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和写作中的文化干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干扰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翻译
由于文化意义典型地反映了不同语言的差异,我们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往往不是语言结构本身的问题,而是语言涉及到的文化背景。在跨文化交际过程中,英汉两种语言体系所承载的文化特征出现了完全重叠、部分重叠、文化空缺甚至冲突的现象。翻译的难度随着两种文化特征覆盖面的减少而增大。译者只有对两种文化特征间的差异大小心中有数,才能把握好翻译的尺度,习语的翻译最能说明问题。用形象相似的汉语来翻译同类词语有时很适合。例如lose face(丢脸),to burn one's boats(破釜沉舟),to make love(做爱),armed to theteeth(武装到牙齿),等等,简直维妙维肖。 英汉语言中确实有一些习语是全对应的(full—corresponding)。 它们不但使用相同的修辞手法,表示相同的文化形象,而且无论从字面还是内涵都表达了同样的意义。例如英语习语in from one ear and out the other 和汉语成语“耳边风”就有同等之功效。据 Brewer's Dictionary of Phrase and Fable 说,这个习语已经有五百年的历史了。David Hawkes 在翻译《红楼梦》第八回小丫环雪雁对黛玉的一句话里就用上了这个习语,真是太恰当不过了!
Generally when I tell you to do anything it goes in oneear and out the other.
我平日和你说的,全当耳边风。
另外一个习语Walls have ears 正好和汉语成语“隔墙有耳”相吻合。据说凯瑟琳女王在位时,在卢浮宫建造了一些特殊的墙,在一个房间里说话的声音可以在另一个房间听到。这位多疑的女王就是这样知道了不少别人的秘密计划。《水浒》第十六回中吴用道:“隔墙须有耳,窗外岂无人。”杰克逊的英译本就是这样处理的:
Walls have ears,and outside the window is there not a man?
然而,这种全对应的习语不可能是大量的,因为它们毕竟分属于不同的语言,在不同的文化土壤里产生。 常用习语多半是部分对应(semi—corresponding)和非对应关系(non—corresponding)。例如许多词典都把cast pearl before swine 译成“对牛弹琴”。因为英汉两成语都有“把珍贵的东西呈给不识货者”的意思。在这层意思上,这两个成语可以互译。如:
He tried to explain the beauty of the music to his pupilsbut it was just casting pearls before swine.
他极力向学生们讲解这段音乐的美妙之处,但只是对牛弹琴,收效甚微。
然而,这两个习语尽管意义上有时一样, 并不意味着完全对等。 cast pearls before swine 来自《圣经》, “对牛弹琴”出自南朝·梁·僧佑的《弘明集·理惑论》,具有不同的文化色彩。“对牛弹琴”除了有“把东西给不能欣赏的人”这一含义外,还有“对不懂道理的人讲道理”,讥笑说话人不看对象。所以这个汉语习语不象英语习语那样用来指实物,而是指抽象的道理。在感情色彩上也较英语习语轻。钱哥川先生对此有一段话,讲得很清楚:你以贵重的珍珠投猪,它不但不知感激,反而要来咬你,以怨报德,这样做是否值得?而汉语习语“对牛弹琴”意思就轻多了。牛虽然不懂音乐,但它不会对弹琴的人进攻呢!同样,英语习语 to fish in troubled waters 和相应的汉语“混水摸鱼”并非总是等价语,请看下面句子:
Both partners now resent your interference; that's what y-ou get when you fish in the troubled waters of marital life.
如今夫妻俩对你的干预不满,这便是你多管闲事调解夫妻间的争吵自讨没趣的结果。
试想,如果将这一成语译成“混水摸鱼”岂不笑话?这里它表示“interfere,get involved in an umpleasant situation”的意思。
至于那些非对应的英汉习语,无论是在用法上还是在文化特征上都毫无共同之处,仅仅在字面上相似而已。比如“child's play”和“儿戏”两成语,字面意义一字不差。前者的英语解释是“something veryeasy to do,something not very important”。
The books of Messrs.Waterman and Co.,fairly complicatedas they were,were child's play to Frank.
华脱曼公司的账簿虽然也复杂,但是在法朗克看来,却是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玩意儿。
而汉语里的“儿戏”却用来比喻“对重要的工作或事情不负责,不认真”。如“不能拿工作当儿戏”。
这类习语在字面是形似意近,易搞错,成为翻译上的陷阱。又如“eat one's words”很容易让人将其与汉语的“食言”、 “食言而肥”对应起来,因为它们的语义太接近了。可是“eat one's words” 的意思是“收回说过的话,承认前言有失,说错了”。
John had called Harry a coward,but the boys made him eathis words after Harry bravely fought a big bully.
约翰把哈利叫做胆小鬼,但是哈利勇敢地同一个大恶棍搏斗以后,男孩们都要约翰认错。
汉语“食言”是指一个人“失信,不履行诺言”。而“食言而肥”指一个人“为了占便宜而说话不算话”。抗战时期毛泽东就曾经用这个习语来揭露蒋介石不守信用,派军队包围陕甘宁边区的事实。他说:“蒋先生不但食言而肥,而且还派遣四、五十万军队包围边区,实行军事封锁和经济封锁……”遗憾的是,这个习语在《毛选》英译本中却误译成“Now Mr.Chiang Kaishek has not only eaten his words,but …”本来是一个揭露、声讨对方不守信用、妄图置我边区人民和军队于死地而后快的檄文,却译成了被声讨对象“对说过的话表示歉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失误。
除了成语外,问候语、自谦语、祝福语、致谢语、称谓语、吉祥语、委婉语、粗俗语等方面都存在着跨文化干扰,在翻译时要特别慎重,否则就会出毛病。毛泽东在一首词里有“不许放屁”一句,自然,这句话绝对不能照字面意思译成“Don't pass your wind”的,否则,就要闹笑话了,难道人家连这种自由也没有了吗?
写作
固然,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在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民族语言中的成语、谚语、俚语等等,但中国人似乎对这些语言素材依赖得更多,使用得更广。从政治、经济、文化到日常生活各个方面都充斥着被亿万人同时使用的政治术语,时髦口号,流行俚语等等。甚至在请外国朋友来家吃饭时所用的套话也惊人的千篇一律:“This food is not very good; we are not good cooks.You must eat more.”这种长年累月养成的近乎同一模式的思维方式,反映在学生作文里便是文章的千人一面,缺少独创和个性。例如,在一篇为什么要学习英语的作文里,学生们阐述的理由千篇一律,甚至连措词也惊人地雷同:“to learn English as a t-ool,to adopt the advanced technology,to support the Four Mo-dernizations,to make a contribution to the motherland.”他们在描写时间过得很快时,马上想到“日月如梭”(Time flies likean arrow.),形容人体消瘦时“骨瘦如柴”(a bag of bones)便会跃然纸上。
文章里大量使用成语反映了我们在写作时的基本思维方式:大脑记忆及时提供若干相应的汉语成语,然后作者根据文章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取舍。因为成语本身具有约定俗成的性质,作者用不着、也不可能对其作文字上的修改,只是按前人所使用的办法进行处理。显然在这个过程中,记忆起了重要的作用。一些语言学家从民族文化的角度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德克·博德(Dirk Boddle)认为它与宗教有关。 因为中国所有的宗教几乎都贬低个人的作用。弗朗西斯·素(Francis Hsu )在把美国人和中国人作了一番比较后则说:“美国人以个人为中心,所以常常在社会上和心理上感到孤独;而中国人在社会上和心理上更多地依赖他人,因为他们崇尚集体。”他引用一句中国谚语来说这一点:“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
我们在修辞上的另一个特点体现在不论说话,还是写文章,都不喜欢直接了当而喜欢让对方来领会自己话中的内含的意思,即所谓“锣鼓听音,听话听声。”这种方法显然不同于西方人直截了当的表达方式,这常常使我们的学生在写作时感到棘手。要解决学生这一困难,我们只有帮助他们学会怎样去说明文章的论点,论据要直截了当,并且要注明所引资料的出处。
文章后注明所引资料的出处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习俗。西方人重视个人的作用。西方读者需要这种出处以便日后他们自己查询;作者需要这种手段来保护自己文章中的观点和独创。而靠记忆掌握了大量语言素材的中国人,在写作时的独创往往变成了模仿。例如,在学习了某位名家的《我的母亲》后,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写一篇同样题目的作文。大多数学生除了在人物具体细节上作了适当的变动外,其它部分乃模仿原作的风格,甚至原封不动地将原作整段地“借用”过来,他们丝毫没有考虑到文章的真实性,只注重文章的形式和风格。他们没有理解这类文章在英语中属于“non—fiction”,其情节决不能任意虚构。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我们的修辞手法再三强调对语言素材的反复记忆和使用、强调借鉴和模仿他人文章的风格和技巧,它的核心便是“记忆”二字,“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显然也是与汉语本身的特征相吻合的。文化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思维的方式,不下功夫了解这些差异,就很难把英语文章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