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商人阶级的形成及其治生之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阶级论文,之学论文,商人论文,古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B221
商贾之起,殊为古远。《尚书·酒诰》就有“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的记载。然而作为一独立的社会阶层的商人阶层,却迟至春秋时代方始形成。商旅阶层的形成,是当时社会变迁的必然结果。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和商人阶层的形成,早期商业理论即商人治生之学也相应产生。从此,社会变迁便多了一种新的因素,社会的历史进程在许多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商人、商业及商业理论的影响。
一、商人阶级的形成
春秋以前,“工商食官”(《国语·晋语四》),手工业者和商人大多是由领主和官府直接控制的官奴,他们的身份与臣妾相同,所以周代彝器铭文中常有“臣妾百工”、“什驭百工,牧臣妾”(吴闿生《吉金文录》卷三)一类二者并提的记载。他们平日处于官府作坊“东偏西偏”之中,为领主们提供无偿劳动,并仰食于官府。领主们也可以把他们作为礼品赠遗转让。其人格的不独立性显然可见。同时,春秋以前的商业也只是初具雏形而已。其基本方式是物物交换。即孟子所说“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治之耳”(孟子·公孙丑下)。这种交易互通,各得其所的交换方式,尚且不是严格意义的商业。以后,虽然一些以布、刀、粟、贝等实物作为货币的交换商业也相继产生,但总起来看,仍属原始质朴的起步阶段。春秋以前的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加之工商业者人格的非独立性,这两种因素加在一起,便决定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独立的商人阶层是不可能出现在春秋以前的时代。
商人作为社会一独立阶层,所以能出现于春秋时代,乃是与下述因素相关的社会变迁所致:
首先是工商食官局面的打破。春秋时代,由于井田制的废坏,建筑于其上的政治大厦也必然摇动倾覆,在政自方伯,王官失守的社会大动荡中,原先井然有序的宗法封建制被逐渐打破,加之此起彼伏的工匠斗争,百工不知迁业的工商食官的制度也无法维持。这样,一部分手工业者和商人便从领主控制下解放出来,成了独立的个体工商业者,他们设肆、市从事生产经营,一些头脑机敏的官商由于积累了大量财富,不仅获得了独立的身份人格,而且还堂而皇之的同宗法贵族做起了土地买卖。据《卫盉》、《五年卫鼎》、《九年卫鼎》记载,原先的百工头领之一司裘之官裘卫曾用裘皮和宝器珍玩向领主贵族换得大量田产及山林川泽,贵族邦君厉曾答应卖田给他,因为未践约还受到三有司的审讯。同时,由于宗法封建制的破坏,一些贵族和农民也摆脱宗法封建的束缚而从事工商业,即《诗·大雅·瞻卬》所称“如贾三倍,君子是识。”这部分人的加入,显然大大加强了商贾队伍的人数与力量。
其次,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主要体现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手工业的发展。春秋时代,随着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农业生产率大大提高。在此基础上,手工业生产得到了相应的发展。据《礼记·曲礼下》记载,当时官营手工业有30种之多。家庭手工业也蓬勃发展,各种拥有手工绝技的工匠层出不穷。如宋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有恃鞔以食三世者,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以及斫轮之轮扁,削木为雀之公输般等等。官私手工业的发展使各地都形成了一些优势产业。大略而言,当时燕之煮盐业,赵之冶铁业,齐之渔盐业与纺织业,楚之铜,锡冶炼业,巴蜀的采矿业,秦之皮革加工业等,均是各擅胜场。便是同一种产业,各地也有不可更易的特点。正如《周礼·冬官·考工记》所云:“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
手工业的发展不仅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手工业的发达本身,也促成了手工产品的商品化,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商旅服牛辂马,无所不至。他们的贩运活动,西至陇蜀、西域,北至燕赵、朔汉,东至齐鲁、朝鲜,南至吴楚、南海,踪迹所至,各地物产,如山西之材、竹、谷、、旄、玉石,山东之鱼、盐、漆、丝、声色,江南之楠、梓、薑、桂、金、锡、丹沙、犀、玳瑁、珠玑、卤、革,龙门、碣石以北之马、牛、羊、旃、裘、筋、角、铜、铁等等,渐周流殆遍,随地皆有,用司马迁的话说,这就是:“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史记·货殖列传》)。
二是货币经济的发展。春秋以前,除了原先三大类货币,即发源于渔民的贝货,发源于猎器的刀货和发源于农具的布货仍旧流行外,黄金作为抽象的等价交换品的价值被逐渐认识接受,因而它一跃而成为主要的货币之一,在流通领域发挥广泛的作用。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称,范蠡次子因杀人被囚于楚,范蠡“装黄金千镒”,贿楚王幸臣。黄金而外,大量流通的是铜铸币。《国语·周语》记载周景王废小钱而铸大钱的事便是明证。此外,银、锡等金属货币也进入流通领域。当时已有“黄金为上币,铜铁为下币”的说法(《史记·赵王勾践世家》),说明金属货币的使用已有相当的普遍性。金属货币的使用,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正是由于金属货币的大量使用,春秋时代的商品经济才得以迅速发展。
三是城市的发展。春秋时代,不仅各国都城逐渐成为重要的商品中心,而且一些新式商业都会也蜂涌而起,如秦之雍、栎邑,韩之宣阳,周之洛阳,宋之定陶,魏之大梁,赵之口山、邯郸、上党,齐之临淄,楚之郢都,巴蜀之邛都、临邛等,均是重要的商都。这些商都或旧或新,规模早已超过了西周礼制规定的“王城方九里”的限制,成了“千丈之城,万家之邑”。这些大大小小的城市不仅有贸易分工十分细致的市场,而且还“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史记·货殖列传》),渐渐交接联系,互成网络,成了工商业中心和商品集散地而“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城市同商业的这种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资本论》)卷三,第371页)
“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管子·国蓄》)。商业的发展必然是同大量专业自由的商人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司马迁在上列各大城市及物产后面,常以“业多贾”、“亦多大贾”、“好贾趋利,甚于周人”一类的词语指明各地商贾情况及贸易对象。据此,各地商贾之多自不待言。至春秋末叶,金玉其车,交错其服的富商大贾往来各国,往往“志气高扬,结驷联骑”,隐隐然已有自我认同和相互联合的气象。
第三是各国统治者的扶持鼓励。春秋时代,各国统治者出于政治经济需要,分别对于商业和商贾采取了笼络扶持的立场。以郑国为例,建国之初,郑桓公就与商人订有盟誓:“而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左传·昭公十六年》)。只要商人保持政治上的忠诚,商业活动国家可以全不干涉。这一政策传统直到子产执政时期仍保持着。子产“市不豫价”即国家不干预市场价格的政策,便是典型的体现。春秋霸政的实际开创者,青少年时代就从过商的管仲对商人采取的是在管制中加以扶持的政策。一方面,他明确把工商与士农并列为四民,肯定商人的社会地位,另方面又使四民分业定居,处商于市井,对商人实行管制,但管制的目的仍在提供使商人交流信息,提高业务水平的便利条件,即使其“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此外,他还“使关市讥而不征”,鼓励商人跨国贸易,以通齐国鱼盐之利于诸候(《国语·齐语》)。正是由于统治者的笼络扶持,各国商贾不仅周流天下,“贳贷行贾遍郡国”(《史记·货殖列传》),而且能金玉文错,“行诸侯之贿”,交通诸侯(《国语·晋语八》)。
实际,不唯统治者扶持商人,商人本身也是借助统治者的扶持而积极参与政治,关心国事。郑国商人弦高矫郑君之命用12条牛的私财犒劳秦师,机智地阻止了秦军对郑国的偷袭,当时传为佳话(见《左传·喜公三十三年》)。另一个在楚国做生意的郑商,曾准备营救被楚国俘虏的晋国大夫知罃(见《左传·成公三十三年》)。商人的这些行为,一方面大大改善了自身的形象,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因而也或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商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商人在发展壮大的成长过程中,已日渐走向成熟。
正是在上述诸因素的推动下,春秋时代商人已成长壮大起来,形成一独立社会阶层。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还分载了商贾代表人物及其事迹,诸如煮盐致富的猗顿,以冶铁为业,与王者埒富的邯郸郭纵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当数范蠹。史称:“范蠹既雪会稽之耻,乃谓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史记·货殖列传》)。《越绝书》、《吴越春秋》、《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等,也都大同小异地记述了范蠹把计然之术用于治生而致富的事迹。从这些记载来看,范蠹的代表性不单在他的富和致富手段,而且更在于他是商人治生之学的理论总结者。
二、古代商人的治生之学
作为一种理论,治生之学显然是商业活动发展和商业经验积累的结果。同时,它也是商人阶层社会地位和商业的社会影响普遍增长的思想反映。因为前此出现的管仲的富国思想和孔子的富民思想,均是以男耕女织的简单社会分工和家庭式的小农经济为蓝本的,所规划的也是农业经济及其上层建筑宗法封建制的发展远景。正是由于商人的个体经济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个人如何积累家产、发家致富的微观经济学问题有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从富国富民的宏观经济学到个人致富的微观经济学,这一发展序列恰如前引范蠹所言的“既已施之国,吾欲施之家”。
因此,治生之学考虑治生之动机时显得非常具体实用:“人之生无几,必先忧积蓄,以备妖祥。凡人生或老或孤,或强或怯,不早备生,不能相葬”(《赵绝书·计内以第五》)。治生的直接动机就是为了应付人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灾难、不幸乃至死亡,使短暂的生命不受困苦地自由翱翔。为此,人必须掌握如下的学识、技巧和策略,逐步积累财富:
其一,明审天道,乐观时变,从根本上掌握商品的价格波动原理。
商人逐利,根本方式就是贱买贵卖,正如马克思所说:“贱买贵卖,是商业的规律。”(《资本论》第三卷,第368页)因此,商人必须掌握价格“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波动的原理,即“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有余,就是供过于求,反之则为不足。从表面看,价格变化是受这种供需关系支配的。但商人如单纯追逐这种表面关系,显然是落于时后,其商业活动就会陷于被动,这样的商人和商业是积蓄不了多少财富的。真正有头脑的商人,应当能准确预测商情,从而掌握商战的主动权。预测的根据是什么呢?范蠹、白圭等人均认为是谷物收成的好坏,而谷物的丰歉,通过观察天时变化,尤其是岁星(即木星)的方位和移动轨迹就可准确推测,《计内经》总结的规律是:“太阴(即岁星)三岁处金则穰,三岁处水则毁,三岁处木则康,三岁处火则旱。故……天下六岁一穰,六岁一康,凡十二岁一饥”,木星移动12年回到原来的位置,谷物的丰歉也以12年为循环,依次出现穰、毁、康、旱的状态,商品价格也因此产生相应的贵贱变化。范蠹等人的这些理论与古希腊哲人泰勒斯的言行、古埃及的天文学理论何其相似,虽然其中不乏臆测武断之处,但在2000年前的古朴时代,能有这样的高瞻远瞩,不能不说是人类智慧的骄傲。
其二,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的原则与策略进行商品贸易。在准确预测商情的前提下,商品的经营还应讲求经营策略,以长远的商业眼光尽可能多地储存将来市场上供不应求的紧缺商品,即“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国语·越语》)冬夏是循环的,水旱也是交替的,所以有远见的商人,在夏季就预备冬天的紧缺商品,在天旱时预备水灾到来时的紧缺商品,这就叫待乏,是赚取高额利润的最佳手段。范蠡的后继者,战国时的白圭把这种待乏原则发展为更普遍的原则:“人弃我取,人取我予”,并熟练地加以运用:“岁熟取(即购储)谷,予(即售出)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史记·货殖列传》)
其三,与时逐,无息币,善于把握商机。商人不仅应当准确预测商情发展趋势,而且更应当善于分析市场变化,迅捷果断地抓住商机,“趋时若猛兽鸷鸟之发”(《史记·货殖列传》)。在范蠹、白圭眼里,商人最常犯的错误一是居贵,即商情良好,价格上涨时仍然囤积惜售,一心等待最高的价格点,结果错失商机;二是息币,即由于片面追求好价格而使商品积压,资金停留在自己手中,结果因为资本不流通而无法增殖。针对这种情况,范蠹提出“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即在价格上涨有利可图时,要尽可能快地抛售囤积商品,而在物价低落时,要像收购珠玉一样大胆收购便宜商品。只有这样大胆决策捕捉商机,才能使“财币……行如流水”,从而加速资本周转次数,获取高额利润。
其四,时断则循,智断则备,不断积累经验,磨励品格。
商人不仅要善于通过对天时变化的判断来准确积极地掌握瞬息万变的商情,而且更要善于智断,即在积累丰富的商品知识和商业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客观正确的决断。要做到这一点,唯有在艰难困苦中积极蓄炼。白圭在总结自己经商之道时,就明确要求商人“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史记·货殖列传》)一句话,节俭自励,坚忍勤奋,吃苦耐劳,在各种环境和条件下磨炼自己优秀的商业品格,培养自己杰出的商业才干。只要具备了这些主观条件,则“万物之情,短长逆顺,可观而矣。”(《越绝书·计内经第五》)反之,如白圭所说,“其智不足以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足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史记·货殖列传》)
早期的商人治生之学略如上述,其重点在范蠡所说的“积著之理”,即获取利润积累财富的学问和策略。依笔者愚见,治生之学的可贵之处尚不在此,它的理论价值当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治生之学创造性地把阴阳五行的哲学思想运用于商情预测,从而使治生之学超出了狭隘经验的范围,达到了较高的抽象思维水平。“阴阳”学说始自《周易》,五行学说始自《书·洪范》)。至春秋末叶,二者已相互融合,成为古代自然哲学的基础和先秦古典哲学最基本的本体论观点。范蠡、白圭等人从阴阳五行观出发,建立自己的天文循环理论,并据此预测商情,从而使治生之学与本体论哲学发生了最直接的联系,不能不说是一大创举。
其次,治生之学明确地把“智”、“仁”、“勇”、“强”四德作为商人必备品质提出来,开创了对商人和商业进行理论规范的先例。智、仁、勇本是子提出的君子之三达德,是对高级政治管理人才的品质要求,白圭把它拿来要求商人,既说明商人社会地位有了大幅度提高,也说明商人在社会地位提高的同时,思想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也相应地提高。
第三,范蠡曾为越相,白圭曾为魏相,俩人虽时有先后,但都是政治家兼商人。因此,他们的商业理论始终具有关心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的宏观气势与特质。范蠡所提出的“农末俱利”、“谷贱伤农”的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很高的创新价值,而且自战国之后,也是历代统治者无法忽视的“治国之道”。
汉代以后,随着地主制经济的全面确立,商人资本也逐步向地主制经济靠拢。商人致富后,也往往购买土地而成为新的地主。经过司马迁等人的总结和发展,以积著之理为着眼点的商人治生之学便自然而然地转化为“以末致财,以本守之”的地主治生之学,从而也开始更广泛地影响封建社会的经济进程。