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_股份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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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因其产业生机与活力,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中有特殊作用,而我国多数旅游企业又普遍具有资产分散、市场占有率低等特点,目前的问题是,迫切需要股份制来提高企业融资、投资、管理、盈利的能力,将小资产重组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促进步履迟缓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改制,由传统的封闭经营转为开放的公开透明的方式,管理和评估方式由行政转为市场,国有旅游企业的改制尤为重要。

一、旅游业股份制改造的现状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中小企业为突破,大型国有企业尚待深化发展。虽然旅游在各业中的效益与质量比较突出,以1996年为例,收入1638亿元人民币,占全国非贸易外汇收入的31.3%,创汇102美元, 在世界上排列第九位,股票市盈率经常达30倍、40倍,但旅游板块的股本规模小, 行业中并没有将真正有发展实力, 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推上股市。1997年末,沪深两市,旅游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无一达到沪市平均值的水准。这与旅游产业突出的宏观经济效益反差大。例如,资金密集型的饭店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并不高,而且越是高星级的饭店其资产负债率越低,说明资金融通运作不佳。虽然自1994年上海国旅进行了股份制试点,西安国旅、昆明国旅等也随之进行,但仅1997年11月上市的青旅成为A 股上市企业。可见,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大型国有(国家控股)骨干旅游企业,优化行业生产要素的流动。

二、国有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现存问题

(一)、认识上的问题

1.来自国有企业的问题。原有的体制只须对上级主管旅游局或商委负责,重大决策听令、依赖于上级,承担经营责任小,国有旅游资源的开发使用、资本运营依赖旅游局的指导。旧体制的观念是执行管理职责的经理阶层由上级任命,一人或几人就可进行管理决策,不必受股份制下股东终极所有权、董事会法人所有权和管理层经营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的多重约束与承担风险。下属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对企业法人财产权比较认同,但对在旅游企业上面施加控股公司认识不清,因而控股公司调度不灵。

2.来自主管部门的问题。主管部门只考虑短期利益,不愿放弃下属旅游企业提供的财政收入,不愿接受改制。旅游局或商委改组成立的控股公司仍可能兼有部分行业管理职能以维持上下级关系。

二者都忽视了股份制所具有的融合功能和分离功能。股份制能融合不同层次的生产力,集中分散资金;也能融合不同性质的所有制,把对立的所有制关系融合成相互制约并合作的利益共同体。股份制改造的意义在于通过“两权分离”促进“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目标的实现,使经营机制得到根本转换。

(二)、股份制的实施重筹资轻转制

资金密集型旅游企业,尤其是饭店企业实行股份制,主要发挥融资功能,以保证企业的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然而不仅要看到其在更广阔领域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不能轻视旅游企业经营效益近几年来持续滑坡的事实,这充分说明旅游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势在必行。

理顺产权关系是推行股份制的难点,如旅游索道、餐饮企业等,风险大,业务单一,但企业产权容易界定。多角经营、内涵式发展旅游投资主体多样,必须明晰产权。在目前的改革中,“政”、“资”、“企”三者关系交叉,职责混淆,表现在旅游局等政府部门转换职能方面:

1.经济管理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未分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覆盖全社会,旅游局不仅对全行业企业进行业务指导,进行评星评优工作,而且不放经济管理职能。国有控股公司也极容易带有行政色彩,对子公司实施行政管理,甚至截留政府下放到子公司的权利。

2.宏观管理职能与微观管理职能未分开。各级旅游局在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同时仍对企业经济运行干预过细,如人事任免。

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表现为:

1.政府和国资未分开。如旅游局或商委对旅行社、饭店投资,并控制资产营运,正是政资不分直接影响政企不分。

2.国资所有权与经营权未分开。国有资产初始投入和地方各级旅游局、商委等机构及企业长期不断投放的增殖资产难解难分,两权分开有难度。

(三)、国有股权益保障不善

1.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国有股保值难

(1)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资源性资产。 旅游是资源密集型产业,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在国有资产构成中占极大比重,例如经营对象涵盖六大旅游要素的黄山旅游,其自然资源具有垄断经营优势。目前对这类资源尚未形成合理的旅游价格体系,极少对文化遗产、野生动植物与环境计价或计价偏低。资本经营保守会导致存量流失、自然损耗、价值贬值,国有股帐面计价低,按照同股同利原则,国有股收益低。

(2)旅游企业无偿或微偿使用这些资源,粗放式经营, 加速了资源消耗,攫取了未来利用的机会,同时把环境负债交给了国家。因使用价值的非正常损耗,价值也贬值,国有股保值难。

2.国有股难做到同股、同权、同利

改制前企业要向国家上缴利润,股份制则采用送股、分红方式,但沿袭了吃国家“大锅饭”思想,企业经营者希望国家让利、让股,扩大再投入或拖欠、低息国家股收益,同股、同权、同利很难做到。

三、国有旅游企业深化股份制改造的对策

(一)、理顺产权,建立国有资产分层管理体系

具有融合与分离功能的股份制适合于我国具有竞争性和赢利性的旅游国有大中型企业。针对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现状,改制如何着手?有效理顺产权的核心是产权清晰,须建立国有控股公司来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旅游业改制应遵循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国有资产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组织机构。

第一层实现了政府部门的社会经营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的分开。

第二层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

第三层实现了国家终极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开。

鉴于此,旅游业不妨参考类似旅游局——国有旅游资产控股公司——股份制旅游企业的三级管理模式。

1.旅游局这个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由部门管理转为行业管理,不再是旅游企业的上级所有者,将国有资产经营权以授权或委托方式交由旅游总公司。

2.旅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中介,依据出资份额参加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可直接支配的仅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价值形态而非实物形态的资产。

3.旅游企业依据法人财产权占用有形与无形的产权客体,同时占用权从政府的各级旅游行政部门脱离出来。

(二)、资源性国有资产合理定价、评估方法

1.定价问题

山川湖泊、野生动植物这些旅游资源都属资源性国有资产,是“自然的恩赐”。在计量价值构成,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不能忽略环境污染与资源损耗。这涉及两种很少被市场所涵盖的资源。

(1)进行商品性开发的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涉及到在代际间合理配置、动态优化配置问题。对于非可再生资源,即耗竭性资源当期与未来的消耗有“此消彼长”的关系,可用“稀缺成本”表示因当期使用而放弃的未来资源消费。可再生资源虽不至消耗殆尽,不复存在,但其再生周期也有个时间跨度问题,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系统会影响资源再生与资源质量,也可用“稀缺成本”表示资源再生放弃的未来消费机会。

(2)具有容纳和自然净化废弃物能力的环境资源。 自然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如生态平衡的破坏与这种影响的外部成本,应计入相应的资源产品价格之中。即估算整个社会从事旅游活动时付出的整个社会的机会成本——社会成本。社会成本(Social Cost )=私人成本(Private Cost)+外部成本(External Cost)。 环境成本是外部成本的一部分。国外环境经济学理论界把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当作相互交叉的范畴来研究,而本文独立核算自然资源“稀缺成本”与作为价值构成一部分的环境资源。即

资源类资产价格( Resource Price )= 资源开发边际成本 (Marginal Cost )+稀缺成本(Scarcity Cost )+环境资源成本(Environment Cost)。

2.稀缺成本(SC):资源的有限与稀缺说明除考虑开发的生产成本外,当期消耗一定资源必然放弃未来开发的机会成本也计量在内,这种成本被称为资源的“稀缺成本”。

(1)静态稀缺成本分析。如图,不存在和稀缺成本时, 资源供给曲线为S[,0];存在稀缺成本时,由于边际成本增加, 导致供给下降,曲线上移到S[,1],新平衡占价格为P[,1],耗用量为Q[,1],Q〈Q[,0 ]。

稀缺成本的存在提高了旅游开发成本和均衡价格,资源价格上升,降低了资源当期消耗量,遏制了粗放式经营,也降低了旅游需求,减少旅游环境资源损害。

图1

(2)动态稀缺成本分析:由于货币时间价值即利率(r)的存在,资源当期与未来一段时间后的净价值不一样,必须转化为现值,第n 年稀缺资源的现值可表示为PV=(SCn)=SC[,n]/(1+r)[n],如图 2

图2

图2表示了前后两期边际净收益“此消彼长”的关系,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实际代际公平唯有当SC[,1]/(1+r)=SC[2]/(1 +r)[2]=……=SC[,n]/(1+r)[n],即各年稀缺成本现值相等时,开发者认为在任何时间点开发取得的边际净收益都无差异如Q[,0] (环境资源成本EC单独计量,暂不考虑,假设开发水平相同,因为边际成本相同,且RP=MC+EC+SC,资源类资产价格相同),才不会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此时,SC[,n]/(1+r)[n]=1+r, 表示资源的稀缺成本逐年上升1+r倍。当开发成本水平不变,即MC不变,不考虑环境成本EC,资源的价格也与r同步上升。

3.环境资源成本(EC)

国际上较为流行的资源评价方法是环境经济中最基本的方法,费用——效益分析法。环境价值的评价方法分为三类:

(1)市场价值法:即利用市场价值直接对环境状况及其变化进行评价的方法。包括生产率变动法、人力资本法、机会成本法、转换成本法又称为客观评价法,即直接根据环境变化所造成的物质影响进行经济评价。

在旅游环境成本评价中机会成本法最为适用。 机会成本法(Opportunity Cost Approach )是指用所牺牲的替代用途的收入来估算资源使用的成本。例如,用砍伐的树木加工生活必需品取得的经济收入即为禁止砍伐树木而进行生态保护的机会成本。

(2)替代市场法(Surrogate Market Approach):指使用替代物的市场价格来衡量没有市场价格的环境物品的价值。其中旅行费用法最适合旅游环境价值评价,即用旅行费用作为替代物来衡量人们对旅游景点或其它娱乐物品的评价:为了估算游客对景点的支付意愿(需求函数)不仅仅考虑免费或很低的门票,还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时间的社会成本等。

(3)假想市场法:指在连替代市场都难以找到的情况下, 只能人为地创造假想的市场来衡量环境质量及其变动的价值。主要代表是意愿调查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s,CVM)。分类:①消费者给公共物品直接的评价;②对公共物品价格取舍实验;③一定货币物与“环境商品”取舍比较;④德尔菲法,对专家调查。

(三)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

1.问题的提出

为实现产权明晰,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Divorce ofOwnership and Control), 国有资产可借鉴西方股份公司的委托——代理经营机制,促使代理人(企业经营者)按照委托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目标行事,同时努力降低代理成本。但此经营体制存在着代理人关注当期资金汇报率——经理的职责;委托人关注资产保值增值——董事长的职责, 二者不一致。 即委托—代理问题(Principal —Agent Problem)。如图3。

图3

当产量达到Q[,1]时,MC=MR,生产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满足利润最大原则。股东就追求Q[,1]点产量以实现利润最大。 当产量达到Q[,2]时,MR=0,边际收益为“0”,则总收益最大,经理就追求Q[,2]点产量,以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Q[,1]与Q[,2]不重合。

2.减少委托——代理负作用的方法

构建法人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cheme), 股东作为公司的终极占有主体,对公司行为施加约束,当代理人未能很好实现委托目标,利润最大时,通过股东大会投票,撤换代理人,即“用手投票”(Proxy Fight)。

(2)外部控制原理(External Control Mechanism)

在外部发达的证券市场,当经理人不能促进利润最大化,更多小股东不参与决策,但可在投票市场上卖掉股份,股价下跌,其它公司收购、控股,撤换原有经营不善的管理人员,对经理阶层构成威胁。

股东只能用手、脚投票约束公司,不能用不规范的约束。也会存在“搭便车”现象(Freeriding),即小股东很多不行使拥有的监督约束权,观望其它股东,降低了这种机制作用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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