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批评与建设理论的哲学思考_国家审计论文

国家审计批评与建设理论的哲学思考_国家审计论文

对国家审计批判性和建设性理论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判性论文,建设性论文,哲学论文,理论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审计的批判性和建设性作用理论

该理论将国家审计的作用概括为批判性和建设性两大方面,并提出要在坚持发挥国家审计批判性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就国家审计的批判性作用和建设性作用而言,批判性是对审计事项合规性的客观描述,其所关注的是“是什么”(事实);建设性是对审计事项的价值评判,其所关注的是“应该怎样”(价值)。批判性是审计建设性作用得以发挥的基础,建设性建立在批判性的基础上,是批判性的升华。审计只有坚持批判的眼光和态度,才能有深度、有高度。批判性思维是强化审计监督必须具备的基本思维方式,不可或缺。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对问题的原因进行综合提炼,去粗取精,对产生问题的体制、机制、政策或管理的缺陷进行分析,最后形成能够解决问题的可操作的审计报告,则是审计发挥建设性作用的具体表现。

二、审计领域的困境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工业文明的发展,在片面追求工作效率的情况下,技术理性极度膨胀,审计实践活动也往往容易忽略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审计活动很容易落入了审查会计账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窠臼,而面临一系列的困境。

具体表现在:第一,执著于工具和手段,偏离本真的目标。技术理性膨胀下的现代审计,往往片面执著于关注审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目标,容易忽视被审计事项的效率性和效果性,使审计目标偏离了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比如财务收支审计侧重于审计与会计信息的鉴证,片面强调和执著于此,对查出大要案数量、查出违规金额的数量的片面追求,没有对决策、管理以及经营效益审计给予足够的重视。可能有些会计信息是真实的,但可能不符合效益性原则,是由于决策的失误造成的巨大浪费。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特别是要转变审计就是单纯查问题的观念,从预防入手,关注制度和政策的缺欠。

在理性作为工具成了目的的情况下,精确的计算和计量作为表征审计成果的手段却成了目的,这虽然可以保证这是当下最经济并且最合理的,是工具理性成功的度量尺度。但这种现代性的逻辑方式片面强调效率。第一,审计活动仅仅关注当下最直接的审计成果,忽视对政策和制度上的建议,眼前的事实的好处是最实在的,将来的不用负责,过去的也不要顾及。精确的计算和计量作为表征审计成果的手段却成了目的,忽视社会全面发展,审计丧失了本真的目标。第二,执著于既有的法律和规范,忽略审计的价值维度。随着审计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审计规范和审计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审计规范也会逐渐地显得滞后或不健全,而技术理性支配下的现代审计,人们往往教条地迷信和机械地执行现有的审计规范。规范和标准的出台本来就是为审计服务的,但一旦成了本本和教条,他们就变成了审计的束缚和枷锁。而在审计的价值的指引下,则能对不合时宜的审计规范及时地进行修正。可以说,审计规范需要审计价值的统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审计领域出现上述困境的理论根源在于:第一,割裂审计“事实”和“价值”。技术理性支配下的现代审计,在实践中重视对审计事项的对与错(事实)的判断,而往往忽略对审计事项的“价值”评判和引导。第二,割裂审计“批判性”与“建设性”作用的发挥。一味地强调审计的批判性功能,陷入了屡查屡犯的恶性循环,审计工作陷入简单重复。第三,技术理性膨胀,价值理性缺失。审计片面追求工作效率和审计成果,忽视审计道德和价值的建构。如何在审计领域克服上述困境,归根结底还是如何处理好“事实”和“价值”的关系、如何找寻到审计领域沟通“事实”和“价值”的桥梁问题。

三、“事实”和“价值”的探讨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首次明确提出“事实”的知识和“价值”的知识区分,他在《人性论》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或‘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英]休谟,《人性论》(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509-510)这段经典的话便是学术界公认的伦理学或价值领域的“休谟问题”。事实(“是”)是客观存在的事物界,价值(“应该”)是包含善恶美丑圣凡判断的道德界、审美界和宗教界。事实是真,价值是善美圣。事实是知识论所要研究的对象,把握事实的方式是认知;价值是形而上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把握价值的方式是评价。继休谟之后“是”与“应当”、“实然”与“应然”、事实与价值、描述与规范、认识与评价、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逻辑语言与道德语言、价值中立等一系列问题成为讨论的热点,由“是”能否推导出“应该”,“事实”能否直接过渡到“价值”,成了自然主义、直觉主义、情感主义等哲学派别的重要乃至中心话题。许多哲学家从不同的立场进行了广泛讨论和深入研究,试图以某种理论范式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杨晓东等,《“休谟问题”的价值困境及其当代解答》,《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以现代西方哲学为例,不断有学者对休谟等人的观点提出质疑。杜威把自然科学方法引进道德评价领域,试图弥合事实与价值的鸿沟并不成功,他并没有根本改变传统自然主义的研究方式,也没有真正理解休谟等人提出的问题,仍旧犯了“自然主义谬误”。西方学者普遍坚持事实与价值之间有一道“鸿沟”。客观地说,认为两者无法过渡的观点是片面的,但把事实与价值完全等同起来,否认两者的区别,把问题简单化,又似乎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如何处理好“事实”与“价值”的关系,是包括审计领域在内的任何学科和领域能否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的关键。事实与价值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或作为实践和认识对象)一切事物、过程、关系和属性的总和,事实的本质属性是客观存在性;价值则是符合主体人全面发展总体目标的最高精神,价值的属性是能够使人安身立命的终极关怀。

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批判性和建设性作用的辩证关系,要求在审计实践中,不仅要发挥审计批判性作用,更要重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在查处问题中要转变思维定势,分析被审计单位制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发现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出制度、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要求我们要从查出问题、揭露问题为主向查出问题、揭露问题、促进整改规范并重转变,发挥国家审计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绩效方面的作用。

审计实践中,坚持审计批判性和建设性作用理论,正确发挥国家审计的批判性和建设性作用,是克服现代审计困境的良药,是沟通审计领域“事实”和“价值”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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