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一二为二”的角度看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兼论我们党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一个方面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坚持从“一二为二”的角度看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兼论我们党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一个方面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坚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一个方面的重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矛盾论文,社会论文,社会关系论文,为二论文,党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伟大意义

毛泽东同志以彻底的辩证法态度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建时期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其意义是伟大的。对此,我们党及我国理论界已有充分的论述,兹概括如下。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揭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这样,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众所周知,我们今天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体制的改革,都是以这一理论为指导的。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就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挫折与成就,从正反两个方面反复验证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真理性。所以,时隔22年,邓小平同志总结说:“关于基本矛盾,我看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①

然而,也正因为总结了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经验,邓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②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作了深入的、具体的研究,从很多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其重要成果之一,就是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社会主义社会体制模式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理论观点。从而,为我们党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的伟大实践,提供了直接的指导性理论与方法。

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一个重要方面的深化与发展

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③的历史关头,我们党毅然决然地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并且,一开始就认定改革开放“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④,一开始就指出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改革与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⑤。但是,改革伊始,我们对所要变革的社会关系的理论概括还不精确,亦即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经济、政治等体制模式的区分还不明确,在建国三十周年的纪念会上,还只是笼统地提出“要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⑥

此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开始泛滥。邓小平同志代表我们党针锋相对地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讲:“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哪个好?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好”,“所以,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⑦在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一个报告中,邓小平同志也在强调改革:“为了有效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认真解决各种经济体制问题”。⑧这样,党的“三中全会路线”的“两个基本点”被提了出来(1979年)。

为了更好地将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方针统一起来,必须从社会关系的规定上将我们要“改革”的东西和要“坚持”的东西区别开来——哪些社会关系必须坚持,哪些社会关系必须改革。邓小平同志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提出四项基本原则以后,他很快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⑨接着(从1979年到1981年),他反复强调:“我们现在的体制很不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⑩;“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11);要“着重研究体制的改革”(12);改革开放“是对体制的革命”(13)……邓小平同志的这些看法,启迪了全党的思想。在系统总结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经验时(1981年6月),党中央找到了过去的经济体制陷于僵化的一个极重要的认识根源——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发展存在着一套固定的模式,(14)亦即笼而统之地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将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简单地等同起来了。

抓住了问题的根源,就创造了解决问题的必要条件。正是基于邓小平同志上述及其他一系列论述,基于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15)的结论,我们党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著名决议中(1984年),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的关系问题,作出了突破性的理论论述。其中讲到:“我们改革经济体制,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环节和方面。”(16)对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这一科学分析,为我们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全面改革开放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提供了更具体的理论与方法论的指导。

善于集中全党智慧的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分析,尤其是对“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关系问题的思考,并未止息,而是随着改革的实践而仍在发展。他在1985年更进一步地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17)在1987年又指出:“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就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18)到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以最明确的口吻讲道:“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19)至此,可以说: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分析已达到了相当精确的程度,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思想,已经成熟了。

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思想,有三个理论支柱:

第一,科学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一大二公”、指令性计划经济等等,而“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0)。这个观点,为我们科学地而不是僵化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

第二,判断“姓社姓资”科学标准论——判断我们对社会关系的变革是“姓社”还是“姓资”的根本标准,不是是否与资本主义截然对立,不是是否与经典论述相符合,而是“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1)将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统一起来,这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性思想。这个观点使我们能更自觉地革除包括那些貌似“姓社”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关系,建构包括那些貌似“姓资”而能发展生产力的社会关系。

第三,市场经济关系“中性”论——商品、货币关系及社会化大生产的经营管理方式不具备社会基本制度属性。“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22)这个观点,为我们分清“制度”与“体制”的区别,为经济体制模式的根本转换,提供了最直接、最有力的理论依据。

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思想理论的最新发展,就是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关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23)论述——我们将要建成的新经济体制,在经济结构及经济运行方式、分配结构及分配形式、宏观经济调控等基本方面,都要既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体现出社会主义的原则。(24)这样,就在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确定中,将党的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内在地、完美地统一起来了。

三、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及这一重要原理的实践意义

根据上述之邓小平同志与我们党的有关论述,联系改革开放的实践,可以大致地指出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的以下区别。

就经济生活而言,社会基本制度即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亦即主要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各大的社会集团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主要的消费资料分配关系等等。社会基本制度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性质,决定着社会的阶级构成与阶级关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对每一类社会形态而言,社会基本制度具有单一性——社会基本制度的改变,就意味着社会各阶级地位与相互关系的根本改变,意味着社会性质的根本改变。

社会的经济体制,则是社会基本制度与国民经济运动这双重内容的实现形式,亦即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各种所有制关系的具体形式、社会的分配形式(它们都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和国民经济的决策机制、运行机制、调节机制、涉外机制及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它们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实现形式)等等。经济体制不决定社会性质,但决定着社会制度优劣性的实现程度;经济体制不决定社会阶级关系,但决定着直接生产者、经营管理者、宏观管理者以及经营者之间、生产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相对于同类性质国家社会基本制度的单一性,经济体制则具有多样性:同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却可以有美、日、德等不同模式的经济体制;同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也可以有“战时共产主义”、“新经济政策”、指令性计划为主的产品经济、指导性计划为主的商品经济(如前南斯拉夫)等不同的体制模式。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改革开放创造的,则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确认社会的经济体制与基本制度有着区别,其意义是重大的。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从一个重要的理论根源上消除对社会主义的僵化认识,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提供更坚实的理论依据。如上所述,既然我们党揭示出:将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等同起来、误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存在着一套固定的模式,这是我国的经济体制陷于僵化的一个极重要理论根源,那么,讲清楚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相区别的道理、讲清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发展有着多种模式的道理,自然也就消除了对社会主义的许多误解,也就使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得到了发展。

其次,它可以帮助我们在更坚定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更坚定地“从根本上”革除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因为现在我们从理论上明确了:从根本上对经济体制模式的转换,并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恰恰相反,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只能通过符合生产力要求的体制模式而体现出来,所以,革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不仅是生产力自身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要求。

再次,明确经济体制与基本制度的区别,可以帮助我们在否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同时,自觉地借鉴、学习、“拿来”资本主义国家中适合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运行机制、企业组织形式、经济管理方式、经济调控手段、经济法制规范等等,尽快建立起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新机制、新法规。

我们在强调经济体制与基本制度的区别的时候,不能忽视二者的联系:经济体制自身不可能独立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它总是与某种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而且,社会基本制度总是会从各个方面制约、影响经济体制,从而,使不具备社会基本制度属性的经济体制,必然地呈现出与之相结合的那种社会基本制度的社会特征。

社会基本制度对经济体制的制约与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原则上规定经济体制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结构,确定哪一种经济成份和分配形式占主导地位,从而,从原则上规定社会经济运动的根本目的、规定经济体制的价值取向。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为资产阶级最大限度地获取剩余价值服务的;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为人民群众最终的共同富裕、为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服务的。

第二,从阶级划分上规定各社会集团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从而从根本上规定着经济体制中的权力结构,从根本上规定着经济体制对经济生活的调控能力。在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中,资产阶级是企业及经济生活的主人,劳动阶级只是利用对象,再加上资本家之间的对抗性利益矛盾,所以,生产无政府状态无法从宏观上清除;在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劳动群众则是企业和经济生活的主人,责、权、利可在他们自身中达到统一,所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都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国民经济能够活而有序地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支配作用,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方面影响经济体制,使经济生活呈现特殊的精神面貌。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必然笼罩着货币拜物教。损人利己、相互倾轧的竞争观念,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意识的核心。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则必须显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集体主义相结合的商品生产与市场竞争中的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意识的核心。

正因为社会的体制模式必然地要联系于某种基本制度,所以,我们在对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换中,必须注重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将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完整地结合起来。

四、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的理论意义

如前所述,毛泽东同志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创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方法论精髓在于:坚持彻底的唯物辩证法立场,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通过对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体结构、运行机制、动力源泉及其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等方面的探究,以更深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更好地指导社会主义的实践。这个方法论意义,对整个的社会主义运动实践来讲,都是及其重要的,永远不会过时,只应为后继者所光大。

亦如前所述,邓小平同志与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概括的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总结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新鲜经验,坚持与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这“坚持与发展”的集中体现,就是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具体化”了,从而,使其方法论意义更加丰富,更加实用。这种“具体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本身所蕴涵的矛盾普遍性原则被更加具体化了。

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使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自身的对立统一关系——基本的经济政治关系(基本制度)与其实现形式(体制模式)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辩证关系——被揭示出来,这样,就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进程上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使其所描述的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更加细致、更加逼真。在实践中,就能使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处于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地位。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运行机制被揭示得更加具体了。

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使我们了解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相互作用,表现为国民经济运动与经济、政治体制,与社会基本制度三者之间复杂的系统结构关系。其中,经济、政治体制作为中介环节,既传递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又传递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尤其重要的是,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经济、政治体制还以自身与生产力、与经济基础适合与否的状况,不但影响、制约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而且,还影响、制约着具有历史原则性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优越性的发挥程度。所以,改革僵化了的经济政治体制,既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这样的运行机制描述,就将“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这个基本结论与“改革是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这个更直接的重要结论直接统一起来,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与状况被揭示得更加具体了。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关于此矛盾的非对抗性与“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的状态的分析,引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自身范围内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结论。而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则更进一步地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生产力基本适合的情况下,其经济政治体制的具体模式可能会变得与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尤其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例如“左”的思想较长时期影响下),僵化的经济政治体制还会与生产力发生带有全局性的矛盾(当然,此种矛盾的性质仍是非对抗的)。所以,“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之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而这种“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25)这个重要结论,就将“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原则与“改革是第二次革命”的论断统一起来,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

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肯定不止上述几个方面,还需要作出新的概括。

总起来讲,社会基本制度与体制模式辩证关系原理确实丰富与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使其显得更加伟大,并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必将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而与日俱增。

注释:

①②③⑦⑧⑨⑩(11)(12)(13)《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168页,第168页,第140页,第153-154页,第147页,第214页,第244页,第287页,第246页,第352页。

④⑤⑥《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页,第11页,第234页。

(14)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35条。

(15)《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841页。

(16)《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单行本第10页。

(17)(19)(20)(21)(22)(25)《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第84页,第85页,第51页,第60-61页,第98页,第84-85页。

(18)《邓小平重要谈话》第38页。

(2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22页。

(24)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23页。缁嶂饕宓穆凼*专题摘编》第84页,第85页,第51页,第60-61页,第98页,第84-85页。

(18)《邓小平重要谈话》第38页。

(2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22页。

(24)参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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