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主义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分析_德国生活论文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主义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分析_德国生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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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5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217(2007)05—0019—05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党自创立以来,对党内民主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形成了自己基本的制度规则与特点,取得一定成果,成为现今社会党适应全球化和信息社会发展、迈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一、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党关于党内民主的基本思想

各国社会党在纲领、章程、声明或其他文件无一例外地强调,社会党是一个民主的政党,民主是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各国社会党看来,民主具有普遍性,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如德国社民党就认为:民主必须成为普遍的生活形式,而且是自由的生活形式;民主靠公众原则而存在,民主意志的形成过程通过公民倡议和社会运动获得生机,只有民主才能表达对人的尊严和人的自我负责的尊重。各国党也把民主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强调二者密不可分。德国社民党前主席库尔特·舒马赫曾认为:“民主作为思想和政治的基础是与社会主义并列而且与它十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民主与社会主义的概念和伦理不可分离。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民主主义的”[1](P3) 社会党国际在1951年重建后通过的《法兰克福宣言》以及德国社民党1959年通过的《哥德斯堡纲领》一致认为:“社会主义只有通过民主才能实现,民主只有通过社会主义才能完成。”[2] 以民主观为基础,各国社会党普遍认为,党内民主是党内生活的根本原则,为了实现政治目标,社会党人必须始终不渝地扩大党内民主。综合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党关于党内民主的基本主张可归纳为下列方面:

(一)党内民主意味着党的政治和组织原则的“民主制”,它包括决策的民主、选举的民主等。德国社民党认为,它在党内实行的是“群众民主制”。法国社会党表示,社会党按民主原则组成,各层级的党组织要进行选举,重大问题要通过党内的辩论和讨论而得以形成。英国工党也把党内实行“一人一票制”、反对任何团体和个人的特权作为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意大利左翼民主党在其党章中规定:党的“权力属于每一个党员”,党是“建立在互助和团结民主联邦制原则基础上,根据民主、参与和负责任的原则组织起来”。[2]

(二)党内民主意味着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广泛参与党内事务。奥地利社民党强调,在党内,每一个成员都有权参与意向的形成,党员和干部应是党内民主化的动力。意大利左民党也表示:左翼民主党的每一个党员都是民主进程和党的活动的核心主体,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努力参加党的政治活动。德国社民党认为:“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在党章范围内参加政治意志塑造,参加选举和表决,支持社会民主党的目标”。[2] 西班牙工社党认为:“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向别人宣传自己的思想是每个党员个人和党员集体的权利”。因此,要“尊重每个党员在党内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保证党内讨论问题完全自由”[3](P416) 日本社会党主张,开展党内民主,推行结构改革,要制造一种像“家庭吃饭间里的轻松气氛”。[4](P222)

(三)允许党内不同派别和思潮的存在,允许党内争论和辩论,强调要保护少数派的权利。西方各国社会党大都主张促进内部的思想交流和交锋。德国社民党为此深刻指出:“民主的争论是艰难的,可它是防止走上灾难性的歧路的最好保证,它确保进行不断的自我检查并设法作出必要的改正”。法国社会党在其“六大”通过的《争取社会主义,实现变革》的文件中表示:“社会党内一直存在着各种思潮。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它的组织形式决定的。”它主张,党对任何派别都应一视同仁,并强调:“社会党人一直认为并且证明,仅仅在党内自由表达个人意见不足以确保民主。只要人们需要民主,就要承认各少数派有存在的权利,有转变成多数派的权利,从而有在党内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和手段,上述权利和手段是由党章和党内的规则确定的。”西班牙工社党认为,党内存在不同流派未必是坏事,强调“党组织内部的流派是党的生活的组成部分。”因为,在一个民主的党内,不存在教条,也不存在不可逆转的多数。如果出现不同声音或不同流派,就应在党内开展讨论,提出批评和意见。[3](P17)

(四)党内民主要求党在思想上具有包容性、开放性,保持多元性。对于社会党人来说,民主就其本质而言是多元主义的,而多元主义为民主的活力和创造性提供了最好的保证。社会党国际在“十六大”的总决议中指出:我们并不是说对于所面临的危机、存在的问题有某种唯一的、简单的解决办法,显然没有。因为我们实行我们所主张的多元化,在我们的成员党内部和成员党之间,对于到底应该怎么办存在着分歧,我们将在国际辩论中找到答案。法国社会党强调:党的这种多样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和劳动群众多样性的反映;尽管存在着某种过分多样化的危险,法国人还是喜欢党的多样性而不喜欢其他党派的铁板一块似的一致性;不应该要求人为地保持各种不同倾向。如果在方向上能够达到真正的一致,那就毫不迟疑地予以欢迎,但要防止表面保持一致而实际上隐藏着各种不同倾向。[5](P410)

开放性是西方社会党普遍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德国社民党强调,自己是一个具有不同信仰和思想的人所组成的价值共同体,它向所有认同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党派、团体和个人开放。法国社会党也强调:“社会党需要自由思想,它反对一切宗教,一切教条”,社会党“汇合了将社会主义当作财富和力量的各种思想潮流”,“它没有顺从任何教条,避免了一切官方学说”。[6](P47—144)

(五)党内民主要求在党内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法国社会党创始人饶勒斯强调党内应有批判精神,对于党内工团主义的某些论战可以批评,但要以“适当、巧妙和与人为善的态度”来进行。德国社民党著名理论家迈尔也认为:对领导集团的政策提出批评,这在民主的政党内是司空见惯的事。瑞典社民党承认:党有时也像当权者那样拒绝对自己的活动表示怀疑,那么党确实值得批评。[3](P184)

(六)实现党内民主,基层组织的建设和作用的发挥是基础。意大利左翼民主党认为,党的基层组织是构成党组织的初级形式,它是体现党的同盟者主权和行使他们的民主参与权的场所。西班牙工社党也表示,该党是在地方各级支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地方支部,它们负责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保证党员去完成党的任务。比利时社会党也认为,党员由支部组织起来,组成一个建议、援助和互助的大网,假如不把党员聚集到我们的组织机构中来,那么,任何更新都是不可设想的。如果不依靠党员和支部大网来开展工作,那么,党的振兴是无法成功的。

(七)社会党必须遵循一定的“共同准则”和“法规”,社会党的政治生活不能成为美国化的松散与无政府主义,不能成为杂乱无章的“西班牙客店”。西方社会党强调,发展党内民主决不是“无法无天”,而是要遵循一定的规矩。法国社会党强调:任何政党、组织和协会都有一个基本准则作为它们共同生活的基础;一个民主的政党是一个具有“法规状态”的政党,有一些共同准则,它们是由党章和党的内部规则确定的;尽管这些准则不太具有强制性,但它至少应该得到遵守,这是最低要求。该党还认为,入党是自由的,但是入党必然会限制自由。如果每个人都认为可以不执行甚至违反通过民主方式做出的决定,这就是退出共同生活。如果每个人都自行其是,那就不再有共同生活,不再有民主、组织和党。

二、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党在推行党内民主方面的主要做法

各国社会党不仅对党内民主进行了理论探索,而且根据自身的情况,在二战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主要做法包括:

(一)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和相关制度,加强集体领导,扩大党内民主的范围

各国社会党早期在从事工人运动的过程中,其组织领导体制大都较严密,权力相对集中。二战后,为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许多党都进行改革,调整了本党的领导体制与组织机制。为了改变权力过于集中于党的主席状况,德国社民党于1999年建立了总书记这一新的领导职位,协助党主席统管全党。瑞典社民党为了改变总书记权力过大的情况,增设了两位副总书记,协助总书记分管党的组织和宣传。英国工党也在20世纪90年代设立了党主席一职,协助党的领袖管理党务,加强对党组织的管理。

西方大多数社会党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改革选举制度,更多地采取全党直选的办法来选举党的最高领导人,以增强其合法性。法国社会党第一书记原来由中央指导委员会选出,自1997年以后改为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出。意大利左翼民主党在党章中规定,党的全国书记应由全国各基层支部代表大会通过全体党员的直接选举产生,现任全国书记法西诺几次连任都是通过全党党员直接选举出来的。丹麦社会民主党在2005年的特别代表大会上修改党章,改变党主席原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办法,改由全党的5.4万名党员直接选举产生。泛希腊社会主义运动在2005年初的党代会中也修改党章,对党的领导人的选举产生制度调整幅度更大,规定党主席将通过党内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直接投票产生,就是说除了该党党员外,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只要愿意参加投票,也有权行使自己的一票权。实际上,早在2004年召开的党的特别代表大会选举党主席时,现任党主席帕潘德里欧就获得了100多万张选票,除了20万党员所投票外,其他80多万张选票都是由党外群众投下的。

(二)改革决策与工作方式,有选择地引入竞争机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解决党内的人事、政策纷争

以扩大党内民主的思路来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西方许多国家社会党决策制度改革的一个新的趋向。德国社民党政府在施罗德当政期间,社民党的总书记、议会党团主席和总理每周定期会晤三次,就重大问题进行商讨。奥地利社民党在2000年前当政时期,也形成了党、政、议会领导人每周召开例会的制度,共同决策。

随着形势的变化,西方大多数国家社会党的决策与处理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其总体趋势是导入竞争机制,引入更多的直接民主。德国社民党在1998年联邦大选前,在党内推举总理候选人的过程中,由于萨克森州长施罗德有意作为总理候选人与联盟党的科尔决战,这对于本应由党主席出任总理候选人的惯例构成现实挑战。面对这一矛盾,社民党不是通过集中决断的方式解决难题,而是看党内特别是整个德国的主流民意来取舍谁,由于施罗德当时人气很旺,他出任总理候选人获胜的机遇要大于当时的党主席拉封丹。因此,社民党还是根据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选择了施罗德,后来的实践证明社民党这一决策是正确的。法国社会党也在2002年下台后经过一年多的反思,在2003年5月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党内五个不同派别都向代表大会提交了各自的方案,经过党内认真讨论和全体投票,结果以第一书记奥朗德为首的主流派获得全党62%的支持票,这一派提交的议案成为指导该党今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而在2005年的党代表大会上,该党依然允许已被清除出领导层的法比尤斯一派提出自己的方案,与主流派奥朗德一派的方案一起平等地交付全党表决。该党对于参加2007年总统选举的候选人,也是通过党内民主投票决定,作为党内非主流派的法比尤斯也平等地参加竞争。通过这种民主的办法,社会党即顺应了党内大多数人的意愿,同时也通过公平的方式解决了党内的权力之争,使反对派、少数派无话可说。

(三)下放权力,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党员参与

西方许多社会党在活动过程中经常遭到来自基层的批评,认为党的最高层官僚主义浓重,决策不民主,剥夺了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参与权利。面对这种压力,许多党在战后陆续推动党内的民主进程,像丹麦社民党在1961年就作出决定,把党的主动权力下放给基层组织。在20世纪70年代末又开始进行体制改革,尽量把许多决定转向党的基层组织,重大问题都要提交基层组织讨论。荷兰工党在20世纪60~70年代就着力推进基层民主,给予地方党组织更多的权力和更大的独立性,党的代表大会的大多数代表由地方组织选出,党的地区委员会接管了对议员的提名权,吸收新党员也由地方负责,党的执委会无权过问。[7](P327—330) 德国社民党近期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逐步推行联邦议会选举的竞选名单顺序和地方选举的首席候选人由党员投票产生;实行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化的办法,规定其12500个地方协会(相当于支部)每月分别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和理事会,鼓励党员更多地参与党内事务与党的方针政策的形成;在基层党组织之间开展“活跃的基层党组织”的评比活动;加强总部对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向基层组织提供各种文件,为其组织生活设计主题,派遣专题报告人等。

(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党与群众的密切联系

增强党与群众的联系,是西方社会党特别是西欧国家社会党推进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途径。为顺应信息社会时代的需要,许多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党的民主渠道,扩大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保证党员的知情权。西欧社会党改变过去比较封闭的政党运作方式,注重利用媒体,特别是因特网等现代科技来推进党的各项工作,增强党的现代性、开放性。绝大多数党都设立了自己的网站,让党员和选民及时了解党的情况。德国社民党和法国社会党除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开网站外,还有自己的内部网站。德国社民党的一万多个地方党组织已实现了全部内部联网,基层党员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理的限制通过内部网页了解党的纲领政策、党的领导人的主要言行及活动日程安排、党内重大政治活动的情况,甚至包括内部讨论的不同意见和观点等。该党还制定了“红色手机”计划,即争取在几年内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技术向党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发送消息,增加党内信息交流。同时,西欧社会党也通过便利的网络来增进全党上下的交流,党员可以通过网页向党的总部或领导人直接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德国社民党总部处理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来信80%多是电子邮件。为保证这种沟通的有效性,该党规定有关部门必须在两天内对基层党员的信函作出反馈答复。

(五)建立并完善纪检、仲裁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西方社会党大都较重视纪律对党员干部的制度约束,重视党内乃至社会的监督,通过广大党员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参与行动来实践党内民主。其主要手段有:一是注重以“法”治党,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和制定有关规章来实施纪律监督,对违反党规、与中央唱对台戏的派别及个人给予处治。德国社民党在1977年曾开除同党唱反调的时任青年社会民主党主席贝内特尔。法国社会党在2005年6月专门召开全国委员会会议,对坚决反对《欧盟宪法条约》的党的第二号人物、前总理法比尤斯以解除领导职务的纪律处分。[8] 二是各党普遍注重对党的领导,特别是党的议员重点实施纪律监督。法国社会党规定,议员如公开与党的决定唱反调,或劝其退党,或开除出党。为保证对议员的纪律监督得到有效实施,德国社民党和奥地利社民党的议会党团都有专人督促议员参加会议并按照党的规定投票。三是许多党制定了有关党纪处分的仲裁制度,以处理有关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四是一些党面对形势发展的需要,甚至将党内监督的范围逐渐扩大到社会监督的层面,尤其重视新闻舆论、社会公众对党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这些措施都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三、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党党内民主评析

总体看来,西方社会党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对党内民主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果,其思路与西方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是相吻合的,许多党在实践上取得的成效也是较为明显的,无论是对于党本身的发展,还是对于西方社会民主的进步,都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可以说,党内民主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党实现振兴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一,由于社会党推行的党内民主政策,使它们获得了资产阶级的承认,并赢得了国内相当部分选民的认可,成为在本国政治生活中同资产阶级政党平起平坐、轮流坐庄的主流政党,进而承担着主导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重任。

第二,正是通过实行社会民主和党内民主,社会党得到了多数公众在政治上的认同乃至支持,进而获得了比较广泛的民众基础和执政基础,也使得社会党成为一个根基更牢固的群众性的政党。

第三,推行民主和党内民主政策,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党的现代化,使之能够不断适应西方社会潮流的发展变化。二战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政治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社会的信息化、电子化,以及意识形态因素下降等等,都催促社会党必须通过实行民主、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来顺应这种变化潮流,西方多数社会党在这方面的重要举措使得党更加开放、更加灵活,运作更加有效,并以此推进了党自身的现代化进程。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阶级局限及功利主义等原因,西方社会党在推行党内民主的实践中也存在诸多的缺陷和问题。主要是:

第一,组织上宗派主义的长期存在,是西方社会党党内民主建设上的一把双刃剑,一些党甚至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允许党内的派别存在被西方许多社会党视之为党内民主的核心标志之一,成为党内生活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不否认它们允许派别活动对其党内民主发展的某些促进作用。但是,纵观一些党的实践,派别活动大都演变成了一种宗派主义行为。像英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等许多党内都有若干派别存在,党内的民主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以持续不断的派别斗争而得以展现的,西方一些社会党的分裂,从根源上都是由于宗派主义的恶性发展所致,并且一直到今天还为此付出代价。日本社会党早在20世纪60年代总结本党派系斗争时就指出,派系斗争导致了党的领导权的削弱和党内的不稳定,它带来了“全党停滞”的局面,实际上阻碍了党内争论的发展。因而,该党在“二十四大”上发出了“解除派系,以求确立全党团结一致的体制”的呼吁。英国学者威廉·E·佩特森和阿斯拉泰尔·H·托马斯在总结意大利社会党派别活动的危害时也强调:党内的那些派别,为争夺权力和地位而相互斗争,不讲什么原则,并使党的工厂基层组织也像区级组织一样,成为党内宗派主义的战场,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折磨着党。党内许多人都虔诚地希望结束党内宗派主义纠纷,但这一希望最终落空了。[7](P330;23)

第二,政治上无政府主义现象的存在,是西方一些国家社会党健康发展的另一可怕障碍。在社会民主化浪潮冲击下,西方社会党采取扩大党内民主的办法来因应这一潮流是必要的,但也有一些党因此走上了极端,对党内民主的发展潮流缺乏必要的调控和指导,任其泛滥而出现失控现象,导致了党内无政府主义的膨胀,一些党员干部乃至党的领导人不顾党的纪律,甚至“无法无天”,公开发表与党的立场相悖的言论,同党唱反调;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背离,自行其是。面对这种情况,西方一些国家社会党及领导人因害怕被党员及社会公众指责为反民主的角色,而不敢搞必要的、适度的集中,因而导致了党的领导集体的软弱无力和涣散现象,出现了一些计划和草案议而难决或议而不决的状况,影响了党的决策效率和对形势变化的及时应对。另一方面,一些党对违纪干部特别是党员的处分与制裁越来越松,纪律惩治对当事人的威慑作用减弱,警戒功能明显弱化,党组织和党的领导怕得罪人的现象日益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的战斗力。

第三,为顺应社会民主和党内民主的发展,西方一些国家社会党过分迎合社会媒体和党内激进力量的胃口,引发了党内传统力量的不满,加大了党内矛盾。近些年来,随着西方信息社会的发展,媒体和公众舆论对党的影响明显增大,一些党为了跟风逐潮,在党内民主上大大增加直接民主的比重,极力与社会民主接轨,加大了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如有的党让社会公众也有权投票选举该党的领袖,有的党在调查研究不够、条件不甚成熟的情况下,就改变党原有的一些制度构架,刻意创新,如德国社民党提出要建设“网络党”、一些党倡导建立“网上支部”等等主张和举动,引发了党内的思想混乱,党内的一些知识层次较低的党员对此提出疑义,批评党的一些举动浮躁,思路不切实际。

第四,一些党在推进党内民主的过程中暴露出明显的两面性和实用主义,并在党内引发不良后果。英国工党、德国社民党等党的领导人借推进党内民主之名,改革党的传统的领导与决策体制,形式上是扩大了直接民主的范围,但实际上是加强了领袖自身的权力,削弱乃至剥夺了党的专门机构及各级党组织的许多权力。特别是像布莱尔对党内选举的改革、对于工会关系的调整、在党的接班人问题上的自行其是,导致党内组织机构、广大党员、党的规章及传统支持群体对党的领袖的约束和影响力下降,党首越来越成为高高在上、无所拘束的权力之王。在西欧国家社会党内,所隐现的是在党内民主在向前发展的同时,党内最高领导人的专制倾向也在发展,连一贯具有民主传统的瑞典社民党,由于长期执政,像佩尔松这样的领导人也出现作风专断、破坏党内民主机制与习俗的现象,成为导致该党在2006年10月大选丢掉政权的一个原因之一。

总体看来,西方社会党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对党内民主的理论探索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果,其总体思路与西方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潮流是相吻合的。在实践上,许多党取得的成效还是较为明显的,无论是对于党本身的发展,还是对于西方社会民主的进步,都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有的做法还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西方社会党关于民主和党内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探索,都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壤与环境下进行的,是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传统和国民心理相适应的,也是有其明显的阶级局限性的。因此,不可照抄照搬,盲目套用。同时,也不应过—高估量西方社会党党内民主的影响与作用。实际上,它们自己也看到,无论是在思想理论还是在政策实践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是老问题,而有的则是近期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它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进行探索、改革和不断完善。

[收稿日期]200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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