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中医院 464200
【摘 要】目的:让医务工作者进一步了解超声波的利弊,更好地发挥超声波临床诊断作用,减少或避免超声波对胎儿和长期从事超声波操作人员的不良作用。方法:根据笔者从事多年医学超声波工作收集的资料,并参阅相关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结果:超声波对接受多次超声检查的胎儿及长期从事临床超声工作的人员确实有一定的危害。结论:超声波究竟对胎儿及其操作人员有无危害,危害究竟有多大,众说不一,本文就此和广大超声波工作者们讨论发表的论点和结果,仅供医学工作者们参考。
【关键词】医用超声波;胎儿;操作人员;影响;阈值安全剂量
【中图分类号】R4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0867(2016)13-214-01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
根据十多年来所收集、回访的上千例孕产妇和30多位长期从事超声波工作的医务人员及其不良反应,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典型而且真实的病例作详细报告。
1.2仪器和方法
从1992年至今采用过华西牌CX-970A型、ALK-1000型、飞利浦-EnVisor非凡型彩色超声波诊断仪检查,探头频率分别为:3.5MHz、S4.2MHz、C5.2MHz。ALK-1000型、飞利浦-EnVisor非凡型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均设有妇产科条件检查菜单,在做孕期检查时,一定要换成此菜单(即:阈值安全剂量菜单)进行检查,否则认为非正规操作,列为非阈值安全剂量超声检查。
2、结果
超声波检查对胎儿是不是安全呢?结果表明,怀孕期间有过5次以上超声波检查的孕妇与只有过3次以下超声波检查的孕妇相比较,跟踪调查结果表明:在整个孕期接受过5次以上超声波检查的孕妇,其胎儿出生后体重有不同程度偏低;早孕期(特别是孕40天以前)多次做超声波检查,有的还会出现空妊娠囊、孕卵停止演进、死胎等不良后果(其结果与澳大利亚的杰里米?劳伦斯等专家的研究结果雷同)。这项研究对孕妇多接受超声波进行常规检查的做法提出了质疑。另外还发现长期从事超声波工作人员会很早出现颈椎病、肩周炎,长时间γ射线的辐射会使面部皮肤色素沉着、视疲劳,提早出现晶状体混浊、玻璃体混浊等职业性疾病。
3、典型病例
病例1,22岁、婚后全职太太,月经期规律,1995年10月停经38天到本院就诊,采用华西牌CX-970A型超声波诊断仪检查:宫内探及妊囊直径0.7cm,<5孕周,卵黄囊及原始心管搏动不明显,超声诊断为宫内早早孕。后来其先后又于停经49天、52天、60天时分别到不同医院做超声波检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停经49天时检查已见卵黄囊、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于停经69天时无明显诱因感下腹坠胀、无阴道流血,再次来本院做超声波检查:宫内探及妊娠囊、卵黄囊、胎芽,未见原始心管搏动,给保胎治疗5天后超声波复查,超声确诊为孕卵停止演进,只好做人流。
病例2,25岁,某县医院超声波医师,婚前婚后一直做超声波工作,自然怀孕5个月余,无明显诱因感胎动消失,超声波确诊:胎死宫内,只好引产。其同事,26岁、医专毕业,本院临时招聘的彩色超声波报告打字员,婚前婚后1年多来在彩色超声波诊断仪旁打图文报告,平时月经不调,停经42天,超声波检查:宫内见妊囊、卵黄囊,未见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建议她调离超声波工作室,第2天就到心电图室学心电图;停经50天再次复查,妊娠囊直径较前增大,可仍未见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至停经65天又再次复查:妊娠囊又较停经50天时增大,与另一位超声波专业人员交换复查妊娠囊内仍未见胎芽及原始心管搏动,但一直无阴道流血,超声诊断为:空孕囊。停经70天时到州妇幼医院超声波复查,超声诊断与本院超声诊断相同,也只好做人流术终止妊娠。她调离超声波工作室半年后自然怀孕,现已生育一健康宝宝。
4、讨论
在世界许多国家将超声波检查作为孕妇产前检查的首选方法,殊不知这是对胎儿有害的。美国超声生物物理专家卡斯坦森指出,某些临床使用的超声图像诊断仪的最大输出强度已达1kW/cm2,这个强度足以使生物体产生瞬间空化现象。在瞬间空化作用时靠近爆炸气泡附近的细胞将会受到损伤,这对处在发育敏感的胚胎和胎儿来说,即使只损伤几个细胞也是十分有害的。南斯拉夫的科研人员发现,在母体内接受过超声波辐射的新生儿体重比未经超声波辐射的正常婴儿体重低,而且超声诊断还影响绒毛细胞内的生化代谢,使蜕膜组织的免疫学反应减弱。德国埃郎根-纽伦堡大学人类遗传学家汉斯?迪特尔?罗特认为,超声对孕妇或病人造成危害是通过气泡和加效实现的,而加热是使组织细胞受损的一个原因。在怀孕3个月时胎儿的骨骼对高温更敏感,此时应用超声作产前检查会导致胎儿骨骼受损。如果在孕妇高热时做超声检查,则危害更大。美国密苏里大学医学院的伯纳德?埃维基曼等人经6年的研究发现,超声波只能在怀孕24周后才能查出胎儿缺陷。因此妇产科专家建议,在怀孕3个月内的孕妇严格控制做B超检查,超声波从来不是绝对安全的,医生应提醒孕妇们避免不必要、过多的超声波检查。然而另一类医用超声波专家们则认为:现代超声波诊断仪内设有不同频率的超声探头及检查不同系统的阈值安全剂量,只要超声工作者按照仪器设定要求操作,减少与腹壁接触时间和检查次数,还是比较安全的。
专家建议,彩超在怀孕期间至少要做三次,第一次是20周至24周期间,系统筛查确定胎儿有没有畸形,在较早期的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中尽早的发现。第二次是28周至32周期间,对胎儿发育进行评估,并对胎儿畸形进行补救筛查。第三次是分娩前,对胎盘的位置及羊水量的多少,了解晚期妊娠时的胎盘功能等为安全分娩做好准备。对于有异常情况的孕妇则需要遵循医师的医嘱进行B超检查,千万不能怕B超对胎儿影响不接受做B超的医嘱,也不能不担心胎儿变化而不听医师的劝说经常做B超,有异常情况要2周做一次B超检查。从事临床超声工作的人员如果决定要怀孕,最好调离超声波工作和超声波工作室3个月以上再怀孕。另外长期从事临床超声工作的人员,应采取一些必要地防护措施,如:戴加膜防辐射眼镜,连续工作2h左右应该休息一会,活动活动,放松一下颈部、肩部、手腕的关节和肌肉,经常喝一点绿茶水预防辐射,预防和减少职业性疾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钱薀秋.实用超声诊断手册,第2版.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2002:20-21.
[2]吴钟瑜.实用妇产科超声诊断学.天津:天津科技翻译出版社,2005,4.
[3]田家玮,任卫东.超声科主治医生450问.第2版.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9:376.
论文作者:陈实
论文发表刊物:《系统医学》2016年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2
标签:超声波论文; 超声论文; 胎儿论文; 孕妇论文; 诊断仪论文; 卵黄论文; 宫内论文; 《系统医学》2016年1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