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民族主义的几种类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主义论文,几种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 D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9789(2002)01-0098-106
民族主义是推动近现代国际社会形成和发展的一股强大动力,时至今日仍然是世界上最强有力的意识力量之一。民族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有一个过程,它随着民族的出现而产生,是各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聚力量。在历史上,正是由于民族主义的发展才导致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并进而形成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
冷战结束后,由于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使得民族主义一直成为近10年来国际政治学和民族学研究的的热点问题(注:国内一些学者将20世纪民族主义运动按时间顺序分为3次浪潮:第一次浪潮是一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第二次浪潮是二战后蓬勃兴起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则指冷战结束后兴起的以民族分离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民族主义运动。有关论述请参见郝时远:“20世纪世界民族问题的消长及其对新世纪的影响”,《世界民族》2000年第1期。)。国内外学术界写了许多关于民族主义的文章和论著,应该说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是比较充分的。但正如哈斯(E·B·Hass)所比喻:民族主义是只大象,研究者是个瞎子,每个研究者只能摸到“民族主义”大象的一部分(注:E.B.Hass,"What is Nationalism and Why Should We Study It?",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0(Summer 1986),P.77.)。就笔者跟踪观察,在国内外关于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中,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更多地集中在对民族和民族主义概念的诠释、当代民族主义的成因和特征的探讨以及民族主义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影响的分析上。据统计,学术界给民族主义下的定义大概不下200种,由于未对“民族主义”这一概念进行科学分类,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陷入了比较严重的概念混乱之中。本文尝试对国际社会中出现的和众多学者在论著和论文里提到的各种形态的民族主义进行粗略归纳和分类。当然,有些分类并不一定科学,甚至会存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部分重叠和交叉的现象。正如王逸舟所说:关于民族主义的分类“研究者不妨分类时既缜密也更宽容,有更多的层次和想象,不必过于顾及它们之间会有这样那样的交叉重合。先把现实中的所有可归为民族主义的现象或类似的现象‘尽收眼底’,然后再进行不同角度、不同领域或不同专业的比较,这样才有可能提出更有包容性和更有解释力的民族概念和理论”(注:王逸舟:《当代国际政治析论》再版序言,《欧洲》2001年第4期。)。囿于水平和资料,笔者的有些分类可能并不十分合理,甚至有些学者提到的类型被笔者遗漏。粗略的分类,权作引玉之砖,期望引起学术界更为广泛深入的探讨。
关于民族主义的分类,可以有多种方法,本文主要阐述以下5种分类。
一、按照民族主义的内容分类,可以分为政治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等类型(注:这一分类在学术界已有过。国外的海斯和伯林都从不同角度阐述过“政治民族主义”与“经济民族主义”的关系。有人还提出过“军事民族主义”的概念,只是没有见到关于这方面的具体阐述。)。
1.政治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治民族主义就是把强调民族主义的政治属性放在第一位,这是民族主义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分类,实际上也是民族主义兴起的最显著的特征,其基本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属于本民族的国家和政府,它与“追求国家身份”的政治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注:陈晓律、李永刚:“当代民族主义及其未来趋势”,《史学月刊》1998年第6期。)。政治民族主义首先强调国家力量,主张强化国家的政治控制力和主权的权威性、神秘性,用国家的形式去实现民族的远大抱负(注:刘靖华:“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主义问题初探”,《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第8期。)。如剑桥大学的盖尔纳(Ernest Gellner)就认为,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与民族的单位应该同一”(注:Ernest Gellner,Nations and Nationalism,Basil Blackwell,1983,P.53.)。再如《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民族主义”词条对民族主义的定义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基于现代化社会内聚力,以这种社会权力合法化要求的政治信条,民族主义集中了绝大多数的现存或要求建立国家的极度忠诚”(注:《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民族主义”条,麦克米伦出版公司1972年版。转引自马瑞映:“民族主义:概念与现实”,《陕西师大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12期。)。美国学者埃沃拉(Stephen Van Evera)1994年在《有关民族主义与战争的假定》一文中指出,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运动,它有两个特点;一是其成员首先忠诚于他们自己的民族共同体,二是这种民族共同体希望成为独立的国家(注:Stephen Van Evera,"Hypotheses on Nationalismand War",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8,NO.4,Spring 1994,转引自李少军:《国际安全警示录》,金城出版社1997年版,第236页。)。这些观点,都反映了民族主义的政治属性。长期以来,人们熟知的民族主义大多是政治性的,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还是北美独立战争,民族主义从诞生起,就被打上了政治的烙印。在当前,作为政治性的民族主义仍然广泛存在。
2.经济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是与把民族和国家的政治权益放在首位,把追求或维护民族国家的独立、主权、统一作为主导目标的政治民族主义相对而言的。经济民族主义主要是把维护民族国家经济权益作为对外事务优先考虑的目标。冷战结束后,世界经济进一步向全球化方向发展,任何国家在全球化浪潮目前,都力图获得最大利益,同时避免损失,经济民族主义随之凸显出来。在当前,民族主义更多的是与一国维护其本民族利益和谋求在未来新的国际体系中的相应地位联系在一起,并与全球化形成一种互动关系。当不均衡发展的全球化进程威胁到民族国家的生存和公民福利时,体现国家自我保护的经济民族主义就拥有了强大的吸引力。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全球化的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是把西方主宰的国际经济旧秩序通过市场化和政治变革而不断向世界各地扩张的过程。这一进程是以发展中国家让渡部分国家主权和市场来实现的,是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经济利益为代价的。为了保护国家经济独立,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弱势的发展中国家,出现了反全球化的经济民族主义呼声,有的发展中国家甚至采取极端的做法,如采取国有化保护自己的利益。有些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力量不足以抵御西方主导的全球化,而采取区域合作的方式,以地区主义对抗全球主义。如东南亚各国就在地区范围内寻找到了权力、利益甚至观念的汇合点,用东盟的形式集体抗拒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弱化。这种地区主义实际上是东南亚各国的国家民族主义的“放大”,是更大范围的经济民族主义。在发达国家,经济方面的民族主义也十分强烈。这主要反映在国际经贸领域的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和关税、非关税壁垒的增加。即便是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在其外贸领域也一直存在经济民族主义的倾向。美国实行以非关税措施为工具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利己做法已引起其他国家的严重不满。欧美香蕉战、日美汽车战、欧盟启动欧元与美元抗衡等都是其他发达国家对美国经济民族主义的回应,经济民族主义有相当一部分是以美国为主要目标的(注:关于以美国为主要目标的经济民族主义,参见James Mayall,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1990,P.89.)。
3.文化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顾名思义就是文化领域的民族主义,是指民族主义中那些强调要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因素,以保护和复兴传统文化和本土文化为特征。文化传统和文化认同是民族主义不可缺少的因素,其核心思想是:各民族文化相互尊重和平等,多元民族文化和平共处,强调各民族文化按照自己的道路成长和发展,一个民族可以向其他民族文化学习但反对机械抄袭,主张保护民族传统文化,但是反对僵化地死守传统,反对战争和帝国主义征服,它是自由、平等、开放、和平的(注:钱雪梅:“文化民族主义刍论”,《世界民族》2000年第4期。)。它相信世界分为不同的国家和民族,每个民族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文化是区分不同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文化民族主义把文化作为民族和国家认同的核心依据,目标是保留、复兴和壮大自己的民族文化(注:钱雪梅:“文化民族主义刍论”,《世界民族》2000年第4期。)。文化民族主义通常把文化的独特性视为民族的本质,通常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传统与现代价值冲突时发挥作用。关于文化民族主义的功能,西方学界的有些学者主要看到了文化民族主义的负面影响。如盖尔纳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中指出,文化民族主义是后进社会的知识分子的创造,是进步和现代化的障碍。其实,文化民族主义是一柄双刃剑,具有正面和负面两方面的影响,有正常和极端之分。对民族文化传统的过份强调和固守,容易滑向保守和封闭的极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强势文化”对非西方国家进行渗透,导致了非西方国家文化民族主义的勃兴,这种勃兴既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剔除殖民文化痕迹,又表现为抵制西方文化影响和弘扬本国民族文化。这时的文化民族主义就具有正面的积极意义,成为批判后殖民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但文化民族主义有时也会被强调过头,变成文化原教旨主义,极端排外,这是十分有害的。如阿富汗塔利班在2001年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执意炸毁巴米扬大佛和呵境内的佛教文物,还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例如,妇女严禁穿时装,男子严禁刮胡子和留美国式的长发,严禁偶像崇拜和上因特网,车辆、商店、饭店和其他地方不允许悬挂照片和肖像,男裁缝不允许缝制女装,不允许测量女子的身体等。塔利班纯洁伊斯兰世界的作法已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可以说是文化原教旨主义的典型。
二、按照民族主义在冷战后的主要表现,可以分为民族分离主义、泛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和部族主义等类型。
1.民族分离主义。民族分离主义是民族主义诸类型中最主要、也是最具破坏力的一种现象。它主要表现为多民族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努力争取队现在国家中分离出去,进而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或与其他邻国的同一民族合并的运动(注:魏光明:“民族主义与当代国际政治”《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这种民族分离现象在一些国家早已存在。如英国的北爱尔兰、西班牙的巴斯克、加拿大的魁北克等。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苏东剧变为开端,民族分离运动开始狂飙突起,在很短的时间内席卷了苏联东欧体系的每个角落,使苏联一分为十五、南斯拉夫一分为五、捷克斯洛伐克一分为二,并且迅速向世界范围蔓延,至今余波未平。据统计,在当今国际社会中,积极推动从其母国分离或具有分离倾向的民族就有2000多个,几乎涉及现有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现在仍为独立而斗争的重点地区有:俄罗斯的车臣,南联盟科索沃和波黑,英国的北爱尔兰,斯里兰卡的北部和东部地区,格鲁吉亚的南奥塞梯、阿布哈兹,法国的科西嘉,西班牙的巴斯克,印度的旁遮普,印尼的伊里安、亚齐、马鲁古、酉加里曼丹、东加里曼丹等省,菲律宾的棉兰老岛等。
2.泛民族主义。泛民族主义的兴起和扩张是当前世界跨国界民族问题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泛民族主义以光大和复兴传统帝国为目的,主要发生在东欧、中亚及西亚地区,包括泛突厥主义、大哈萨克主义、大俄罗斯主义、大匈牙利主义、大蒙古主义、泛索马里主义等。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曾经生活在一个国家中后来被分割肢解的民族企图恢复原有的帝国,如土耳其和俄罗斯竭力恢复原有疆域的活动。另一种是散布于各国的同一民族寻求建立本民族独立国家或回归以本民族为主体民族的国家,如大哈萨克主义号召世界范围内的哈萨克人回归哈萨克斯坦,以谋求建立单一民族国家。其中,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简称“双泛”)是当今伊斯兰世界中最具影响力的政治思潮。
泛突厥主义萌生于19世纪80年代,发起于俄国境内的鞑靼知识阶层,他们中的一些人主张通过教育和语言改革,将操突厥语的民族团结起来,复兴突厥民族(注:厉声:“‘东突厥斯坦’迷梦”,《世界知识》2001年第22期)。普林斯基被称为“泛突厥主义之父”,他主张俄国所有操突厥语族语言的各民族,为了争取民族复兴,首先通过建立共同的语言和文化,然后通过建立统一的政治组织在思想和行动上联合起来,同沙皇专制制度作斗争。泛突厥主义产生后,很快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接受并篡改,转而成为具有强烈宗教狂热和民族沙文主义思潮,成为一种超阶级、超国家、超民族的极端宗教观和民族观。泛突厥主义极力宣扬所谓“突厥民族至上”论,散布民族对立和民族仇视思想,主张突厥民族实现“语言、行动和思想的统一”,企图建立一个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阿勒泰的操突厥语民族的大帝国。苏联解体后,中亚操突厥语各国纷纷独立,泛突厥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得以迅速发展。土耳其国内的泛突厥主义者的野心也急剧膨胀,公然提出“21世纪是突厥人的世纪”的口号,竭力拉拢中亚诸国,旨在营造一个以土为首的包括各操突厥语国家及民族在内的地跨欧亚的突厥国家联合体,其范围包括土耳其、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六个独立国家以及俄罗斯的车臣、鞑靼斯坦和中国的新疆地区。这对我国西部边疆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了极大威胁。
泛伊斯兰主义是阿富汗人哲马鲁丁于19世纪中叶首倡的,其核心内容是主张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国家,打破国家和民族界限,创建统一的伊斯兰教政治实体,以抵御西方殖民主义的影响,振兴伊斯兰教(注:周泓:“近现代帝国主义列强对新疆的文化侵略”,《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泛伊斯兰主义发展到现阶段,与早期泛伊斯兰主义有一些不同。它不再提全世界穆斯林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由哈里发统一领导的伊斯兰帝国的口号,而主要强调伊斯兰国家在共同宗教信仰基础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往,强调在共同遵守统一的伊斯兰法规的基础上,实现全世界穆斯林的团结和统一。和其他民族主义思潮相比,泛伊斯兰主义有着强烈的政治倾向,其典型口号是“不要西方,也不要东方(社会主义),只要伊斯兰”。二战以来,一些泛伊斯兰主义国际组织相继出现,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伊斯兰世界联盟”。在国际生活中,这些泛伊斯兰组织的政治、社会作用不可低估。
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是当今伊斯兰世界和穆斯林民族中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和社会思潮。它们虽然是两种口号和宗旨都不同的思潮,但在现实中“双泛”往往互相援引,成为一些民族分裂主义的思想根源。当前对中国新疆构成主要威胁的“东突厥斯坦独立论”,就是“双泛”的直接产物。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帝国主义的直接染指下,新疆开始接触到“双泛”。它们主要是由国内外某些势力通过开办新式学校,利用宗教活动,邮寄书刊或外国驻华使馆散发宣传品等形式传入新疆。“双泛”的传入,为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奠定了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东突厥斯坦”独立论为核心的新疆民族分裂主义思想体系和政治纲领,即通过制造操突厥语族语言的的民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同其他民族的对立,竭力鼓吹新疆“独立”,妄图在新疆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而且还开始了政治实践。30年代初,他们曾在南疆建立了和田“艾米尔政府”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两个短命的民族分裂政权。国际上的泛伊斯兰主义组织也一直想把“伊斯兰革命”输入中国,他们对新疆朝觐的官员称:“在阿富汗发生的事情,也应该在新疆发生”(注:王大刚:“新疆问题的社会原因”,新加坡《联合早报》1998年3月2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民族分裂主义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这与国际反华势力的大力支持和“双泛”思想对新疆的渗透是分不开的。目前,西方敌对势力和某些泛突厥主义组织,竭力支持、纵容民族分裂势力,加紧对我国新疆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严重影响了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危害我国的国家安全。
3.宗教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以共同的宗教理念为思想核心,以共同的宗教信仰为联系纽带,以同一宗教的信徒为民众基础。这种民族主义一旦与政治结合,就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其作用往往是破坏性的。当前,宗教民族主义最引人瞩目的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它在西亚和北非发展势头日盛。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从《古兰经》和宗教教义出发,认为现代民族国家有悖于伊斯兰基本原则,国家主权是有限的,惟有真主才拥有绝对主权,并认为穆斯林社会的共同利益高于国家利益。据此,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以宗教为庇护,宣布向一切不符合原教旨主义的思想发起“圣战”,对外输出“伊斯兰革命”,解放“被压迫”的穆斯林,将斗争矛头指向现行政权。几乎在每个伊斯兰国家都存在世俗主义和原教旨主义之间的斗争,尤其是在世俗化程度高的国家,如阿富汗、埃及、阿尔及利亚等国,原教旨主义发展势头很猛,甚至演变为大规模的流血冲突。
4.部族主义。部族主义是民族主义中最为野蛮和血腥的存在方式。部族冲突与仇杀的典型形态存在于非洲,除个别国家外,几乎所有非洲国家都有许多个部族,属多族体结构,族体关系错综复杂。由于历史积怨、跨界民族、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种族歧视、同化融合、移民难民等问题引发的民族问题很多,而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西方殖民主义造成的。在贫困的非洲大陆,尽管纳米比亚作为非洲最后一个殖民地在1990年获得独立,但殖民主义在非洲的毒害远未消除,西方殖民主义留给非洲的是畸形且依附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形态和低级的部族发展阶段。冲破殖民主义藩篱的非洲国家在取得独立后,一些当政的部族欺压其他部族,受压迫的部族进行报复,从而形成部族仇杀。非洲部族主义的特点主要在于政府、军队和政党的部族化,这使得殖民时代遗留的部族间恩怨上升到国家和政党政治高度并以军事解决为主要手段,这是非洲民族主义区别于其他地区民族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注:金鑫、徐晓萍:“冷战后的世界民族宗教问题及对我国安全的影响”,《世界经济与政治》1998年第12期。)。在非洲的冲突中,西方国家向非洲输出“多党民主制”,也是非洲许多国家内战的根源,卢旺达和布隆迪的部族仇杀、索马里内战就有这方面的原因。
三、按地理界线为划分标准,可以将民族主义分为西方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更具体地可以分为中东民族主义、拉美民族主义、东亚民族主义、欧洲民族主义、巴尔干民族主义等。也可以把它分为国内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等类型。
在国外学界,把民族主义分为西方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这两大类型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汉斯·科恩(Hans Kohn)和约翰·普累莫纳茨(John Plamenatz)。汉斯·科恩在《民族主义思想》一书中提出,西方世界的民族主义是政治的、理性的,与之相反,东方国家的民族主义是文化的、神秘的,是对西方理性主义文化的效仿式回应,是后进社会面对科学上更先进文化时用以弥补心理自卑和落后感的武器。他所指的西方包括英国、法国、荷兰、瑞士、美国和英联邦国家,东方则包括中欧、东欧和亚洲等地(注:参见Hans.kohn,The Ideas of Nationalism,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1946,pp18-20,329-331.)。普累莫纳茨在其论著《两种类型的民族主义》里也把民族主义分为西方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两种类型。他主要是从文化方面来划分的,他认为,西方民族主义的核心是认同文化上的同一性,自我掌握命运。亚非拉的东方民族主义则是进行社会改造,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他还认为西方民族主义从西欧的民族主义之中发展起来,东方民族主义先在斯拉夫、后在非洲和亚洲发展起来。东方民族主义既是对西方社会的模仿,又是同西方文化的竞争,是社会结构相关变化的一种结果(注:参见李晔、刘雅军:“当代欧美学者几种民族主义理论评介”,《外国问题研究》1997年第1期。)。
我国也有学者从发生学的角度,把历史上的民族主义分为内生型的西方民族主义和外生型的东方民族主义(注:胡宗兵:“国际政治中的民族主义误区及其成因”,《欧亚观察》,1996年第3期。)。所谓内生型的西方民族主义,是指西方民族主义是有赖于西方工业和商业的增长而自然生成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和社会交易日益突破封建关系和地域封闭藩篱的必然产物,其发展以18和19世纪一系列民族国家的形成为标志。所谓外生型的东方民族主义则不是“原发的”,而是“衍生的”,是一种防卫性或反应性的民族主义,是对西方武力入侵、政治奴役和经济掠夺的反抗(注:赵立坤:“20世纪民族主义浪潮试论”,《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1期。),是依赖于反殖民主义、反外来压迫的军事暴力行动而发展的(注:彭树智:《东方民族主义思潮》,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页。)。它是一种刺激——反应式的外生型民族主义,在东方落后民族反对西方侵略和掠夺、创建独立的民族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尊严方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从而极大地改变了现代世界的历史地图和历史进程。
根据具体的地域范围,民族主义又可分为中东民族主义、西欧民族主义、东亚民族主义、拉美民族主义和巴尔干民族主义等。中东民族主义是一种根植于中东特定土壤中的现代意识形态,它是塑造中东地区格局的最具影响力的一支政治力量,作为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它是在反对西方殖民侵略,谋求政治平等和民族独立过程中产生的,这与西方传统民族主义的起源不同。“传统民族主义是和领土观念、权威的传统象征、合法性联系在一起的,而这种类型的民族主义试图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如何驱赶外国入侵者”(注:Dawa Norbu,Culture and Politics ofThird World Nationalism,London and New York,1992,P.92.)。中东民族主义曾以激昂的革命热情和武装斗争,反抗西方殖民侵略、谋求政治平等和民族独立,实现了中东各民族的建国梦想,此后,中东民族主义还不屈不挠地反对美国支持下的犹太复国主义,捍卫阿拉伯世界的民族尊严和领土主权。西欧民族主义在当前是以维护本国、本地区利益和排挤外来移民、难民和犹太人为具体表现形式的。这种民族主义以欧洲议会、欧盟等跨国组织为代表,以维护本国、本地区利益为目标,以暂时搁置民族纷争、在政治竞争中共谋经济发展和走向区域政治经济一体化为基本内容。它摈弃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把传统民族主义的排他性(如反对美国掌握北约军事领导权)同现代国际主义(接纳西欧各民族)的相容性融为一体。西欧民族主义在当前更多地表现为“经济民族主义”,欧洲民族主义虽以振兴经济为主导,但新极端民族主义正在悄然兴起,极右势力的活动渐趋频繁,反亚裔移民和排外暴力事件增加。种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仍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绊脚石。
还有人根据地域范围将民族主义分为国内民族主义和国家民族主义。国内民族主义指某个民族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是相对于国内民族主义而言的,它是以爱国主义为基础的民族主义在当代社会的自然延续,是通过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与国家利益相吻合或一致的民族主义,是某个民族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在国际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的思潮、情绪、态度,或推行的运动和行为。国家民族主义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核心,它反映了
某个国家与其他民族国家以及当今世界的关系(注:李兴:“论国家民族主义概念”,《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4期。)。这种民族主义在冷战结束后主要表现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内政优先”的口号下更加关注本国利益,在国际交往中处处以本国利益为重。东亚国家的国家民族主义表现得最为突出。
四、根据民族主义的政治取向,可以分为聚合型民族主义和离散型民族主义等类型(注:参见程人乾:“论当代世界民族主义的发展趋势”,1995年第3期。)。
在当今国际政治中,聚合型民族主义主要是指同一地区内各主权国家在高科技浪潮与经济竞争压力推动下寻求在公平基础上的合作,即国际政治中的区域一体化现象。这种区域性的民族聚合主义者企图把地区民族主义与经济民族主义相结合,把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作为政治一体化的过渡形式,在区域内适当淡化本国民族主义,增强集团的民族主义,采取一致行动来维护本地区的共同利益。这种民族主义以欧盟最为典型。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聚合型民族主义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
与聚合型民族主义相对立的是离散型民族主义,也有人称其为“民族分离主义”。这种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多民族国家中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努力推动从现有国家中分离出去,进而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或与其他邻国的同一民族合并的运动。比如在欧盟各国间出现强劲的聚合型民族主义发展趋势的同时,欧盟的许多国家,如英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等国的内部,却出现了地方民族主义的因素,产生了程度不等的离散趋势,其具体表现形式是地方分离主义、地方分权主义或地方自治主义。欧盟国家地区内的聚合与国内的离散这两种民族主义的发展趋势同时并存,相互交织,构成了一幅复杂图景。
五、根据民族主义的包容性,可以分为普世性民族主义与传统民族主义等类型。
普世性民族主义寻求民族成员的共性,主张民族融和、民族共享、民族兴盛,通过包容民族成员间的差异来促成民族的同一性。传统民族主义则强调民族成员的特殊性,强调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区别,对在某一方面与本民族特质不同的人采取排斥的态度。传统民族主义认为只有具有相同文化背景的人才能被认定为同族,对不同文化采取排斥的态度。普世性民族主义则不以文化背景为标准,而以是否接受本民族的最基本文化观念来判断一个人的民族身份。也就是说,无论一个人的文化背景与本民族文化有多大的差异,只有他接受本民族的文化观念,即使他同时保持两种文化于一身,也可以被认为是同族。普世性民族主义具有开放性,传统民族主义则具有封闭性。传统民族主义采取消极的抵御方法,反对外来文化的进入,排挤外族居民,甚至反对与外族的来往。普世性民族主义则采取积极的吸收方法,以外来文化的营养丰富本民族的文化,以外来的商品技术发展自己的经济,接纳外族的精英提高本民族的人口素质(注:关于普世性民族主义和传统民族主义的区别,参见阎学通:“普世性民族主义与中国的崛起”,《太平洋学报》1997年第2期。)。
除上述几个类型,根据民族主义的功能,还可以分为进步民族主义和消极民族主义。如美国学者罗伯特·赖克认为,一个积极民族主义成分居多的社会对世界其他国家采取宽容和开放态度的可能性很大,积极有益的民族主义可以缓和经济变革带来的负担。消极民族主义则把世界看作比赛场地,“我们”的获得必须以另一个国家的失去为代价,反之亦然。消极民族主义不愿意承担全球责任。他认为,民族主义不是危险,真正的危险在于允许消极民族主义者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披上爱国主义的外衣(注:罗伯特·赖克:“民族主义应突出积极方面”,《洛杉矶时报》1999年11月24日。)。
以民族主义的归属感以及对自由平等的认识,当代西方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伯林(Isaiah Berlin)将民族主义分为进攻性民族主义和非进攻性民族主义。他认为,进攻性民族主义在思想上表现为种族主义、大国沙文主义或民族沙文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各种宗教原教旨主义、排外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等,在政治上表现为德国纳粹主义、意大利法西斯主义和伊朗神权政治等。进攻性民族主义,在狂热捍卫自身文化的同时,对其他文化及其承担者轻则拒斥、压制,重则必欲毁灭而后快。非进攻性民族主义否认任何民族优于其他民族之说,认为民族文化是多样的,不同的民族文化可以和平共存,每个民族的文化在价值上都是相等的,都应该受到同等的重视(注:徐大同主编:《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4-226页。)。
此外,根据历史时期,还可以分为近代民族主义、现代民族主义和新民族主义(注:有人认为“新民族主义”就是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这是在全球化时代兴起的民族主义。);按照国家发展的程度,还可以分为发达国家民族主义、次发达国家民族主义和第三世界民族主义;甚至可以按阶级标准,分为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的民族主义等等。除此之外,海外还有学者对民族主义进行了不同于以上的分类,如卡尔顿·海斯(Carlton J.H.Hayes)将民族主义分为“人道主义的民族主义”、“雅各宾民族主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整合的民族主义”等几类(注:参见Carlton J.H.Hayes,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ModernNationalism,New York:Richard R.Smith,Inc.1931,转引自庞中英:“民族主义与国际关系”,《欧洲》1996年第1期。);马克斯·汉德曼(Max Sylvius Handman)将民族主义分为“压迫型的民族主义”、“领土收复型的民族主义”、“预防型的民族主义”以及“威望型的民族主义”等类型(注:参见Max Sylvius,"Handman,The Sentiment ofNationalism",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Vol.36,1921,pp.104-121.)。
收稿日期:200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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