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分布及其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系论文,特征论文,民国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1)10-0100-06
伴随着西学东渐的热潮,我国于20世纪初开始引进西方教育学,高等院校到民国时期开始普遍设置教育系科。但教育系科在民国时期的分布,至今一直缺乏全面、系统而又深入的研究,这直接影响了我们对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在中国发展的认识。本文试图就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在中国的分布进行研究,旨在总结和反思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布局的经验和不足,进而为我国当前教育系科的合理布局、促进我国教育系科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
教育系科从设置之日开始就与教育系科所处社会环境、教育系科所在地区、教育系科所在院校的生存环境这三个生态圈密切相关。[1]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设置亦不例外。1915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设置了第一个教育系科,1922年“高师改大”运动之后教育系科迅速发展,截至1947年我国设置教育系科的高等院校高达56所。
1.教育系科的地域分布
根据民国时期《二十一年度全国高等教育概况统计》[2]、《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3]和《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4]三份较为全面的高等教育统计资料,再根据中华民国划分的行政区,我们绘制了教育系科地域分布表和柱状图,即表1和图1。
分析表1、图1,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教育系科分布较为全面。1949年前我国行政区划为35个省、12个院辖市、1个特别行政区和1个地方,共有49个行政区。其中25个省和院辖市设置了教育系科,占行政区总数的51.0%。
第二,教育系科分布不均衡。教育系科主要分布在上海市、北平市、广州市、湖北省、天津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福建省等这些沿海的省份和院辖市,且设置数量较多。而吉林省、辽宁省、甘肃省、新疆省、山西省、陕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浙江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省、台湾省等省份教育系科设置较少且数量呈现不太稳定的态势。特别是新疆、甘肃、江西、山西等省份教育系科设置偏少。
2.教育系科的院校分布
教育系科的分布依托高等院校进行。民国时期的高等院校一般被划分为师范大学、综合大学和独立学院三种类型,我们根据《二十一年度全国高等教育概况统计》、《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和《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对教育系科在这三类院校的设置情况进行了统计,绘制了教育系科院校分布表和柱状图,即表2和图2。
分析表2、图2,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教育系科主要分布在综合大学。教育系科在综合大学的设置不仅分别占1932、1934、1947年教育系科总数的75.0%、70.7%、60.7%,而且越来越呈现出增长态势,1932、1934、1947年分别有27所、29所、34所综合大学设置了教育系科。
第二,独立学院教育系科迅速增加。教育系科在独立学院的设置不仅分别占1932、1934、1947年教育系科总数的22.2%、26.8%、39.3%,而且也越来越呈现出增长态势。1932年仅8所,1934年增加到11所,到1947年则增加到22所,同抗战前的1934年相比,增幅达到50%。
第三,教育系科在师范大学的分布较少。1932和1934年均为1所,到1947年为零。
3.教育系科的时间分布
教育系科的分布一般要受社会的影响而呈现出时间上的差异。如果我们以抗日战争为界,根据表1和表2,把1934年和1947年教育系科的分布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分布在抗战前和抗战后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从分布的数量来看,1934年、1947年教育系科设置的总数分别为42所、63所。抗战后教育系科的设置同抗战前比较,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1所。
第二,从分布的地域上来看,1934年前没有设置教育系科的新疆省、西安市、江西省、贵州省、广西省、台湾省,到1947年都设置了教育系科;辽宁省、四川省、安徽省、江苏省、广东省教育系科设置数量呈现出增加态势,其中特别是四川省教育系科增幅最大;只有北京市、山东省、湖北省的教育系科呈现出减少趋势。
第三,从分布的院校来看,设置教育系科的综合性大学1934年为29所,1947年为34所,增加了5所,增长幅度不大,仅为17%;而设置教育系科的独立学院1934年为11所,1947年达到了22所,增加了11所,增长幅度比较大;设置教育系科的师范大学由1934年的1所变为1947年的零所。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分布虽然从整体上看较为全面,但无论抗战前还是抗战后,教育系科的分布不均衡。这集中表现在沿海地区多,内陆地区少;发达地区多,贫困地区少;综合大学多,师范大学少。
二
剖析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分布及其特征形成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政府政策的要求
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设置与政府颁行的一系列相关法令密切相关。1922年11月1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行“壬戌学制”。1929年7月26日,国民政府又公布《大学组织法》,同年8月,又公布《大学规程》。1938年4月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战时各级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提议建立“师范学院”制度。此后,教育部陆续颁布了《师范学院规程》(1938年7月27日和1948年12月25日),规定师范学院可分区单独设立,也可在大学中设置。
“壬戌学制”第26条规定,“为补充初级中学教员之不足,得设二年之师范专修科,附设于大学校教育科,或师范大学校”。[5]但除了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升格为国立北京师范大学校外,其他高等师范学校都属于大学之一科,与农、工、商等科并列。这一规定对于当时存在的各个高等师范学校来说实际上就是一道合并的命令。从1923年起,全国各地掀起了并校高潮。各地高等师范学校纷纷就近并入大学,成为大学的教育科(系)或者教育学院,这一运动被称为“高师改大”运动。到20世纪30年代初,“高师改大”基本完成。高等师范学校除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升格为国立北师范大学,其他均成为综合性大学。这是导致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在师范大学分布很少的基本原因。
《大学组织法》规定“大学分科改称学院,并于文、理、法、农、工、商、医原有七学院而外加一教育学院”。[6]《大学规程》则对大学教育系科(学院)设置作了规定:“大学分为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各学院”,且“大学教育学院或独立学院教育科:分教育原理、教育心理、教育行政、教育方法及其他各学系,大学或独立学院之有文学院或文科而不设教育学院或教育科者,得设教育学于文学院或文科”。[7]这个规定使得大学和独立学院,尤其是综合性大学设置教育系科成为普遍,抗战前综合性大学教育系科或设置在文学院下,或单设为教育学院。
1938年7月27日的《师范学院规程》规定“师范学院由国家审视全国各地情形,分区设立,藉以培养中等学校之健全师资”,根据此项法令,“陆续设立师范学院多所”。[8]1948年12月25日的颁行的《师范学院规程》第三条同样规定“独立师范学院或大学师范学院,由教育部审察全国各地情形,分区设立之”。[9]两次颁行的《师范学院规程》使得一些大学改教育系科为师范学院,一些独立学院设立了教育系科。《师范学院规程》的颁布不仅使一些独立师范学院设置了教育系科,而且使一些抗战前没有设置教育系科的省份由于师范学院的设置而设置了教育系科。
总之,“壬戌学制”、《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和《师范学院规程》的实施直接影响了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分布,不仅影响了教育系科的地域分布,而且使教育系科主要设置在综合性大学,并导致教育系科在抗战前和抗战后的分布有了较大的差异。
2.大学分布的影响
民国时期教育系科之所以分布不平衡,且主要在综合性大学设置,究其原因除了受政府政策的影响外,还深受大学分布的影响。
民国时期大学的分布实际上就很不均衡,“集中于沿海的城市,交通的中心或政治的中心”。[10]综合性大学主要设置在上海市、北平市、广州市、湖北省、天津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福建省等。这些地区的大学一般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交通便利,地理环境好,图书资料丰富,能吸引一批留学归国的学生和外国教师任教。特别是这些大学的校长大多是留美学生,深受美国大学设置教育学院模式的影响,大都设置了教育系科。这导致民国时期教育系科主要设置在上海市、北平市、广州市、湖北省、天津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福建省。当时比较有影响的教育系科,如北平师范大学、辅仁大学、燕京大学、东南大学、大夏大学等的教育系科都集中在这些区域。特别在上海市,大学设置教育系科最多,1934年和1947年都为7所。新疆省、甘肃省、山西省等省份由于大学设置较少,自然教育系科设置较少。
3.社会需求的促使
社会需求是影响教育系科设置的重要原因。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共同目标是:“第一,养成师范学校及中学师资;第二,养成教育行政人员;第三,培植教育研究人员”[11],教育系科承担着培养这三方面人员的任务,特别是培养师范学校教育学科师资的任务。这一任务决定了教育系科和师范学院的发展息息相关。抗日战争前,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着师资缺乏的局面,加之教育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也不足和缺乏,教育系科得到普遍设置。抗日战争结束后,由于国家意识到师资,尤其是中等学校师资的严重不足以及师资质量较差,在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的双重要求下,一些师范学院得以设置,师范学院一般设教育系科。师范学院的设置直接影响了教育系科的时间分布,导致抗战后教育系科在新疆省、西安市、贵州省、江西省等省市得以设置。
此外,抗日战争直接影响了民国时期大学和教育系科的设置和发展。1937年7月卢沟桥事件发生,日本侵略军占领北平,北平师范大学迁往西安,与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组成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春,西安临时大学迁至汉中,改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北平师大改为西北联大教育学院。直到1948年11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才恢复了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47年实际上没有师范大学,因而1947年师范大学设置教育系科为零。四川省教育系科之所以增幅最大,而北京市、山东省、湖北省的教育系科却呈现出减少趋势,究其原因,也主要是受抗日战争影响的结果。
三
历史是稳定凝结了的现实,而现实是流动变化着的历史。教育系科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分布,这仍然是当前我国教育系科发展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很有必要在探究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分布及特征形成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求其当代启示。
1.教育系科分布要合理继承和创新
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分布比较全面,教育系科设置很重视政策的调控,并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主要设置在综合大学和独立学院。这些传统需要我们合理继承。但民国时期政府所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和法令深受美国大学模式的影响,没有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使教育系科主要设置在综合性大学,这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了当时中等师范学校学生的培养质量,而且特别使中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师资缺乏的矛盾越来越显现出来,逐渐成为整个教育事业最被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需要我们去反思。
第一,要把教育系科的分布放到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框架下去考虑。如何把教育系科的设置和发展与大学的设置和发展、师范教育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这个问题很需要我们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进行思考并合理解决。
第二,要恰当确定教育系科在综合大学和师范大学设置的比例,形成教育系科在综合大学和师范大学并存但各有其特色的发展格局。1952年院系调整受苏联影响,我国教育系科基本在师范学院、师范大学设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综合大学才越来越多地设置教育系科。但两者比例如何确定,综合大学教育系科和师范大学教育系科应该如何形成各自的模式和特色,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三,要合理学习和借鉴国外模式。教育系科的设置和发展不能一味模仿外国模式,必须根据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并遵循教育系科发展的自身规律,这样才能真正使我国教育系科得到合理分布并使教育系科的内涵性发展得到真正实现。
2.教育系科分布要重视政府的合理调控
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分布深受政府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地域分布和院校分布受到民国政府教育部相关法令的调控。但这种调控必须合理进行。我们应该具体研究有关教育系科设置和发展的政策,发挥好调控作用。如针对教育系科的地域分布,政策可以适当向中西部偏远地区倾斜,扶持其教育系科的发展;针对教育系科的院校分布,政策应注意向综合大学教育系科适当倾斜,利用其多学科优势,发挥综合大学教育系科的作用。此外,政府还可鼓励各教育系科之间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联合办学,促进优势互补。
3.教育系科分布要根据社会需求灵活调整
教育系科的设置要适应社会需求并根据社会需求进行灵活调整,不能盲目地设置。民国时期教育系科在地域和院校分布上之所以呈现出差异,究其原因与当时的社会需求密切相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独立学院中教育系科的设置。独立学院的教育系科就是针对当时师资缺乏、民众教育人才缺乏而添设。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的教育系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盲目设置、重复设置、基本雷同等不足。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地方还没有根据区域特色和社会发展需求,并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特别是根据师资条件去设置、调整教育系科,更没有使当地的教育系科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
4.教育系科要制订好设置标准
教育系科的设置必须有统一的标准,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才能设置教育系科。民国时期教育系科的设置在国家层面就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对如何设置教育系科进行了相应规定。这种做法实际上已成为国际惯例。美国在进行学科专业分布时,由教育部国家统计中心研制开发了美国学科专业目录,该目录随着时代变化进行调整,并使得学科得到更好整合,资源得到有效利用。[12]我们应从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分别对部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教育系科设置制订出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系科的盲目设置问题,严把教育系科设置的准入标准。这是保证教育系科在我国分布合理并平衡的基本举措。
5.教育系科要进行合理评估
教育系科的分布不仅要重视数量的均衡,而且还要注重分布的质量。据目力所及,我们虽然没有发现民国时期教育系科评估方面的资料,但发现民国时期的教育系科大都重视自身的办学特色和质量。如大夏大学的教育系科对如何形成办学特色和提高质量特别从精神和目标两个层面进行了规划、设计和实施。大夏大学的基本精神是“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该校“教育科和教育学院一向处于发挥这二种精神力的核心地位”,大夏大学教育系科十分重视“把握住这两种基本精神”,“至诚无息的完成下列各项重要任务:培育专业精神、加强学科训练、重视研究工作、推行社会服务”。[13]其培养目标主要是针对培养学生的学术精神、强化学生的研究能力以及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而展开的,并特别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可以将所学知识学以致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国当今教育系科的发展必须重视教育系科的建设质量,形成教育系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就需要从中央、地方、大学三个层次做好教育系科的质量评估工作,积极推进教育系科质量的提高。为此,我们应制定出教育系科的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开展起对既有的和新设的教育系科的质量评估工作,以促进我国教育系科的合理分布,特别是从根本上解决好教育系科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收稿日期:2011-07-26
注释:
① 本文根据《第一次教育年鉴》和《第二次教育年鉴》将高等院校划分为综合大学(公、私立)和独立学院两类,此处独立学院与今天的独立学院所指不同。依据1929年7月26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组织法》规定,大学应于文、理、法、农、工、商、医原有七学院而外加一教育学院,至少须具备三学院,且须包含理学院或农、工、医各学院之一,方得称为大学,否则为独立学院。此处独立学院指的是具备学院少于三种,不符合大学设置条件的高等院校。此外,当时北京师范大学属于公立大学,但“高师改大”运动后只剩北京师范大学一所,与其他设置教育系科的综合大学有所区别,故专门将其分为师范大学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