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业产业化的一般规律及政策导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产业化论文,导向论文,试论论文,规律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业产业化的理论界定及其实践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企业为适应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要求,与其关联部门(工业、商业、服务、金融等)在经济上、组织上融为一体,实现某种形式的协作和联合,以求共同发展的一种经营方式。在实践中,农业产业化表现为产业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
从内含上分析,农业产业化与农工商一体化没有质的区别,两者都是从农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向其产前、产后部门延伸,并实行一体化经营的角度揭示农业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产业化即农工商一体化。
农业产业化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且具备了相应的生产力发展条件,农业产业化才具有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实际运作空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个市场主体都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个体农民在市场上难以立足。为了竞争,他们只有加入或组织某些经济组织,才能有效地进入市场,实现农业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从而掌握自己在市场的命运。农业产业化适应了农民对提高自己在市场竞争地位的要求,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经济利益,因而也就具备了自身生存发展的社会空间。另一方面,现代大工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随着农业专业化的发展,农业与其关联部门(产前、产后部门)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客观上要求不断拓宽和延长农业产业链,把农业与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农产品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部门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一体化经营。由此可见,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和现代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实现农业与其关联部门的经济利益一体化,以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制度安排谋求共同发展。传统的经济理论往往把农业局限在种植业和养殖业范围之内,把农业看成是为其它部门发展提供资本、原料、市场贡献的基础性产业。由于其风险性大、效益低,又把农业定义为高风险和弱质性产业。农业产业化在理论上最大的贡献在于突破了上述传统的农业概念,认为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涵盖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等部门,而且还延伸到农产品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产后部门。农业产业化从形式上看是农业与其关联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协作与联合,但从其实质来看是经济主体利益一体化。
农业产业化必须依托一定的载体——组织形式。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的基本保证。由于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因而其所依托的具体的组织形式也是发展变化的。从发展趋势来看,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组织程度取决于其经营内容、生产结构、参入主体的成分、管理技术的发展、专业化程度、生产规模及社会文化背景。在发达的国家,以一、两个工商企业为核心(少数的以合作社或大农场为核心),以契约形式把农业与其关联部门组成紧密型或松散型一体化经营的形式较为普遍。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存在着“公司十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具体的组织形式。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农业产业化所依托的组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在其组织体(综合体)内,必须建立起一个核心部门,以便发挥其对产业组织的组织管理与利益协调作用。在农业产业化起步早、水平高的美国,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部门多是具有相当实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因为这些加工企业一头联系农场,一头联系市场,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上,所以被称为“带头企业”。从某种意义上讲,能否发挥“带头企业”的组织协调功能,能否保证“带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是理顺产业化组织体内经济利益关系、推动农业产业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关键所在。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能有效地提高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能力,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增强农业产业的竞争实力。这一点早已被国外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所证实,因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具有普遍的社会经济意义。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适时顺势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具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意义。(1)我国人多地少,农户经营规模狭小,加之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财力紧张,所以,单纯依靠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的办法来改变农业比较利益低的现状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而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改变由于断链产生的弱质、弱项、弱势,从而发挥一体化经营所产生的倍增优势,倍增效益、倍增活力,有利于在农业内部建立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2)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进入市场困难大,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能够推动农民与龙头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结成“链条”,成建制地进入市场,提高参入市场的本领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3)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农业产业被分割,农工商分离,产供销脱节,在现实中已构成实现农业两个转变的瓶颈。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发挥一体化产业诸环节的协同效应和共同体的组织协调职能,就能有效地突破被割裂的体制障碍,有利于从整体上深化农业改革,包括改革农业产业组织方式、资源配置方式、土地经营方式和农业管理体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实施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经济新一轮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
二、农业产业化的一般规律
农业产业化是一个渐进的产业发展过程,最早于本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然后很快传入西欧、北美和日本,历经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和深化运动。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有其固有的发展规律。
1.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路线是: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传统的农业部门主要依靠手工劳动,效率低、产出少,较少与其它部门发生物质经济联系。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化的物质技术装备和生物技术在农业中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从而加深社会分工的发展,引起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专业化。
农业专业化包括地区专业化、部门专业化、企业专业化和环节专业化。地区专业化是指在一个地区专门生产某种或某几种农产品。也就是要依据经济效益原则,在空间上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充分发挥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优势。农业部门专业化,指在某一地区或企业内以专门生产某种或几种农产品作为主导部门,重点发展。主导部门代表一个地区或企业的发展重点、发展方向。产品专业化和工艺专业化是在部门专业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专业化的高级阶段。农业专业化与规模化经营相辅相成。专业化把多种经营条件下各个生产单位分散的小批量生产转换成专门企业的大批量生产,这就有利于采用专用机械设备、先进工艺及科学的生产组织形式与管理方式,从而增加产品产量和降低成本,发挥农业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
伴随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生产,客观上要求发展工业、商业、运输业和各种服务业,并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或农业产业一体化。因为专业化大大密切了农业与其关联产业的联系,尤其是技工艺专业化建立起来的各个企业,不论从事统一工艺过程中哪一个作业的专门单位,如果不同它的前后作业保持衔接,它的生产、经营就会中断。此外,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要以大规模的市场容量为前提,而市场对初级农产品的需求弹性是很低的,只有通过延长产业链,不断对农产品进行多层次的深加工和精加工,才能扩大市场需求,增大市场容量,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由此可见,规模化的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也就是由多种经营到混合的部分专业化,再到单一的生产高度专业化过程。这个过程表明,农业专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农业产业或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形式的出现。这是合乎农业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变化的。
2.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其演变趋势来看,要以发达的小城镇为推进中心。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依托小城镇,这同样是规模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发展规模经济,要求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相对集中,这样便于产品的购销、加工和贮存,有利于减少消耗,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同时还有利于形成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辅助性产业和公共服务事业,有利于建设发达的商业系统、金融系统、教育科研系统、交通运输系统、信息情报系统和其它服务性系统,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基础结构系统。另一方面,小城镇作为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又是贸工企业的载体,它的迅速崛起,反过来又可以为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总结农业产业化的规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农业产业化是在农业专业化高度发展、农业实现高度分工协作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当前我国农业专业化总体水平还不高,市场体制和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各种经济成份和社会组织的利益关系还不协调,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形式还较为少见。所以,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农业产业化要当作一个经济运行和改革的发展过程来看,不能轻言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某个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已经实现或完成了农业产业化,更不能不顾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违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律,盲目地采用不适当的行政手段硬性地推进农业产业化。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导向
上述分析表明,发展农业产业化需具备一定的生产力条件。但这决不意味着政府对发展农业产业化只能听之任之,无所作为。事实上,农业产业化过程也是一个政府职能行为优化的过程。政府顺势而为、加强引导,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农业产业化政策,就能大大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国际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经验,政府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策优化引导工作。
1.深化改革,理顺关系,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宽松的市场经济环境
我国经过十多年的农村经济改革,初步建立起适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框架。但要正视的是,传统的旧体制尚未彻底突破,新体制运行还有许多不完善的方面,改革的任务依然很艰巨。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出发,当务之急要抓好三项改革:(1)土地制度改革。土地集中和扩大农场规模是生产专业化、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政府可用立法的形式,鼓励农民有偿转让土地,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补偿机制,支持工、商企业集中土地连片开发,建设好各具特色的、符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求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2)流通体制改革。对市场的开拓和管理是支持农民推进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政府要制定统一的农产品内外贸政策,消除垄断,打破封锁,规范交易行为,鼓励公平竞争。(3)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现有的条块分割,产、加、销脱节的管理体制,打破行政区划和所有制界限、行业界限,鼓励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多形式的协作和联合,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适应贸工农、产加销、种养加、农科教等一体化经营形式发展需要的新的管理体制。
2.制定优惠政策,集中倾斜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综观各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各种不同的优惠政策。我国农业产业化处在起步阶段,尤其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积极引导。(1)信贷支持。政府可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各行各业,尤其是鼓励农业产前、产后企业直接和农户(场)签订信贷合同,以贷款、补贴和付货款等方式把资本投向农业。(2)税收扶持。对加盟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公司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目的是保护一体化组织的收入,使其能较快地积聚资产。(3)财政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各项增加农业投入的政策,抓好投入的到位。同时应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建立一种国家引导、多方配套、企业为主的投入机制,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聚集社会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3.坚持试点示范,加强宏观调控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资源条件和专业化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政府应从实际出发,选择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中介组织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探索符合国情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并通过示范效应,在面上根据条件逐步推广。农业产业化事关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对产业化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搞好统一布局,指导农业产业化分类逐步实施,切忌一刀切、一律化和一哄而上。
4.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保障体系
农业产业化实行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客观上需要建立包括技术、信息、物资供应等部门在内的服务网络体系,并为之提供系列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政府部门的职责是搞好服务网络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确保服务网络上下相连,左右贯通,运转协调,功能齐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