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及现状:原因、影响及对策_收入分配论文

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迁和现状:原因、影响及其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分配论文,对策论文,格局论文,现状论文,原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198(2012)03-0121-09

一、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变迁和现状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总体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以基尼系数为例,图1显示了不同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基尼系数变化的计算值。尽管不同学者对不同年份基尼系数绝对数值的计算值有所不同,但基尼系数变化的趋势基本上是一致的。从图1中可以看出:从1978年改革初期到1985年左右,不平等呈现下降趋势;从1985年之后到现在,不平等基本上整体呈现波动性上升趋势,期间1994-1997年出现过不平等的短期下降。

资料来源:Chen,J.,D.Dai,W.Hou and Q.Feng,the Trend of the Gini Coefficient of China,BWPI working paper 109,2010;Ravallion M and S Chen 2004,"China's(even)Progress against Poverty," World Bank,June 16,2004;罗青:《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基尼系数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005年;程永宏:《改革以来全国总体基尼系数的演变及其城乡分解》,《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图4资料来源与此图相同)

图1 中国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势

2006年之后,我国的基尼系数仍在不断上升。例如,李实和罗楚亮利用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CHIP)的原始数据估计认为,不包含流动人口的全国基尼系数为0.4905,如果考虑流动人口,全国基尼系数为0.4813;他们利用《中国统计年鉴》的原始数据计算出的这两个数字也分别高达0.4737和0.4705。经过调整后的基尼系数更高,达到0.51—0.53。因此,综合不同学者估计来看,我国当前的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实际上从2000年左右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且还在逐年上升。现在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我国当前总体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或者超过0.5。另据李实和罗楚亮估计显示,2007年我国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3.5%,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1.8%—56.7%。[1]世界银行报告也显示,我国最高收入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人口的平均收入比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俄罗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以上数据意味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世界上居民收入最平均的国家之一,变成世界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

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上升趋势表现我国各个方面收入差距的扩大,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内部之间居民的差距、高低收入群体的差距,以及劳动总收入和资本总收入之比等方面。首先,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从1978-1985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经缩小过,但此后一直不断扩大。图2分别显示了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在1985年之后一直在上升。从图2中还可以看出,以城乡收入之比来看,1978年城镇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57,1985年下降到1.53,之后就基本上呈现上升趋势,2009年这一比例为3.31。实际上,我国已经是世界城乡差距最高的国家之一。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 我国农村和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1978-2008

从乡村内部和城镇内部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来看,城镇内部和乡村内部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自改革以来也在持续扩大。图3显示了不同学者对1978-2006年我国农村内部基尼系数的估计值,图4显示我国城镇内部基尼系数的估计值。农村基尼系数在1978-1984年和1995-1998年这两段时间内曾经下降过,其他时间在一直在上升;城镇基尼系数则几乎一直在上升。注意,尽管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的基尼系数一直在上升,但如果单纯从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来看,基尼系数其实并不高。不同学者的估计都表明,2006年我国城镇内部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3左右,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为0.38左右。因此,农村和城镇内部的收入不平等程度都低于国际警戒线0.4,同发达国家差不多。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可能是导致我国总体基尼系数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图3 我国农村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势:1978-2006

图4 我国城镇收入分配基尼系数的变化趋势:1978-2006

其次,就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来看,虽然改革初始地区间差距曾经缩小过,但近年来这一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图5显示了1980-2001年我国地区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变化情况。从图5中可以看出,1990年以前,地区间的差距基本上呈现缩小的趋势,但自1990年以来,这一差距一直在急剧扩大。

数据来源:刘夏明、魏英琪、李国平:《收敛还是发散: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争论的文献综述》,《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

图5 我国地区间收入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1980-2001

当然,图5中还只有2001年以前的数据,其实,近10年来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表1显示1999年、2003年和2008年我国30个省(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总收入的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和全距的变化情况;表2显示了农村纯收入的变化情况。从表1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人均总收入,以标准差和全距衡量的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的绝对不平等指标都在加剧。不过,如果以衡量相对不平等指标的变异系数来看,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状况在不断改善,但人均总收入水平的不平等程度仍在加剧。之所以如此,可能同中央对各个地区实行的转移支付有关。表2表明,无论是以标准差和全距衡量的各省市之间的农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不平等,还是以变异系数表示的相对不平等程度,这10年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都在不断加剧。

第三,就行业差距而言,也基本上是改革初期出现过短暂的缩小,之后也一直扩大。图6显示了我国从1978-2008年这30年来各行业收入的变异系数的变化情况。从图6中可以看出,从1978年到1995年期间,各行业间的工资差距在缩小,但是1995年之后,行业的工资差距一直扩大。此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现实,在改革初始的1978年,我国行业最高工资同行业最低工资之比为2.12,之后这一比例持续下降,1989年达到最低点1.71,之后就持续上升,2002年这一比例为2.99。2003年由于统计年鉴行业划分调整,行业最高最低工资比为4.62,2008年上升为4.77。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变化,可能同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价格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有关。

最后,我国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还体现在我国的劳动总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以下简称劳动收入占比)的变化上。图7显示了1987-2006年以来我国劳动收入占比的变化情况。从图7中可以看出,大概1996年以来,我国劳动收入占比一直在下降。1987年劳动收入份额大概为52%左右,而2006年这一数字仅为41%左右。在20年不到的时间里,我国的劳动收入占比下降了10个百分点。无论是我国劳动收入占比的下降速度,还是其现状,在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是比较少见的。

注:由于2003年之后统计年鉴对行业作了调整,所以2003年之前同2003年之后的数据具有差异。数据来源:由作者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计算所得。

图6 1978-2008年各行业工资变异系数的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罗长远、张军:《劳动收入占比下降的经济学解释: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管理世界》2009年第5期。

图7 1993年以来劳动收入占比的变化趋势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格局主要表现出以下三个特征:首先,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总体来说一直扩大,基尼系数现在已经突破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处于收入分配差距悬殊(基尼系数达到0.5)的国家之列。这表明,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在目前来说已经非常重要和迫切。其次,改革以来,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全面持续性的,收入不平等的加剧表现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这同时也表明,要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其面临情况非常复杂和艰巨。最后,还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纯只看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它们仍处于国际警戒线(0.4)以内,同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也相差不大。例如,日本、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其基尼系数也都在0.31—0.37之间。由于我国目前城乡分割还比较严重,城镇和农村之间几乎可以看作是两个不同的生活区,城镇居民和乡村居民还主要是在各自区域内活动。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实际影响大家公平感的主要还是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正是因为如此,虽然我国总体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很大,但社会经济生活仍然保持稳定,而没有像其他一些收入分配高度不平等的国家一样出现社会不稳定和动乱现象。不过,随着城镇化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融合越来越深,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密切,城乡之间的分割不再像以前一样明显。这时,过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和全国整体基尼系数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可能会大大增加,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整体性收入差距就更为迫切。

二、收入差距过大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主要可以从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来分析。从公平角度来看,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收入分配越平等就越公平。例如,谁都不认为改革前的“大锅饭”是一种公平的分配制度。但是,像我国现在这种基尼系数高达0.5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任何人都不会否定,它是一种极不公平的体现。因为这意味着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收入和财富都被极少数人占有,改革和经济发展的绝对部分成果都被少数人获得,这是经济领域存在着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平的表现。另外,收入差距过大和收入分配过于不平等,显然也违背了我国当初改革所提出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更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

我国现阶段过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持续加剧,将超出人们的容忍度,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甚至社会动乱。从经济的供给面来看,社会不稳定会直接阻碍生产,降低生产效率和产出水平。即使有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也会间接影响到产权的稳定和投资的效率,加大经济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从而影响到投资者进行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从经济的需求面来看,过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还可能会降低我国的消费需求,导致经济有效需求不足从而阻碍经济发展。以下将重点讨论收入不平等对消费需求和有效需求的影响。

收入分配之所以能够影响消费需求,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所谓的边际消费递减,是指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越高的人其消费增加的量会越少。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情况下,如果把1单位收入从富人转移到穷人手中,穷人多增加1单位收入所增加的消费要大于富人因为减少1单位收入所减少的消费,反之则相反。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在平均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收入不平等程度越小,收入分配越平均,社会平均消费倾向会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平等,社会平均消费倾向会越小。因此,只要存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收入分配不平等增加就会降低消费需求和社会有效需求。对于我国而言,是否存在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现象呢?表3给出了我国2007年和2008年不同收入水平城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状况。根据表3的数据,图8给出了不同收入组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从图8中可以看出,除了中等偏上收入组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比它之前组和之后组的要明显高出之外,其他收入组都表现出明显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现象。以表3中2007年的数据为例,如果我们从最高收入组人均拿出2000元给最低收入组,那么,最低收入组的收入会上升至低收入组,这时他的消费将增加1380元左右(0.69×2000),但是最高收入组的消费将减少1100元(0.55×2000)。因此,总消费水平会增加280元左右。由此可见,如果我国缩小收入差距,通过降低高收入组的收入来增加低收入组的收入水平,消费收入会增加。

当然,表3和图8中也显示出,当个人从中等偏上收入组向高收入组转移时,其边际消费倾向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这是否表明,这时增加通过减少从中等偏上收入组以下收入组人群的收入来增加从中等偏上收入组的收入,会使得我国的消费需求增加呢?其实不然,中等偏上收入组的边际消费倾向之所以递增,主要是因为当人们的收入很低时,人们消费的主要是必需品。但是,当个人收入增加到一定水平,人们开始消费奢侈品,而奢侈品的消费势必要导致个人消费急剧增加。奢侈品的消费才是从中等偏上收入组边际消费倾向递增的原因。以下我们来分析,如果考虑到奢侈品消费以及不同消费者消费结构差异性,收入分配不平等会如何影响我国消费需求的影响。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和2009年)计算所得。

图8 2007年和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

如果考虑到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费者其消费结构的差异性,收入分配不平等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传导机制抑制我国有效需求:首先,收入分配越不平等,社会底层低收入阶层的居民越多。由于低收入阶层的居民其消费直接受到其收入水平的约束,而且低收入阶层的居民对必需品的消费居多,所以,收入分配越不平等,整个经济对必需品的消费会越少,社会有效需求就会减少。其次,收入分配不平等对有效需求的制约同我国经济结构有关。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生产的产品主要集中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生活必需品上。但是,高收入阶层的人其消费的产品大部分都以奢侈品为主。因此,收入分配不平等越大,收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那么,对奢侈品的消费会越高。表3具体给出了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不同家庭的人均消费支出结构。

从表3中可以看出,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交通通讯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需求会极大地提高,收入最高的三个阶层对这两项的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大概在25%—33%之间,而最低收入的三个阶层中这一比重还不到20%。这些高档商品很多都是进口产品,比如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中的名牌产品、富家子弟的自费出国留学和出口旅游等等,这些消费支出会提高国外消费需求,但对提高我国的消费需求没有作用。由于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的消费结构不一致,而我国目前大部分的商品都属于低中档商品和必需品,因此,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肯定会导致对国内生产的必需品的需求下降,对进口奢侈品的消费增加,从而国内有效需求减少。如果能够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阶层家庭的收入水平,将会降低我国居民对一些以进口为主的高档商品和奢侈品的消费需求,提高对本地生产的低中档商品和必需品的需求。这也将有利于提高我国的消费需求。

综上所述,过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将会通过两个方面来影响我国的有效需求:第一,由于边际消费趋向递减规律,收入越不平等,社会总消费需求就会越少;第二,由于高收入阶层的消费中高档消费品和奢侈品消费的比重会更大,低收入阶层的消费中生活必需品占的比重会更大,因此,如果收入分配过于不平等,我国总体消费需求中高档消费品比例将会更高,必需品的需求会更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生产的主要是低档生活必需品,高档商品和奢侈品主要是进口。因此,收入分配过于不平等将促进高档消费品的进口需求,降低对我国生产产品的需求,从而使得社会总的有效需求进一步下降。

三、我国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

首先,从前一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市场化改革肯定是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后,收入分配由按劳分配逐步向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转变,资本、土地、技术知识等要素获得收入在个人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这些要素收入的比重超过劳动收入比。当收入分配形式从单纯的按劳分配向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转变时,它肯定会扩大个人劳动能力的不平等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同时财富不平等的时间积累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现有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理论已经证明,即使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市场是完备的,不平等仍然持续加剧。[2]所以,我国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肯定还有其他一些同完备市场经济相违背的更重要的原因存在。

导致我国收入分配扩大的第二个原因,一般认为是由于我国正处在二元经济发展和经济高速发展阶段。根据Kuznets曲线,在经济从不发达阶段到发达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当经济位于工业化过程的初期,不平等程度一般都会上升,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平等程度则会慢慢下降。②[3]在我国改革以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二元经济的发展模式和过多的农村剩余人口,对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持续上升产生了更大的影响。这一点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证实:首先,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我国劳动收入占比出现了不断下降的趋势。根据《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2004》的数据,我国的劳动收入占比已从1987年的52%左右下降至2003年的46.2%,并在2006年加速下降至41%左右。[4]其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城市农民工的数量急速增长。例如,蔡昉的研究表明,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从1997年的3890万增加到2004年的1.03亿,2005年达到1.08亿。[5]第三,我国进城农民工的工资一直很低,大致相当于农村市场的工资水平,而且增长缓慢。例如,2001年深圳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88元,低于1980年代的水平,而这588元的工资基本上相当于深圳市镇、村企业人员2001年的年平均工资7122元。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则表明,2002年我国农民外出打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82元。[6]以上这三点都表明,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得到的份额越来越少,这显然会加剧收入分配不平等。

导致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第三个重要原因可能同垄断以及垄断所带来的行业收入差距扩大有关。在我国,部门垄断和行业垄断对不平等的“贡献”是很巨大的。关于这一点,通过比较垄断部门和行业与非垄断部门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就可以知道了,像电讯、石油、铁路、金融等垄断部门的工资水平普遍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水平。现有研究也已经证实,垄断的存在是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主要原因。[7]垄断对不平等的另一影响还在于垄断会产生“寻租”的空间,这也会导致这些部门通过“寻租”来获得高于一般人的非法收入,从而进一步加剧收入分配不平等。

导致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第四个原因在于我国的城乡分割和地区分割的户籍制度,以及地区和城乡经济不平衡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现有研究已经表明,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的决定力量是城乡间收入不平等和地区间收入不平等,前者平均占到总收入不平等的60%以上,后者不足25%,两者之和占到总收入不平等的80%以上。[8]我国地区分割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之所以会加剧居民收入不平等,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城乡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等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它们和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劳动市场分割和地区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由于国家改革是渐进性的,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对城乡和不同地区实行了倾斜性的扶持政策,这使得城乡之间和各地区之间本来就已存在的经济不平衡发展继续扩大。户籍制度则进一步限制了这种不平衡增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被所有人群公共分享的可能性。由此,也就必然会导致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居民其工资报酬和资本报酬之间差距的持续扩大,从而也就使得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其次,更重要的是,我国户籍制度并不是限制所有人的流动。对于那些高学历、高能力和高财富水平的人,各地区都不加限制甚至是鼓励他们进入本地区。因此,在这种不完全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下,原来经济水平好的地区势必会吸引更多的高能力的人进入,从而这些地区将会拥有更多的人力资本。同时,更多的人力资本又会使得这些地区能吸引更多的物质资本,从而使得这些地区所有人的工资水平都更高。这样,就更会加剧不同地区个人之间的收入的差距,特别是不同地区具有低人力资本的个人收入差距。就城乡分割对不平等的影响,只要看看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几年来扩大的趋势就可以得到证实。由此可见,户籍制度所造成的城乡分割、地区分割和低能力人口流动的限制同地区发展不平等,可能是加剧我国不平等的一个重要因素。

导致我国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第五个原因是教育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的提高和高等教育自费的教育制度改革。在我国现阶段的分配方式下,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教育的回报率持续上升,教育和人力资本投资对个人收入和财富分配所起作用越来越大,而教育投资和人力资本在收入分配中作用的提高会直接加剧个人收入差距。[9]更重要的是,我国高等教育自费教育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和人力资本对收入不平等的作用。在公费教育制度下,由于个人除了教育时间投资外,几乎不需要为教育支付成本,个人的教育投资不会受到个人初始财富水平的限制。因此,在公费制度下,教育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不会产生时间累计效应,教育人力资本的不平等不会持续加剧收入不平等。但是,在自费教育制度下,教育成本直接由个人承担,而我国教育投资的信贷市场又不完善,这就使得个人教育投资直接受到个人现有收入和财富水平的影响。因此,能够获得教育人力资本直接受到个人初始财富的约束,低收入和低财富水平的人可能永远只会获得低教育水平从而总是停留在低收入阶层。由此,教育可能成为持续加剧不平等的重要途径,它甚至可能成为导致两极分化的直接原因。自费教育制度对收入分配问题所造成另一不利影响是,由于这一制度使得个人的教育投资会受到个人初始财富水平的限制,它会限制收入分配中的代际流动性。也就是说,在自费教育制度下,低收入阶层的下一代进入高收入阶层的可能性会变得越来越小,收入阶层代际流动大大减小。

此外,垄断等因素所造成的寻租和改革过程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非正常收入过大,也是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10]而且,这种因素所导致的不平等是最为不公平的,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危害也是最大的。

四、如何改善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为了改善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现状,缩小居民间收入差距,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进行以下各方面的改革。

第一,加快城市化进程,改革户籍制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差距。城乡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城乡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二元经济发展格局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改变这种城乡二元经济发展的经济结构,是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而要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首先就是要加快城镇经济发展,使得城市工业部门和第三产业部门能够吸收农业部门过多的剩余劳动力。同时,当农业中过多的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促使农业通过实现机械化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从而达到农业乡村部门经济和城市部门经济共同发展,缩小工农劳动力边际产值间的差距,最终能够缩小城乡差距。改革我国的户籍机制,消除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间的等级差距和流动限制,从而消除城乡居民的歧视性待遇,实现农业人口向城市自由流动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第二,加快地区经济的平衡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转移,缩小地区差距。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是导致我国不平等持续上升的重要因素之一,缩小地区间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对于降低收入分配不平等必不可少。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最主要的就是要各地区经济平衡发展,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格局来看,一般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其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都比较大,而中西部发展比较落后,这些地方主要还是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除了一些省会城市外,几乎没有发展。目前要缩小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首先是要实现产业结构的转移,这就需要通过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措施支持中西部,缩小中西部同东部之间投资生产力方面的差距,促使东部地区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提升东部地区本身的产业结构。其次,要缩小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还需要通过财政政策支持中西部,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减少经济中的寻租行为和非市场交易行为,提升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包括制度方面的投资软环境和技术方面的硬环境),这也是使得东部地区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够转移到中西部地区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因素。最后,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科技教育投资,提高中西部地区的人均教育投入,普及义务教育从而提高人均教育程度,以提高中西部人力资本水平。

第三,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提高劳动收入占比,缩小资本劳动收入差距。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和我国中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无限劳动供给的存在,城市经济的增长过程将总是工资低增长下的劳动资本收入比的下降,这使得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之间不平等日益加剧。为了缩小劳动和资本收入之间的差距,必须改变东部地区这种单纯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粗放性扩张的发展模型,提升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使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向中西部转移。所以,提升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应该是同步进行的,是一个经济增长方式转化的两个方面。在东部经济产业结构的同时,实现劳动密集贸产业结构向西部转移,这既可以提高东部地区劳动收入的比重,扩大中产阶级的比重,缩小东部地区内的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又可以使得中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缩小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等,有利于降低地区间收入不平等。当然,要实现这种产业结构的转移,除了要对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实行政策支持外,对东部地区也应该形式区别性的产业政策,对于那么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在东部地区应该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以鼓励其发展,但是,对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则应该使用政策上的倾斜措施促使它退出东部地区。

第四,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建立反垄断法律法规,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改革以来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行业间收入差距的持续加剧也是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其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垄断。因此,要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完善经济机制,打破行业垄断是唯一的措施。由于垄断有时可能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构,所以为了完善市场经济机制,打破行业或部门垄断,国外大都制定了反垄断法。也就是说,我国现在大部分的垄断行业都是一些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的、由国有企业垄断的部门和行业,比如金融中银行和保险、铁路、邮电和电讯、水电部门。针对我国的国情,要从根本上打破行业和部门垄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首先就是要进行彻底的经济体制改革,除了那些有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部门或一些存在自然垄断特点的部门外,其他的部门都应该放开行政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让市场机制来主导其发展,这样才可以避免这些垄断部门通过垄断定价来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当然,制定反垄断法是反垄断西方国家常用的途径,制定并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方面的法律也是打破垄断、缩小行业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措施。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健全,虽然已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它还远不是一部《反垄断法》,它针对的是企业,并没有将政府本身的垄断行为纳入反垄断的范围。近几年来关于《反垄断法》的起草虽几经讨论,可至今仍未出台。针对各垄断行业的法规也很不健全,如电信业的立法讨论已久,可现在只由信息产业部出台了一个《电信条例》,自来水、煤气、供热等行业至今也只有地方性法规。为此,要抓紧清理不利于打破垄断、实现自由竞争的法规,修改和完善《电力法》、《航空法》、《铁路法》等相关法律,并加快《反垄断法》、《电信法》、《石油天然气法》等立法进程,使反垄断做到有法可依。对于我国而言,可能大部分的垄断都来源于计划经济改革的不完全和不彻底。

第五,普及教育水平,加大义务教育投资,防止人力资本投资成为扩大收入差距的传导机制。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其另一主要原因来自于个人教育人力资本的不平等。随着改革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于既定的教育人力资本分布而言,由于教育人力资本的不同获得不同劳动获得不平等的收入水平,这是市场机制按照边际生产力配置资源的结构,它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要求,也符合我国按要素分配分配的收入分配原则。但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如果承认人力资本对收入分配的合理性,那么,教育人力资本分布的不平等本身是否合理?第二,既定教育人力资本的分布是否存在某种机制,使得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不同教育人力资本的回报率的差距扩大,从而使得我国源于教育不平等的收入不平等逐渐扩大?第三,是否存在某种机制,使得教育人力资本分布的不平等在逐渐扩大?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通过缩小教育分布的不平等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这是降低不平等的重要途径。现有研究表明,我国的教育回报率正迅速提高,并且,我国的教育回报率随教育程度增加而升高的趋势,高中及以上教育者的教育收益率平均比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者高,我国不同教育年的回报率之间的差距在逐渐扩大,教育收益率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而且,我国教育回报率的增加明显导致了工资收入不平等的扩大。

注释:

①困难户组包含在最低收入户组中(表4与此相同)。

②当然,这一规律也不是绝对的。例如,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平等都是逐渐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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