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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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未曾想到,社会主义革命会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甚至很不发达的国家首先取得胜利。实践创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未曾想到,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构造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会在经历一定时间后日趋严重的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然而,这两者未曾想到的,却以顽强的事实出现了。历史的发展打破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认定的逻辑发展顺序,也触动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固有模式。面对如此的现实,要求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人必须重新解释历史的发展和探索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弊端,并因势利导地进行改革。前者由列宁部分地完成了任务;后者历史地落到了当代马克思主义者身上。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邓小平,则为完成这一任务作出开拓性的贡献。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的毛泽东,不仅创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还曾试图运用这一理论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新中国建立后,在统一财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这对于当时集中全国极其有限的物力、财力,迅速恢复凋敝的国民经济,抑制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局面,应付抗美援朝的巨大开支,胜利地完成“三大改造”任务,以及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建设,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后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实行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人、财、物、和产、供、销由中央各有关部门统管,是不利于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的,因而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克服这种弊端,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55年开始酝酿改进经济管理体制,逐步下放管理权限,破除了修订某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大计划、小自由”的方针,让地方和企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办更多的事情。

主动扩大地方的经济管理权力,给地方予更多的独立性;特别是主张给企业一点权力、一点机动、一点利益,使企业在实施经营、发展经济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等一系列思想,在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之际,毛泽东就率先向全党提了出来,可以说是从理论上开了尝试改革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无声,这是极为可贵的。不管这种思想后来在实践中贯彻得怎么样,毛泽东首先倡导的这种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和经济管理体制的精神,则是功不可没的。根据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讲话精神,1956年5月和8月间,国务院召开全国体制会议,研究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方案。在会议期间,各省、市、自治区要求下放企业管理权、基本建设审批权、财政和物资分配权的呼声很高,而中央各部门又在分权问题上存在着许多顾虑,怕分权后分散了力量,影响生产和基建计划的完成。针对这种思想顾虑周恩来又作了一系列补充阐述。指出:“毛主席论十大关系的中心,就是动员一切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前提下提出了分权给地方的问题,以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也便于动员全国广大劳动人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我们要在这样的意义上理解分权,理解经济建设、社会关系、党内外关系。这是个带原则性的问题。”[1]这些论断都是很正确的,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值得引起人们深思的是,当时所进行的改革为什么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通过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当时只是看到权力高度集中中所存在的弊端,因而所采取的办法仅仅围绕着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做文章,而没有进一步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只强调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实质上是以国家指令性计划为主体的体制),而近乎完全忽视、乃至否定市场机制作用所存在的弊端。为什么在当时乃至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们的思想认识会局限在这种水平上?笔者认为主要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1)在这以前,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一直断言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生产、货币交换的。无论是马克思的《资本论》,或者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都明确地表达了这种观点,即社会主义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和十月革命初期,也坚持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把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架大机器,使亿万人民都遵照一个计划工作的经济机体。”本世纪20年代苏联开始出现关于广义与狭义政治经济学的争论,有人认为根本不存在广义政治经济学,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政治经济学也就到了“最后一章”终结了。本世纪20年代以来理论界形成的社会主义排斥商品贷币关系的框框,主要是由于对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预言在理解上不顾前提(社会主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只看结论造成的。殊不知,任何一种理论,它赖以建立的前提条件改变了,结论当然也要相应地发生变化。1921年春天,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列宁的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他明确地指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他强调商业是党和国家“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必须学会文明经商。同时又对市场持保留态度,认为市场交换仅仅是暂时的、过渡的形式,不久将被消灭,代之以“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2]在斯大林时代,围绕商品、市场问题,曾经有过二次大的争论。第一次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苏联领导层中展开了关于新经济政策存废的争论,争论的实质是如何对待市场问题,批判了“迷信市场自发力量”的观点,在些基础上确立了高度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第二次是50年代初,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发表了对这场争论的看法。斯大林总的观点是,对于市场一半肯定,一半否定。他肯定了市场在对外贸易、城乡之间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同时又否定了市场在全民所有制内部的地位和作用,认为消费资料是商品,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有调节作用,但在生产领域不起调节作用,甚至把市场看成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的东西。[3]由于我国经济几千年来长期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商品货币关系很不发达,致使我们对商品经济、市场机制的属性与作用很不了解,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生怕这些东西发展了会产生自发势力,产生资本主义。由于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属性,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必须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而,始终没有能够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

(2)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爆发了震撼资本主义世界的相对生产过剩危机,引起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大破坏、大萧条。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加强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也就明显加强了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尤其是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新政,借鉴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进行计划调节,由国家举办大规模工程和实行某些社会福利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某种程度的改良。当时西方其他国家也都纷纷仿效美国罗斯福新政的经验,使资本主义经济从60年代开始得到较快发展,社会阶级矛盾也得到相对缓和,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生产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这毕竟是30年后的事情。既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遇到严重的挫折,出现严重的危机和萧条,社会主义国家还会再选择这种经济体制吗?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社会主义国家选择计划经济,并不是由少数人意志所决定,而是大多数人的选择,而且当初大多数人对计划经济的前景是充满信心的。当时出版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科书,都一再论证实行计划经济的许多优越性,诸如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增长、不会发生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不会出现企业倒闭破产、不会出现通货膨胀和两极分化等等。一个很有趣味的事实是,如果说从60年代开始,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相对稳定发展的阶段,而实行社会主义旧模式的国家,则出现了一个漫长的“停滞时期”,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方面,输给了从罗斯福新政开始的学习了社会主义某些经验的现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现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目前在世界上拥有资本的优势、科学技术的优势、产业结构应变能力的优势、对外贸易的优势、劳动者素质较高的优势。中国也因为在总体上照搬了苏联旧模式,并由于自己的“左”倾错误,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正由于这个缘故,60年代以来,再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选择并走上社会主义的道路。必须引起人们深思的是,在过去长时期内,我们在对待资本主义问题上,往往只看到或更多看到的是社会主义同它对立和斗争的一面,而很少看到社会主义同它还有学习、借鉴、合作和利用的一面。须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只有在继承和利用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创造出来的全部生产力和全部社会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并结合新的实际进行新的创造,才能顺利建设成功。

(3)在相当程度上是和我国政府当时所选择的超前工业化发展战略,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资金原始积累联系在一起的。50年代初期我国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超前工业化经济发展战略,而重工业是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高度依赖于我国最稀缺的经济资源,它意味着必须为经济资源的开发与动员付出极高的代价,而其首要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尽可能保持一个较高的积累率。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证优先发展重工业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资金供给,保证物质资本的形成率能够适应超前工业化进程。这就决定了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的资金供给制,应当具有“极限积累”的特征。所谓“极限积累”,就是把一切经济剩余最大限度转化为资本投入,实现尽可能高的物质资本形成率。这就决定了我国超前工业化过程中,经济资源的开发动员,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政权力量和行政系统的参与,即为了使经济资源最大限度向重工业倾斜,就必须形成与国家集中决策相联系的纵向筹资模式。在这种行政控制为主导的纵向筹资模式相联系的资源与资金供给机制,必然是超经济供给机制。所谓超经济供给机制,就是指这种供求关系,不是以经济核算为基础,不受市场规律的制约。在通常情况下,资源与资金的供给是以过于偏低的供给价格,提供给需求者,有时甚至是无偿供给。我们把这种不是建立在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基础上的资金积累,称为资金原始积累。这种性质的资金原始积累,必然是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30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从根本上克服传统经济管理体制所必然带来的种种弊端,有效地解放被严重束缚着的生产力,仅仅依靠零敲碎打的调整与改革,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这就必须彻底抛弃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旧体制、旧模式,确立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新体制、新模式。长期以来,西方理论界普遍都把市场经济看作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邓小平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和天才的胆识突破了前人加给市场的种种限制和框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科学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根据《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和第三卷的记载,邓小平前后共有10次讲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从中对社会主义究竟可以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长期争论的重大问题作出了精辟的回答,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视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把市场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特有东西的思想束缚。这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是对社会主义认识上的一次大飞跃,从而把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向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根据邓小平的论述,既然计划和市场不是区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标志,我们为什么又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概念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其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可以把它理解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有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不能脱离它存在于其中的社会制度的制约。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我们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就是为了把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效率同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结合在一起。所谓公平、公正就是邓小平指出的社会主义要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没有公有制为基础,就不可能实现公平、公正和共同富裕的目标。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不能不通过注入较多的自觉性、公益性,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应当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继承与否定,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扬弃。因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之间既是相互统一的又是相互摩擦的。如果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完全一致的,那么,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就失去了自己的基础,市场化改革就成了无的放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这个问题的提出,意味着它本身就是一种“对立统一体”,是对传统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一种超越。因而如何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远比人们所预料的要复杂得多,困难得多。

列宁在论述合作制的巨大意义时指出:“现在我们有理由说,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市场经济,并使它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其作用和意义具有列宁对合作制作用的评价那样,使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即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西方学者所说的市场社会主义。它与以往经典作家所设计的理想社会主义存在很大差别。一方面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使社会主义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市场机制的长处是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增强了社会主义活力,社会主义永葆旺盛的生命力;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发育,改变了社会主义传统的经济结构和实现形式,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以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局面。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这种经济结构和实现形式,正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注释:

[1]转引薄一波著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787页。

[2]《列宁选集》第4卷,第578、516页。

[3]《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第7-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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