平,但仍然为正。

戈德堡是这样构造其模型的:(1)有一个政府和一个简单的由一个国内和一个国外厂商构成的古诺双寡头市场,且两厂商生产完全替代产品,其需求函数由P(X)表示;(2)假设两厂商只为第三市场生产,即在生产国无产品X的消费;(3)竞争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国内政府宣布补贴水平,且只对实际产量进行补贴;第二阶段,国内外厂商选择各自生产能力水平,分别表示为K、K[*];第三阶段,每个厂商再根据各自生产能力同时独立选择各自产量Y和Y[*],且Y∈[O,K]和Y[*]∈[O,K[*]];(4)两厂商有同样的成本构成,实现生产能力的单位成本为C,且假设无生产成本;(5)最后假设两厂商的反应是理性的,从而保证纳什均衡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接着戈德堡运用逆向推理的方法推论出:任何不超过单位资本成本的补贴即S都是时序一致的措施,从而值得信赖,否则必不可信;如果补贴率不超过单位资本成本即S,则这一补贴率显然是与斯—布结论相一致的,但如果这一最优补贴超过了单位资本成本即S>C,则次优、时序一致的政策将被宣布,以确保最后阶段的边际收益大于零。由此,戈德堡进一步论证,放松政府事先许诺这一假设并不必然减少为积极贸易政策辩护的正当理由。除非政府更重视补贴开支而不是国民福利,否则虽然时序一致的补贴水平一般低于事先最优的,但仍然为正,而且其水平取决于这一国家的政治经济体系,即这一国家越是重视其私人部门的收益,则补贴水平越高。最后,戈德堡把其分析扩展到了考虑国内消费和国外报复这两种情况,并认为以上结论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自从一出现就受到众多关注和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此种关注和批判,促进了它的扩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来自克鲁格曼(1993),而对它的扩展也直接与对克氏批判的回答相互联系。克鲁格曼认为SETP的结论过分依赖于政府完全了解目标干预市场结构这一假设,而这可能是对SETP理论最沉重的打击。针对这一点,玛吉(Maggi)(1996)经过研究提出了一个能够在不考虑竞争模式的情况下增加本国福利的简单单率政策,由此论证了SETP的运用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也可以有利于一国福利的提高,一国不必因信息约束而减少干预国际竞争的动机,从而在这一点上对克鲁格曼的批判作出了有力的回答。

玛吉的具体推理过程如下:首先以θ表示超过生产水平K的单位附加成本,由于参数θ能够衡量允诺谋略的有效性,从而把竞争模式内生化,使厂商博弈结果随参数θ值的增大变化于贝尔特兰型到吉诺型这一区间。继而他又通过一系列推导证明,少量单率生产力补贴能够提高本国收益而无需考虑任何有关市场信息,特别当θ≥θ[c]时,这一政策绝对有利于本国,即使当θ<θ[c]时,它也是中性的。由此,玛吉进一步指出,由于信息约束不可能成为各国减少使用SETP的理由,因此应该加强而不是减弱国际组织如GATT/WTO这一力图促进各国政府间合作的组织的功能。

到目前为止,虽然出现了大量研究SETP理论的文献,但在这些文献中普遍存在一种倾向:即均衡结论和有关政策处方显然完全依赖于对厂商战略空间的假设。比如斯本瑟和布兰德(1985),假设厂商间竞争为古诺型并得出了此时出口补贴可能为最优的结论,伊顿和格鲁斯曼(1986)认为这一结论在贝尔特兰型情况下是相反的等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格兰特和奎根英(Grant and Quiggin)(1997)通过利用KM(克莱姆波诺和迈耶)提出的方法把政策内生化,从而使均衡时贸易政策的形式取决于所建立模型中的基本经济变量(消费者偏好,公司的技术和国家的禀赋等),而不是通过定义战略空间由分析者事先确定。

为此,格—奎(格兰特和奎根英,下同)首先论述了如何利用KM解决方法建立起用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模型及当此模型均衡时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为了建立起这一模型,格—奎用可能消费和(或)生产某一商品的几个国家的竞争性出口供给函数(或进口需求函数)来表示此产品的市场。同时假设每个国家i的竞争性出口供给函数还依赖于一个“冲击”参数θi,并对此作了详细说明。让Xi(P,θi)、Mi(P,θi)表示国家i可能出口或进口此产品的数量,且Mi(P,θi)≡-Xi(P,θi)。用世界价格p与国内价格qi之间的差异来表示税收率从而把政策内生化。最后利用KM均衡概念的关键性特点——国家独立假设完成了对模型的建立。

格—奎认为该模型的均衡应该用事后最优纳什均衡这个更具表达力的概念来表示。并认为这一事后最优均衡实现的充分条件为:各个冲击θi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世界出清价格能够完全反应国家i在受到自身冲击影响后的剩余需求。用公式表示为:

接着作者利用上述模型对双寡头市场及多国线性出口供给函数这两种情况进行了分析,着重对相对于单方采用SETP来说报复是否会减少福利这一问题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性分析,并得出一些重要结论。例如:在双寡头市场结构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供给函数是半对数线性时,其均衡结果为出口国征收1/b出口从量税;进口国征收1/a的进口从量税,且只有当a/b>e-1时,出口国此时的福利才会比竞争均衡时高,而进口国的福利只有当b/a>e-1时才会比竞争均衡时的高。否则,当a/b不属于[1/(e-1),e-1]时,应采用自由贸易政策。这样,通过分析,格—奎对最优SETP的实施提出了比以前有关文献更加细致清楚的条件,这也是本文的另一大特点。

四、对SETP理论的简要评价

1.由于以下两点,SETP理论比传统贸易理论对现实更具解释力:一是SETP理论放松了传统贸易理论最根本也是最不现实的假设,即世界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从而确定了其研究在现实状态而不是理想状态下进行的方向;二是SETP理论的研究采用了经济学中如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及产业组织理论等现代理论,从而为该理论的研究在这种现实状态下的进行提供了可行方法。也正是由于以上两点,SETP理论自80年代中期提出后,不但没被驳倒,反而在这种反驳中得到了发展。这一点已被本文前三部分所证实。

2.SETP理论自80年代中期提出至今,虽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很可能是由于该理论缺乏一个一般性不完全竞争理论作为其基础,所以还无法上升到与传统贸易理论同样的地位,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该理论一经提出就受到来自坚持传统贸易理论者的诸多批判,如SETP理论对竞争行为和公司数量过于敏感等。然而由于SETP理论比传统贸易理论对现实更具解释力,因此自其产生以来就显示出其强大生命力。正如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等新理论的出现一样,一般性不完全竞争理论很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产生,到那时,对SETP理论的这些批判或许会不攻自破,而且还可能会产生一些重大理论发现,其意义将难以估量。

3.传统贸易理论在政治经济学方面对SETP理论的批判实质上是自由主义对干预主义的批判。自由主义主张一切扭曲都来自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而解决的唯一办法是靠市场,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来纠正扭曲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还可能产生新的扭曲。这一点正是传统贸易理论的主张。而干预主义却认为扭曲产生于市场失灵,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进行纠正,这也正是SETP理论的出发点。由此可以看出,SETP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争论,其实质就是干预主义与自由主义的争论,这也是一场悬而未决的争论。但反观世界,我们可以发现,就连最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也不能算是纯粹的自由主义国度,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也是相当大的,更不用说其它国家了。因此,纯粹的自由主义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适当的干预主义或许才是较为理想的。

4.目前虽有WTO在约束着各国对SETP的使用,而实际上几乎每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在使用。因此,对于中国来说,不是采用或否的问题,而是如何应用的问题。本文认为首先应培养“战略”意识,即在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导入“战略”因素。其次,应仔细研究国际上运用SETP通行的作法,然后结合国情适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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