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在中国发生了什么?_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DVD在中国发生了什么?_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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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与3C公司达成协议,中国公司每出口1台DVD播放机,将支付3C公司5美元的专利使用费。至此,中国公司每台DVD播放机向国外公司交纳的专利使用费已经达到9美元。汤姆逊、杜比、DTS、MPEG-LA等跨国公司还在继续与中国电子音像协会谈判DVD播放机的专利使用费,中国DVD生产厂商所需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将继续增加。

不断在广告中打出拥有某某先进技术的中国DVD生产企业,突然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9美金专利使用费使那些美丽的谎言一下子被揭穿,他们对消费者掩瞒了什么?中国企业在谈判中为何一直处于被动地位?万燕为何从“先驱”成为“先烈”?欧盟凭什么扣押中国的DVD?DVD,这个被世界称为中国电子产品“巨无霸”的行业怎么了?DVD之后,下一个可能招致灭顶之灾的行业是谁……太多的疑问,让我们不得不冷静地反思。

反思之一:我们没有“核心”

中国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的白为民处长对记者说:“中国DVD企业在与外国公司谈判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DVD产品是国外公司研究开发出来的,核心技术完全掌握在他们手中,很多发明专利也归他们所有。我们的企业首先在技术上就受制于人。你只要生产DVD产品,就要向人家交纳专利使用费。”

江苏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DVD制造基地,1990年至今,已连续13年进入中国电子百强行列。记者问新科的新闻发言人樊先生:“我们能不能加大研发费用,研究开发出自己的‘核心’技术?”樊先生的回答很简单:“这是不可能的。DVD产品的技术标准都是由国外公司制订的,已经包含在DVD产品里面,离开这个标准就不再是DVD了,除非你生产的不是DVD而是另外一种产品。”

记者又问:“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中国的DVD行业已经没有办法摆脱受制于外国公司的命运?”樊先生说:“我们的科技比人家落后,交专利使用费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也都曾经经历了这个阶段。我们要一步步地走,慢慢地赶上去。”

面对外国公司的“围剿”,中国的DVD生产企业有太多的无奈。假如我们也拥有一些核心技术,那么,国外公司在谈判过程中就不敢开出这么高的价码。因为,我们同样可以用自己掌握的核心技术来制约他们。遗憾的是中国企业手中却没有核心技术牌。在对手面前,我们的筹码是空的。一位外国老板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谁让你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反思之二:谎言掩盖不了缺陷

9美元专利使用费的既成事实,揭穿了中国的DVD生产企业用动听的广告词编织而成的美丽谎言。那么,中国的企业口口声声拥有的专利是什么专利?为了揭开这个谜团,记者去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教了有关专家。

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处的14号咨询员老王告诉记者,专利有三种不同的类型:其一是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有资格称为“核心”的技术统统属于此列,特点是技术含金量高。其二是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三是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后两者的技术含金量与前者相比差之千里。

记者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截至目前,在中国已经取得法律保护的与DVD有关的专利技术共170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21项,外观专利112项。在最能体现技术水平的37项发明专利里面,只有6项属于中国企业,其余分属于韩国(17项)、日本(4项)、荷兰(4项)、美国(1项)、德国(1项)、瑞典(1项)和中国台湾(3项)。中国拥有的6项发明专利分别是:蓝光DVD-R用光信息存贮材料、DVD播放机用户界面的显示方法、CD/DVD兼容光盘结构、用计算机监控VCD或DVD的方法及所用的信号检测和转换装置、DVD-R光盘用不对称菁染料的制备方法。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拥有的几项发明专利都不能称为“核心”技术。倒是在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当中,中国企业占据了绝对比例。这就是中国DVD企业经常在广告中打出的获得多少项专利的真相。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是高技术的竞争,由于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中国许多产品的高附加值、高利润都被国外公司拿去了。VCD如此,DVD也如此,为什么悲剧接连上演?

反思之三:底牌在对方手上

北京信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仕平先生,具有多年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经验。他认为中国企业与外国公司在这次谈判中始终处于不利地位的原因,除了没有拥有核心技术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企业错失了与外国公司谈判的时机。“我们不是在上DVD项目之前与外国公司进行接触的,而是在生产线都已经上了,工始大规模生产了,没有退路的时候谈判的。人家自然要价非常高,你付出的代价当然也很高。关键是我们过去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没有学会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我们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中国企业应该深刻反省的。”

对中国企业而言,DVD是一朵带刺的玫瑰,玫瑰正在盛开的时候,巨额专利使用费却深深地刺伤了它们。中国的DVD行业规模已经很大,但它表现出来的是庞大而不是强大。中国的企业和企业的领导人在一步步地成长,但还远不够成熟。与外国公司相比,我们还有太多的差距。中国DVD企业飞快的发展速度一度令世界许多同行企业感到巨大的压力,但当他们拿起知识产权的武器,迫使我们的弱点暴露无遗的时候,他们又重新从我们脆弱的防线中找到了自信。他们用“核心”技术从我们的收入中拿走了最丰厚的一部分。

王仕平律师说:“等到我们都自觉地向国外公司交纳专利使用费的时候,我们已经成熟了;等到国外的公司向我们交纳专利使用费的时候,我们才真正说得上强大了。”

反思之四:无知者无畏?

在DVD专利使用费的事情发生时,一位中国企业的老总曾对记者说,他们怎么知道我在国内的销售量?言外之意,自己有机可乘。这种幼稚的想法代表了很多中国企业老总当时的心态。问题在于,假如国外没有办法制约这种掩盖自己销售量的做法,他们的知识产权怎么可能做得那么好?我们在对知识产权蔑视的同时,也暴露了我们所缺少的重要一点:诚信。

无知者无畏的说法是一个缺少诚信的社会最明显的证明。中国已经成为WTO的会员国,任何违背规则的做法都会受到惩处。目前国际上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和惩罚措施越来越严厉。今年春节过后,欧盟成员国海关扣押了大量中国DVD产品。国产DVD受欧盟封杀的主要原因是我国DVD出口企业没有获得DVD专利知识产权认证,国内DVD厂家没有按照有关标准缴纳专利费。

欧盟扣押中国DVD产品的依据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王仕平律师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最早是由美国提出来的,将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可以用贸易措施来保护其知识产权。这使得世界贸易组织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上比以前所有的规则都要强。知识产权有地域性,到目前为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已经比较全面了。任何触犯它的行为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无知者无畏的时代已经过去。

一位业内老总痛心地说:“国内的企业都应该从我们这次交纳的巨额学费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用知识产权的武器保护自己。否则,我们将在知识经济时代处于劣势,甚至被淘汰出局。”

反思之五:万燕从先驱成为先烈

知识产权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是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规则,保护自己的技术。仅仅研制出高新技术成果还不足以拥有市场竞争优势,只有得到专利保护,才能形成自己的优势。

当外国公司从中国DVD的快速普及中坐收渔利的时候,人们不禁想起了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万燕教训。世界上第一台VCD是由留美学者姜万勐、孙燕生1993年在万燕研究出来的。但作为先行者的万燕VCD,由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没有及时取得VCD整机专利技术。当VCD市场打开后,许多厂家纷纷仿制、组装,万燕从“先驱”成为“先烈”,市场份额从100%跌到2%。国外企业则乘机加紧VCD和DVD的研发,并在我国申请了大量的发明专利,使我们痛失良机,不得不付出高昂代价购买国外的核心技术。中国VCD产业迅速膨胀的结果是,大部分钱都让外国人拿走了。

这是一个很悲壮的例子。中国企业应该引起注意的是,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不受他人的侵权伤害,就需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从发明创造的构思开始,一直到研究、开发、实现产业化、走向市场这样一个全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起着不可替代的激励作用、信息传播作用和市场保护的作用。中国企业对这方面的认识还远远不够。

反思之六:我们拿什么和别人竞争?

王仕平律师对记者说,中国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海尔,但当他在1998年去海尔的时候,海尔只有3个员工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务。当时海尔的口号是“一天一个专利”。

在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还很陌生的时候,国外公司是怎么做的呢?几年前,红桃K集团执行总裁黄立平去美国参观访问,期间他发现一个公司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员工竟然占据着整整一座办公大楼,感到不可理解。美方人员告诉他,他们企业一年中要申请很多专利,要做很多相关的工作,理所当然地需要很多人员。国外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竟如此重视!黄立平恍然大悟,回国后,马上成立了一个知识产权事业部,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务,这使得红桃K在后来的发展中因此受益匪浅。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的企业应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上半年发明专利申请排前10位的企业中有6家都是外国企业:松下电器株式会社、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东芝、佳能株式会社、LG电子株式会社、日本电器株式会社。这位负责人说:“中国的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熟悉知识产权有关的知识和相应的申请程序,保护自己的技术。”

王仕平律师对记者说:“国外一个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有时候比中国一个行业申请的专利总和还要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拿什么和别人竞争?”

反思之七:科研谁来做?

在知识经济时代,谁在技术研究领域的投入大,谁受益就大。美国是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的国家,美国企业拥有的专利最多,美国企业受益也最多。

企业应该尊重知识产权,不尊重知识产权的企业没有生命力。中国目前急需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尊重知识产权的环境,提高企业研发的积极性。过去我们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研发出来一项技术,很快被仿冒,这样就陷入了谁投入谁吃亏的怪圈,影响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企业往往急功近利,他们把大量资金投放到广告上面,而把少量的费用投到产品的研发方面。在这为数不多的研发费用当中,企业又特别注重外观等方面的研究,这种研究成本低,见效快,收益显著。中国企业就是在这种奇怪的氛围里走向“堕落”的。

另一方面,中国的科研体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项目都是由科研院所做的,研发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每年投入都很大,效果却不是很明显。研究出来的技术成果本来可以申请专利,但由于机制的原因,这些技术成果统统归国家所有。结果是研究出来的技术很多中国企业都可以使用。中国企业用,外国企业同样也用,我们辛辛苦苦搞出来的研究得不到有效保护。

王仕平律师认为,除了自然科学和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项目由国家来承担,应该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方面的投入。但愿9美元专利使用费的交纳,把人们从沉睡中唤醒,尽早走出误区。

反思之八:企业如何保护自己?

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处的14号咨询员老王提醒中国企业:“国际上对专利使用费的标准没有作出规定,交纳多少专利使用费由双方谈判决定。谈判后一旦签订合同,就必须根据合同执行。企业在谈判的时候,首先应该仔细查询一下,看对方的专利是否交纳了年费,是否有效,如果他的专利已经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成为了公有技术,就没有必要再交纳专利使用费。”

王仕平律师说:“知识产权方面的东西很多,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比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也可以采取高度保密的措施,使其成为‘专有’技术。可口可乐公司使用的配方就没有申请专利,但他们对配方严格保密,别人没有办法仿效。再比如,中国企业一些重要工作人员跳槽(甚至集体跳槽)的时候,常常把技术也带走,给企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假如企业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一个保密协议,就能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

王仕平律师强调,知识产权保护要及早进行,国外很多公司从有思路开始就着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而我们常常是等到产品出来以后才做这方面的“弥补”工作,经常处于被动。

反思之九:下一个会是谁?

有权威机构预测,2002年全球市场DVD需求将达到4000万台,中国制造占90%。根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一项统计,2002年,VCD与DVD产品的销量将达到2350万台。如果以此来计算中国企业将要付出的代价是非常高昂的。

缺少核心技术是中国企业永远的痛,不过不反省自身,DVD行业可能仅仅是一个开始。那么谁会是下一个被索要专利使用费的对象?或许这个问题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可以从这个话题开始联想到自身,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就这一点而言,朗科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鉴。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在今年7月的统计结果,在移动存储专利上,到目前为止国内企业只有朗科拥有一项“核心”发明,其余发明全部属于国外。朗和公司总裁邓国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朗科正在与跨国巨头SONY谈判在中国市场的闪存专利合作。现在,朗科几乎每个月就会申请一项专利,在美国、日本、欧盟等几十个国家的专利申请也已进入实审阶段。”朗科在以自己的方式,防止出现类似DVD行业那样的不利局面。本月初,朗科公司以发明专利权受到侵权为由,分别将华旗资讯、宏基公司等厂商送上被告席,引发了闪盘专利大战。原告、被告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是一种难得的进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强调说:“企业要么拥有专利,要么迎接死亡,中国企业急需提高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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