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世界高等教育组织:全球化不是一个明智的举措_全球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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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入世”:并非全球化的明智之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智之举论文,高等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79(2002)03-0020-03

美国波士顿学院P.G.阿特巴赫(Philip G.Altbach)教授是国际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不久前,他在《高等教育“入世”:并非全球化的明智之举》一文中阐述了一种较为独特的观点:如果高等教育纳入WTO的服务范畴,那么大学的职能将发生本质的变化,而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应为本国的社会发展和巩固作出贡献,也将无从谈起。文章面世后,引起了世界范围的教育界的关注,并被译成多国文字广为传播。在我国加入WTO之后,了解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对于我们换个视角审视全球化背景下的高等教育,分析加入WTO对教育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也许不无裨益。

美国的高等教育发端于1636年哈佛大学的成立。经过360多年的发展,几经变迁,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范围内最为庞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数百年来,大学一直被看作是培养学者职业(法律、医学、神学和科技学科)人才的保障机构。作为独立的,有时是非常敏感的组织,大学保护并诠释社会的文化,又促进其发展。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大学始终把自身看作是赋有使命的机构:不仅实施教育,而且也是对学术价值统一认识的机构。社会也把它们看作是实践知识的场所和提供教育、研究文化的机构。在19世纪,当科学研究被引进大学的时候,大学使命的内涵更扩大了,其效用远远超过了以往为教学、医学、法律、和教会等历史性行业培养人才的传统教育。这些大学主要从国家、教会那里获得对自身活动的支持,按照服务事项确定拨款数额。这样一来,高等教育被看作是“社会福利”,是一种公益事业。

在探求和运用知识的途径中,大学成了教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场所,它获得了极高程度的独立性——“学院派”自由。它能够反抗来自社会方面的压力,其主要原因,是因为院校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了保障“学院派”教授们的自由,也就是为了保障他们在教室和实验室从事教学与研究的权力,不至于担心来自社会方面的制裁,往往授予其经常性的固定不变的工作。

然而,时至今日所有这些传统的理念和认识突然面临威胁。

当今时代,高等教育被看作是商品日甚一日,它如同任何一种商品可以买,也可以卖。高等教育范畴的商业化已经进入世界市场的高层领域,世贸组织(WTO)已经把高等教育纳入自己的利益范围。这样一来,教育服务的进出口就成为该组织一项复杂程序的议题,要用协议形式形成法律条文,以使教育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摆脱现有的种种限制。在美国,教育国际贸易全国委员会以及从事商业教育的团体支持这个首倡。至于一些颇具权威的高等教育界人士,其中也包括美国教育委员会这一群体人士并未参与这个开端议题。因为WTO的首倡意图本身对大学的传统理念带有一定的威胁性,也使国家或院校对教育的监管产生一定的威胁,所以对这一问题的分析,人们都持十分审慎的态度。

现在我们正处于高等教育范畴真正革命的过程之中。这场革命意味着人们所熟悉的大学的职能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变化之大很难预料,我们尚未对它分析研究透彻。令人不安,但并不感到惊奇的是,美国国会工业服务商务机构对高等教育在美国乃至全世界整个范围内的商业化已作出支持姿态。

高等院校已经成为全球化趋势的主体:人人可及的大众化教育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变化和影响;新的通信和交流技术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国际间的、院校间的职业流动;全球性研究网络的运用等,这其中许多方面的发展就是由院校间或高等教育体系间建立全球联系所决定的。为了科研或教学的跨国交流,把英语作为交际工具,特别是因特网的使用,使感兴趣的双方能够快捷便利地建立联系,能够更快地推广新的教学大纲和创新措施,能够对学生的直接需求以及对一些尚没有相应的高等院校的那些国家的经济工作者的需求作出快速反应。

当今因特网的发展和知识全球化趋势,决定了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弱小贫穷国家,它们的高等院校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必将发生一系列根本的变革。“中心——边缘”的概念被用来分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现在又用于教育,这是早已形成的世界高等教育格局。那些处于“中心”地位的大学是国际知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大学几乎无一例外地位于发达国家——那些人均收入高、技术水平高、学术传统深厚的国家。“中心”变得越来越强大并占主导地位。处于“边缘”地位的大学一般位于较贫困的国家,处于边缘的高等教育、高等院校在充满竞争的全球化条件下,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因是“边缘”大学,在许多方面都依赖国外大学。它们依靠工业化国家的大学,特别是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的大学为自己的院校提供发展模式,对“中心”大学存在着心理依附。又因贫困缺少必要的设施,这样一来,独立发展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不平等现象越来越凸显。工业发达国家的世界一流的高等院校更具优势,传统的“学院派”中心的潜力不断增长并越来越成为主导。这里主要指北半球讲英语的国家:美、英、加拿大和澳洲以及欧洲共同体(首先是德、法,也包括意大利和西班牙)。

中心国家的标准、价值、语言、科学创新以及高知识含量的产品不断排挤着有别于它的思想和行为,因为恰恰这些国家是一些世界一流大学及科研组织分布的地区,同时也是在新的全球知识体系中颇具潜力的许多国家的商业社团所在地。信息技术公司(如微软和IBM)、生物技术和制药公司(麦克或Biogen)、跨国的Elsevier和Bertelsmann类型的出版机构,以其高知识、高科技含量和信息技术的优势在国际市场占主导地位。因此,弱小贫穷的国家实际上已丧失了独立性和某种具体发展的可能性,高等教育全球化使大学戏剧性的不平等更加尖锐。

随着高等教育商业化的发展,产生了市场价值,由此带来的后果之一是社会对高等教育的看法发生了变化。现在把它看作是私人的而不是社会的福利。它给一些人提供了在这里学习或进行研究的可能性。它将受教育者视为使用者或需求者,而将教育者视为服务的提供者。由此看来,认为教育像其它服务部门提供服务一样,应该让受益者付费的观点是正确的,这样,求知就具有一种商品交易的性质。国家——这个社会基金主要支配者越来越不倾向于(往往是无能为力)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拨款,相反却更期待着大学或从事大学后教育的院校自筹资金,以解决其绝大部分所需费用。这就是说院校考虑问题越来越像个企业主而不像是个教育机构。

无论哪个国家,教育从主体上看都应是公益事业,其基本职能是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职业技能。而WTO关心的是,最大限度地把高等教育看作产业、市场,高校是教育市场的服务主体,学生是教育市场的消费主体,所有的关系都建立在市场供求上。

在这种情况下,国立大学的私有化是符合逻辑的。它们出售高知识的产品,与企业发生协作关系,加大收费的数额。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特别是商务领域方面的许多私立大学相继产生了。商业化派生的另一个副产品是教育公司,有的自称为大学。它们出售或转让技术,实施收费教育,向自己的服务对象颁发证书,甚至授予学位。在这种条件下,科研工作一开始就是通过“市场需求的商品”这个棱镜来确定,而不被看作是扩展科学界限的研究活动。

鉴于这种情况,一些国家和私营企业的代表受营商思想的驱使,他们最关心的是获得在国际市场上自由销售知识产品的担保,如果这类事项被通过,高等教育的诸多内容将成为自由贸易规则的客体。WTO的规定和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是法律上必须履行的。面临的风险是,对有关高等教育的规则尚未进行专门的分析研究,就要纳入到这个国际协议之中。我们不应该忘记,当某些东西一旦成为WTO的要求和规定的一部分,那么就要对这部分内容立即展开复杂的协商程序,然而这一步对高等教育来说谈何容易。不仅是为此一系列新的国际规则要生效,而是大学将要有新的界定。GATS和WTO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各种教育产品和各类院校在国际市场上的开放性。由体系化观点来看,高等教育领域的贸易,自然要比其它商品交易复杂、困难的多,应当制定出有关促进高等教育领域自由贸易的指导性原则和规章来。WTO致力于向院校或向某它教育机构提供在它国设立分校的保障;放宽授予学位、颁发证书的条件以及向国外教育院校投资;为自己在它国设立的分校聘请教师;借助远程教育的技术手段推行各种各样的教学大纲等等。

这样一来,各种教育产品有可能由一国家自由地出口到另一国家。协调教学大纲、学位、知识产品等方面的国际贸易会增加许多困难,已纳入国际协议内容的作者版权、专利权以及签发许可证的程序等内容会占有更大的份量。高等院校参与这方面的进出口,其结果将会带来无数的向国际法庭求助的活动,也就是将增加无数由国际法庭审理的案件。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高等教育方面的司法权可是完全掌握在国际政权机关手中。

高等教育“入世”涉及到高等教育的思想内涵和高等院校的前途,特别是涉及到发展中国家以及弱小国家的高等院校的前途。事实上,当这些国家已不具备监管高等教育进出口的可能性时,国家和大学怎么能维持自己“学院派”的独立性?又如何保障其委派资格的条件或实施质量管理?又如何区分非商业的、已存在数百年的“至尊本位”的高等教育与新型的、为利润而工作的这些教育机构?由利润定位的跨国教育集团是否会排挤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最后,保持自己“学院派”自己的教授们能忍受得了吗?如果高等学府落入WTO管辖范围,自治的名声将被败坏,已有一定进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将变成从属于国际协议和官僚政治的批签内容。

WTO监管高等院校的负面影响在发展中国家则更大,因为这些国家切身体会到对院校迫切的需求,即以区域需要定位实施研究,参与本国社会的巩固工作,对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在发展中国家,高等院校一经成为从属于WTO管辖的国际学院市场,将会受到以赢利定位的而不是促其民族发展的国外院校和大纲等方面的“压制”,而这些问题在许多国家已经出现。

每个国家应对本国的高校实施监管,同时,高校也应该具有相应的自主权和自由。数百年来,传统大学已是社会生活中独特的中心。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作用和职能有所改变,但自主权和自由却从未消失过。自16世纪中叶,高等院校与民族主义的产生和新教派的改革发生冲突之后,如今又一次受到“新倡议”和“全球化”的挑战,这是大学在其存在的整个历史阶段中受到的最为严重的挑战。

值得指出的是,有些院校如此轻易地受商业化思想的诱惑,以致为了获取利润而败坏了自己传统作用的名声。一些名牌院校,如纽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分校教学机构就是如此。著名的澳大利亚Monash大学在境外开办自己的分校获取利润;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在西班牙和新加坡设立自己的分校;中国的一些大学很关注建立以赢利为取向的应用性的工艺技术公司;还有许许多多大学在世界各个角落以某种“方式”出售课程和学位证书。

如果高校想保留住“知识机构”的职能,就必须关注在教育教学和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职责,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当然,如今对传统的“学院派”的价值保持端正的态度并非易事。在商业化费用日益增长的今天,国家和政府部门应保障对大学的支持,否则大学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职。事实是,一方面要求大学担当更多的责任,另一方面,政府投入持续降低,不断削减教育预算,一再强调改变教育的目标,所有这些归根结底违背了社会利益。社会应该尊重高等教育中最基本的“学院派”的价值。此外,发展中国家也有对本国“学院派”的要求,对这些也要加以保护。按照WTO模式制定的任何协议,不可避免地会给正在形成的高等院校体系带来损害。

WTO首倡的实现会更尖锐地聚焦目前全世界大学所遭受的一切困难。如果高等教育受到来自这个组织方面的影响,则将发生本质上的改变:服务于社会福利的思想将处于第二位,高等学府将被迫屈从于符合国际协议和法律规定的一切现行的市场规则。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的大学应该对本国的发展和社会的巩固作出贡献则无从谈起,屈从于WTO苛刻的市场规则必然会导致任何社会不管有多大价值的高等院校或迟或早终被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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